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刺君 » 第22章 初识时三

第22章 初识时三

    南云秋有点后悔,后悔自己多管闲事。

    丢包的大小姐他认识,就是在城门口那位,盐警吴德极力奉承阿谀的大户人家的阔小姐。

    这种人的钱,偷也就偷了。

    看她披金戴银恶狠狠的德性,估计她的钱来路也不干净,兴许就是干皮肉生意的货色。

    “大小姐,对不住,这包没动过,还给您。您大人有大量,就别报官了,行吗?”

    “当然不行,偷本小姐的东西,搅了本小姐的心情,非打你三十板子,叫你皮开肉绽不可。”

    转头她又吩咐婢女:“把包里的东西全部拿出来,多名贵的包却被这种下贱的人碰过,扔臭水沟里。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城门口碰着个浑身恶臭的贱民,现在又碰到俩,真晦气!”

    她没有认出,眼前的这个下贱之人,就是刚刚在城门口碰见的那个贱民。

    南云秋看人家把包也扔了,赶紧从褡裢中取出块最大的银子,递上去,陪起笑脸。

    “大小姐,这是陪您的包钱,您行行好,饶我们一回,下次我们再也不敢了。”

    大小姐很不屑,这点钱她怎么会放在眼里,抬手就打,银块子飞进了泥水沟里。

    她还掏出绢帕擦擦自己的玉手,随手扔掉,绢帕也随风起舞远远飞走。

    “狗改得了吃屎吗?你们天生就是偷鸡摸狗的下贱人,不偷东西,喝西北风吗?要想你们不偷东西,只有送进大牢里才行。”

    “阿桃,把那两个狗东西叫过来,送他们见官。”

    两个狗东西就是远处的那两个官差,闻讯马上挥舞锁链直奔过来。

    南云秋看形势不妙,不是打不过对方,而是在城里面,打了官差自己也难以善后。

    “一人做事一人当,你的包就是我偷的,和他无关,有种就冲我来。”

    言罢,飞身一跃,双手扒在墙顶,翻身就进入巷内,消失在杂乱的民居中。

    “还是个飞贼,便宜他了。”

    大小姐无处出气,把姗姗来迟的两个官差臭骂一通,两个官差不敢回嘴,便对落单的小乞丐拳打脚踢,为大小姐泄愤。

    等南云秋傍晚时分再折回来,小乞丐还蹲在那里,脸上的指痕清晰可见,衣服上好几道脚印,裤脚上也沾满泥水。

    见南云秋回来,他苦笑道:“我是应该感谢你,还是应该仇恨你?你帮我担了罪名,可我还是挨了顿毒打。”

    “对不住,真对不住,我没想到事情会弄成这样。这么晚,你怎么还没走?”

    “我在等你,这个,给你。”

    他从兜里拿出那个银块,就是被大小姐打飞到臭水沟的那块。

    “我不要,送给你,就当作是我的赔罪吧。”

    小乞丐也不客气,揣进兜里,还是觉得吃了大亏。大小姐那包里肯定有不少值钱的东西,兴许还有金子呢。

    “跟我走吧。”

    小乞丐站起来,像是个带头大哥。

    “为什么要跟你走,去哪?”

    “你就别装了,瞧你的样子,肯定是举目无亲,起码今晚上没有着落,兴许,你还有什么官司在身呢。跟我走,好歹有个睡的地儿。”

    南云秋闻言,心头热乎乎的。

    小乞丐不仅聪明,看出他今天面对官差时的那种卑微,还非常仗义,不计前嫌,看他应该也是个落难之人,所以一直在等他。

    同是天涯沦落人!

    逃难几天以来,小乞丐是他遇见的第一个好人,其他的,要么是坏人,要么根本就不是人。

    善恶好像和出身没多大关系,和贫富也没有关系,钱财越多,兴许良心越坏。

    他叫时三,不是乞丐,而是专业的小偷,五年前就入行,在海滨城的同行之间,手法最高超老练。

    可是,行行都有竞争,都有派别,都有地盘。人家都是拉帮结派团伙作案,就他一人吊着单,被同行排挤欺负。

    两根断指就是被行业的老大剁去的。

    理由是时三越界了,让同行没饭吃,说他是代表同行剁时三手指,再有下次,就要剁掉整只手。

    贼场如官场,有地盘,有团伙,等级森严,以大欺小。

    那帮人很可恶,还给他指定地盘,就是刚才那条最繁华的街。

    那可不是同行发善心,以为越繁华,有钱人就越多,果实肯定也就越大越肥。

    殊不知,达官贵人出门通常都带着打手护卫之类的,很难得手。而且,有钱有势的人,下手也非常狠,大牢就像他们家开的,官差就如同他们家的奴仆。

    就今年,时三两次入狱,还有两次被打得昏过去,扔在臭水沟里险些呛死。

    时三体弱多病,根本干不了体力活,和靠捡破烂为生的祖母相依为命,不偷东西,官府又没有救济,他们吃啥?

