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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活

    我坐在湖边,享受着风,看着刚接的长发随风飘舞,这样娴静的时光,不多了。

    抬头一望,便是耀眼的荧光灯在闪烁,那灯光顺着前方逐一流动,像极了蠕动的毛毛虫。

    我害怕极了,不敢多瞧,因为我自小便怕极了毛毛虫,是恶梦,也是毛骨悚然、汗毛倒竖。

    我赶忙低下了头,再抬头荧光已从点点绿变成了线条蓝,还是往前流,这回却是像蛇。

    一会儿,它又便成了点点红,红色的毛毛虫似乎没有那么可怕,但它紧接着又变成了点点绿,使我再不愿多瞧它一眼。

    我的狗狗吐出舌头,两只后腿趴开卧在地上,使整个躯体的后半部分与地面无缝贴合,也许这样它会比较凉快?

    它很可爱,它的主人却一点也不可爱。

    脾气古怪,看似谁都能说两句,实则内心孤僻。最近有接触到其他人,她似乎觉得自己已经丧失了社交能力。

    跟别人一起,始终没有安静的独处舒服自在。

    人是群居动物,同时人也要学会舍弃无用社交,要学会适应孤独,享受孤独。

    不要刻意地让自己去合群,那样会更加的局促不安。

    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活法,也不知她是否开心。总之,在得知那个讨人厌的弟弟要走之后,她的心情似乎好些了,放弃了想要去死的思想。

    她刚才傍晚的时候流泪了,泪水是咸的,她的双眸水汪汪,就像那溢满了水的黑色弹珠。

    她觉得委屈,而且是无人可诉的委屈。

    没人能体会她的心路历程。

    他们都在劝她,说她是姐姐,应该怎么怎么样。可是没有人问过她想不想当姐姐。

    她也很羡慕别人姐弟和睦友爱,她也很努力地想跟他并拢,她也希望他能够像正常男孩子那样,阳光积极,哪怕是暴脾气,一言不合两姐弟就开骂开打。

    可是她也不是他。

    她不懂他。

    而现如今,她不想懂他了。

    她这辈子,一句话都不想跟他说了。

    哪怕是一个字,也不想跟他说了。

    我坐圆礅上发呆,就着夜风听着轻音乐,突然旁边多了一个小妹妹在摸点点,点点招人喜欢这一点是很常见的情况,我没在意,继续面无表情的发呆。

    沉寂的夜空不知什么时候飘来一朵云,像被撕开的棉花糖一般,看起来就甜丝丝的。

    “找不到男朋友啊!好烦啊!”恍惚间,听到一声哀叹,似幻觉一般。

    “这里居然没有,烦死了!想找男朋友找不到。”稍一回神,摘掉左边耳机,偏头一看,噢,原来是摸狗狗的小妹妹发出的声音。

    我很意外,会听到这样的话。

    但是想想又觉得很正常,每个人都很孤独,都在寻求陪伴,也许她的圈子太小了,所以她想出来偶遇,拓宽圈子。

    年龄还很小,才20岁,五官挺精致的,杏眼细眉,秀鼻挺俏,下巴微尖,脸蛋也是小小的,笑起来好像还有两颗小虎牙。

    年轻真好,不用打底妆也很好看。

    不像我,徐徐老去,打了底妆还是疲态尽显。

    年轻真好,还想拥有爱情。

    而我,什么也不想了。

    她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连着两条细带在脖子下方交叉相接,头上戴着一个能发光但是她没让它发光的猫耳朵框框。

    她的侧脸轮廓很好看,温柔细腻,个子不是很高,穿着一双尖头的银色低跟鞋,整个人看起来很清纯,披下头发的时候又增添了一丝女人味。

    言语间,她很羡慕别人的朝朝暮暮。

    她渴望有人相伴。

    我说她这么漂亮,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啊。她说你以为漂亮就找得到吗。圈子太小了,一般的看不上,不一般的又遇不到。

