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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罗杰的委托

    我目前扎脚的城市“叶城”,位于“北冕公国”的东部,公国则直属五大国中的“圣冕王国”,是以人类为主的强国之一。叶城放眼整个王国来看,只能算是偏远之地,以广袤的平原为主,因此耕地富足,每年向公国上供的粮食量在地方上算是数一数二,产粮丰富就意味着酒水行业的兴盛,借助自酿酒起家的餐厅酒馆琳琅满目,就是这样的一家家门店,成了冒险者齐聚一堂,度过夜晚休憩时间的交流圣地。人们高举酒杯,与队友吹嘘战果的,添油加醋的诉说今日的凶险,或是总结今日获取的经验,并将其运用到日后的攻略。喝多了的人往往会口无遮拦,偶尔也会爆料出有趣的笑料和情报。

    主干道靠近集市,有一家名叫“猫舌”的酒馆。这家店的看板娘,就是我所提到适合结婚的那种类型。她名叫提拉,是个眼神中时刻荡漾着柔情水光的年轻女性,年纪要大我一岁,留着未精细打理却柔顺如绢的黑色散发,身材匀称,时常着一件薰衣草色的连衣裙,只有收拾桌面之际,才能看到她光洁的双腿在人群中穿梭的身姿。单是她的出现便给店内招揽来不少生意。她较同龄人要知性许多,可能是常年与父亲经营这家酒馆的缘故,见的人多了。但偶尔还是会从她闪烁的双眼中看出她对冒险生活的好奇与向往。

    也是因为看到她动人的模样,我才会有与之携手,平凡共度一生的打算。

    “提拉小姐,今天我们小队可是剿灭一个哥布林的窝点!”

    “你胳膊上的伤口没事吗?”提拉微笑着关切前来和她打招呼的青年男性。

    “小意思,小意思。”

    另一个男人也堵到柜台,“那算什么,我们可是宰了一头杀人熊。”

    酒馆内又有人在点单了,“提拉小姐!酒水有劳了!”

    “好的。”提拉火速应付完吧台前的男人,转身从后方取出有她半身高的酒瓶。

    提拉负责前台招待,其父亲执掌后厨,据说为了缓解提拉的压力,他们已经考虑招一个新的服务生了。

    补觉到中午,去拍卖行处理翡翠,集市上屯满干粮,铁匠处休整软甲,结束后炼金术士那里补充药品,最终将翡翠核心融入药剂,明日再将寄存在那里的物品取回。城镇里的一天可比冒险来的还要紧凑充实。

    每日的晚饭我几乎都定在这里,通常一次只花费七个铜币,稍微放纵一点,也不过两个银币,一个银币的价值约莫十个铜币,金币与银币之间的换算同样是十进制。

    提拉见我来了,隔着几桌向这边眨眼,在附近的城区我也算小有名声,不会引来什么麻烦,但在我最开始进到酒馆的时候,可招致不少男性友人的敌意。记得第一次来这儿是在一年前,初次踏入酒馆的我点了一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猫舌水”,后来才得知那是浓度达七十度,在嘴里就开始挥发的烈性酒,除了某些耐酒性几近免疫的老手,都是要兑水喝,碍于面子,还没等冰水上来,我就忍着辛辣生吞下去,那宛如刀绞般的灼烧感和眩晕将我撂倒在地。无亲无故,我又倒地不起,店长见我年纪不大,便让我留宿了一晚。如此丢人现眼的举动,使得我一周没再出现在那个酒馆。只是时间久了,我自己倒是释然了,便不再忌讳。

    我选座在角落,点了鹿尾汤,煎鱼肉,烤干的面包搭配土豆泥后,提拉附耳对我说,“那边那个人好像在找你。”

    “找我?”我顺着提拉的目光,注意到对角处有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独处青年,飘带缠额,轻甲覆体,身材高瘦,小臂的肌肉具备一定的肌肉线条,身后竖着两根尖头磨亮,雕饰精美,宛如艺术品似的长矛。“他是谁?”

    “提拉小姐!”又有人点单。

    “待会跟你说啊!”

