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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鲜衣怒马

    两个行商打扮的中年,长衣长袖,担子摆在旁边。一个年轻江湖汉,剑眉星目,古铜色肌肤,穿着劲装,腰背长剑。

    陶安心里暗叹,“好一副俊皮囊,观其丹田内气规模,当是已入二流,二十来岁的二流,算得上俊杰了。”

    烧鸡端上来的时候,两个中年已经吃完,担着担子上了二楼大通铺。

    年轻江湖汉叫的吃食多,吃起来又不紧不慢,差不多与陶安同时吃完,两人一前一后上楼,巧了,一个天字三号,一个天字五号,一墙之隔。

    年轻江湖汉抱拳道,“巧了,沈丘桐见过这位兄弟。”

    “陶安,见过沈兄弟,敢问兄弟去往何方?”陶安抱拳还礼。

    “府城神拳无敌王老爷子六十大寿,沈某老大人收到请柬,遣我前去贺寿,陶兄弟可是同去?”

    “陶某一介散人,没有收到请柬,不知去不去得?”

    “当然去得,送请柬的人说了,不管是叫得上号的前辈名宿,还是我等这样的江湖新人,不管接没接到请柬,王老爷子无不欢迎。”

    “那好,我随沈兄去凑个热闹,还请沈兄照顾。”

    “陶兄弟客气,方才满大堂一半是去给王老爷子祝寿的,就沈某孤单一人,陶兄弟这是来得正好,要不里面坐坐,我与陶兄弟畅聊一宿。”

    想到两个大男人半夜不睡觉闲聊的画面,陶安慌忙摇头,“不敢耽误沈兄休息,我们明日再聊。”说着推门进房。

    沈丘桐看陶安背上的粗长布囊,心里暗叹,“这陶兄弟看着像个富家少年,背上这根武器却威武雄壮,是熟铜棍?双锏?这也太粗壮了,明日一定要开开眼界。”

    第二天一大早,小二送来了热水,陶安洗漱出门,沈丘桐正好也出来。

    “早,陶兄,我们现在出发,此去府城一百五十里,快马应该午时能够赶到。”

    “早,沈兄,不知王老爷子什么时候寿辰?”

    “寿辰是后天。这几天,府城汇聚了大量江湖好手,早去说不定能看个热闹。”

    “沈兄,陶某没有备马。”

    “这样啊,那么只能牵马走,今天怕是赶不到了。”

    “要不我去买个马?”

    “买不到,这小县城可没有马行。”

    陶安心想,没有买不到的马,只要银子多。不过也不赶时间,慢慢走就是。

    二人走在官道上,沈丘桐牵着马,不时有奔马和车队超过他们,带来飞尘漫天。

    陶安后悔了,不该相约同行,自己一个人穿山越岭,自由自在,干嘛在这官道吃灰?

    于是对沈丘桐说道,“连累沈兄陪我吃灰,要不沈兄先行,我们府城见面?”

    “那不行!”沈丘桐摇头道,“说好一起的,我怎么忍心陶兄一个人落在后面。我们走小道吧,多个二三十里,清幽得多,还可以看看风景,前几年我走过一次。”

    陶安心想“落不到后面,不到一个时辰我就到了,你还在后面吃灰。”

    这话讲不出口,毕竟沈丘桐都愿意牵马陪着走,这个时候不好明着拒绝,于是又委婉劝道,“小道不会伤马蹄子吧?别把沈兄宝马蹄子伤了。”

    “不会,我经常带着我的小灰灰在山林里狩猎。啊,陶兄见笑了,这灰马同我一起长大的,我叫它‘小灰灰’”沈丘桐回身拍拍马头说道。灰马“唏律律”一身长啸,分明很是受用。

    “‘小灰灰’,这马挺好,沈兄驯马有道,我都想买匹宝马了。”陶安确实有点心动。

    鲜衣怒马少年时,算起来,自己这一世还是个少年,却没有策马奔腾过,有点辜负这大好江湖。

    以前因为心窍的寒潮,冻得自己少年意气全消,现在有真元压制,寒潮已经好久没来,是该驰骋一番。

    “到时入府城,沈兄可得指点陶某挑一批好马,到时我们再来这官道纵横。”

    “那太好了,正合我意。恨不能早认识陶兄。不瞒陶兄弟,这些年,去个府城家父都叫人跟着。你说我成亲都两年了,还把我当做小孩子。这会王叔父做寿,终于给我单独出门的机会了。”沈丘桐剑眉都飞了起来,一副喜不自胜的样子。

    “单独出门吗?不见得,身后几百米,有个老头跟了几十里了。”陶安心里暗笑。

    然后又反应过来,叫六十大寿的王老爷子“叔父”?于是问道“令尊贵庚?”

    “家父五年前做的六十大寿,今年应该是六十有六了。”沈丘桐眉开眼笑道。

    六十六,应该就是后面那位了,身体真好,四十好几得子,难怪这么放不开手。

    “令尊武功应该很好。”

    “那当然,我在家父手中走不过三招。对了,我看陶兄弟这武器真是雄伟,我可以见识一下吗?”

    “给,可不轻,接好。”陶安摘下铜壶,把布囊丢给沈丘桐,路上他已经偷瞄过好几次了。

    “哇,这不得百八十斤,是一对实心铜锤吗?咦,怎么是玉色的?这是?这是腿骨?怎么有这么粗这么长的腿骨!”

    “这是我在海上偶然得到的,海里的动物,大一点也正常。”

    “陶兄弟还去过大海,真羡慕你!这是做武器用的么?不好握持啊?这两头膨大,做长锤使没必要,可以削掉一头。或者从中截断,当做双短锤使用。”

    “沈兄弟建议挺好,可以考虑。沈兄弟是练剑的,剑法应该很好,剑乃百兵之君,陶某曾经想练剑没有机会,很羡慕你啊。”

    “百兵之君?没听说过。剑法简单,就是横击竖刺,格洗防守。但是剑走轻灵,陶兄这大棒砸下来,沈某可近不了你的身。家父常说一力降十会,看陶兄背着这大棒轻如无物的样子,谁跟你对上,那可不大妙。”

    “沈兄太谦虚了,陶某是天生大力,武功练得不怎么样。听说有重剑,沈兄见过没?”

    “重剑也不过十斤八斤,江湖传闻,一甲子前有重八十一斤的玄铁重剑出世,当时杀得个天昏地暗,可惜抢得重剑的人都躲不过追杀,当剑使太重,当锤使重心不对,最后也不知所踪了。”

    陶安接回布囊,心里想,“不知所踪?怕不是被修真者收回了。这把剑应该是法宝,不是凡间武林的武器。”

    “差不多走出百二十里了,离府城还有多远?趁天色未暗,我们找个地方歇一晚。”陶安问道,远远看见一座寺庙,正好可以歇脚。

    “估计还有五十里,我们往前走一点,我记得有座寺庙,我们快一点,有时候人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