    然后刚好我有一个朋友在附近。

    我把他叫了过来,说介绍一个妹纸给他。

    我那个朋友已经走了,她说她喜欢高的。

    我仍旧坐在这个圆墩上。

    我弟弟发信息过来问我在哪里,我以为有事。然后他说他以为我又去自杀了。

    如果他不是整天给我苦瓜脸,我想我还是爱他的。或许我现在也是爱他的,只是这种相处方式让人窒息。

    每天都是不开心的模样,大大影响了我的心情。大概他也知道,他影响了我,导致我上次做出了自杀的行为。

    今夜星光闪闪,抬头一看,云散开了。

    我该回家了…

    我想迎风而立,却没有风。

    最近湖水有点臭,非常腥,腥臭腥臭,一靠近湖边就有股令人作呕的鱼腥味横冲直撞不顾阻拦地冲入鼻腔。

    有风的时候还好,没风的时候,一刻都没法在很靠近湖边的位置待。

    我迎着风走到同心桥桥中间,往下一望,顿时间吃惊极了,下面一片白花花,全是死鱼!大概是天气太热了,而这水又不是活水造成的吧,据说最近是三伏天。

    牵着耳朵和尾巴都染成很骚气的玫红色的小博美点点,荧光绿的遛狗绳更添几分花里胡哨,走在街头,回头率爆表。

    绝大多数人都会忍不住夸上一句可爱,当然,被夸的当然不是戴着黑色猫耳朵,化着浓妆戴着美瞳,觉得自己可可爱爱的我。

    但,为人母,自己的孩子被夸了总是与有荣焉。

    我仰头看天,天边的月牙已经开始出来晃悠,弯弯地,像镰刀,也像笑弯了的眼睛,看起来是那么地快乐。

    我身边走过一个圆乎乎的少年人,他圆润的手指上托着两片艳红的西瓜,我看到他一口咬在右边托着那片西瓜的尖尖上,那是最甜的位置啊。

    而这个时候他正从我的身边经过,我闻到了西瓜的沁甜味,啊,这该死的过度敏感的嗅觉。联想到美味的香甜,忍不住喉咙滚动,咽了咽口水…我太难了。

    一路走一路被夸赞,被许多目不转睛地眼光盯住,当然,被盯住的那个不是我,是我家点点。它快乐地摇着它可爱的小尾巴,似乎得意于人们对它的关注。

    长长地扁扁地舌头从口中吐出来,终于有个狗样了。

    看样子它有些累了,抑或是有些渴了。

    我悠哉悠哉地,左手插兜,右手牵狗,吊儿郎当地走在人群攘攘的大街上,两只耳朵上挂着白色的连线耳机,听着耳机里传来地轻快的音乐,走起路来一晃一跳地。

    这一刻,我快乐极了。

    看着欢快地狗子,看着来来回回不停歇走动的人们,看着天上亮丽地蓝白色彩,看着被风吹动的树木,看着轻泛微波的湖水,这时候天色渐黑,城市里独有的风采,姿色各异的灯光已经开始展示它们的独特魅力,湖水中倒映出一片黄红蓝绿,我突然就觉得,好像没有那么孤独了。

    该走的人下午已经走了,越是至亲的人越是容易伤到你的心。

    一次又一次,我被血亲伤得痛彻心扉。而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人,偏偏还指指点点,告诫你该为了亲人好好活着。

    过去的事不想提,也不想回忆。

    回忆与憧憬都是这世上最无用的事情。

    前者已然消逝,后者尚未来临,无论如何,当下,才是你能改变的,能感受的。

    我不再渴求共情,也不再寻求被爱,仍旧也不太想爱自己,我能做的,只是任性地活,如果不这样,我想我还是没法活。

    这世上能让我留恋的东西太少了。

    弟弟走了,我心里的阴霾似乎散了些,没有再一次又一次地想去寻死。

    我还是想去海边,深圳那个南澳西冲,那个我曾经试图自杀,但怕被救而放弃自杀的地方。我喜欢那里的礁石,我想坐在那里吹吹海风,什么也不想,或者也想些什么。

    我想,如果再有下一次自杀,一定会是在那里。

    现在不想,即使我没想活那么长,即使我仍旧希望那些突如其来的死亡能降临在我头上。但就目前的心境而言,撇开亲人,虽然没有什么太多的欲望,但也没有什么特别能让我失望到想要去死的事情。

