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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乞丐多了

    白峰伸出了手,小马一抹眼角,抓住起身,来了一个熊抱。

    他的年纪在四人当中最小,性格和白峰颇像,自从镇上相识,一直以来,都被白峰当作弟弟。

    而他也把白峰当作大哥,感情深厚,不必多说。

    小马眼中泛红,嘴角一咧,拍拍白峰两臂,笑道:

    “许久不见,大哥虽是老了一点,但是这精神头,这副模样,不减当年,甚至看着还更俊了啊!”

    白峰低头看向小马的右腿,眼帘垂下,旋即顿下身子,伸手去捏。

    小马废了一条腿,这是当初为了给他报仇,杀入百花楼时留下来的。

    小马向后退了一步,扶起大哥,尔后抬脚起来,右臂锤了两下,浑然不以为意,反而笑道:

    “大哥,你别看我这样,这腿可是老好用了!

    给人打架,一个鞭腿,不管你是什么钢筋铁骨,咱腿一点不会疼的!

    走路更是不用担心,利利索索……”

    一边说着,小马一边走了起来。

    没事儿?走两步!

    然后一瘸一拐,越走越跛。

    不过确实走的不慢。

    白峰脑海则是思索起了治疗腿的办法。

    此世存在各种玄奇,区区一个腿伤,自然会有灵丹妙药。

    即便他得不到,不是还有面板。

    面板能力可是不小,上次老二只在一旁沐浴一小会儿,虽说面貌变化不大,但是如今身体状态,就跟恢复到了年轻一样。

    浴堂之时,溢出能量,是因他破境界极限,那么下次仍是如此好了。

    白峰甚至觉得,等他突破武师之际,就可一试。

    “小马,我看你快到武师了吧?”

    小马点了点头,“我跟大哥当年一样,武功大成,气感修到了家,但是卡在这儿,气血始终突破不了。

    不过阿彪那老小子,运气不错,倒是突破到武师了。”

    白峰脑海想起那个皮肤黑糙,身材魁梧,豹头环眼的大汉,问道:

    “阿彪如今在哪?”

    “搁金定府府城中当差嘞!”

    杜二眼睛早已瞥见街巷尽头,匾额上有邓府两字的大宅,说道:

    “大哥,小马,这还下着大雪,咱先找个地方,再叙旧不迟。”

    白峰顺着老二目光望去,一条胳膊搂过小马的肩,轻拍两下。

    哪里还不明白小马好歹一個气感武者,为何会在这里修鞋?

    “小马,走吧,一起回青阳镇。”

    “至于这里……”

    白峰声音陡地一高,“用不多久,咱们便会再来!”

    大晋以武立国,一县捕头,已不能算吏了,而是入了品的,正九品官。

    在整个县,地位不低,武官仅次于八品县尉。

    如果是在以前的白峰眼中,绝对是个不小的人物。

    但是现在,已能打过武师,猎过大虫,因为面板所带来的自信,白峰已不再把寻常武师放在眼中。

    等他参加猎比,拔得前三甲的名次,一般都能获得一个至少是九品的职位。

    “我听大哥你的。”

    小马笑着点头答应,一瞥他的担子物什,走到酒楼旁边一个穿着破衣烂袄,蓬头垢面,缩在一角的小乞丐面前。

    他弯下了腰,拍拍小乞丐,又把身上铜板扔了出来,说道:

    “我的那些东西,都给你了,你能卖给杂货铺。

    不过我建议你,自己学着试试修补鞋子,好歹能当一个生计。

    这些铜板,先去买几个热馒头吧。”

    那头发跟个鸡窝似的,脸上黑乎乎看不清的小乞丐,抬起了头,露出一双颇明亮的双眼,旋即跪在雪地,连磕两个响头。

    “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小马笑了一声,摆了摆手,用是指中指撑开小乞丐的两边嘴角。

    “以后瞧见客人,要多笑笑才行,懂了没有?”

