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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小马哥

    青阳镇上。

    白峰三人驾着驴车回到客栈,天色尚早,路上见到的人没有几个,所以没有引起太大动静。

    早起的慕芷淑为他们仨开了后院门子,打眼瞧见车上那头斑斓大虫,心下一跳,望着白峰,皱了皱琼鼻,眼中幽怨。

    绕了一圈,检查检查白峰身上,最后一拍说道:

    “越来越长本事了啊,连这大虫,都敢猎了!”

    不过她也知道这老头子性格,不是安稳之人,如今得了机缘,身体恢复,绝对不会安于现状。

    所以只是有些阴阳怪气说了这一句话,之后便准备起了白峰早饭。

    她已见识过了白峰饭量,一顿少说十几二十斤肉,也不知道肚子怎么长得。

    分明身材也没长胖,反而还比年轻时候精悍一些。

    客栈中的几名店员,听闻白峰打来一头大虫,纷纷过来瞧着看着。

    大部分人,听过,但还没有见过这玩意儿。

    镇上每次若有猎户围猎这般猛兽,抬回村子,都会引起不小动静,可谓万人空巷。

    来福站到大虫面前,只觉虎虽已死,但势犹存,靠近之后,心中仍然平白生出怯意。

    他和卢闯不同,虽然年纪相差不大,但是卢闯毕竟时常上山,通晓一些武艺,心中更有胆气。

    来福咽了一口唾液,伸出手来,摸摸虎躯。

    皮毛有些粗糙,偏硬,手感一般,但他大为激动。

    之前白峰从村子里拉来狡兽尸体,他还没有感到这般冲击。

    无他,狡兽虽也厉害,但没大虫这般名声大,没有给他太直观的感受。

    杜二瞧见来福神色,偷偷一笑,从他后面拍了一下,“来福,感觉咋样?”

    来福一个激灵,身体动作幅度偏大,转过头来,松了口气,“二、二叔。

    “大虫不愧是大虫,即便死了,觉得还怪吓人。

    真不知道,如果直面对它,是咋做到的?!”

    来福说着,目光悄悄一瞥坐在那边正和李宣说话的白峰。

    一个人杀虎?

    杜二拍拍来福,“大哥说了,一人分给你们一斤二斤的肉,打打牙祭,尝个鲜。

    芷淑说你手脚麻利,来搭把手!”

    来福眼前一亮,“俺们还能有这口福?”

    他们不是习武之人,吃了这些,也就稍稍补补,更多的是,尝尝味道,以后出去,还能吹吹大牛。

    大虫的肉?你没见过?老子连吃都吃过了!

    半个时辰之后,白峰坐在后院桌前,正在吃肉,鹰眼视觉共享,正要瞧瞧在山洞中的赵亮情况。

    忽然,他站起身,肉也不吃了,披上裘衣便要出门。

    一旁杜二疑窦丛生,问道:“大哥,发生什么事了?”

    白峰声音极不平静,激动之意,都能听出。

    “老二,小马来了!”

    鬓间有些星霜的瘸腿中年面容刚毅,身材健壮,穿着一身略显脏的羊皮裘衣,下巴隐约有点胡茬,估计出门没刮。

    牵着条狗,到了山洞跟前停下,通过四处痕迹,分辨出了山洞有人。

    他在旁边待了一会,等看到了赵亮出了洞穴,在那门前活动筋骨,偷偷盯了一会,见不认识,也没上前。

    转身便离开了。

    走了半响,瘸腿中年察觉到了天上那鸟,抬头来看,嘿了一声。

    “玉爪、纯色,而且看着不小!

    极品海东青啊!”

    瘸腿向后那個山洞位置瞥了一眼,“应该不是刚刚那小子的。”

    他取下了身上弓箭,却见那只大鸟,一掠升空,口中鹰唳之声,颇为响亮。

    “反应挺快!”

    瘸子本来见着早上雪小了些,心里躁动,索性进山打猎,顺便来那山洞瞧瞧。

    结果见到山洞有人,还不认识,天上的雪又下大了起来,于是搓搓双手,又和他那只狗一道,打道回府。

    虽然腿脚不太方便,但他身体不错,也有习练武艺,所以走路仍就利利索索。

    大半时辰之后,回到平安县城,进了城门,七转八转,到了城北。

    城北房屋,明显比着其他地方破败许多,因为这里是整个城中贫民聚集之地。

    瘸子走到一处狭窄逼仄的潮湿巷子,走到尽头,便是他现在住的地方。

    玩了一会儿狗,瘸子挑起屋子里的修鞋担子,一路出门,淋着大雪,朝着富人扎堆的城南而去。

    最后到了一处以美酒美女共享为噱头的酒楼门前。

    距离酒楼一街之隔的地方,有处朱漆大门,装潢豪奢的府邸。

    邓府。

    瘸子来到此地已有一年,三天两头便来此地,甚至干起老本行的修鞋行当,就是为了盯梢。

    一年之前,回到平安县,结果发现当年之事,还有一个黑手。

    当初以为是花豹勾结官府,于是杜二探查行踪,他和阿彪在百花楼出手,愤然杀了那个花豹!

    谁知,多年过去,如今回头一看,前因后果更为明了。

    不用他人多说,很容易便能看出来,如今显贵的邓恩,才是其中关键角色。

    愣神之时,来了一个行人,是位青年,“你这擦鞋么?”

    瘸子立刻点头,“擦,擦!”

    那名青年抬起了脚,皮革鞋子放在木箱上面。

    瘸子取出工具,刷子,鞋膏,以及一块抹布,埋头苦干。

    辽东天寒地冻,异兽皮革所制的鞋子最为保暖,上到豪阀大家,下到贩夫走卒,穿的最多。

    如此一来,自然衍生出了生意。

    瘸子弯腰擦了鞋后,那名青年随手扔下几枚同伴,也不管掉在了地上,急匆匆地进了酒楼。

    瘸子挪动身体,捡起铜板,双手拢袖,稍稍缩缩身子,目光又是望向街巷尽头的府邸。

    邓恩如今已是武师,而且家中还有护院,势力颇大,不好招惹。

    等了一年,愣是没有发现什么下手机会。

    一街之隔,白峰、杜二站在那里,看到瘸子擦鞋,捡起铜板,长长吐出一口雾气,走了过来。

    “小马!”

    白峰披着布满雪的青狐裘衣,头上皮帽雪落满头,站在那里,喊了一声。

    瘸子小马正眯着眼,听到声音,朝着左后侧望去。

    本来只以为是幻听,但是打眼却是看到两人。

    站在稍前面的,是个鬓间有点白发,但是精神矍铄,不显老态的人。

    瘸子站了起来,嘴唇似乎有些发抖。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