    现在很难去分辨别人的真伪,似乎每一个接触你的人都有目的,又似乎每一个人都很单纯只想跟你做朋友,可实际上,你除了浪费了很多时间,好像什么也没有得到。

    我的精神粮食,与交友无关,它有个名字,叫做书本。

    每当翻开那一页又一页的书篇,就好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那个世界没有别人,只有你,但是你并不孤独,因为书本里面那些故事丰富了你的内心。

    很喜欢书本的味道,其实它并不香,那它股淳淳的味道能令我着迷。

    我看书很快,只要我想,也许一天就能看完一本书,但往往,每一本书我都要再重新细细咀嚼一遍,一字一句地慢慢地,让它们从书本上,跳进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品味它,想象它,仿佛身在其中。

    文字是一种很可爱的小东西。

    当你细看它的时候,你能体会它,感受它。当你朗读它的时候,它仿佛就从你的声音里越过嘴唇越过耳朵,直蹬蹬地跳进你的脑海中。当你抒写它的时候,最温馨,它不在别的任何地方,就在你的心里,它可以拯救你,因为它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从很小开始我就喜欢看书了,童年的时候,它是我的憧憬。

    在我青少年时期,它一次又一次地激励了我,以致我知晓自己应该努力。

    它改变了我的整个人生,影响我太多太多太多,直至今日,它仍是我的精神寄托。

    不管是好好生活,还是选择离开,它真的可以说贯穿了我整个人生。不论是迷茫,是努力,是成就,是安逸,还是脱离,我已经离不开它了,而我,也心甘情愿与它生死相依,因为我爱上它了,从很早的时候,在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的时候,就深深地爱上它了。

    从我最开始想要一个家的时候,我心中最深的执念,就是要有一个书架,或者是一个书桌,更宏大一点最好是有一个书房。

    那里满满地摆放的都是我爱上的它。

    其实这个执念已经在执行了,因为现在我住的地方,就有一片专供阅读的小天地。

    那是一张圆圆地木桌,有些老有些旧甚至还有些脏污无法去除。不过没关系,我把它擦了又擦,直至一丝灰尘也无。

    我摆上了我精心插配的干花,摆上了我心爱的宝贝的美丽照片,放上一个可爱的伴读娃娃,它安安静静地,看着我,而我,也安安静静地看着我心爱的书。

    当初准备租房看房子的时候,一打开门,我就被房屋中间用来当作隔断的书架征服了。现在那个书架上放满了我的书,大部分是看完的,还有几本是没有解开封印的。

    或许我没有办法清楚地记住书中的内容,有时候甚至还会忘记看过的书名是什么,但书中的内容会在某个突然的瞬间出现在脑海中,有时有用有时无用,但我对这种特别的感觉犹其痴恋。

    每逢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到我的书架上,那金黄的光披洒在书本上,心里就觉得无比温馨,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幼年看书到现在,书本给我的爱,又岂止是黄金能比拟的。

