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新坐骑与新朋友
“客人,你的眼光不错,这可是一匹好马,才上个月才刚满两岁。如果你把它带回家,起码还能陪你十几年。”
刘芒拍拍眼前这匹小公马的脸,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古人说过,当你要做什么事情,但却啥也不懂的时候,假装高深莫测起码可以让你自己觉得不那么尴尬。
“凯文,你怎么看?”
凯文掰开马嘴,很认真地检查着牙齿,又捏捏前腿的肌肉,惹得马儿不爽地喷了喷鼻子,“这匹马确实不错,但是值不了三个金龙。”
“哎,小朋友,话不是这么说的。你别看它现在体型还不够壮实,等他再长两年,那可不得了啊,妥妥的一匹千里马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你看他的蹄子……”
早已得到刘芒授权的凯文,开始和马贩子就马的体格、潜力等影响最终价格的问题较量起来。
橡树镇作为水陆交通枢纽,除了河运发达,陆运也不差。
来来往往的商旅一多,留下的马匹就多,其中不乏可以用来作战马的好马。
已经眼馋别人家骏马很久的刘芒凯文二人,一早起来就兴冲冲地来到镇外的马市。
虽然这会儿不是马市正式开市的日子,这让他们少了一些选择,但是马贩子们养在马厩里的存货,就已经够他俩挑挑拣拣一整天了。
虽说刘芒在艾泽拉斯已经拥有了大师级骑术,但是在地球的时候,他骑的是黑色小电驴,在艾泽拉斯骑的是蓝色的冰霜巨龙,对于如何挑选马匹那是一点概念都没有,迫不得已只能把这个工作交给凯文。
好歹凯文从小就被作为骑士培养长大,对马匹的行情比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圣骑士明白多了。
而凯文对于这个任务也很认真,兢兢业业地和马贩子一个银鹿一个银鹿的争夺着——这注定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战斗。
在一旁听了一会儿,刘芒觉得无聊,便轻挪脚步,在马棚里闲逛起来,然后就被一匹高大却瘦弱的灰马吸引了眼球。
这匹马和其他小伙伴们被养在一个低矮的马厩里,却独自站在一个角落,不和其他马匹拥挤在一起。
而且据刘芒的观察,它吃草料也很挑剔,只吃形态完整没有被其他马动过的部分。
当它发现刘芒正站在围栏外饶有兴致的看着它时,它眼神里露出一个极其人性化的眼神,“瞅啥瞅?”
瞪了一眼这个奇怪的陌生人后,它喷一下响鼻,就继续回过头吃槽里的东西。
“老板,这匹马多少钱?”
老板抽空抬眼看了一下,敷衍说道,“那个,一个半金龙。”
刘芒摇摇头,“贵了贵了,你看它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见刘芒挑剔价格,马贩子来了兴致,他知道只有要货的才会挑毛病,赶紧凑过来解释道,“这不是它太挑食了么?不瞒你说,这可是一匹好战马。他的原主人是一个老战士,前两年病死在镇子里,后来他的侍从拿这匹马给酒馆抵债,这才落到我这里。哎,我不忍心看它被杀了吃肉,所以就一直养着,也希望给他找个好人家。怎么样,你有兴趣?”
故事是个好故事,就是不知道有几分是真的。
“牵出来我看一下。”
“好叻!”
把灰马牵出来之后,老板扯住辔头把它带到刘芒身边,看着老马身上斑驳的伤痕,刘芒很满意,毕竟对于缺少真实的马上作战经验的他来说,一匹聪慧的老马可以省去他的很多功夫。
“我试骑一下?”
“请便。”
得到马主人的允许,刘芒翻身上马,拉着辔头慢走几步之后,身上的大师级骑术技能赫然觉醒,胯下的老马仿佛和他合二为一。
于是慢走变成了慢跑,慢跑也越来越快,最后刘芒骑着老灰马绕着镇子转了一圈,才回到马贩子的马场里。
抚摸着老马喷着鼻息的鼻子,刘芒对马贩子说,“这匹马,我要了吧。”
马贩子再一次提醒道,“它可是一匹老马了哦?”
