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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巨人

    路途中风景极美,高大的针叶林木如大江大河一般连成一片,在风中高低起伏。不时有麋鹿和野兔从树林里窜出来,更是给野性的山林增加了几分勃勃生机。

    狄克思恶趣味发作,用火舌术攻击一头麋鹿,那头麋鹿的皮毛被火焰点燃,灵巧地跃开,钻进旁边的河流里浇灭了火焰,趟到对岸去了。

    由于急着赶路,他也不追赶。

    至于兔子——他的背包里还有不少西格利塞给他的风干兔肉呢,实在是没有猎杀的必要。兔兔那么可爱,先放养着,等肉吃完的时候再说。

    不得不说,西格利真是个好女人。她把狄克思的法袍和兜帽浆洗干净,晾在壁炉旁边烤干后,又将有破洞的地方缝补起来。

    她的缝补技术相当高明:如果不仔细看,之前有破洞的地方根本看不出缝补的痕迹。若是缝补痕迹太明显,穿在身上未免会显得有些寒酸。

    狄克思猜测,这也许是阿尔沃打铁的时候,衣服常被溅出的火星烧出洞来,西格利在常年的缝补下,练出了这一手高明的技术。

    而且在交易的时候,他发现背包也被西格利修改和加固过,更加贴合自己的身形,而且针脚密密麻麻,异常结实,显然十分用心。

    浆洗缝补狄克思的法袍,兜帽,背包,还有哈达瓦的战甲,使她几乎一夜都没怎么休息。而她一早上又爬起来,给一家人准备早饭,帮哈达瓦和狄克思收拾好行装。

    能娶到这个贤惠美丽的女人真是阿尔沃的福气!多美好温馨的一家人啊!

    正当狄克思感叹时,前方的灌木丛里忽然蹿出一只狼来。幽灵魔狼迅速扑上。因为担心火焰会把幽灵魔狼脖子上的背包烧着,反应过来的狄克思双手寒霜齐出,很快解决了这头野狼。

    要不是有幽灵魔狼在前面挡着,他很可能会受伤,这更让他感受到了召唤魔法的好处。

    到了傍晚,他终于接近龙临堡了。

    前方不远,有三名帝国士兵正押着一名囚犯,也朝龙临堡的方向行进。

    见狄克思走近,一名帝国士兵大声喝道:“帝国事务,走开!”

    另一名士兵甚至拔出剑来威吓他:“公民,我警告你,你这是在干扰帝国事务。快给我滚!”

    狄克思连忙小跑到前面,直到跟帝国士兵拉开相当一段距离才停下。

    “嘿,嘚瑟什么,早晚你们得叫我一声男爵大人!”狄克思在心里嘟囔道,

    虽然受到了威吓,他心里却暗暗高兴:如预想般,自己已经被赦免了。要不然自己的通缉令估计早已遍布白漫城,帝国士兵见到他就不是简单的威吓,而是抓捕了。

    想想也对,图留斯没必要跟他一个误入包围圈的人死磕到底。

    不多时,城外一座规模颇大的庄园出现在眼前,路旁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蜜之酿酒庄”。

    到了这里,离白漫城就很近了。

    大地忽然突兀地震颤了一下,远处传来一声怪吼。狄克思抬头望去,发现一个高塔般的巨人正和几个人搏斗。因为距离还远,那些人影都看不真切。不过他知道,那些人必然是战友团的成员。

    战斗发生在蜜之酿酒庄旁边的佩拉吉奥斯农场,高大的巨人被三名战友团成员困在农场一角。狄克思一路飞奔过去,这可是刷存在感的好机会!