    说完,转身离开。

    那身板瘦骨嶙峋的小乞丐看着瘸子,走近身穿青狐裘衣的贵人面前,看着很是熟稔。

    那位贵人察觉到了他的目光,露出一个温和笑容,朝他点了点头。

    和狗抢过食物,被纨绔戏弄过,遭到许多白眼,见过人性太多之恶的小乞丐,忽然觉得,

    贵人不是都那么坏,就像青狐裘的贵人。

    穷人不是都那么恶,就像他看了好几天的修鞋匠。

    他的眼中既有羡慕,又有感激。

    旋即又在雪地上,朝着白峰三人,磕了两个响头。

    白峰回过身来,淋着大雪,渐渐远去。

    “许久没来城里,怎么感觉路边乞丐比着以前还要多了。”

    不管是在城中,还是在镇子上,都有乞丐,这个群体,从未消失过,白峰以前不是没有接触过。

    小马松了松肩。

    对于官府,他们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三人先到城北一趟,简单拿了小马行李,牵上了狗,尔后没在城中逗留,一路朝青阳镇而去。

    途中说起了话。

    “当年遭到通缉,有赏金猎人追,我和阿彪离开金定府,之后又是离开辽东,一路南下。

    甚至到了江南逛了一圈。

    兜兜转转有好几年,后来听说皇帝老儿大赦天下,我和阿彪又回来过一次。

    但是听闻你去参军,我俩便没敢在这平安县逗留,毕竟通缉悬赏一直都在,而且熟人太多。

    于是到了金定旁的永平府城,谋个生计。

    阿彪听闻你去参军,于是改头换面,留了一圈硬茬子胡须,又换了名,凭借身手,被人看重。

    后来又来到了金定府……

    至于我,因为腿伤,就没能进入军中。

    一年以前,想着到平安县看看,有无你的行踪。

    结果到了之后,反而先见到了邓恩。

    当年你入了狱,是和此人有关!

    于是我便在县城住下,想要找个机会,弄掉邓恩,可是他已武师,还很谨慎,难搞得到。

    阿彪那里,我也没说邓恩的事,只是给他捎了一个安好的口信……”

    小马说了近些年的经历,杜二一挑眉梢,“好啊,小马,你在平安县,居然不来找我!”

    小马告了声错,忙着后退,“二哥,伱别生气,我这不是连阿彪都没说呢!

    都是陈年旧事,你们没有必要还趟这趟浑水……”

    “什么叫做我们没有必要?!”

    “……”

    “阿彪啊,许久没见了。

    再过几天,小马恰好跟我一起去趟府城。”

    “……”

    他们是骑着马来的,到了城门前可以寄存马匹的地方取了马儿,翻身上马,哈哈一笑,说道:

    “你们俩个一匹,咱们先回去了!”

    一甩马鞭,绝尘而去。

    ……

    一行人到了青阳镇的客栈。

    慕芷淑见到小马这个故人,同样颇为高兴。

    小马摆了摆手,虽然沉稳一些,但是还那副样,笑嘻嘻地喊了一声,“大嫂!”

    其实他的年纪更大一点。

    慕芷淑并不反驳,听了小马一年来都在平安县,冷哼一声,说道:

    “还叫大嫂,是真大嫂,就不会一年不来了!”

    准备好了酒肉。

    酒是上等的醉花酒,肉是刚猎到的老虎肉。

    小马嚯了一声,异常惊讶。

    “大哥,这是你弄到的?你啥实力了?”

    于是说起了白峰、杜二这些年的经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客栈来了一人,是金大山的手下。

    “白爷,白爷,荷花街今儿有人惹事,金爷说问问你怎么看?”

    刚喝了酒吃了肉后,浑身暖洋洋的,小马半醉半熏,方才已听杜二说了镇上的事,于是霍然起身,抄起了刀。

    “大哥,杀鸡焉用牛刀,我去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