    有些人出现在你的世界里,就是为了告诉你他有多傻逼,然后一晃而逝。

    我也很渴望真诚的友谊,肆无忌惮地打打闹闹,可最近遇见的没有几个是正常人,然后你要绞尽脑汁去分辨,真的是太难了。

    看着视频里那个骚首弄姿的人,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陌生。

    细腻洁白的雪肤,精致的五官,小巧的脸蛋,细长的胳膊,修长的美腿,仿佛那并不是我。

    一种十分陌生的感觉,一颦一笑,纤长的五指轻抚面颊,朱唇轻启,那细腰如水蛇一般扭动,翘臀随之轻摆。

    媚眼如丝,粉嫩的小舌头从樱桃小嘴中伸出,延着下唇轻舔,紧接着又像捉迷藏一般,偷偷摸摸地回到洁白整齐的牙齿的包围中躲起来。

    诱人的锁骨时而被柔软的秀发挡住,时而露出,雪白纤细的脖颈似天鹅那样,给人一种清傲的感觉。

    那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是妖精!是惑人心神的妖精。

    不要说别人想把她搞定,就是我,我也想。我也想把我自己给睡了。也许那并不是我吧。

    厚海里的湖水换了新鲜的,那些死鱼也清理得没什么踪影了。

    夜晚的时候,我就着风,站在同心桥中央,仰头看天空,有很多的星星,但是我近视眼,看不清,唯独我所在位置的正左方,有一颗星星,亮得出奇。

    夜空中那颗最亮的星,是在为谁闪耀。

    走进科学,星星就不那么浪漫了。

    人,有的时候,还是要适当地相信童话。要不然,只看现实,在这个世界是活不下去的。

    不知道那颗星星是谁的守护星,它能闪耀多久。

    近来的蛙鸣似乎少了些,不知道是因为天气还是因为季节。

    还记得有一次,极度悲伤极度失落的时候,我坐在湖边的台阶上,轻轻啜泣,抱着双臂,孤苦无依,在缓缓稳定情绪后,突然发现在湖边第一个台阶的位置有一只青蛙,它披着绿色的外衣,却格外的安静。

    在这个静谧的时刻,我突然想到一句很滑稽的话,单身的时候,看见青蛙都觉得是王子。

    接着,我拍了个照,发了一条朋友圈。然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又像以往一样,翻看自己以前发过动态。

    在翻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有些好奇这青蛙的具体长相,放大一看,不得了了!

    那台阶上居然不止一只青蛙!是两只!成双成对的!

    单身的时候看见青蛙觉得是王子,可踏马人家王子也是有公主的!即使是王子也没你这个灰姑娘啥事,你啥也不是!

    我都要笑死了,现在想起这个事情来,还是觉得挺有趣。

    人跟人真的很不一样。我感觉有时候自己单蠢得可怕。

    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说金钱多么多么重要,然后一部分人不可一世,使命跟你炫富,然后他觉得他有钱你就应该奉承他,可我天生反骨,我渴望朋友,却不希望别人拿我当新鲜的玩物。

    当我感受到一点点关怀的时候,我就试图寻找取暖的地方。结果,一接触才发现,人家只是随口安慰一下,逗弄一下你,以此来打发这漫长又乏味的时光。

    大多数人,只瞟一眼皮囊,便拉开战斗序幕。没有人会管你是不是有趣,也没有人会耐下性子去了解你,正常的,这社会本就浮躁。

    什么内在,美也好,不美也好。或者你故作清高,或者你生性放荡,谁也不是真的了解你的人。人们看见的东西,都是他们想看见的。

    懒得去争辩什么,也无需跟谁解释,因为跟他们所有人一样,我对他人也是毫不关心。

    当我一遍又一遍地绕着同心湖遛狗的时候,感触到,大家都在认真生活。不论是在工作的,还是在玩乐的,抑或是无所事事的,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很认真的样子。