“如果你觉得心有愧疚,可以给我们再便宜点。”
马贩子撇撇嘴,没有接这个话茬。
又磨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最后刘芒用仅剩的两个金龙和五个艾泽拉斯金币,换回了他看中的这匹十四岁的灰色老公马,凯文看中的栗色小公马,和一匹高大强壮但是不够聪明的五岁雌性挽马,以及一匹马就能拉动的一辆轻型马车。
两匹战马用来骑乘,马车用来托运行李,而且赶路的过程里,也不能一直骑在马上,这样很容易让马匹掉膘,所以时不时上马车休息一下,也能保证两匹战马的战斗力。
只是这一番武装下来,花掉的钱,让刘芒颇为肉疼。
毕竟来到维斯特洛两个多月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动用那一百个艾泽拉斯金币的备用金,这样下去岂不是很快就花完了?!
到时候饿死在路边怎么办?
虽然在他穿越过来的熊穴里还有三万多个金币……
在经济压力的逼迫下,刘芒迫不及待想要赶紧去到临冬城,看看能不能接到好活儿,挣点钱补贴家用。
接着他们便退掉了酒馆的房间,凯文驾着马车,刘芒骑着马,踏上了通往临冬城的路。
从橡树镇出发有一条用黄沙铺设的道路,连通到临冬城外的国王大道上,沿着这条路步行到临冬城,只需要半天时间。
所谓的国王大道,是三百年前的征服之战后,由坦格利安家族的第三任国王,号称“人瑞王”的杰赫里斯·坦格利安组织建筑的,连接治下原七大王国现在的七大公爵领之间的一条绵延三千英里,约四千八百公里的漫长道路。
几乎相当于从HLJ漠河走高速到海南海口的距离。
也是在国王大道的连接下,七大王国才逐渐变成了如今统一的“七国”。
从橡树镇外的道路拐上国王大道,道路通畅、宽阔,前后都看不到其他的车辆行人。
欣赏着道路两旁壮阔的自然风光,喝着从镇里酒肆买到的烈酒,刘芒心情非常惬意。
只是走着走着刘芒便发现有点不太对劲——前方道路上的车辆马匹越来越多,走到最后已经能够遥遥望见临冬城灰色的巨石城堡时,整条国王大道已经被数不清的车辆和马匹死死堵住。
“我去,怎么这个时代也会堵车的吗?”
刘芒翻身下马,来到一个驾着无顶马车的车夫旁边,问到,“兄弟,前面这是怎么回事?”
车夫是个中年人,一脸的络腮胡子,叼着根烟斗兴奋得回答道,“那是劳勃国王的车队!看到那辆大车没有?里面是王后!天哪,我居然有机会见到国王!!”
接着他的脸色便变得愁苦起来,“可是老是进不了城,土豆送不到,今晚就回不了家了。”
没理会车夫的纠结,刘芒谢过之后,回到自己的马车边,踩在车辕上向前看过去,果然看见几十辆大车正挤在大道的尾端,一辆辆的往城里行驶。
而在这些车辆周围还有数不清的旌旗和全副武装的战士,寸步不离地守卫着车队。
除了被武装士兵们护卫着的车辆,在车队的后面还有几十辆形制杂乱无章的马车,也被一些衣甲各样的战士们守护着,等着进城,看样子是随队的商人们的车辆。
反而是北境自己的行人和车辆排在最后。
“导师,前面是怎么回事啊?”
凯文一直在马车上看守行李,并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
刘芒答道,“前面说是国王的车队……国王不是在君临城么?这又是哪个国家的国王?”
凯文皱起眉头,也有些困惑,“七国只有一个国王,就是来自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国王,至少现在是这样。”
“我想想,对了,我记得红石村的罗德尼守备官说过,国王在最近这段时间正好巡幸北境,不会是正好被我们给撞见了吧?”
