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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回:问道心甄英修炼忙

    刘纪对这个来历成迷的小孩儿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

    说是中洲人,此地距两地边境有近千里之遥,他孤身一人,如何能走到圣山脚下?

    若是朝圣的牧民,年纪又实在太小。

    况且,北境部落巫医萨满一直掌控在长老院手中,贫困牧民家的孩子,能从哪儿学习医术?

    可长老院的老妖怪里,绝不可能这么一个聋哑痴呆,连饭都不知道吃的。

    如此说来,最大的可能,是北境的“轮回渡劫”法。

    这倒不是什么秘密。

    有不识字的幼童,被人点醒前世宿慧,当即能歌万卷史诗,不错一字的。

    有天生痴傻的王子,听了圣女的祷言,顿时觉醒无边智慧,成一代枭雄的。

    倘若此人是轮回之人,有何等神通,都不稀奇。

    小孩儿形销骨立,一双做惯了粗活儿的手,冻萝卜似地,偏偏长了点儿笔茧。

    这到引起刘纪几分猜测。

    北境盛产牛羊,有秘法制的冻疮膏子。

    除非小部落里一穷二白的农奴,便是普通牧民都不会有这样一双手。

    他是逃奴?

    又聋又哑,能逃去哪儿?

    不过是十一二岁年纪,懵懂顽皮,目光清澈。应当是富家夭子,家中遭到变故,这才落得如此狼狈。

    此时甄英悠悠醒转,目光相对,并无瑟缩之意。

    刘纪脑子里灯泡一亮,语速放慢,说的是中洲雅言。

    “你是谁?”

    好家伙,人都救回来,在你大本营里晃悠了两天,这才想起问人家是谁。

    不知这北境大单于的三王子,到底是心比天大,还是有恃无恐。

    观其身形,却是是一副习武的好底子。

    想起面前这人轻描淡写,拎小鸡似地把自己扔来扔去,甄英无奈地确认,这人确实可以有恃无恐。

    她本来就不喜欢说话,“英”字又是个后鼻音,她用口型对了半天,对面那傻子还在一头雾水。

    “我先确认一下,你不是逃奴吧?”

    刘纪重复了三遍,最后只能无奈的抓住重点,夸张地比出“逃奴”的口型。

    甄英从怀里掏出白玉佩,在他面前使劲晃悠,又比了比自己,无奈做出一个运笔的姿势。

    “转磨盘?驾车?你真是逃奴?”

    甄英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地,又做出铺纸的姿势。

    “铺床叠被?你是小厮?不对啊,哪家用小厮铺床叠被的。”

    甄英无语凝噎,手高高抬起,最后按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你病了?”刘纪用自己的额头贴过去。

    鼻息交错,甄英只觉得天地都变了颜色,少年干净清冽的气息扑面而来,混合着淡淡的牛羊膻味,像是一个自由而美好的梦。。

    “没病啊。”

    半晌,两个人面面相觑,都生出一种对牛弹琴的绝望感。

    甄英愤然起身,迈着大步在主帐里翻来覆去,急着找一切能书写的,或是带文字的东西验明正身。

    可惜刘纪实在是个不学无术的料,生平最怕拿笔,营帐中没有半点儿读书人用的东西。

    至于铺在桌案上的羊皮卷?甄英又不认识北境文字,只当是少年鬼画符似的糟蹋东西。

    “喂,那个别动!”

    见甄英冲向自己的桌子,刘纪心头闪过瞬间的警觉。

    见到那人把军机要密视若无睹,心里一块儿石头总算落了地,更断定了这是个文盲傻子的言论。

    好吧,不关你是逃奴也好,是哑巴也罢,到了小爷手里,就是小爷的人了。

    看你的样子,怕是之前的主子也不怎么上心,最便宜的冻疮膏子都舍不得买。日后他若是寻过来,大不了赔个两头牛羊就是。

    甄英一边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一边在脑海里对三王子的师父及其长辈致以诚挚的问候。

    你摸鱼也就罢了,苦了我凄惨惨的一个,连身份都没法证明,到底什么时候能找到圣女,完成破冰式啊!

    为今之计,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既然北境圣女出身王庭,那跟着同样身为王子的刘纪一路回去,说不定就能和小伙伴汇合。

    大军顺着水源一路回程,不断收拢零散的人马。

    北境人虽水草而居,连日风雪,许多小部落里的牛羊糟了灾。

    作为部落中宝贵的财产,牛羊是不能轻易杀了吃肉的。这只军队虽然是王子的私属部曲,但三王子生母身份地位,他的部曲,不过是捡了些青壮奴隶凑数。

    刘纪慷慨解囊,掏出金银买下了那些冻死的牛羊,不顾北境“不食枉死肉”的规矩,炖了三大锅,剩下的烤做干粮,带着上路。

    小兵欢喜,牧民高兴,除了做出了“违背祖宗的决定”的三王子,没人会觉得有问题。

    问题大了去了。

    从雪浪河中游到王庭,刘纪一路上收留牧民,队伍越发臃肿,原本十来天的路程,硬是走了大半个月。

    起初,队伍里总有人怀疑甄英是装哑巴,毕竟她装傻这事儿,不到三天就被打了假。

    说是哑巴,手语又不熟练,耳朵又时灵时不灵的,谁知道是不是别的王帐派来的奸细?