    那青年貌似注意到我这边,果断起身朝我这边走来,发现忘记拿酒,回身又险些撞上向刚好路过的胖大叔,收住脚步端起酒杯,却又因走路太快导致满溢的酒水洒了一半,多灾多难的来到了我的桌前。他左手扶桌,右手还在伸手偷偷拧干打湿的裤子。

    笨蛋吗?这家伙是。

    笨蛋率先开口,“你就是秘银冒险者,伊什。”

    “何事?”

    “你不应该先问我的名字吗?”

    “那你的名字是?”

    “我叫罗杰。”

    哦,笨蛋罗杰。

    “那么笨......罗杰先生,是有什么个人委托交给我吗?”

    “没错,还是非常有价值的委托。”“为什么不通过协会来发布?”

    “我也有自己的理由。”罗杰将一个钱袋的敲在桌面上,“这些是定金,剩下的看你表现。”

    看我表现?他的耍宝表现和故弄玄虚的态度,让我实在认真不起来,不过那袋钱还挺丰厚的。

    “请先简单介绍一下委托内容如何,攻略还是护卫?”

    “你的任务,是和我组队。”

    “那组队之后要做什么?”

    “这你别管,总之先组队。”罗杰莫名奇妙的自信态度让人感觉是在和小孩子打交道。

    “啊?如果不表明委托内容,就容我拒绝了。”

    “没见过你这么疑神疑鬼的人。”

    “这对冒险者来说应该是常识。”

    “好吧!内容就是,嗯——讨伐食人魔,对,就是食人魔,怎么样?”

    食人魔,平原巨人的俗称,智力有限,蛮力出众,皮糙肉厚,筋肉横生,成年巨人身高在三米到四米之间,单体讨伐最多精铜级难度,虽有一定的风险性,但组队攻略就算是赤铁级也有一战之力,当然不包括新人。这种难度为何非要委托于我。看他吞吞吐吐的样子,定是还有别的要求。

    “只是讨伐平原巨人的话,我可以奉陪,希望你不要和我玩什么文字游戏,给我什么附加条件。”

    “一言为定!明早六点,北部城门,咱们不见不散。”他伸出拧裤子的手,要和我碰拳。

    几秒的犹豫过后,我也礼貌性的抬起了右手。

    “嘿嘿,委托成立。”他喜出望外,回头就装上给我送饭的提拉。

    “呀!”油污飞溅到提拉的围裙上,好在她只端来了鱼肉,若是汤水一定会将她烫伤。

    “抱歉!提拉小姐。”

    “你要道歉的还有我的晚餐。”

    “我赔!”罗杰摸摸口袋,摸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铜板。

    “你是在找这些吗?”我看了看桌上的钱袋,里面都是金币和银币,看来家境还算殷实。他连考虑都没考虑就将钱全部给了我,毫无计划,没经过任何深思熟虑来找我是吗?这种天然的冒失不像是装出来的。不逮着这个机会多坑他一笔,我的良心会过意不去。“还有提拉小姐的衣服,提拉小姐的误工费,烫伤补贴,精神损失。”

    “停停停,今天出门没带够钱,等委托的尾款一起给你。”说罢便扬长而去,不一会儿,又折返回店里取走他的双矛。

    提拉也是满面复杂的目送这个毛手毛脚的家伙出门。

    “什么来路?那家伙。”

    店里的暂时清闲下来,提拉便坐在罗杰刚才的位置上。不用猜都知道,肯定又有某些家伙朝这边看了,这种被盯着的感觉让人浑身不自在。

    “他叫罗杰,是附近乡绅的长子。”

    “地主家的傻儿子是吗?”

    “真是的,也没必要用这种说法,哈哈。不过,人应该不坏,他找你做什么?给这么多钱。”

    “这些还只是定金,说是要跟我一起去讨伐食人魔。”

    “意外的简单,当然是对你来说的话。那你小心点,我的意思是,可别让那大少爷受伤了。”

    “这点我会注意,不过我总觉得他还有其他目的。”

    提拉考虑片刻,“嗯——会不会是你想多了,他一不图你钱,二不图你色。请其他的秘银级冒险者同样不是难事,我想不出他能有什么目的。”

    “但愿吧!如果明晚我没出现在这里,就去让驻城骑士去救我。”

    “你要是都解决不了,那士兵有什么用?”

