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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药引

    京都,国公府内。

    刻画着繁复花纹的香炉上飘着袅袅的烟,与四足上盘着的祥云缭绕着,透着一股书卷墨香,安神而舒适。

    桌案旁立着两位姑姑,不时的添些香沫,加些茶水,稍远处静侍着四五个丫头低低垂着头,等待书案前的人随时吩咐。

    元弗华随意的靠在椅背上,手中捧着一本兵法书看的出神,微微皱着眉头的神情更显得精致可爱,湖蓝色的外衫上纹着金菊,灿灿的衬得满室柔光。

    自那日从宫中回来,元弗华每每想起自己救了容玥就像吃了一盘子苍蝇屎一样恶心。

    唯有在书里方能静心,通俗来讲这叫——注意力转移大法。

    然而这一举动在身旁的姑姑们看来,可就诧异的不得了。

    莫说她们郡主从前不爱看些什么书籍,就是这案子,都像是欠了她的一般,惹她生厌。

    通常习字的必备项目是先踹上个两脚方才解气。

    最近却时常捧着各种典籍在这案边,一看便是一天。

    莫不是小姐在外面受了什么欺负?

    ——不可能。自家的小姐,豆沙包大的拳头打遍京城。

    莫不是小姐发了什么隐疾?

    ——不可能。看三小姐每天雪燕阿胶珍珠粉精细娇养着,面色红润着呢。

    难道,是小姐有了心上人?

    姑姑们越看越觉得可疑,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于是两个人相互对视一眼,一副你懂的的表情。

    顺带着看元弗华的眼神都变得“爱情嘛,我懂的”和“这个知识点我会”的成竹在胸。

    从小骄纵的小姐,吃穿用度无不挑剔、眼光高过摘星楼、稍有不顺心便会发火的小姐,突然变得有点娴静还有点懂事……

    一定,是有了心上人!

    两人用眼神无声交换着意见时,当事人元弗华本人,并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和全京城的高门阔少们爱恨纠葛了一个遍。

    想来京城名门闺秀不知凡几,唯独她元弗华最获盛宠,原因就是她曾以刚出生时的眉心血为药引,救过皇帝。

    那时候当今天子初登大宝,皇权不稳,作壁上观者有之,虎视眈眈者亦有之。

    皇帝为妖女所害,中毒无药可解,遍寻全国上下都无人可医,眼见就要回天乏术之时,一道士叩响宫门,送上解毒秘法。

    只是这秘法,只需一味药引,便是四柱纯阴的女婴眉间红痣上的一滴血。

    可天下之大,去哪里寻那又是纯阴,又有那眉间红痣的女婴?

    好巧不巧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元弗华就是四柱纯阴,更巧的是她就在眉间有一颗小小的红痣。

    于是皇帝活了过来,为她所救。

    元弗华的出生,巧合的就像是天生就是来救皇帝的一般。

    从此,天家便视她为天命童女,还破格赐封郡主,自那时起便风光无两。

    是以公侯世家袭爵通常虽是嫡长子继承,然而他们府上却有些不同。

    本已势微的国公府因为元弗华的降生而突然备受圣宠,而本应顺理成章袭爵的长子元梁,随着元弗华被封为郡主,却也被亲弟弟元桢盖过了风头。

    有了利益的牵扯,这就将大房和三房放在了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上。

    人人都猜测或许皇上由于过于宠爱盈华郡主,父凭女贵,便瞩意三房袭爵?

    就是这种无意义的猜测,让大房将他们一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她正看书看得出神,忽地房间里轻幔棉纱,微微飘舞,珠帘碰撞出轻细脆响。

    “三小姐,大小姐来了,在花厅等您呢。”

    屏儿的话一下子把元弗华从书中的战场厮杀中唤了回来,她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放下书册:“走吧,去瞧瞧。”

    刚踏进厅门,便看见一位身着嫩粉色襦裙携紫色披帛的纤弱少女,正是她大伯元梁家的嫡女元弗雯。

    比她大两岁,却看着比她还要瘦小些,虽姿色不算差,但五官不算大气却又分散,加之平日总是爱穿些淡粉色或是白色的衣裙,是以瞧着不像是高门贵女,反而是给人以小家碧玉的既视感。

    不过元弗华和安嗣桐一致认为,他之所以爱穿粉白衣裙,完全是在给她的小白花气质增添物理外挂,营造我见犹怜的氛围感。

    果然,天下白花一般弱。

    “大姐今天怎么来了?”

    元弗华见到她,直接一屁股坐到她上首的座位上。

    看到她的动作,元弗雯心里忿忿不平。

    明明这国公府的嫡出大小姐是自己,国公府的世子爷也该是自己的爹,元弗华却从小被捧在手心里千娇万宠,封了郡主不够,还谣传说她是什么京城第一贵女?

    笑话,她是第一贵女,那她元弗雯是什么?

    她爹也不过是个毫无一官半职的闲散人,凭什么她就能独得恩宠,甚至得到皇子们的青睐?

    心里把元弗华骂了三千八百遍,元弗雯面上还是漾出了一抹甜笑:

    “多日不见三妹,三妹还是如此不拘小节。”

    “多谢大姐赞誉,成大事者皆如此而已。”元弗华同样以无懈可击的假笑回之。

    演戏呗,咱就是玩。

    “本月晦日乃是药师佛圣诞日,我与二妹商议一同前往天宁寺上香,祈愿祖父身体康健,福泽绵长。”她说的十分诚挚,“即是尽孝,我便也来邀三妹同往。不知三妹可有时间?”

    说的是问她有无时间,其实若元弗华拒绝,那一个不孝的帽子便扣了下来。

    家中姐姐皆为长辈诚心祝祷,唯独她推脱不去,这种低劣的小把戏谁上当谁是大傻子。

    但偏偏以前的元弗华就是这个大傻子……

    前世,元弗华自出生便被高僧选中,更是救了真龙天子,被今上亲赞“神女下凡”,所以自恃缘通佛家,并不屑与她们为伍,而是去了曲院街听戏,还在瓦舍里为了一名戏子与人争执,闹得满城风言风语。

    回府时却听说,大姐在上山时不甚扭伤了脚,却还忍痛为祖父祝祷,孝心至诚……

    如此鲜明的对比,才更叫人落了口实,而祖父也因此对她生了芥蒂。

    “虽大姐诚意相邀,但我那日已与人约好,总不好失信,怕是不能同去了。”元弗华椅坐在八仙椅上,手托着腮,无所谓的道,“不若大姐将我那份孝心一并尽了吧!”

    闻言,元弗雯心下升起几分不屑,什么京城第一贵女,还不是被娇惯坏了的蠢货一个。可嘴上却十分为难的说道:“既如此,便也只好这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