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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青葱岁月

    大学的青葱岁月,外人看来有青有白,青若玉簪,翠色娇艳;白如云朵,纯洁飘然;感受其中,却别有滋味,或激情骚染,妄为敢言;或波澜不显,闷骚偷欢;或空谷幽兰,孤芳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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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寂的山间传来一阵微乎的嘈杂,引得中信转目看去,但见一杯口粗细的枫树在频频摇动着,显然是人为所致,树下是一片几无杂色的茂密枯草,两个人类的脑袋若隐若现,想来是二人怕无意闯入的中信,惊扰了他们的浓情蜜意吧,故而,特意制造出声响示警。

    中信不觉哑然,眼前的一幕,与享用新鲜肝脏的狼王,不时偏头瞪着狼群,嘴巴发出‘呜呜’的低呼,是何其的相似啊!

    中信心中默念:我本就无意惊扰,何必警觉至此?你有你的旖旎一池,我亦有我的逍遥随意!

    他的脚下步履稳健,脸上淡然如故,依旧沿着小路缓步而行。

    又打扰了几拨‘狼王’后,颇感愧疚的中信,已然不能我行我素,他望着前路尚远的亭子,只能慨叹一声,快步下山而去。

    回到宿舍后,陆续有同学回来了,中信的桌上摆了一张汇款单,家里寄来的生活费到了,附有简短的留言:信儿,吃用勿省,身体为要。父!

    中信扫了一眼金额,比照之前,差不多是翻倍了,虽不算大富,但足以大幅提高生活水准了。

    中信深感父亲的殷切,但思索良久,却也不得其解,只能暂时放下不想,且过好当下吧!

    此后的日子,钱琳又来找过中信几次,中信并非是那痴傻的懵懂少年,有时,他也会偷偷地观察钱琳。

    平心而论,这个丫头长得还是蛮好的,以前可能有些夸大了某些特征,客观地讲,她的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加之穿衣打扮也改变了许多,正是堪折直须折的枝头花。

    每每思虑至此,中信便会莫名地烦躁起来。

    对待钱琳,他始终都是谦恭和煦有余,热情回应不足,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是温吞如水,偶尔也能玩笑一会儿,算是比较不错的同学关系吧。

    本学期的后半段,中信的大学生活丰润了许多,喝酒的次数多了,扎堆儿的时候多了,脸上的笑意多了,与之相应,安静看书的场景少了,独自打球的瞬间少了,坐看晚霞的孤寂少了……

    时间也变得不再漫长,很快,寒假到了,因为不通火车,该享受的学生半价用不上,幸而有长途直达的班车,倒也省却了转车的麻烦。

    那是一个大清早,中信与本县的同学一道儿赶赴汽车站,他们是在近期的老乡聚会上见过一面,便相约一起坐车回家,路上也好有个伴儿。

    两人都准备了吃喝用品,只要上了车也就安心了,总能回到家。

    一路之上,两人聊个不停,彼此间,增进了了解,加深了感情。

    “萧逸,你准备什么时候返校?”中信在盘算着回程的事了。

    “我准备正月初十走,赶在正式上课前报到就行了。”

    中信略显遗憾地说道:“哦,那我们怕是赶不到一块儿走了!”

    “难道你初十不走?全校应该是同一天开学吧。”

    对于萧逸的疑惑,中信却有着自己的想法,此前缺失的中秋节,他一直都是耿耿于怀。

    “我想在家过完元宵节再走。”

    “哥们儿,你厉害呀!”萧逸挑了个大拇指,消瘦的小脸上满是怪异的神情,不知是佩服还是调侃:“旷课差不多一个星期,足够开除了。”

    “多大点儿事啊,回去跟辅导员说一声不就行了?”

    中信不以为然地说着,反正古老师会理解他的,再说,平时不上课的同学太多了,那些外聘的老师根本不管,他们似乎也有着忙不完的事儿,每次都是讲完课转身即走。

    “反正我是不敢,还是你厉害呀,不过,上高中那会儿,你就是出名的浪。”萧逸这次的神情明确了,就是华丽丽地拜服了。

    “哦,上高中那会儿,你就认识我吗?”中信对萧逸却无半点儿的印象,按说,萧逸的面向并不普通啊,他的脸太小太小了,只要见过肯定会有印象的。

    “全校谁不认识你顾中信啊!我们同级,你成天打球还不学习,成绩怎么就突然窜上去了,老师都拿你当典型讲了。”萧逸最大的特点就是笑意常驻内存,让人愿意亲近。

    中信轻描淡写地反驳道:“我怎么不学习了,只是我学的时候,你们没看见而已。”

    “不仅仅是学习啊,高二那年你就轰动全校了,”萧逸显然兴致很高,眉飞色舞地说道:“你和一女的在校园里当众拥抱,那女的好像还亲了你。”

    中信的心中却是蓦然一恸,他的情绪低落了下来,沉声道:“都过去了!”