    “有道理,那麻烦去冒险协会发个委托。”

    “好吧,好吧!要是冒险家也找不到你,我就给你立个碑。”那双如夏夜湖泊的双眼真是让无暇顾及其他,“不说了,我去忙了。”

    嗯,今晚应该能做个好梦。

    薄雾轻笼的清晨,临近城门处,集结了几位还未醒酒的冒险者。一大早,早餐豆没吃的他们不知哪里来的精力在相互打趣。这个点,总是会有一个准时出现的餐推车。推车的主人是一个四五十岁的黑肤色胖阿姨,她的丈夫在一早在家照料农场,她则是将自家产出的农牧产品带到城里来贩卖。我常点的是包裹着奶酪、火腿、外加生菜、番茄或黄瓜的厚实卷饼。因为是常客,阿姨给我加的料往往要多上一些。这应该算是不自己做饭的人所享受的特别优惠?话说,自己做饭好像会更节省。

    已经有几个小队陆续出发。都是些在冒险协会的熟面孔,有着华丽铠甲的短发男性,法师打扮的成熟女人,精壮魁梧的战士,还有重要的神官牧师,但基本上于他门都没有交际,名字就更不得而知了。

    冒险者的组队方式多数以先锋位,游击位,防守位,法术位和回复位为主。当然根据实际情况还会削减部分位置,靠队员自身携带的药水与法术卷轴为补充。

    我所处的刺客职业便是游击位的一种,拥有远程打击的弓箭手,盗贼斥候一类以灵活为特点的轻装战士也能作为游击位;先锋位多为战士,斗士为主,他们武器多样,刀剑枪戟以及一些个人风格鲜明武器,更有一些勇士会徒手参战,他们作为队伍中流砥柱的位置,没有明显的短板,以属性均衡著称;重甲、坚盾和一些攻守兼备的大型兵器是防守位的代名词;法师和牧师,前者是主要的魔法输出位,后者是治疗,回复,状态加持等手段的主要实施者,当然也有许多优秀的术士能做到两者兼修。

    要说队伍中哪个位置最不需要,那一定是游击位,探索敌情,排查陷阱,而且作为刺客给予目标致命打击,难道有哪个队伍会需要可以来安排个位置作为终结哥布林生命的特殊职业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队伍中的所有人都多出一份力,游击工作几乎不用再增加开支。确保能杀死怪物,保证能在怪物手下存活,这便是大多数冒险者所考虑的。我能力极为特殊,也还从未听说过有与我类似的存在,为了不产生额外的麻烦,我也从未想过要担任先锋位,在适当时机给予至于致命打击的刺客才是最适合我的。同理,只要自己的多出一些力,其他位置的工作我也能独自胜任。

    以上可能是我独自组队的一些牢骚。

    因为地理位置偏远,城内的亚人种并不常见,要是在稍大一点的城市,会经常看到长耳精灵种,有动物特征或是一整张动物脸的直立半兽种,矮人族,再往南一一点还能看到完全由亚人组建的国家。

    话说,罗杰迟到了呢!不过作为委托人,迟点也无可厚非。半小时后,那家伙从远处背着那两杆铁矛,一路叮当乱响的小跑向这边来。

    “你有明确的目的地吗?”

    “食人魔是活的,怎么可能站着不动让我们找呢?”

    “那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活动范围吧!”

    “就、就在这一带。”

    时间已经来到了上午十点整。我们已经耗光了夏日冒险的最佳时间,可却颗粒无收,因为我们连最基本的路线图都没有,或许用狗尾草抽打街边的灌木才是我的本职工作。炎炎烈日之下,我包裹的密不透风的跟在其身后,若非身上装备的控温属性,肯定会和大步走在前方的那家伙一样汗如雨下,想必那两柄铁枪和身上的轻甲都在炙热的烘烤下高温难耐。这家伙,真的是一点户外应对策略都不准备啊!

    话说,从刚开始,就有人伪装成农户,一直尾随在我们身后。

    “你家人知道你冒险者的身份吗?”