    七拐八拐一路走,一路聊,感觉好像都出了城,才发现偏僻的一处茅草屋,就是他和祖母的家。

    “苏慕秦?这名字我听过,被打得挺惨的。打他的人叫张九四,是个狠角色,在海滨城混迹好几年,实力不小。”

    南云秋很兴奋,终于有消息了,可是又很难过。

    他是来投奔慕秦哥的,结果慕秦哥的日子看来也不好过,凭苦力干活吃饭,张九四为何要欺负人?

    他紧攥刀柄,恨不得现在就去砍死张九四,欺负人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那晚,他和时三抵足而眠,聊了很多很多。

    次日醒来,天光已经大亮,时三不见了,应该又去忙碌今天的生计。

    那张三条腿靠墙站着的矮桌上,一碗粥还冒着热气,旁边还有两个窝头,一块腌黄瓜。

    南云秋在这陌生的茅草屋内,居然找到了家的感觉。

    他狼吞虎咽,吃完后背起行囊,掩上草门。

    门外,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佝偻着腰,在整理她昨天的收获,都是些破衣烂衫瓶瓶罐罐的东西。

    他掏出锭银子,塞到老太太手里,说是时三给她的,然后含着泪花离开了。

    时三说,盐工大都住在城西,苏慕秦应该就在那里。

    时三还说,如果无处可去,还可以来找他,凭他的手艺,能让南云秋不会饿肚子。

    想起那句话,泪珠滚落,顺脸颊而下。

    时三兄弟,如果我南云秋有扬眉吐气的那天,一定不会忘记你,绝不会让你再受苦。

    二烈山峰顶,那间冬暖夏凉的石屋内,摆着张宽大的方桌,上面摆放了几道菜肴,无非是山肴野蔌,就地取材,腌渍的野猪肉飘出浓郁的肉香,还有盆红烧山兔肉。

    山主南少林开坛酒,斟在瓷碗里,酒香四溢。

    “少林啊,酒就免了吧,饮酒误事,咱们还要商量大事。”

    “好吧,但凭叔父安排。叔父,这几位都是跟随我多年的兄弟,在此开山辟地,绝对信得过。”

    三个汉子起身施礼,说道:“见过南大将军。”

    “嗯,坐吧。”

    南万钧压压手,瞟了几个人一眼,把心里的不悦收起。

    初来乍到,情况还不熟悉,刚来就教训人家不大合适。

    南万钧治军极严,三个人引起他不悦的是,作为高级的流民头目,刚才见礼时应该做到异口同声,而非参差不齐。

    在大营里,别说三人,三百人,三千人都要同一个声音。

    他也是太苛刻,这些人都是流民出身,一天军营也没进去过,凭什么对人家要求这么高?

    “东西都放妥当了吗?”

    “都很妥当,没有人发现,侄儿准备过些日子拉到烈山去,那里宽敞,也更安全。”

    “嗯,很好,那些都是咱们壮大力量的东西,没有它们,咱们永远都是流民。”

    “是,叔父说得极是,侄儿明白。”

    叔侄俩说的是兵器和粮食,就是钦差宣旨时旨意上说的,兵部那批刚刚打造的兵器,还有南万钧涂改账目盗取的军粮。

    可惜,圣旨上说的那批盐,纯属子虚乌有。

    盐大都在程百龄手里,那家伙心思深,野心不小,估计这几年也没闲着。

    话又说回来,三个把兄弟中,能力最差的就是熊千里,竟然都能做皇帝。

    还有,他爹楚武帝,要不是南万钧的爹和程百龄的爹护着,别说做皇帝,还不知死了多少回?

    那对人如其姓的熊包父子都能南面称帝,怎能不令人想入非非?

    更何况,他是大楚开国头号战将,声名令敌人胆寒。

    “叔父,我听云春说,云秋还活着?”

    “没错,我正要说这事,你马上传信河防大营的眼线,让他不仅要盯紧白世仁,还要设法查出云秋的下落,最好能一直盯着,兴许将来有大用。”

    “侄儿马上去安排。叔父,侄儿没想到狗皇帝如此狠毒,祖母、婶子全家人遭了毒手,这笔仇一定要报。”

    “实话告诉你吧。”

    南万钧气愤难平,猛拍桌案,眼中喷出烈火。

    “即便家人不遭他毒手,这笔仇我也一定要报,不仅要报灭门之仇,老子还要夺他的江山!”

    酒坛拧上了,又被他打开,亲自给大家斟满。

    南万钧豪情满怀,郑重其事的端起酒碗,慷慨道:

    “诸位,从我南万钧踏上二烈山的那天起,咱们的大业就已经拉开帷幕。招兵买马,积蓄力量,静待时变,再造乾坤。干!”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