    快赶到战场的时候,他将挂在幽灵魔狼脖子上的背包取下,背在自己身上,然后才命令它冲上去。自己左手火焰,右手寒霜,加入战斗。

    巨人比农场的大磨坊还要高,手里拿着巨型骨棒,每一次跺脚都能让大地剧烈震颤,战斗力毋庸置疑。记得第一次玩游戏的时候,狄克思见巨人走路慢腾腾的,身上斜背着一个挎包,颇有点蠢萌的意思,便不知好歹的去招惹巨人,结果被一棒子送上天,免费体验了一次巨人航空。

    参加战斗的三人都是战友团的好手,个个身手不俗。穿着重甲的男性战士横剑一架,硬接了巨人一棒,蹬蹬蹬连退数步,在农场的土地上踩出几个深坑来。女性战士趁着间隙扑上,在巨人身上开了几个口子。二人此进彼退,配合默契,攻防之间无懈可击。

    后来狄克思才知道,男性战士是法卡斯,女性战士叫利亚。

    他唯一记得名字的,就是不远处的弓箭手艾拉。

    身材比凯米拉还要火辣的女猎手艾拉占据着有利位置,弓开满月,朝巨人射击。她射出的每一箭都精准地命中巨人关节等要害处,使巨人行动越来越迟缓。

    法卡斯和利亚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小,战斗节奏也越来越快。巨人身上横七竖八的全是伤口,攻击和防守都显得力不从心,被击败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难以想象,能和巨龙正面硬刚的巨人居然就这样被三个人压制死死的。

    虽然这三个家伙的身体素质都远超常人,也足以让人震撼。

    狄克思的加入加快了巨人落败的进程,火焰烧灼着巨人的大腿,寒霜喷向巨人的小腿,让巨人体会了一把冰火两重天。

    早已伤痕累累的巨人再也坚持不住,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塌,震得狄克思一个踉跄。

    法卡斯上前比划了一下,找好角度,一剑划断了巨人的喉管。他的力度把握的极好,巨人的脖子并没有像喷泉一样往外飙血,只在伤口处出现了一条血线。

    否则,以巨人的血量,佩拉吉奥斯农场怕是要下一场腥臭的血雨。

    这种放血割喉的战术让狄克思想起了哈达瓦,也不知道他现在走到哪了。

    艾拉斩下了巨人右脚的大拇指,收进口袋,然后将巨人身上还未折断的钢箭回收。

    狄克思忽然又想起巨人的脚趾似乎是一种炼金材料,可惜配方却记不清了。而且今天和巨人近距离接触才发现,这家伙身上真可谓是臭气熏天,脚趾的味道更是难以描述。之前散发着螺蛳粉味道的风暴斗篷靴子,跟巨人的脚趾一比,都算是香的。

    狄克思猜测:因为巨人的身材过于高大,溪流对巨人来说,只不过是一处小水洼。若是到白河里洗澡,整个河水都会变得乌黑,所以岗亭上的士兵或者巡逻的卫队一旦看到巨人靠近白河,就会大声示警,引来军队驱赶巨人。久而久之,巨人就养成了不洗澡的习惯。

    利亚走向狄克思:“和我们一起战斗吧,这样你就有东西可以吹嘘了,如果你有种的话,就去勇士之家。”

    艾拉将收回的钢箭收进箭袋,也说道:“本事不错嘛,够格担任一个称职的盾友。”

    “盾友?”

    “外地来的?连战友团都没听过?我们是由一群战士组成的组织,都是为荣誉而战的兄弟姐妹。如果报酬可观,我们也会出面解决问题。”

    狄克思当然知道战友团和盾友是什么,但他的表现得符合自己刚来天际的人设:“听起来不错,我可以加入你们吗?”

    “这我可做不了主,你去勇士之家找克拉科·白鬃。那老头儿看人很准。看着你的眼睛,他就知道你有没有本事……如果你要去找他的话,那祝你好运吧。”艾拉说完,转身离开。

    法卡斯背起大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狄克思闻到了一股奇特的味道。嗯,狼狗的味道。

    “战友团……我迟早会来的,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去龙临堡给领主送信。”狄克思想道。

    很快,走过白漫城的马厩,白漫城主体赫然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