    “当然知道!”

    “那他们是何态度?”

    “这么说吧!这两柄屠龙勇士的长矛,就是我老爸送给我的。”

    那两根铁棍烫手到差点让他扔出去。

    “像我老爸这样,经商又允许我冒险的人,你不觉得他是个世上少有的好父亲吗?”

    “我不好说。”他爸真的放心他一个人在外冒险吗?心真大。

    “难道你家人也很支持你当冒险者吗?”

    “我没有那样关系的人。”

    罗杰沉默了一会儿后,竟扭捏了起来,“啊、那个,不好意思啊!”

    “没什么,习惯了。”

    “不过自己一个人,也很自由吧!”

    “我可没觉得你哪里不自由。”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可以、算了!不说也罢。”

    他一个人在那里纠结什么?

    草丛这时突然一阵细响,还没等罗杰回头看清,我便一剑将其斩成两段,是一团凝胶状的史莱姆。

    罗杰无由的激动起来,“你!怎么这么快?”

    “像这种委托外的魔物,我可是要另收费的。”

    “我都还没看清你做了什么。”

    “砍了一只史莱姆。”

    怎么可能让你看清。孔周曰:吾有三剑,二曰承影。味爽之交,日夕昏有之际,北面察之,淡炎焉若有物存,莫有其状。其触物也,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见。春秋时卫人孔周所藏的名剑“承影”,闻声却不见其形的,精致优雅的无形之刃。唯有在日暮黄昏,昼夜交错之际方能目睹其剑身。

    “我当然晓得是史莱姆,我是在问,你是怎么砍的,我都没看你掏出武器。”

    “啊,是风魔法。”

    “你明明说砍了。”

    “对,是用风刃砍的。”

    “可那声音是武器的声音。”

    “你听错了。”

    “我耳朵灵着呢!”

    啊,这家伙有点难糊弄,怎么在这种小事上刨根问底。

    “秘密,我特有的进攻手段。”

    “你!可恶啊。你走前面!”

    “可我不知道路。”

    “我给你指挥。”

    我陆续用承影砍了史莱姆,毒蛇和食尸鬼。得知,他想观察我的出招方式,所以我用极小的幅度挥剑。

    在罗杰视角看来,只是觉得风衣微微动了一下,猎物就身首异处了。

    “你这家伙耍我是吧!”

    “什么?”

    他咬牙切齿道:“我一定会弄清楚你的秘密。”

    “请便。”

    这家伙大概率不是来正经冒险的,我敢打赌,他压根连平原巨人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原本以为最多一上午就能结束战斗,这眼看到中午用餐时间了,连巨人的脚印都未从出现,就当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吧!话说我的软甲和翡翠核心的药剂还没......明天在说吧!

    趁着中午他去方便的空隙,我试了试他那两柄雕饰精美的长矛。上面的金粉是涂上去的,矛头崭新,只有枪尾有杵在地上的磨损,值得一提的是,这两杆长矛最大的缺点就体现在重量上,举起来像是注了铅,力量处于平均水准的我拿起它们都无法自如挥舞。难以想象那家伙一直在用这种兵器?归根揭底,这这枪看磨损程度充其量只能算是摆设。

    玩闹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去招待招待尾随我们到现在的“客人”了。

    我找来树枝,令其支撑大衣,营造还在原地的假象。自己的则是反方向远离,摸着灌木和山路绕至其身后。

    直到,见其本尊后,我才彻底愣住了。

    啊!干嘛,这毫无紧张感跟踪是怎么一回事啊?

    那是个扣着帽子的成年男性,令我无法忍受的是他竟藏在这里悠闲的啃起西瓜来,一股无名火顿时涌了上了来,罗杰也是,他也是,我可不是来陪小孩子过家家的,这群家伙究竟把冒险当成什么了!

    “达摩克里斯!”十柄寒光从天而降,为眼前这个跟踪的贼人砌成一圈利剑牢笼。

    “欸——”

    “悬挂在达摩克里斯头顶,每秒都预示着叙拉古王,迪奥尼修斯作为王者每秒都在遭受的威胁,用在你身上我都觉得实在侮辱这股力量。半吊子,报上名来!”

