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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识

    初中时QQ横空出世,一时之间风靡全国,同学们之间讨论的都是自己各种琼瑶式的网名和新结交的网友,我爸也是紧跟时事,生怕我会成为网吧的常驻客,给我买了电脑,并不限制我玩的时间。而我当时就是标准的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师们眼中的好学生,对网络有所了解,但并不沉迷。于当时的我来说,学习上所获的成就感远远大于网络。

    高中时交笔友之风复兴并火速蔓延周围,但我当时正跟物理化的会考死磕,而后又一直跟数学战斗,无余力参与这场“文艺复习”。

    后来,我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第一次体验宿舍生活,我的舍友们都在兴致勃勃地谈论自己的笔友,其中一个甚至保持了四、五年的通信。我顿时觉得自己无法加入她们的话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于是决定抓住笔友风的尾巴,总要让自己“时髦”一把。

    没有对象怎么办?舍友们给我支招。

    卢说:“随便选个大学某个专业某个座位号,直接写他/她收,我当初就是随便选了所外地的高中交的笔友。”

    “这不太靠谱吧,谁知道有没有这个人啊,要是信被一群人看去了,多尴尬啊!”我连忙否决这个提议。

    容说:“想具体些?那翻翻这本《读者》,里面都会登记一些交友信息。”容说完还帮我翻到了交友信息那页。

    “天,这个才14岁,人生信条就‘谈人生无奈,尝世间百态’了!你们看这个,也太非主流了吧!这个这个这个……”我边指边皱眉否定。

    “你还是别交什么笔友了,反正现在也不流行了。”蓝实在看不下去我这样的挑剔了。

    “也是,别交什么笔友了,还是认真考察考察身边的人,交个男朋友吧!保证你连笔都不想拿起来写!”英也在旁边哈哈笑。

    舍友们都集体劝我放弃,我思考了一个晚上,想来想去都没找到什么合适的人,觉得自己确实应该放弃。

    第二天中午,我们宿舍6人集体打饭在宿舍吃。我们边吃边聊着,容在看她笔友的信,突然吼了一句:“我笔友居然要去当兵了!”

    “什么,什么?你不是说他好不容易才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吗?怎么就要当兵去了?”玲惊奇地问道。

    “他们大学征兵,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很多,他家里人都鼓励他去,有好的发展可以留部队,退一步,2年后还可以回原大学继续学业,到时不管是毕业就业还是考研,都有非常漂亮的履历和福利。”容解答到。

    “我们学校应该有也征兵吧。”

    “不知道招不招女兵?”

    “你还是算了吧,视力那关就先被刷下来了。”

    ……

    室友们在热火朝天地讨论征兵时,我脑子里灵光一现,双手一拍,对着她们兴奋地说:“我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呢?我可以给我哥写信啊,他在部队,联系基本都是靠写信,我已经有两年没见过他了。”

    “诶诶诶,听说部队里往外寄信都不需要邮票的,是真的吗?”玲好奇地问。

    “应该是不要的,我见过我哥寄回来的信,没见着邮票,就见信封上盖着个三角形的邮戳,写着‘部队信件’。”我答到。

    “部队往来的信件投递特别及时,你既然那么迫不及待地想吸这笔友风的尾气,你哥是个不错的对象。不用思来想去担心一堆东西。”卢斜睨着我说到。

    “对啊,虽然咱们认识没多久,但就你这三分钟的热情,我们敢保证你坚持不了几个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室友们对我要写信这件事似乎不太看好,好吧,我承认我自己也没啥信心,这完全是为了满足我在初高中所错过的。只是我没想到的是,还没到我失去热情的时刻,我哥已经被我一周一封平均七八页纸的信整崩溃了。他给我最后一封回信中提到,他已经江郎才尽了,实在憋不出要回什么给我了,既然我只是想要个笔友,那他就把他的战友介绍给我,大学生军官,文采了得,他相信我跟他战友肯定有许多共同话题。

    我内心对我哥还没鄙视完呢,就紧接着收到了一封来自部队的,陌生人的来信。

    “娇宝同志:

    你好!我是你堂哥的战友,我叫沈知源,从你堂哥处了解到你想交个笔友,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

    “啊啊啊啊啊啊啊,林顿顿,你这个混蛋!!你怎么可以告诉陌生人我的小名!!我是没有大名吗?!”我的内心在咆哮,狠狠地把我哥骂几百遍!

    不过话说回来,沈知源的字真的非常漂亮,不是那种力透纸背,苍劲有力的字,而是有自己风格和风骨的字体,比我哥的狗爬字不知道强多少倍。当然,看着自己幼稚的圆幼体的字,也挺自行惭愧的。只是这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和那个“同志”的称呼都是什么鬼?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板板正正地站立的一个士兵,太符合他的身份了。这也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这么个板正的人是怎么答应我哥当我的笔友呢?这让我产生了点儿兴趣来。

    随着几封信的往来,我发现沈知源是个非常细心且贴心的人。因为惭愧于自己的字,还用功的练了一段时间的字。但我这人做事就三分钟热度,在信中无意间透露出练字好烦啊,不想练了这样的话,他都会很认真的不止一次的强调我的字非常的可爱,很工整,看着很舒服,他很喜欢。见他那么说,没多久我就很心安理得地放弃了,以至于至今我的字仍那么的幼稚。

    跟沈知源写信真得蛮开心的,通常都是我长篇大论的吧啦着我鸡飞狗跳的大学生活,他很认真的“倾听”并针对事件发表他的看法,对于我所义愤填膺的事,他总会站在我的角度,跟我“同仇敌忾”,即使有些事自己冷静过后想想,也许真是自己做错了,他也永远觉得我是可以被理解的。因此,他在我心里的好感度“噌噌”地往上涨。

    不知不觉间,我们俩从一个月两三封信,变成了一周一封,甚至有时会连着两天都收到信,每次从宿管阿姨那拿到信,还没读,我就可以高兴上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