“那不是很好么?”凯文闻言兴奋起来,“导师,以你的身手,只要有机会在国王面前稍微展示一下,说不定就能成为国王麾下的直属骑士!”
刘芒闻言,也是心动了一下,成为国王的直属部队,无疑是达成目标的终南捷径——无论什么目标。
“嘿,成为国王的直属骑士,可没你们想的这么简单。”
这时候,一个粗哑的男声在一旁响起,刘芒转头看过去,看见在他们马车旁,一个五十开外的瘦削的、面带愁容的中年人,正骑着一匹瘦弱的老马上。
他身穿一套已经开始脱色的衣服,衣服外披着一套半身甲,头上还戴着一顶残破不全的宽沿式铁盔。
老骑士腰间挂着一柄短剑,马身侧挂着一支三米多长的长矛,背上背着盾牌。
在老骑士的身后,还有一个中等身材,面孔瘦削,胡须稀疏,尖尖的鹰钩鼻子,眼睛很小却炯炯有神的青年,他骑在一头毛驴身上,紧紧地跟在前者身后。
刘芒问到,“恕我冒昧,不知道你是?”
老骑士矜持的点点头,“吉诃德·德·拉·曼查,来自河间地的骑士。”
刘芒闻言肃然起敬,“刘芒·赛里斯,来自东部大陆的骑士。”
无论是地球的中国,还是艾泽拉斯的暴风王国,都在东部大陆,这么说一点都没毛病。
而赛里斯则是中国在罗马的古称,意为丝之国。
自从在白刃河上大病一场后,刘芒想通了很多事,与这个世界的疏离感也在生死之间逐渐淡去。
病愈之后,无论未来如何,至少现在他想要融入这个世界,而融入的第一步,就是取一个本地化的名字,而“劳芒尔(刘芒)·赛里斯”就是他为自己取的新名字。
吉诃德爵士欣喜的表示,“你也是一名高贵的骑士么?”
刘芒学着对方的样子矜持的点点头,“正是。”
吉诃德爵士摘下头上的破烂头盔,抚胸致意,“很高兴认识你,刘芒爵士。”
“我也很荣幸能认识你,吉诃德爵士。”
刘芒拍拍眼前这匹小公马的脸,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古人说过,当你要做什么事情,但却啥也不懂的时候,假装高深莫测起码可以让你自己觉得不那么尴尬。
“凯文,你怎么看?”
凯文掰开马嘴,很认真地检查着牙齿,又捏捏前腿的肌肉,惹得马儿不爽地喷了喷鼻子,“这匹马确实不错,但是值不了三个金龙。”
“哎,小朋友,话不是这么说的。你别看它现在体型还不够壮实,等他再长两年,那可不得了啊,妥妥的一匹千里马啊!”
“我觉得不太可能,你看他的蹄子……”
早已得到刘芒授权的凯文,开始和马贩子就马的体格、潜力等影响最终价格的问题较量起来。
橡树镇作为水陆交通枢纽,除了河运发达,陆运也不差。
来来往往的商旅一多,留下的马匹就多,其中不乏可以用来作战马的好马。
已经眼馋别人家骏马很久的刘芒凯文二人,一早起来就兴冲冲地来到镇外的马市。
虽然这会儿不是马市正式开市的日子,这让他们少了一些选择,但是马贩子们养在马厩里的存货,就已经够他俩挑挑拣拣一整天了。
虽说刘芒在艾泽拉斯已经拥有了大师级骑术,但是在地球的时候,他骑的是黑色小电驴,在艾泽拉斯骑的是蓝色的冰霜巨龙,对于如何挑选马匹那是一点概念都没有,迫不得已只能把这个工作交给凯文。
好歹凯文从小就被作为骑士培养长大,对马匹的行情比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圣骑士明白多了。
而凯文对于这个任务也很认真,兢兢业业地和马贩子一个银鹿一个银鹿的争夺着——这注定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战斗。
在一旁听了一会儿,刘芒觉得无聊,便轻挪脚步,在马棚里闲逛起来,然后就被一匹高大却瘦弱的灰马吸引了眼球。
这匹马和其他小伙伴们被养在一个低矮的马厩里,却独自站在一个角落,不和其他马匹拥挤在一起。
而且据刘芒的观察,它吃草料也很挑剔,只吃形态完整没有被其他马动过的部分。
当它发现刘芒正站在围栏外饶有兴致的看着它时,它眼神里露出一个极其人性化的眼神,“瞅啥瞅?”