    并排而坐的萧逸没有注意到中信的神色变化,漫长的旅途找个感兴趣的话题属实不易,他兴奋地接连询问道。

    “跟我说说呗,那女的到底是谁呀?你们都发展到哪一步了?”

    “分了!”中信艰难地挤出了两个字。

    “说说呗嘛。”看来,萧逸的眼力劲儿还需要提升啊。

    “睡会儿吧,我有点儿晕车。”

    中信淡淡地说了一句,便不再搭理萧逸,靠着直挺挺硬邦邦的椅背,闭上了眼睛,他似乎真得困了……

    一路再无话题,从早上7点一直到下午5点,经过整整十个小时的跋涉,班车在简易的客运站停了下来,发动机好像也累惨了,在残喘了几口青烟之后,便彻底安静了下来。

    萧逸家就在城里,他热情地邀请中信到家坐坐,两人可以好好喝顿酒,中信直接推辞了,说是节后再说。

    与萧逸告别后,中信没有直接回白鹭镇,而是去了姐姐知昔的家。

    知昔家的大门半开着,院子中,姐夫夏放正在生炉子,看见了中信进来,他立即迎了上去,接过中信手里的背包,笑着说:“我们家大学生回来了,放假了?刚下车吧?”

    “是,放假了,刚下车就过来了,找哥喝酒。”

    中信对夏放一直有着自己的评判,他喜欢和夏放一起喝酒,说些朴素没营养的闲话。

    夏放手忙脚乱地收拾着炉子,嘴里忙不迭地说着:“我就知道你不会直接回白鹭,炉子马上就好了,想吃什么,随便你点,快过年了,家里什么菜都备了。”

    对于中信能否先来看他,夏放既信心又担心,一年多的朝夕相处,他把中信当成知昔一样宠着,他早就把中信当成自家的一员,他喜欢热闹的家庭氛围,他更珍惜那种相处不累的感觉。

    炉子的火苗窜出来了,再加上一块煤球,夏放便拉着中信就去了小储物间,那里已经挂满了鸡鸭鱼肉。

    夏放不停地指着各种食材,频频询问着中信的意见,却又不管中信的态度,自顾自拿了放在盆里,无奈之下,中信只得明确点单。

    “卤菜搞两个,热菜也搞两个,就足够了,其他的先留着,下次再来吃。”

    “行,听你的,我要忙活了,你自己倒茶喝,回你的房间睡一会儿吧,等饭好了,你姐也下班了,我喊你。”

    说完,夏放端了食材就去厨房了。

    中信泡好了茶,端着水杯去了曾经深夜苦读的小屋,一切都和离开前一样,干干净净的,只是感觉有些湿冷。

    中信放下茶杯,关了后窗,在桌前坐下,抬眼看着墙上那皱巴巴的试卷与宣纸,可能是无人居住的原因吧,缺少了人情的暖意,湿气才得以反复地侵蚀……

    中信小心地取下宣纸,心中在反复地默念:

    ‘茶斟满,心却残,执毫墨宣,无人可遣。盼,盼,盼!……

    ……二十年,相见晚,信信红妆,了了痴缘。算,算,算!’

    啪~

    一滴水珠落下,滴在了宣纸上,晕开了墨迹,淡化了思绪,仿若灰云朦胧了晚霞……

    “小弟。”随着一声欣喜的呼唤,知昔走进了小屋。

    “姐~”

    中信微微背过脸,喊了一声,窗外早已是黑沉沉一片。

    借着客厅透过来的灯光,知昔看到了那杯斟满的茶,小弟可能会懒得添水,但绝不会懒得喝茶呀!

    “走吧,饭马上好了,我们到外面坐。”

    说着,知昔端起了那茶杯,冰凉的触感传来,知昔立刻觉察到了什么,她已留意到中信手中拿着的宣纸。

    “小弟,你这~”知昔欲言又止。

    “没事儿,姐,我就是把它收起来,这屋潮气太大了。”中信将宣纸折叠起来,放进了贴身的口袋,低声说道:“帮我把这茶倒了吧,再重新泡一杯。”

    “好。”

    知昔应了一声,端着茶杯来到院子的花坛前,她轻叹了一声,将茶倒在了桂花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