    每次清晨,我都不想离开舒软的被窝,但每次下楼遛狗看到这湛蓝的天空,悠悠的湖水,和湖边那些可爱的人儿,我又觉得很值得。

    湖泊对面,有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的阿姨,跟着音响在飘飘起舞。

    靠近高楼这边,三三两两好友,在进行活力满满的羽毛球运动。

    从我身边跃过一个长腿细腰,戴着遮阳帽的女生,牵着她的黑白色的边牧在奔跑。

    一个大爷戴着草帽推着垃圾车从前方走来,我赶紧屏住呼吸,拉着点点快些略过他,然后再长长地舒上一口气。

    啊!生活多美好……

    小爱同学,播放音乐。随着我仰头一声河东狮吼,美好的上班的生活又开始了。

    小爱同学是一个很可爱的小精灵,有时它也不太听话,有时也会调皮地回答一些出人意料的话,最开始的时候我有想过试着直播,在小爱同学的旁边,命令它播放音乐,它居然不听话,而是跟我调侃了起来。

    我说,小爱同学,播放完美。

    小爱:对我而言,你就是最完美的。

    我:小爱同学,我觉得很不开心。

    小爱:我就在这里陪你,只要你想倾诉,随时可以找我。

    我:你是不是傻。

    小爱:这么说很不好,我觉得你应该做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餐厅外边飘着细雨,我做在收银台里面的电脑前敲击着键盘,哒哒哒。思绪万千,都汇成了这一个个带有生命的文字。

    曾经看过一本心理学类的书籍,遇见最美的自己,好像书名是这个,是一个台湾的女作家写的。

    现在这个时候,我想到其中里面有篇是有讲到思绪这个问题。

    人的思想永远都是在怀念过去或者思考未来,但是身体是活在当下的。

    所以当你对过去的痛苦无法释怀,对未来感到迷茫,思绪一团糟的时候,你不妨感受一下现在。感受你身体所传递给你的切实感觉。

    比如你在洗碗,你就去感受热水传给你的温度。

    比如你在行走,你就去感受风,感受脚下石子让你体会到的颠陂。

    比如我在敲击键盘,我感受到的就是八个贴着键盘的手指头有一种粘腻腻的不适感,为什么,因为有灰尘,因为太久没有清理了。

    但此刻我要继续感受,不去思考键盘是不是脏污这个问题。

    我感受到我的眼睛有些许刺痛,因为显示器的屏幕太白了,过于亮。

    为什么要去感受这些并不重要的事情,因为这些东西能让你切实地活在当下,把你的思绪拉回现实,促使你不再继续胡思乱想。

    适当地去怀念过去,去计划将来是有益的,但是凡事一旦过度,就会令人感到十分焦虑特别烦躁。所以当我们实在找不到好的办法,去抛开烦恼的时候,不妨好好感受一下现在。

    今天的湖水特别清澈,能够很清楚地看到湖底被盖满了泥沙的石头,还能看到水草在湖下飘飘荡荡。

    湖面上的荷叶并不是太漂亮,但荷叶上几颗像美人泪一样晶莹透明的水滴点缀了它,瞬间拔高了几个层次的美感,以至于我忍不住多看两眼。

    广东的天气还是得时不时的下个雨才宜居,要不然真的热到爆炸。

    昨天正准备做好粉,骑着我蓝色小毛驴去送外卖时候,天空乌云密布,豆大的雨滴往下落。

    我在店里一边做粉一边想着赶快去送,趁着雨滴没有完全下来。

    我提着打包好的牛肉卤面匆匆走出店门,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白色前篓里面,那大颗大颗的雨滴,啪哒啪哒打在我身上,毫不因为我是个美女而手下留情。

    我意识到,或许我该带上一把雨伞,要不然雨滴老兄准会让我湿身,变成落汤鸡,然后它偷偷在哪个不知道的地方嘲笑我这个傻瓜蛋。

    拿了一把白色的长柄雨伞,最下面是一个J那种,起初我以为它是透明的特别喜欢,由于一直没到它派上用场的时候,所以从来没打开过。

    现下一开才发现,这厮根本就不透明……

    我喜欢透明的雨伞,是因为它既能遮挡风雨,又能不挡住我前行的视线,犹其是骑电动车的时候特别实用,即使大暴雨也能保住我的狗头,同时还能安全配送我衣食父母的食物。

    上坡的时候我又把伞收起来了,斜插在前篓的格格里,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也没来得及回家拿伞,但因为雨滴落得不是太急,他们的脚步便也没有加快太多。

