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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毕业后,我才过了不到两个月的逍遥日子,就被日渐消瘦的银行卡连续敲打,无法持续。我去好几个貌似肥壮的公司应聘,结果都被拒绝,理由基本都是我学的是历史专业。历史和现实间的鸿沟总是缺乏一座能够容身的桥。有一次,我应聘一个传媒公司的文案,谎称自己虽然是历史专业的,却在大学时没少在中文系听课,但那个招聘官显然很专业,也不直接了当揭破我,只问我第四堵墙什么的,我当即哑了火。

    我只能靠尚算结实的身体。这还是父母给的,不知怎么的,有几次还忽然想起了父母。我在一个工地上编了几天钢筋,具体是用细钢丝把指头粗的钢筋扎成笼子状,之后有人会把它们拿到在建的楼上,再浇上水泥。有一次做完了当天的活,闲着看远方的时候,工地上有人喊用挖机,挖机司机又正好不在,我便自吹是挖机技术最强的那个学校毕业的,当仁不让上了挖机,然后,大家不久前才辛辛苦苦砌好的工地围墙就让挖机给撞塌了一截。我还做过一个机关当保安,第七天的下午,和貌似极端无理的讨要说法者动了拳脚,身体上吃亏的是上访者,可其它方面吃亏的是我,走人的也是我,并且因为我是临时工的原因,让聘用我的单位蒙羞。人们总是不相信临时工也能做出让人刮目相看的事。

    当时,一个学长对我说:“出来混就这样,万一有一天真他娘的成功了,连你曾经放过的屁,人们都会一遍遍回味,但你注定不会成功,所以,这些屁事也没有丁点意义。”他笑了,意味深长,像是他放的屁已经够多,还终究拉不出屎似的。

    已经是秋风扰人了,有一回,一片黄透了的树叶优雅地落在我的鞋上,我就站在路边认真地看着它,一动不动,直到有一点微风把它吹开。就在那个晚上,看起来志向远大的几个同学约我一起到南方去,我动了心。我大学毕业的那个时候,去南方是潮流。一般来说,跟得上潮流,就有大把的机会。

    我把房子租给了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家伙,不过,他显老,甚至已经开始谢顶了,个头不高,还有点胖,长相可以说是相当的敦厚,话也不多,好像已经完全明白了活在世间的全部意义,或者面对人生这个长长的舞台,已经知道所有上演剧目里的太多细节。凭着他的这个长相,我们直接少去了在房租上本来应该存在的舌来唇往。站在房东的角度,这个房客的确已经是打着灯笼才能找到的了。唯一让我不爽的是他有个单位可以领工资,却几乎不用去上班,整日整夜就呆在我的屋子里。不上班还能有薪水,这难道不是世界上每个痴男怨女的理想?只是没想到让他貌似轻而易举地给实现了。我问过他实现的过程,他几乎是直接忽略了我,而我,又不是一个善于挖掘的人,于是,就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把国庆还残留在街边上的喜气抛在脑后,算不上悲壮,也算不上是憧憬地上了南下的火车。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在南去的火车上,在一列晃动着的各式脑袋中,其中的一个忽然清澈无比,并冒出了这个句子,不用说,这是长在我肩上的那一颗。

    我大概天生就不是一个爱做生意的人,也没有过什么惊世骇俗的生意理想。在深圳试了几次工后,就开始怀疑继续在这个城市呆下去的能力。而和我一起去的老左就不同,他有着某种我永远都难以企及的自信,眼里总是装着远处,并为了远处的一个影子会玩命冲锋。所以,他某天找我帮工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说:“我只能努力努力再努力,要不,我的理想就会被别人实现,人们只记得冠军。”

    我曾问过老左他的理想是什么,他说最开始只是讨厌减肥以及与它相反的广告,慢慢地开始讨厌所有的广告,厌乌及屋,最后连电视台都讨厌上了。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说电视台最大的功能就是用来对表的。从那一刻起,他便有了明确的理想--把生意做大到能让某个电视台在某一整天不播任何一个广告。

    几年后,他虽还没有实现理想,但也在电视台做起了广告。他那个广告很蹩脚,连个美女模特都没有,只是自己站在某个海阔天空的地方,绅士一般地说生活还缺一点什么,再去四下找,就发现了一个和他一般假模假式的欧式小区。当然,后来再说到这个理想时,他说:“逼的,娱己娱人而已,没这点,怎么能活下来?”他又问我在南方时的理想是什么,我没法回答。我只是有过很多的想法,在它们还没成为理想之前,我就把它们给否定了,想得越多,被否定的就越多。

    那个冬天,他在深圳盘了一个电脑店,我便在他的店里打工。还好,我手虽然大了点,却一点都不缺乏灵活,这在我上大学时打麻将中已经有过足够的验证,所以,上手很快。可是,不到一年,他把店转给了一双AH来的兄妹,去了海南,我连店一同被他给转让了。

    “那个谁,你把这个机子的网卡驱动给装一下。”

    “你先别动那个,给,打这个电话……”

    “你这就是个打架的手嘛,放键盘上怎么看都不合理。”

    这就是我当时在深圳上班时的情景,说话的是那个妹妹,长得娇小,笑起来的时候能拴住我的眼睛。她学的是幼师专业,但不喜欢别人家的小孩,于是,辞职到了南方。有段时间我很认真地勾引过她,不过她精明得跟离过八次婚一般,对我所有的语言和动作都能做出最精准的解读,并且能预测到我随后五分钟内的行为,所以,在几次浅尝之后我便辄止了。后来,她嫁给了一个有房有地可供拆迁并能得到补偿的家伙,那真是一个诚实但不勤劳的丈夫。她还没把自己作为女人的优势全部用尽,就鼓动丈夫把补偿款钱拿出来,开了一家快捷酒店。在酒店选址、买房、设计、装修的那段时间,她全然成了一名小工,机器一般地应对着各种复杂的局面,她丈夫自然乐得清闲,等酒店开始营业后,她便理所当然地成了老板。

    当时,我还对一个女客户有过一点动心,不过是只想占便宜的那种。她不是什么美女,但也不是夜叉,她某天开着一辆红色的奥迪到来,因为没有过人的美貌可以展示,所以尽量在涂抹、服饰和发型上做些弥补,让自己显得风姿绰约些。她要让人到她家里去看一下她的电脑,男老板让她把电脑拿到店里来,但只坚持了一次,就抵挡不住她的媚态,在抽不出身的懊恼中,示意让我去。我坐在她红色的奥迪车里,被听的耳朵生了茧的萨克斯《回家》包围,对抗着淡淡的却有些俗气的香水味。懒懒的阳光透进车窗后,染得我脖子至膝盖一片混黄。她时不时会对我笑一下,很有规律地笑到了她家。她家算不上堂皇和精致,但也足够富裕,一杯加了几瓣玫瑰的茶放在我手边,而我的手一直都在键盘和鼠标上。她的电脑只是跟墙上结婚照中的丈夫一样臃肿,在我第一次触到那杯茶的时候,电脑已经运行如初了。大约是有玫瑰瓣的茶流进了我心中的某个地方,我顺手就加了她的QQ,她对此给予了很正面的默认。后来,我总是和她通过QQ聊天,无非都是些经不起认真的风花雪月,点缀着很适当的暧昧和调侃,虚拟的搂搂抱抱,有一阵子还能称得上是不大合格的网恋,如果不是几个月后她去了墨尔本,我就有可能把她给睡了,或者是她有可能把我给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