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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邓万里

    “哎呦,我的老腰啊!”

    一夜鏖战,慕容复深刻体会了“色是刮骨钢刀”这六个字的含义。

    饶是他年轻力壮,功力深厚,经历了一夜七次之后也是两腿发虚,腰肢酸软。倒不是他不懂得节制的道理,只是难得遇到清芳娘子这般对胃口的美人儿,一时间忘乎所以,只顾发泄了。

    王语嫣也好,阿碧也罢,都只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不堪征伐,无法尽兴。

    今趟遇到清芳娘子,慕容复可算是久旱逢甘霖,满心欲火,一朝散尽,心满意足。

    打坐练气了半个时辰,才总算恢复了元气。

    眼见清芳娘子还在沉沉入睡,慕容复随手留下两颗猫眼宝石便拍拍屁股走人了。

    “公子爷……”

    刚从清风楼后院的侧门走出来,一个头插黄花的少年便朝着慕容复快步跑来。

    那少年一张国字脸稍显稚嫩,身形却是极为高大,算上头顶的发髻,身高足足有一米七八。

    虎背熊腰,身形健壮,背上三角肌高高鼓起,倒显得像是没有脖子一般。

    “是万里呀!你在这里等多久了?”

    慕容复叫出来人的名字,正是他麾下四大家臣之一邓百川的儿子邓万里。

    “没多久,也就一个多时辰罢了。”

    邓万里天不亮就被父亲叫醒,安排在清风楼外等着慕容复。

    要说完全心甘情愿,那是不可能的。

    四月份的早晨说冷不冷,说热不热。

    但对于当了十几年地主少爷的邓万里来说,平时都是下人伺候他,今趟轮着他像小厮一般天不亮便守在青楼门外等着公子爷,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这些年来父亲邓百川跟着慕容复走南闯北,寻求复国的机会,跟自己待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如跟慕容复在一起的时间长。

    邓万里在母亲的教导下长大,虽然表面上敬畏着慕容氏,心中却早已积蓄了许多的不满。

    慕容复听得出他语气中的不满之意,心中当即明了。

    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正是天地老大我老二的时候,要想让他敬重自己,须得拿出些真本事来。

    “呵呵,辛苦你了。”

    “等的乏了吧,走,咱们去寻些吃食!”

    清风楼附近恰好有条小吃街,专供楼里的姑娘和客人消费。

    北宋时期的早点已是相当的丰富,五十多米长的街道两侧,遍布着各式各样的早餐店。

    有卖稀饭的,卖包子的,卖油饼的,还有卖汤圆、卖馄饨的,路边一家面馆的墙上挂着满满当当的牌子,什么晻生软羊面、桐皮面、盐煎面、鸡丝面、插肉面、三鲜面,应有尽有,可谓是玲琅满目,。

    条街道上都是香气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慕容复寻了个馄饨店,找了张干净的桌子坐下。

    店里的客人多是粗布麻衣的普通人,与慕容复和邓万里一身绫罗绸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人一落座,顿时引得店中客人频频侧目。

    有人害怕惹事,端着碗远远坐开。

    “店家,给我来两碗虾仁馄饨!”

    慕容复喊了一声,又看向邓万里道:“万里,你看看想吃些什么?这顿公子爷我请了!”

    “哎……”

    两碗馄饨原本没我份啊!

    邓万里愣了一下,说道:“那我也来两碗虾仁馄饨吧!”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邓万里身为习武之人,本身食量就很大,两碗馄饨正适合垫个肚子。

    “店家,再来两碗虾仁馄饨!”

    “好嘞,客官!四碗虾仁馄饨……”

    点完餐,两人相顾无言,气氛稍稍有些尴尬。

    慕容复今年二十五岁,虚岁二十六,只比邓万里大了十岁,按理说是一辈人。

    可慕容博死后,十几岁的慕容复就带着四大家臣走南闯北,寻找复国的机会,所以二人根本没见过几面,关系又何谈亲近。

    好在如今的慕容复不像原主那般孤傲,于是他主动开口关切道:“万里今年十六岁了吧,可有婚配?”