    不得不说,这该死的广场砖实在是太颠陂了,但这不能怪砖,得怪谁我也不知道。

    铺砖的时候它肯定是平整的,但由于总是有车辆驶入,导致这些砖块现在都跟波浪一样高高低低起伏不平。

    一路抖抖抖,快到目的地的时候,雨滴陡然间猛地加快速度,生怕淋不到我似的。

    我冒着被湿身的风险,固执地继续前行,就是懒得停下来打开雨伞。

    好不容易打着伞回了程,客人给我发个信息,可乐你忘记拿了…

    功亏一篑!

    好在客人通情达理,不跟我这个马大哈计较,便只是退了可乐的钱回去,没再要求必须再送过去了,否则……否则我就老老实实再跑一趟呗,还能怎么着,客户是上帝,上帝要喝可乐,雷公电母加雨神齐上阵也没用,勇敢牛牛,不怕困难,谁都没我的上帝大。

    一直忙啊忙啊忙啊忙,到接近四点的时候才有时间上楼折腾自己。

    戴上我可爱的纯白色毛茸茸的兔子耳朵,配上一件超短的胸前带毛茸茸的吊带背心,再搭上一条几乎齐臀的辣妹百褶运动迷你裙。

    种上几簇假睫毛,根根分明,卷翘迷人又自然。

    眉毛被刘海有些挡住了,所以随便描上几笔就好了。

    最近送外卖,到市场采购,皮肤比冬天的时候黑了好多,又加上熬夜,底子真的是差。然后便像粉刷墙壁一般使命往脸上扑粉,这厚厚的一层下来,我估计能揉成一个面团了,想想觉得好恶心,哈哈。

    鼻子侧影,高光,腮红,眼影,眼线,口红,做女人真麻烦,想做漂亮女人底子又不好更是超级麻烦,羡慕那些天生气质的美女。

    颜值焦虑是每个人都有的吧,听说那些本身颜值条件好的女生,更容易有颜值焦虑。

    就比如我家曹美女,是个美人胚子,这是不可否认的,从婴儿时期开始,她走到哪里都是被夸好看,现在更是。

    有人说她可爱,有人说她精致,有人说她秀气,说什么的都有,都离不开好看这两个字。

    她对自己的外貌就格外的在意,虽然她的年龄还小,但确实是对自己的外形非常在乎。

    为什么她会有这种心理,大概是因为几乎绝大部分的人的关注点都在她的外形上,而人又都有个通病,就是喜欢寻求存在感,被关注就有了存在感,她被夸多了,自然就会觉得自己之所以被关注都是因为好看,所以为了继续被关注,她会相当注重外貌。