瞪了一眼这个奇怪的陌生人后,它喷一下响鼻,就继续回过头吃槽里的东西。
“老板,这匹马多少钱?”
老板抽空抬眼看了一下,敷衍说道,“那个,一个半金龙。”
刘芒摇摇头,“贵了贵了,你看它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见刘芒挑剔价格,马贩子来了兴致,他知道只有要货的才会挑毛病,赶紧凑过来解释道,“这不是它太挑食了么?不瞒你说,这可是一匹好战马。他的原主人是一个老战士,前两年病死在镇子里,后来他的侍从拿这匹马给酒馆抵债,这才落到我这里。哎,我不忍心看它被杀了吃肉,所以就一直养着,也希望给他找个好人家。怎么样,你有兴趣?”
故事是个好故事,就是不知道有几分是真的。
“牵出来我看一下。”
“好叻!”
把灰马牵出来之后,老板扯住辔头把它带到刘芒身边,看着老马身上斑驳的伤痕,刘芒很满意,毕竟对于缺少真实的马上作战经验的他来说,一匹聪慧的老马可以省去他的很多功夫。
“我试骑一下?”
“请便。”
得到马主人的允许,刘芒翻身上马,拉着辔头慢走几步之后,身上的大师级骑术技能赫然觉醒,胯下的老马仿佛和他合二为一。
于是慢走变成了慢跑,慢跑也越来越快,最后刘芒骑着老灰马绕着镇子转了一圈,才回到马贩子的马场里。
抚摸着老马喷着鼻息的鼻子,刘芒对马贩子说,“这匹马,我要了吧。”
马贩子再一次提醒道,“它可是一匹老马了哦?”
“如果你觉得心有愧疚,可以给我们再便宜点。”
马贩子撇撇嘴,没有接这个话茬。
又磨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最后刘芒用仅剩的两个金龙和五个艾泽拉斯金币,换回了他看中的这匹十四岁的灰色老公马,凯文看中的栗色小公马,和一匹高大强壮但是不够聪明的五岁雌性挽马,以及一匹马就能拉动的一辆轻型马车。
两匹战马用来骑乘,马车用来托运行李,而且赶路的过程里,也不能一直骑在马上,这样很容易让马匹掉膘,所以时不时上马车休息一下,也能保证两匹战马的战斗力。
只是这一番武装下来,花掉的钱,让刘芒颇为肉疼。
毕竟来到维斯特洛两个多月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动用那一百个艾泽拉斯金币的备用金,这样下去岂不是很快就花完了?!
到时候饿死在路边怎么办?
虽然在他穿越过来的熊穴里还有三万多个金币……
在经济压力的逼迫下,刘芒迫不及待想要赶紧去到临冬城,看看能不能接到好活儿,挣点钱补贴家用。
接着他们便退掉了酒馆的房间,凯文驾着马车,刘芒骑着马,踏上了通往临冬城的路。
从橡树镇出发有一条用黄沙铺设的道路,连通到临冬城外的国王大道上,沿着这条路步行到临冬城,只需要半天时间。
所谓的国王大道,是三百年前的征服之战后,由坦格利安家族的第三任国王,号称“人瑞王”的杰赫里斯·坦格利安组织建筑的,连接治下原七大王国现在的七大公爵领之间的一条绵延三千英里,约四千八百公里的漫长道路。
几乎相当于从HLJ漠河走高速到海南海口的距离。
也是在国王大道的连接下,七大王国才逐渐变成了如今统一的“七国”。
从橡树镇外的道路拐上国王大道,道路通畅、宽阔,前后都看不到其他的车辆行人。
欣赏着道路两旁壮阔的自然风光,喝着从镇里酒肆买到的烈酒,刘芒心情非常惬意。
只是走着走着刘芒便发现有点不太对劲——前方道路上的车辆马匹越来越多,走到最后已经能够遥遥望见临冬城灰色的巨石城堡时,整条国王大道已经被数不清的车辆和马匹死死堵住。
“我去,怎么这个时代也会堵车的吗?”