    其他人都存了三分戒备,唯独刘纪却是热情好客,同食同宿,丝毫不惧。旁人问起来,就说甄英生得好看,摆在身边放着,心里就畅快。

    “千金难买爷高兴,别说是个奸细,就算当真是个刺客,也无妨啊。”

    说话间,少年仰头饮下一口好酒,借着酒意侧头打量。

    心腹顺着他目光看过去,只觉得那人无非是皮肤白了些,眼睛大了些,又称不上什么绝世佳人。

    就算“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也当是坐在王庭里的那位。

    眼下这个,还是个娃娃,也就是三王子会当个宝。

    几人心中暗笑,都说小王爷莫不是瞎了,看上这么个不明不白的人物。

    一个哑巴,一个瞎子,嘿,倒是登对。

    甄英还是一身亲兵打扮,见有人看她,目不斜视,只用眼角余光观察。

    倒是刘纪见状,心中有些不快。

    宴席散去,刘纪翻箱倒柜,终于找出块儿皮子,歪七扭八的剪了几个大洞,又缝了几根绳儿,借着酒劲,把甄英按着,往她脸上套。

    扑鼻一股鹿皮的腥气和酒气,甄英根本不依,条件反射似地出手。

    甄英枪棒拳脚师从方金枝,不免有些花拳绣腿之嫌。

    刘纪倒是名师教授,可人家“名师”放羊似地教了一群王子,诸君可知,王重阳天下第一,一个教七个,也只教出全真教那群废物,更何况王庭里最不缺的就是王子。

    两人你来我往过了十来招,当真是菜鸡互啄,有来有往,甄英挣扎了半天,终于被小王子一只右手摁住两条胳膊。

    她不知对方是什么意思,只是摇头晃脑,不让那块儿臭皮子盖在自己脸上。

    刘纪无法儿,只得把她脸掰正了,一字一句做口型道:“脸,藏着。”

    他在心里给自己解释,哑巴一副混血儿相貌,若是在南边儿还好,在北边儿,却是要遭人白眼的。

    一个哑奴,遭人白眼其实也没什么。

    刘纪单纯就是不喜欢别人看她。

    甄英明白他意思,又不明白为什么,也做了口型。

    “不好看?藏?”

    她生得好看,皮肤白净无暇,鼻梁又高又直,嘴唇花儿一般。一双眼睛又大,小鹿似的,能把人的心看化了。

    哑奴方才喝了不加奶的茶,唇齿间是纯粹且凛冽的茶的芬芳,让刘纪想起大阏氏提到的中洲江南,有连绵不绝的雨水,星罗棋布的河流。

    “好看,藏!”

    刘纪生怕她被哪个不长眼的看上,到时候自己没处哭去。

    甄英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懂了,活动了一下酸痛的手腕,自己把丑哈哈的鹿皮面具带上。

    鹿皮柔软,贴在脸上就如同前世的洗面巾,不仅舒服不说,连北境特有的风雪也不显得那么寒冷了。

    见她戴上了面具,刘纪这才吐出一口气。

    几个大部落的堂兄弟总喜欢抢自己东西,他之前有个叫卓玛的侍女,配人前就被抢了去。

    甄英戴好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从少年的眼神中,看到了幼狼无力的悲鸣。

    亲信都是人精,知道的晓得那是三王子的禁脔,旁人连看都不许。之前未见过甄英的人,反倒因为种种留言,对那面具下的脸产生了更多好奇。

    但这是刘纪的队伍,他身边的人,无论做什么,旁人都不可置喙。

    队伍在沉默中前进。

    沉默可以保存体力,减少热量的流失。

    许多人也学着甄英,用皮革做成面具,蒙上黑纱。

    “‘破冰式’被中断,今年风雪不比以往,各部都遭了白灾。”

    王庭外头的雪堪堪没过脚背,算不得大,刘纪拨开较轻的雪层,看到了土地上结成块的冰。

    天是白的,地是白的,人人必须以黑布遮面,不能直视那片无垢的纯白。

    因雪致盲的牧民不在少数。

    “一杯药酒,一辆牛车就打发了姜瑜,现在他们是自食恶果。”

    “王庭的青贮呢?”

    “撑不到四月。”

    王帐内,众人皆静。

    已经三月了。‘破冰式’被打断,往年二月就止息的风雪,在替她夭折的女儿悲诉。

    “老三呢?”

    “三王子他,还未回。”

    “迟了一个月,三殿下的粮食肯定不够,听说又遇上了马匪,如今看来,怕是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