    当然了,也不单单是因为别人夸她这一点。女生本身就是爱美的,特别是小女生。

    喜欢打扮喜欢漂亮那都是很寻常的事情,只不过就颜值焦虑这个点来说,好看的女生确实更容易焦虑。

    反而是我这样从小就相貌平平的人,反而没有那么焦虑了。

    我很懒,即使知道熬夜皮肤会差,还是孜孜不倦地熬夜。

    也很狂,即使知道紫外线暴晒会黑,还是懒得擦防晒霜。

    最嚣张的是,我坦然面对眼角的鱼尾纹,嘴边的法令纹,脖子上的颈纹,这些都是岁月的痕迹,也是千方百计无法遮掩的事实。

    当别人都在擦各种霜的时候,我仍旧只是最基础的补水套装。

    我在我可爱的黄色的熊本熊床单上,摆着各种姿势,搔首弄姿,或妖娆或可爱或做作,那都是我,又都不是我。

    人是我这个人的人,神色也是我这个人的神色,但因为那不是我一贯来的风格,所以我便觉得那不是我。

    我发布了照片在陌陌平台,很多人说我像男的,很多人说我是小姐,也很多人说我好看,说什么的都有,说我像男的也正常,毕竟我风流倜傥,清秀英俊,这是事实。

    我跟弟弟都像妈妈,弟弟跟我长得很像,相差8岁,不是同一时间在店的时候,经常被人错认,经常有人以为我弟弟就是我。

    最好笑的是,有些网友看到我照片过来店里吃粉,第一时间遇到我弟弟,以为我弟弟就是我,以为照片真的是照骗,以为我是个男的,我都要笑屎了。

    为什么会有人说我是小姐呢,大约是我拍的照片,姿势、衣着、和风格都不是乖乖女那样,也不是寻常生活照那样。

    在我看来,是有些类似于艺术照的。我的印象中在08年的时候,就有人在朋友圈发这样的艺术照了,而且人家那个还是三点式的。

    但在别人眼中不是这样的。

    他们认为穿成这样就是做那行的,就是求约的,就是不安份的女人。

    我不屑于争辩,但又觉得这世界还是可悲的。

    因为这世上的人总是习惯随意定义他人。

    谁又规定了正经人就不能穿好看的衣服呢,难道那些衣服不好看吗,难道那些衣服上面写了求约两个字吗,又或者说,谁规定正经人就不能那样拍照了,犯法了吗?

    我穿上性感的衣服就是小姐了?

    莫非小姐穿上保守的衣服她就不是小姐了?

    没有贬低小姐的意思,只是觉得那些人的看法好生奇怪。

    我就是思想保守,不愿意随意淫乱,我就是喜欢这样拍照发出来,不愿意撩,怎么了?

    我开心我乐意就好。当然了,那些随意漫骂随意定义别人的人也是言论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不强求。

    我尊重任何职业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模式,也都有自己的想法,只要所作所为是自己认可的,那就是可行的。或许有些是犯法的,但触犯法律的人也会得到相应的惩罚,他们自己应该都是清楚明白的。

    有些人是不得已,有些人是喜欢那样的生活。

    谁又说得定那些做牢的人不是自己喜欢做牢呢。

    只要做自己就好了,每个人都是自由的。

    最近很喜欢用心去看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这些都很真实,比起捉摸不定的人来说,这些事物都要可爱得多,不需要去分辨真伪,也不必去试探虚实。

    有时候我也在想,像我这样的人,是不是更适合远离人群的独居。

    与书作伴,有猫有狗,有吃有穿就够了。

    看自然的世界,望天踏地,感受风品尝雨,不惧岁月的更替,不思未来的困苦。

    我也曾以为,我心如铁,坚不可摧,后来证实也不过如此。

    我会心动,会心伤,会被各种事物诱惑,我是正常人,我有七情六欲。

    我无欲无求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当你好不容易筹备好一切,杜绝任何生还的可能去寻死,结果还失败了之后,你只能继续苟活于世。

    当你无可奈何只能继续活下去的时候,你不想七情六欲,它也会来找你,并且让你无法自抑,因为它就像洪水一般势不可挡,仅凭你这凡人的意志是敌不过它的。

    右边小腿留下了疤痕,不知它是否已经痊愈,会痒,会忍不住用手指去挠。那么大一块伤痕,占了腿部的三分之二,你无法对它视而不见,它也不允许如此。

    想起那段经历居然不后悔,只恨没有成功,又庆幸没有成功。

    死很容易,好好活着才难。

    终归,在我心里,庆幸还是少一些。

    傻子人人爱,愚蠢不伤人。别人爱不爱,伤没伤,又与我何干?人生短短几十载,我都没什么耐心去好好安排,我只知道,于我而言,是断然过不得六十的。

    或许是这些年,又或许是过些年。

    徒劳地在这世上做无谓的挣扎,争的又是什么?