刘芒翻身下马,来到一个驾着无顶马车的车夫旁边,问到,“兄弟,前面这是怎么回事?”
车夫是个中年人,一脸的络腮胡子,叼着根烟斗兴奋得回答道,“那是劳勃国王的车队!看到那辆大车没有?里面是王后!天哪,我居然有机会见到国王!!”
接着他的脸色便变得愁苦起来,“可是老是进不了城,土豆送不到,今晚就回不了家了。”
没理会车夫的纠结,刘芒谢过之后,回到自己的马车边,踩在车辕上向前看过去,果然看见几十辆大车正挤在大道的尾端,一辆辆的往城里行驶。
而在这些车辆周围还有数不清的旌旗和全副武装的战士,寸步不离地守卫着车队。
除了被武装士兵们护卫着的车辆,在车队的后面还有几十辆形制杂乱无章的马车,也被一些衣甲各样的战士们守护着,等着进城,看样子是随队的商人们的车辆。
反而是北境自己的行人和车辆排在最后。
“导师,前面是怎么回事啊?”
凯文一直在马车上看守行李,并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
刘芒答道,“前面说是国王的车队……国王不是在君临城么?这又是哪个国家的国王?”
凯文皱起眉头,也有些困惑,“七国只有一个国王,就是来自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国王,至少现在是这样。”
“我想想,对了,我记得红石村的罗德尼守备官说过,国王在最近这段时间正好巡幸北境,不会是正好被我们给撞见了吧?”
“那不是很好么?”凯文闻言兴奋起来,“导师,以你的身手,只要有机会在国王面前稍微展示一下,说不定就能成为国王麾下的直属骑士!”
刘芒闻言,也是心动了一下,成为国王的直属部队,无疑是达成目标的终南捷径——无论什么目标。
“嘿,成为国王的直属骑士,可没你们想的这么简单。”
这时候,一个粗哑的男声在一旁响起,刘芒转头看过去,看见在他们马车旁,一个五十开外的瘦削的、面带愁容的中年人,正骑着一匹瘦弱的老马上。
他身穿一套已经开始脱色的衣服,衣服外披着一套半身甲,头上还戴着一顶残破不全的宽沿式铁盔。
老骑士腰间挂着一柄短剑,马身侧挂着一支三米多长的长矛,背上背着盾牌。
在老骑士的身后,还有一个中等身材,面孔瘦削,胡须稀疏,尖尖的鹰钩鼻子,眼睛很小却炯炯有神的青年,他骑在一头毛驴身上,紧紧地跟在前者身后。
刘芒问到,“恕我冒昧,不知道你是?”
老骑士矜持的点点头,“吉诃德·德·拉·曼查,来自河间地的骑士。”
刘芒闻言肃然起敬,“刘芒·赛里斯,来自东部大陆的骑士。”
无论是地球的中国,还是艾泽拉斯的暴风王国,都在东部大陆,这么说一点都没毛病。
而赛里斯则是中国在罗马的古称,意为丝之国。
自从在白刃河上大病一场后,刘芒想通了很多事,与这个世界的疏离感也在生死之间逐渐淡去。
病愈之后,无论未来如何,至少现在他想要融入这个世界,而融入的第一步,就是取一个本地化的名字,而“劳芒尔(刘芒)·赛里斯”就是他为自己取的新名字。
吉诃德爵士欣喜的表示,“你也是一名高贵的骑士么?”
刘芒学着对方的样子矜持的点点头,“正是。”
吉诃德爵士摘下头上的破烂头盔,抚胸致意,“很高兴认识你,刘芒爵士。”
“我也很荣幸能认识你,吉诃德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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