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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失窃的黄金龙爪

    河木镇贸易商行里正发生着激烈的争吵。

    “不可以!不许去冒险,不许闹了,也不许去抓贼!”商铺老板路坎·瓦雷瑞颇有些歇斯底里的样子。

    “那你要怎么做,嗯?说来听听!”路坎的姐姐凯米拉·瓦雷瑞吼道。

    两人似乎是在比谁的嗓门大,争吵声都快把房顶掀开了。

    “我们说够了!”路坎一拍桌子,正准备跟姐姐大吵一架,忽然看见了站在一旁的狄克思。

    “哦,一个顾客,让你听到了真是抱歉。”路坎调整好情绪,微笑道,“我不管你听到了什么,但河木镇贸易商行还开着。欢迎光临。”

    狄克思点点头,露出理解的微笑:“发生什么事了?”

    “是的,我们发生了一起小小的……抢劫案。但我们还有很多东西卖的。强盗只抢走了一件东西……一个以黄金制成的饰品,外表像个龙爪。”

    “也许我可以帮你把龙爪弄回来。”狄克思笑笑。

    “你能做到?我上一次运送货物赚了点儿小钱。要是你能把我的龙爪弄回来,这些钱就是你的了。”路坎激动地说道。

    狄克思点点头:“我的运气一向都不差,朋友,你尽管准备好报酬吧。”

    “如果你先去抓贼,就去荒瀑古坟瞧瞧,就在镇子的东北。”路坎兴奋地搓搓手。

    凯米拉叹气道:“这就是你的计划?”

    听口气,她完全不相信狄克思能从穷凶极恶的强盗们身上抢回黄金龙爪。

    “没错,而且这回你不用亲自去抓贼了吧。”哈达瓦似乎没有听出姐姐语气里的无奈,兴奋地点点头。

    “真的吗?不过我觉得你的新助手至少需要一个向导。”

    “唉……八圣灵在上!随你吧,不过只允许你带到镇边。”路坎知道姐姐也是个犟脾气,只好勉强答应。

    “等等,黄金龙爪的事我会想办法,但这次我是来和你们做交易的。”狄克思见二人完全沉浸在龙爪的事情中,似乎忘了他本来只是个顾客,只好提醒他们。

    “你越早能取回龙爪,我们就越早能回归正常生活……哦,交易,对对,我这里有不少东西,很多人称他们为垃圾,我却觉得都是宝贝。当然,你想要把东西卖给我,我也是很欢迎的。”

    狄克思从背包里掏出一路搜刮的衣甲,武器,一一丢在桌上。这些衣甲有的上面沾着血迹,有的上面破了个大洞,有的则散发着汗臭味,甚至有一双风暴斗篷的靴子散发出强烈的螺蛳粉的味道。

    不过路坎倒是来着不拒,他可以让姐姐把这些衣甲清洗干净,修补一下,卖给路过的冒险者。武器自己保养一下,抹点动物的油脂,也是极为畅销的。

    最终,他估完了价,把数出的一堆金币推到狄克思面前。

    狄克思见路坎卖的还有魔法书,就顺便买了一本霜噬术(寒霜术),路坎又从他面前的金币里数走了143枚金币。

    狄克思心疼不已,五千枚金币啥时候才能集齐啊!不过现在不是心疼的时候,不同的敌人可能有着不同的魔法抗性,多学一门法术,就多了一分保命的机会,这143枚金币是必须得花的。

    交易完毕,狄克思干脆把之前搜刮到的一小把金币也从背包里取了出来,堆在一起。数一枚,就往背包里丢一枚。

    270枚金币,这就是他目前所有的钱。

    “你们交易完了?冒险者,跟我走吧,我给你指路。”凯米拉站起身。她是个身材丰满,相貌美丽的女人。一副厚嘴唇不但没有减损她的美貌,反而让她显得热辣而又性感。难怪游戏里有两个家伙天天为她争风吃醋。

    “我们得穿过小镇,通过那座桥才能到达荒瀑古坟。”凯米拉一边带路,一边感慨道,“那些小偷和强盗都疯了吧,居然藏在那里!那些古老的洞穴里满是陷阱,巨怪,还有尸鬼和一些其他东西。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美丽的小姐,我叫狄克思。”

    “狄克思,你可一定要小心。”凯米拉叮嘱道。

    “放心,我会的。”

    “这就是城外的那座桥,西北方的山路通向荒瀑古坟。”凯米拉停住脚步,“我该回到我弟弟身边了,如果耽搁太久他就会大发脾气。唉,真是不懂事!”

    “回去吧,凯米拉,我会把黄金龙爪带回来的。”狄克思承诺道。

    凯米拉点点头,转身朝家里走去。

    狄克思暂且放下黄金龙爪的事,抬头忘了一眼远处山顶上规模巨大的龙临堡,认准方向继续赶路。

    在游戏里,从河木镇到龙临堡只需要短短几分钟,但实际上走路需要十个多小时才能到达。

    路途漫漫,他索性掏出霜噬术的法术书,准备边走边研究。这本书上萦绕着寒霜的气息,当他打开封面的时候,这股寒霜忽然涌进他的双手,沿着他的身体消散在四肢百骸,书籍也瞬间化为灰烬。

    他心中一动,伸手一握,一股寒霜蓦然出现在手心。他忽然明白了,法术书籍只不过是这股寒霜的载体,法师只需要让其进入身体,就可以随意调动。

    被他捏在手心里的这团寒霜并不强大,但只需要往上面灌注法力,寒霜就会凝聚成柱状,能足足喷出五六米远,霜噬术也就成形了。

    火舌术是附带持续的燃烧伤害;闪电术可以消耗对方法力;霜噬术则附带的是减速效果,可以让敌人行动不便。至此,火霜电三门毁灭系的入门法术他算是学全了。

    他忽然又想起游戏里,布莱顿人在最开始的时候,最擅长的法术不是毁灭系,而是召唤系。

    这么一想,他集中注意力,果然感受到身体内的虚空能量。他再次伸手一握,手上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召唤法球,随着法力的灌注,法球迅速壮大,弹射在地上,将空间撕裂,一头幽灵魔狼从虚空中钻了出来,空间又迅速合拢,丝毫看不出曾被撕裂的痕迹。

    召唤幽灵魔狼!

    这头魔狼虽然由能量构成,但不像真正的幽灵那样没有实体。触摸之下可以感觉到皮毛,只不过没有温度。魔狼足有半人高,身躯庞大。目前还没测试过,不知道战斗力如何,不过毕竟是头狼,想来不会太差,而且就算战斗力不行,冲到前面踩陷阱,抗伤害也是相当不错的。

    “啊呜。”狄克思兴奋地怪叫一声,惊起旁边树林中无数的飞鸟。

    只是召唤幽灵魔狼的法术消耗太大,释放一次都快把他体内的魔力掏空了,得在战斗前施放才行。在战斗中施放,那简直是自杀。

    狄克思忽然灵机一动,把背包挂在幽灵魔狼的脖子上,让它在前面开路。一旦召唤时间结束,他就再次施展魔法,将其重新召唤出来。

    有个工具人……不,工具狼陪着,旅途似乎不那么寂寞了。而且身上的负重减轻,脚步都轻盈了一大截。

    “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狄克思左手捏着火之高兴,右手捏着霜之哀伤,兴高采烈地跟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