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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追爱

    回到祉园,当晚,元弗华一夜未眠。

    翻来覆去,覆去翻来,两只葡萄般的大眼睛瞪得溜圆,小脑袋里还在想着今晚的事。

    《诗经》有云: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对于女子来说,嫁与何人,是关系着一生的大事。若是痴情总被薄情负,便是这一生都算是毁了。

    她明知张之问是什么样的人,便实在是不能眼见前路凶险还置之不理。

    再次翻了个身,元弗华阖上双眸,暗暗决定:

    要想个办法,让这个张之问消失在她二姐的世界里。

    ……

    京城最负盛名的大酒楼,百祥居。

    两个少年一见如故,引为知己。

    二人觥筹交错,把酒言欢。

    坐于上席着靛蓝云锦常服的,正是前几日初到京城的张之问,下首坐着的一身磊落青衫的少年,却是宋希夷。

    这二人现在同为国子监监生,不同的是张之问乃是世家出身,由人举荐入学。

    而宋希夷则是经历了府学州学的选拔,在翰林院的学考中以头名之姿,实打实考进来的。

    在沐嘉仪眼中,宋希夷其人正直不阿且极具才智,眉目清俊而洁身自好。

    除却家世平平这一点可以忽略不计之外,实则是位极好的郎君。

    事实嘛,也确实如此。

    只是,此番宋希夷与张之问的“一见如故”,实则是有人“处心积虑”。

    张之问此人,有些小才,却无大智,然多年来依旧有不小才名,全靠一点——取而代之。

    通俗一点来说呢,就是找枪手。

    不论是诗词还是策论,凡他署名,均是出自他人之手,再加上他刻意的造势包装,一个才高八斗的才子形象就这么立住了。

    进京后,与国子监内遇到宋希夷的第一时间,他就敏锐的发现,此人学富五车却衣着朴素简单,可见家世单薄无甚根基,是他在京城最好不过的代笔人选。

    夕阳将落未落,二人在把酒言欢大半日,宋希夷起身欲告辞:“之问兄,在下不胜酒力,咱们今日便到这里吧。”

    “哎,今日一叙,方知贤弟真乃大才也,他日必将高中!”张之问举起一盏酒,敬向宋希夷,“天色已晚,不如愚兄送贤弟一程,路上我们也好再论一番《昔时贤文》。”

    宋希夷本想就此告别,怎料张之问实在热情,推拖不得,只得答应:“如此,便只好麻烦之问兄了。”

    二人一同乘马车来到椿树胡同,宋希夷拱了拱手:“之问兄不必再送,前面便是我家,如此我便先行一步了。”

    张之问点头称好,目送宋希夷进了院门。

    他目光幽深,借着月光上下左右的打量着这做普通的小院。

    这里看起来只是间一进的小院,规格不大,甚至有些简陋。

    听说这个宋希夷是自己考入国子监的,并非是贵人举荐,足见他确有真才实学。

    他加深了自己的猜测,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对宋希夷这个出身寒门的才子真是越看越满意……

    第二日,祉园里来了客人。

    正是刚才拆了脚上护板的沐四小姐沐嘉仪。

    脚上虽然看起来已经恢复如常,在丫鬟搀扶下已经可以走动,但想顺利自如的行走跑跳,还得再过些时日。

    也因此,元弗华才见到了她的大丫鬟大翠。

    真不愧是一个女子单手就能搬动三四五米高的梯子,另一只手还能把她家小姐架上墙头的大丫鬟,确实筋骨奇特,体格高大,魁梧健硕……

    “盈盈,我这几天被关在家中,除了想宋希夷,最想的就是你了!”

    沐嘉仪椅坐在靠窗的软榻上,一只腿搭在脚凳上,抱着一碗紫莹莹的葡萄吃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书案前写写画画的元弗华。

    哎呀,真好看呀!怎么能有人长得这么好看呢!斯哈斯哈!(¯﹃¯)

    “你的伤还没好透,现在不宜四处行走。”元弗华放下手中的毛笔,看了看她的残腿,巧笑嫣然,“若是你是在闲得发慌,可以差人下贴或者知会我一声,我自然就会去你府上看你了。”

    嗯?还能这样操作吗?

    “我自小便没什么手帕交,所以不怎么懂得那些小姐们之间相处的规矩。”

    沐嘉仪看着眼前的小姑娘,灵光一闪,似发现新大陆一般,激动地一拍大腿,“你可以做我的手帕交啊!虽说你是比我小几岁,但是你长得好看呀,而且还心肠好!”

    她放下手中的碗,一跳一跳的蹦跶到元弗华面前。

    元弗华赶紧一把扶住她,生怕她一个不稳腿又伤到,紧张的叮嘱道:“你小心些,当心再摔了。”

    沐嘉仪无所谓的摆摆手:“没事没事,这么几步路,我还能稳住。咱从前也是跟着爹爹学过点功夫的哈哈。”她依旧盯着元弗华,亮晶晶的眸子闪着兴奋:“哎,咱俩从今天起就是手帕交了啊,可不许反悔!”

    元弗华被她的积极热情打败了,只能点头称是。不过仔细想想,她从前除却安嗣桐之外,再无其他好友,真不知道上辈子她是真么过得。

    就不会觉得,孤独吗?

    如今有一个单纯爽朗的手帕交,好像感觉也不错。

    “你我既然已经是手帕交了,那你快和我一起想想,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宋希夷喜欢上我啊?”

    沐四扶着元弗华的手又坐回软榻上,惆怅的叹息,“哎,爱一个人,好难。”

    “这种想馊主意,哦不,足智多谋的事儿,还是子望哥比较擅长。”

    二人会意的相视一笑。

    于是一刻钟后,元弗华、安嗣桐以及沐嘉仪齐齐聚集在祉园,三个人凑着脑袋密谋着。

    首先,一辩是六岁能文,十岁饱览六经,有着“神童”之称的安嗣桐,他扬了扬手中的折扇道:“世人皆说美人爱英雄,却不知男子亦有一个英雄梦。试想一下,若是你为他所救,满足了他成为一个英雄的夙愿,他便极有可能对你产生爱慕之意。”

    “但是他已经在我逃婚当日救过我一次了。”沐嘉仪打断他。

    “那怎么能一样,你当日身穿嫁衣,他一个读书人怎会对他人待娶新妇有非分之想?”

    “那我那日爬上墙头也未见他来救我,他甚至关上了门!”

    “那怎么能一样,你那日形容狼狈,他一个俏郎君怎会对墙上形似女鬼之人心存怜惜?”

    “我觉得你好像在骂我。”

    “非也非也,在下只是对事实做出客观评价。”

    虽然觉得他不太靠谱,但是这小子说的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沐嘉仪似是而非的点了点头,“还有呢?”

    “还有,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只要在他面前施展你的魅力,什么曼妙舞姿、婉转歌声、诗书词赋的,随便一样,然后再灿若桃李的冲他这么一笑,啧,这还有不成?除非他是石猴转世。”

    “再俗话说,要想拴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拴住男人的胃,你还可以……”

    “俗话又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不如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