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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回:辞旧岁幼主理中馈

    他的匕首,是成人礼上猎得头狼,父汗亲手所赐。

    虽不及真正的宝刀削铁如泥,吹毛断发,也是难得的锋利。

    如今被灵气携裹,飞驰而来。

    来如雷霆,势若闪电。

    空气被撕裂,似乎有什么异兽昂首挺胸,附着在那匕首上露出獠牙。

    刘纪脑海中一片空白,只剩下了卓玛的脸,和小傻子没心没肺的笑容重合在一起。

    匕首悬在他眉间,离双目只剩下半寸。

    他甚至来不及闭上眼。

    鲜血,血色泼洒出来,在漫漫白雪中侵染出点点鲜红。

    …………

    刘纪回头。

    匕首在他眼前拐了个弯儿,一个眨眼的功夫,就捅进偷袭者的额头。

    这一手控物术极为精准,一直藏在偷袭者的视野盲区,连刘纪都被蒙骗了过去。

    战场上,甄英才做了个铁板桥,躲过了拦腰砍来的一把大刀,之后双手指尖撑着地面,足尖向上一点,踹到来人的脉门。

    她看也不看,脚上将一把长刀踢飞,那刀在空中打着璇儿落下,被甄英探手握住,顺势一招“越女采莲”。

    身子在空中轻巧跃起,大刀带着体重的力道狠狠批下。

    杀人,躲闪,点穴,夺刀,反劈,斩首,一气呵成。

    鲜血泼洒,显得皮肤愈加的白。

    甄英还是那幅没心没肺的笑,抬头看着刘纪。

    一滴飞溅的鲜血好巧不巧,粘在了甄英的唇珠上。

    一点鲜红。

    见刘纪还是那么一副愣神的表情,甄英特意嘟了嘟嘴,神态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娇憨。

    她身边横七竖八躺倒了一堆尸体,皆是一刀毙命。

    头颅滚了一地。

    小兵手中的兵刃,锈的锈,钝的钝,便是成年男子,也顶多把人砸出个淤伤。

    小傻子身板细弱,如何斩得断人的颈椎骨?

    却见战场之中,开辟出一片五尺见方的平地——除了甄英,再没有一个站着的活人。

    刚才还打生打死的两方人马如今一致对外,刀刃对准了空地中的甄英。

    她头上带着自己的狼皮兜帽。方才一个低头,帽子就垂下来,遮盖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了一个光洁白皙的小下巴,和饱满的唇珠上,一点鲜血的嫣红。

    刘纪的心提了起来。

    两个王子的亲兵俱不是好相与的,方才小傻子趁人不备,这才斩下许多人头。

    如今两边携手,就是草原上的巴图鲁,拿着一把钝刀,安能有命在?

    他在山坡上,小傻子一低头,就看不到对方的脸了。

    不管小傻子到底是逃奴还是逃犯,是奸细还是妖怪,方才他救了自己一命,是不争的事实。

    刘纪心中五味杂陈。

    底下的军兵们却如临大敌。

    甄英抬头,淡漠的琥珀色双眸轻轻扫过那一圈如惊弓之鸟般的士兵。

    嘴唇抿了抿。

    鲜血顺着唇纹印染,好似涂上了一层胭脂。

    她对着所有人,露出一个灿烂至极的笑容。

    目光清澈,宛若赤子。

    “叮”。

    不知是谁,将自己手中的兵刃丢在了地上。

    紧接着,“叮当”“叮当”。

    兵刃与冰壳相碰,响成一片。

    随着第一个士兵跪倒在地,剩下的所有人马,哗啦啦地跪成一片。

    山谷前方的空地上,只剩下一个站着的人,就是甄英。

    她抬起头,摘下头上的兜帽,转身对着山坡上的刘纪,单膝跪下。

    刘纪捡起方才扔到地上的匕首,重新插回腰间。

    三王子和七王子的部曲多是精锐,用银子喂得结结实实,若是旁人,定然不敢接手这一批降兵。

    可刘纪自己穷得两袖清风,别说是降兵,就算甄英这么个谜一样的人物,都愿意收拢到队伍里。

    刘纪下了山,甄英把自己的战利品——已经砍得卷了刃的大刀。双手奉上,神情恭敬。

    降兵们有样学样,纷纷解下腰间佩刀、匕首。

    刘纪抬手,示意大家都拿好了。

    其他王子的兵马,用的自然不可能是什么破铜烂铁,身手自然也比普通牧民的青壮要好得多。

    三王子殿下穷得坦坦荡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反正有甄英这么个大杀器在,旁的人根本翻不出什么水花。

    老弱病残赶忙出了山谷,在谷口整顿队伍。

    甄英在一堆肉泥里翻翻捡捡,找了半天,才在某人的额头上找出一枚圆润光滑的狼牙。

    方才立了大工的小哑巴已经收敛了不可一世的气焰,将狼牙在衣襟上擦干净,带着些许讨好的神情,掰开刘纪握紧的拳头,将狼牙放在他手里。

    刘纪笑了,把狼牙又塞回去。

    “不罚你。”

    见甄英神情中还带着几分不安,刘纪用手指挂了一下她的鼻头:“没事的,待到秋狩,我再去猎一串”不打紧。

    方才兵马混战,两名落马王子早被铁蹄践踏得尸骨无存。刘纪对他们也没什么手足之情,允许降兵们自行收敛残骸,但不许耽搁太久,队伍整顿完毕后就得启程。

    甄英在王府练得一手好投壶,如今又能在体内积攒下灵气,力度控制更是精准,只是将两方将领、旗官打落下马,倒是无意伤人。

    大多数落马的,都能迅速翻身起来,毕竟草原男儿步战马战都得精通,战场上才好随机应变。

    唯独两名王子身着重甲,落马后无法起身,这才阴差阳错送了命。

    甄英捏着狼牙,挨个比划了一圈,又回收了七八颗“暗器”,虽然数目不多,自认为已经尽力,蹦蹦跳跳的进了营帐。

    营帐里,三王子和降将推杯换盏。

    说是推杯换盏,其实就是两壶兑了雪水的酒,几盘冻死的牛肉。整桌席上最昂贵的,是三王子右手边而的小壶里冒着淡淡热气的茶。

    甄英一进来,就把那盏茶喝了。

    营帐里头暖和,她脱下身上的狼皮披肩,里头是一身亲兵装束,从尸体身上摸出根银簪随手挽了个髻。从怀里叮叮当当掏出一堆小零碎,放在刘纪手边儿上,权当这一阵子的伙食费。

    降将们见状,也纷纷宽衣解带,阿布,慷慨解囊,不一会儿,寒酸的宴席桌上就横竖八摆了些金银珠宝。

    刘纪哭笑不得:“你这是何苦?”

    甄英将手划过席上一圈,指了指刘纪,比出了个“七”,又指了指自己。

    很明显,这是一场做戏,她甄英要带个头募捐军费,等钱财到手,甄英的钱如数奉还,降将的钱,三七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