    古人十三四岁结婚的大有人在,故而慕容复这问题并不突兀。

    邓万里老实回复道:“回禀公子爷,还没呢。”

    “那你可有中意的姑娘?要不要公子爷帮你提个亲?”

    慕容复两句话,问的邓万里脸都红了。

    十六岁的男孩正值青春萌动,哪有不思春的道理。

    只是邓家风极严,就算邓百川经常不在家,还有邓夫人时刻盯着邓万里,决不允许他在外面沾花惹草,什么勾栏瓦舍之地更是不能去。

    就算家中有漂亮的侍女,邓万里也只敢看在眼里,从未越雷池一步。

    看着邓万里一张脸红的像大虾一样,慕容复觉得分外有趣。

    “十六岁不小了,也是时候了解一下男女之事了。也怪我,昨天来清风楼的时候没叫上你。这样吧,今晚上我带你去清风楼逛一圈。”

    “放心,此事绝不会让邓大哥知道,公子爷我的嘴巴可是严的很。”

    慕容复正说着话,四碗虾仁馄饨端上了桌。

    他拿起陶瓷勺子先舀了一勺汤尝了尝咸淡,入口只觉得馄饨汤鲜味有余却滋味不足。

    原主是个贵公子,故而习惯清淡饮食。

    但现在的慕容复前几世都是穷苦出身,就喜欢重口味的饮食,最爱的则是重庆火锅。

    当下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来,倒出几十粒白胡椒在手上。

    接着双手一合,一搓,如此反复搓动两次之后,手中滚圆的胡椒粒已然化为细碎的粉末,洋洋洒洒落在馄饨碗里。

    一股馥郁辛辣的香气扑鼻而来,转眼间就席卷了整个馄饨铺子。

    胡椒的香气特别容易开胃,闻上一口就叫人食欲大振,垂涎欲滴。

    “好香啊!这是什么味道?”

    “是啊,真香!”

    “香味是从那边传过来的……”

    众人的目光纷纷看向慕容复。

    有人开口问道:“敢问这位大官人,你这使得是什么香料啊?怎么这么香啊!”

    慕容复道:“这是西洋的胡椒,味道辛辣,最是开胃,诸位朋友可要尝尝?”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店家,麻烦给我取只空碗来!”

    慕容复招呼店家拿来一只空碗,然后一口气将三两多的胡椒都搓成了胡椒粉,分与众人。

    “这胡椒味重,汤里不能放太多,否则会发苦的。”

    “这位官人可真是豪气,我在东市的香料铺子里见过这胡椒,一斤胡椒可要七八贯钱呢。这一碗得二三两多吧,那可就是上千钱了呢!”

    “什么?这东西这么金贵!”

    要知道店里最便宜的馄饨,一碗还不到五文钱,可这一碗胡椒粉便价值上千钱,谁人吃得起。

    得知胡椒的价格,众人霎时间偃旗息鼓,却是连尝一尝的勇气都没有了。

    店外的桌子旁却有两名汉子闻言双目发亮。

    “哎……相逢即是缘,不过是些佐味的东西,大家只管尝尝便是了,在下绝不会要一文钱。”

    慕容复一句话打消了众人的疑虑。

    众人纷纷起身,从碗里小心翼翼地捏起一小撮胡椒,小心翼翼地洒在碗里,搅动了几下之后才动起勺子舀起一勺汤递到嘴边吸溜,细细咂摸着其中滋味。

    在场众多百姓别说昂贵的胡椒了,就连上等的青盐都没几人尝过。

    一品之后,众人只觉得这简单的馄饨汤加了胡椒粉之后,简直如琼浆玉液一般,滋味无穷。

    一口下去火辣辣的,仿佛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身体顿时暖洋洋的。

    这般效果,让众人纷纷赞不绝口。

    邓万里捏起一个掉在桌上的胡椒粒子,手指用力之下,指节发白,胡椒却是纹丝不动。

    他一惊之下,当即再加上几分力道,才终于将胡椒粒子捏碎。

    只是碎掉的胡椒颗粒分明,远不如慕容复两手一撮来的那般细碎。

    邓万里这才惊觉,公子爷的武功竟是这般深不可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