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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手莫伸

    “我故意什么?你是什么意思?”

    “算了,我懒得和你计较。我累了,想休息一会。你出去吧!”

    妇人出去了。

    “十年了,我总有一种感觉,我的侄儿还活着。颍水流域,我都一一派人调查过,根本没有一个七岁孩子的尸体。”

    “那么,他去哪里了呢?要是他还活着,今年应该十六岁了。”这个中年男人,在屋里不停地踱着步。

    “哼,这不开窍的死老头。非要找到那个小杂种!”

    “妈妈,爸爸还没有放弃寻找哥哥吗?”

    “不但没有放弃,而且派去的人,都要找到陈州去了。”

    “要是找到哥哥了,对我会有什么不好吗?你为什么总是阻挠?”

    “我说你也是,跟你那不开窍的老爹一样。要是你哥哥回来了,家里的财产,就不全部是你的了!”

    “我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喝不愁,要那么多钱干嘛呢?”

    “你真真是我的傻儿子。你现在才十一岁。要是只吃喝,哪怕你天天鲍鱼鱼翅,人参鹿茸,也吃不了几个钱。但是你以后要娶媳妇,要生很多娃儿,等娃儿们长大了,又要结婚生娃。那得花多少钱呢?”

    “我干嘛要娶媳妇?干嘛要生很多娃?”

    “咦,你这问题问的,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像我爹一样,娶一个你这样的媳妇,天天看你的臭脸?然后,再生一个我这样的傻儿子,天天气他老妈气得七窍生烟?”

    “你,你,老妈好的没学到,倒学了你爹的不好。罢罢罢,我也懒得理你,我去外面逛街去了。”

    商都城内,物阜民丰、交通发达、人文荟萃、市井繁华似梦。

    宫廷楼宇、运河上的船舶,映衬着远处青山如黛,宛若一幅《清明上河图》。

    连绵不绝的群山、风景优美的田园与河流;河流里往来如织的船只,横跨两岸的虹桥。

    进入街道市集,房屋整洁、行人熙攘、店铺林立。

    妇人叫东野金钻。十年前,就是她,把江生推入颍水中。

    而他的丈夫,就是江生的叔叔新垣霍衍,新垣霍衍的哥哥叫新垣霍尊。而他的妻子,则是宋朝礼部尚书上官鼎的孙女上官缘。

    东野金钻本来和丈夫的感情还算融洽,但自从江生失踪后,新垣霍衍就渐渐冷淡了妻子。再后来,夫妻二人各自在各自的房间过夜。

    几乎不再有夫妻之实,因此,将近年过半百,膝下只有新垣阜一子。

    而这个儿子,模样、性格也随母。好逸恶劳、不学无术。

    “长此以往,新垣家业将后继无人也!”因而,新垣霍衍年龄愈长,便愈发思念起这个侄儿来。

    此时,新垣霍衍的家业,已经从当年的一间米铺,发展到米肆、丝绸、典当等,家资殷实,却无人能与继承经营。

    “哟!新垣夫人,别来无恙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东野金钻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东野金钻听到有人和她打招呼,却听而不闻,继续往前走。

    这时,这个脸上长着麻子,一脸横肉的男人,又快步走上前,赶在东野金钻的前面,逼得她不得不停步。

    “夫人,看来你是贵人多忘事啊!”说着,就用手去拉她的衣袖。

    “别拉拉扯扯的,没看见街上人来人往的,要是被人看见了……”

    “被人看见又怎么样呢?”男人嬉皮笑脸。

    “你又有什么事?”

    “你说我能有什么事啊?”

    “我哪知道你,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最近总是运气有点背,这不……”

    “才几天工夫,你又输光了?我说,你真把我当摇钱树了?”

    “夫人,话不能这样说吧?当初可是你主动提出来的……”

    “得得得,莫提当初,我可是正后悔着呢!”

    “你后悔什么?是把那孩子推进去,还是……”

    “别废话,说吧,你这一次要多少?”

    “少说也得这个数。”他伸出两个指头。

    “二百两?”

    男人摇摇头。

    “你不会是要两千两吧?”

    “不值么?”

    “你可真能狮子大开口,欲壑难填!”

    “夫人要是觉得不值,那……”

    男人从怀里掏出一张寻人启事来。

    “你看准了,这可是值三千里……黄金。”

    东野金钻气得牙齿只上下打架。

    “你要这么多钱干嘛?这些钱,够了两辈子用了!”

    “以前孤家寡人,是够了,可是现在……”

    “你真是把我这当成官府的银库了,别说两千两,就是两百两,我现在也拿不出来。”说着转身就要走。

    “那我就只能拿着这个去府上了。”

    “你爱去就去!”

    东野金钻往前走了几步,又折回来。

    “我可跟你说啊,这最后一次了,你拿了钱,就远走高飞!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那是,那是……”

    “三日之后,老地方见。”

    “好咧,咱们不见不散。”

    “哼!”东野金钻从鼻孔里哼一声,不屑地回头走了。

    原来,这满脸麻子,一脸横肉的中年男人,叫罗三。

    他原本是街上的混混,整日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十年前的一天下午,他和几个猪朋狗友喝得酩酊大醉,眼看太阳快要落山,此时又逢暴雨。便急匆匆往家走。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红泥巴,东歪西倒往前走。

    突然,走在前面不远处,一位少妇和一个六七岁的男孩,突然停了下来。

    眼看着越走越近,罗三忽然觉得肚子疼得咕噜咕噜叫。

    “不行,我要拉屎!”他往前走的草丛里一钻,拉下裤子,瞬间觉得舒服多了。

    这时,他的视线,刚好斜对着这对母子。

    “哎呀,儿,我的金钗掉到水里了!”

    “婶婶,掉哪儿去了?”

    “就在这,就在这,你身子灵活,给婶子去捡起来,这可是你叔给我的定情之物。”

    听婶子这么说,男孩没有多想。他试着慢慢往水里探。

    那妇人四下里看看无人,突然,妇人使出浑身气力来,两手只一推,男孩一个跟斗,跌入了河水里。

    连续下过三天三夜暴雨的颍水,早已湍急如流。只听男孩大叫一声“婶婶救我”,瞬间就被河水吞没了。

    罗三见这妇人双手叉腰,一动不动地看着男孩被河水冲走。然后,转过身来,恨恨地说:

    “要怪就怪你蠢!”

    躲在草丛里的罗三,看得目瞪口呆,从缝隙里,他看清并记住了这张脸。

    她又四下里看看无人后,快步离开了。过了很久,罗山才从草丛里钻出来,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