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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好感

    “住手!”

    年幼的元弗华,此时嗓音软糯甜美,但气势上却带着一股压迫感,是来自上位者天生具有的威慑。

    她不庸置疑的命令着,阻止了顺公公意图落下的手,面色不善的缓缓靠近两人。

    那名被叫做顺公公的太监转身刚想回骂上一句,一抬眼见来人是元弗华,吓得赶忙下跪问安。

    任何一个进宫来的主子,都不是他们这等低贱的奴婢可以怠慢的,何况这可是皇帝最疼爱的盈华郡主。

    地上的男孩抬起头,神情似怯懦的看着元弗华,眼里透着诧异,也透着一丝探究。

    是,她吗?

    在他的记忆里,这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小姑娘。

    那年他还只有五岁,凛冬的第一场雪下的纷纷扬扬,她裹得严严实实像个糯米粽子一样,想去摘一棵矮树上的梅花。

    忙活了半天,可惜总也够不着,他大着胆子爬上树旁的假山石,一把揪过梅花枝,却因太用力而划伤了手掌,鲜血一滴滴的,随着晃动的梅花树洒下满地的殷弘,落英缤纷。

    “疼吗?”软糯的小女娃惊呼,“是不是很疼呀?”

    小姑娘说着还对着他的伤口轻轻的吹了几下:“娘说了,呼呼就不痛痛了喔。”

    他看着那粉雕玉砌的小脸,两只黑亮灵动的大眼睛里满是担忧,手心只觉得毛茸茸的,当真是不疼了。

    那几下温热的吹气,像是一阵春风,柔柔软软的裹住了年幼的他被现实冰冻的心。

    这是他在陌生人那里得到的第一次关心。

    再见她时已是两年后,他远远的便认出了她,偷偷靠近时,正巧捡到了她的踢羽毽。

    才想和她打声招呼,却被她身边的丫鬟的冰冷厌恶击退:

    “哪来的脏东西,赶远些。”

    是啊,滚远些,她是众星捧月的郡主,自己只是个妖女之子,到底是不配的。

    是啊,他和她本就不是一路人。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在宫中苟延残喘的艰难度日,而不是像其他皇子一样能锦衣玉食,能读书明理,甚至是能觊觎那个位置……

    ……乐正无冕的思绪拉回现实,面前的小人又再开口:

    “我竟不晓得,这宫里竟然变了规矩。”

    元弗华娇美可人的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却带着十足压迫力,静静地盯着眼前的太监。

    方才还飞扬跋扈的太监扑通一声跪下,嘴里支支吾吾的:“这……这,奴婢也是……”

    宫里各个拜高踩低她见得多,却没想到小时候的乐正无冕一个皇子,竟然过得连下人都不如。

    “你这奴婢倒是厉害,你可知他是谁?”

    毕竟是做过皇后的人,虽变成了十来岁的小人儿,但那股子威严丝毫不减。

    她睥了一眼地上趴着的太监,指着乐正无冕对他说:“你知晓,他乃当今圣上第十七子,皇家血脉岂容你欺侮?今日你这刁奴此番作为,即刻杖毙也不为过!”

    “盈华郡主啊,您饶命啊,不是奴婢非要和他过不去啊,只是,只是……奴婢……也是,也是,也是听主子……”

    太监后面的话声音越来越小,几乎是说不出口,只不停的在地上叩首,恨不得把地磕出个坑。

    眼见的他动作不停,可却没有真的碰到石板,但在上位的人看来,却是有了十二分的诚意一般,是这宫里下人糊弄主子惯用的伎俩。

    这太监边磕着头边纳闷儿元弗华怎么会突然对他发难,贯常是欺负别人的鼻祖,竟然替人出头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况在这皇宫里。”小姑娘抬手指了指一边的乐正无冕,“他没资格请太医,难道你有?”

    元弗华一早便也知道是有人默许甚至授意他这般磋磨乐正无冕,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当今后宫里有能力如此践踏皇嗣又能安然无恙,不是皇后就是曹贵妃。

    听这太监说不出个所以然,元弗华不想再和他废话。

    无非就是欺乐正无冕身后无人。

    “你若想活命,现下便去太医院请张院正,只说是我突感不适,请他速速跟你来。”

    “这……”下首太监状似为难,支支吾吾不肯行动。

    元弗华十分不悦的瞪了他一眼,警告意味十足。

    太监看了一眼元弗华,又看了看了乐正无冕,一溜烟儿连滚带爬的跑了去。

    待人走远了,元弗华回过头看着一直不吭声的乐正无冕,心头莫名的烦躁,没好气踢了踢地上的石子:“你不是要救人么,还不走!”

    本在愣神的乐正无冕,听得元弗华唤他,一个激灵回过神来,急忙站起身,带着她来到不远的一所陈旧宫室内。

    这地方她记得,原是宫里的一处戏台子,后来因太过偏远,便渐渐被弃用。年久失修,平时也没什么宫人来此,没想到竟成了乐正无冕的安身之处。

    不过虽是陈旧,却还算干净,一看便知惯常是有人细心打扫的。

    进门前,元弗华看见门口挂着的艾草结,一看就是容玥的手笔,心下不悦起来。

    走进屋,果然床上躺着一个瘦弱的身影,十五六岁样子,虽是面色奄奄,一幅病容姿态,却也掩不住几分颜色。

    是容玥。

    前世她宫斗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自她入宫后就视她为仇敌,她的兄弟在朝堂上和父兄针锋相对,她本人就在后宫里用尽手段,到最后甚至胆大到连放火烧宫都做得出来。

    在她做孤魂的第七年,容玥还要极力推进她刚及笄的女儿与年过半百的老北境王和亲,好在乐正无冕的脑子也不是面团捏的,头铁的很,驳斥了她的建议,算他还有良心。

    但是容玥,却是真的其心可诛。

    元弗华此时对她的怨念只有增无减,且她不是个以德报怨的圣母,所以根本不想救容玥,甚至想掐死她一了百了。

    但是她很清楚,即便自己不出手,容玥依旧会安然无恙,且会因此与乐正无冕更加有点守望相助甘苦与共的意思。

    而如果自己真的在乐正无冕面前解决了她,自己怕是再也不能赢得乐正无冕的信任。

    哎,做人难,做女人难,做个以德报怨给仇人治病的女人,难。

    所以元弗华努力克制自己不冲上去掐死她的冲动,银牙咬碎。

    稍稍平复了心情,回头对着乐正无冕恶狠狠的说:“等太医来了,就让他给你的心尖宝治病!”

    说罢她转身,头也不回,就气呼呼的离开了。

    晦气,实在是晦气,给情敌续命这事儿她都干得出来?

    元弗华觉得此刻圣母白莲的光辉萦绕在自己脑门上,幻化成两个大大的失败二字。

    和容玥的第一次单兵作战,元弗华不战而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