    “吼吼,被发现了,那就没有办法了。”

    那家伙从怀中掏出金色挂牌,随后腾空跃起,攀着利剑组成的墙壁从中脱身,然后从斗篷中抽出一柄细剑,“同为冒险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何。”

    耀金级?但也没差,“告诉我全部,我会酌情而定。”

    “不得泄露雇主身份,可是清楚记录在冒险者行为准则上的。”

    不让他尝点苦头,看来是不会老实交代了。

    数十柄利刃似暴雨般落下,我无心取其性命,每一剑都瞄准其手臂脚踝。这家伙不愧为耀金的实力,步伐轻盈的同时,剑术也是得心应手,他几乎在不用抬头便能在我的剑雨中不沾分毫。

    “是没见过的魔法,那就多让我开开眼!”

    男人剑浮微光,释放战技的象征。他迅速拉近距离,理智的判断,达摩克里斯在近身战中的确缺少容错。

    “风妖斩!”

    承影迅速出鞘,拉近战的第一击。汹涌澎湃气流迎面而来,宛若镰鼬在耳边嘶吼,然而挡下第一击还远远不够,细剑使用者往往都惯用连斩,且都以舍弃防御追寻急速和猛攻著称。

    “破空连段!”

    果然,上一剑的结尾便是下一剑的开始,他如同旋转的风车,无间隔对我的肩膀,小腹,手臂,发动速攻。他身高带来的优势和连贯且顺畅的动作使我不得不拉开距离,暂且避让其锋芒。

    “最开始觉得你只是了风魔法,实际对拼才能发现,你是用什么秘法将剑隐藏了吧!不过这充其量是糊弄小孩子的把戏,差不多也摸清你兵器的长度了。刺客与剑士发生正面冲突,本就是我的优势。我会当作没发生,你也可以忘记一切,继续去当你的冒险伙伴。”

    “呵呵呵......”

    “你笑什么?”

    我真心被逗笑了,在各种意义上。

    我于下一秒便出现在他的身后,用中指点了点他的喉咙,他还在慌乱中回头斩击时,我已再度回归原处。不过是短距离的传送魔法,就能让他乱了阵脚。意义上说,我应该算刺客,外加法师,还担任着药剂后勤,算上能力的话还应该加上魔器使。寻常时,我只是通过能力来加深自己对传说兵器的印象,方便其实战中最快速的得以运用,但对待灵活的对手时,魔法和战技也该加入战斗了。

    “我也在思考我究竟在笑什么?是因为你的无知呢,还是你的弱小?有个词叫自不量力力,你胸前的那块牌子莫非是跟着哪个队伍混出来的?我一直就觉得等级的晋升不应该只通过贡献值,就像我在这里打到了你,取代你的等级应该也是顺利成章才对。”

    “小子,不过是陪你试试水,你就已经傲慢到这个程度了吗?风隼附形!”气旋与魔力呈缠绕上升趋势在他的周身涌出,连帽子都给吹飞了,跟刚才比确实是增加了少许压迫力。

    给自己加状态,“然后呢?”

    男人一个箭步便飞到了我的面前,但无论是再强力的攻击或是法术,只要打不中,也就丧失了意义。我出现于他的头顶,以连续的剑雨作为回礼,虽只能起到佯攻作用,可战斗决胜的关键便是这以毫秒为单位的反应时间。对付怪物尚且会有未知的凶险,可碰上人类,那是我们刺客入行的第一课。头顶剑雨还未完全落下之际,身后的剑雨便在下一秒展开。

    不过在风隼附形之下,他的速度明显是提升了一个档次,能在分毫无伤的招架剑雨打击,还准备在那之后向我突进,只可惜,我的位置绝不会出现在其预测之中。

    “终究也只是这点程度”,厌倦了耍猴游戏的我下一秒便直接出现在他的正面,源于湖中仙女的利刃在手中瞬间汇集,有“断钢”之意的不列颠亚瑟王佩剑,往往能对人战斗中起到不错效果。利刃在现形的顷刻便折断了他的细剑。

    我转动刃锋,直指其眉心,他就此抛下断剑,胜负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