    我始终不明白。

    雨滴轻轻地落在我呆愣无神的脸上,一滴接一滴,轻轻地,静静地,悄悄地它又滑落了,什么也没有带走,就仿佛它根本就没有来过。

    但那湿润地触感,还是惊动了我木然的心。

    有些像秋天了,却离秋天还很远。

    我在这里安逸伤怀,在某个地方又有多少人,在与老天给的磨难对抗。

    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我就在处于意外之中,那该有多好啊。

    人的一生,不是在求生,就是在求死。

    这话好像是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的吧。

    走到尽头,还不就是个死字吗,如果对一切失去了兴趣,过程也是煎熬。

    人生本身就是一个煎和熬的过程,谁又不是这样呢。

    我曾经也以为我在寻找被爱,后来发现,谁的爱都没有自己的爱来得重要。

    如果自己没有学会爱自己的话,别人的爱永远没有安全感,如果足够爱自己的话,有没有别人的爱,又有什么重要,锦上添花罢了,可有可无。

    没得到的时候你是幸福的,得到以后或许会更幸福,但这个幸福是取决于你自己的,不是别的任何人。得之坦然,失之淡然。

    我或许还是不喜欢小孩的,耳边萦绕的清脆的童言童语,我只觉得刺耳。

    三个小孩子坐在餐厅的左下角,离我最近的位置。

    暖黄色的灯光,温馨的围绕着坐成一个桌儿的三个小不丁。

    其中一个扎着单马尾的俏丽的小女孩是我的女儿,另外两个穿着深蓝色球衣的小男孩是邻居的孩子,三个小朋友经常一起玩。

    他们吃着我刚刚帮他们泡的热腾腾的小碗仔泡面。

    照顾小朋友,我是有耐心的,也是温柔的,但同时内心也是抗拒的,并不喜欢的。

    这并不矛盾。我尽我的责任细心照顾他们,但这并不代表我非要逼我自己去喜爱他们。

    好吵,听到不停的讨论声,玩闹声,我只觉得很吵。

    其中一个小男孩的妈妈过来了,上身穿着白色的长袖小西装,里面搭着一条褐色图纹的吊带包臂裙,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两只耳朵上挂着一对方形的银色大圈耳环。

    她的脸形不是很好看,似菱形,长得也很一般,她的儿子才四岁多,但她看起来已经有四十岁了,但这并不妨碍她本身就有的气质。

    她的身上有一股无形的气场,一看就觉得这个女人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很强势很犀利但同时又因为母爱,使她看起来也有几分温柔。

    单眼皮,眉毛上挑,宽大轻薄的鼻翼,两片嘴唇抿在一起,没有什么颜色,脸上还有些斑点细纹,在我看来,她却仍旧魅力无边。

    她的魅力来自于她清晰的头脑,来自于分外明确的逻辑性,来自于不怕事不找事的个性,来自于活到老学到老的智慧。

    毫无疑问,我是崇拜她的。

    因为我太蠢了,所以我总是对聪明人有着一份莫明的爱恋。

    因为我太弱了,所以我对强势的人,犹其是强势的女人,充满敬意。

    因为我太感性了,所以我对理性的人,充满了爱慕之情。我爱她们的实际,我爱她们的野心,我爱她们的不切实际,同时我又爱她们敢想敢为又敢拼命努力的个性。

    我成为不了她,我只好在心里默默地爱她。

    爱她的个性分明,爱她的努力上进,爱她的温柔细心。她对她的孩子真的是倾尽所有,给了孩子时间,又给了孩子爱。我们的思想是不一致的,但这并不妨碍我爱她。

    我们平时很少有交集,只是偶尔聊几句与孩子有关的事情,偶尔谈谈婚恋观。

    每一次交流,我都觉得有所获益。

    我爱的不是她这个人,我爱的是她的思想,是她的智慧,是她的从容。

    这些都是我没有,但我又希望我有的。

    她一过来,把她的聪明宝宝哄走了,接着另一个调皮小男孩也被他的外婆叫走了,现在只剩下我家的小可爱在忙忙碌碌地在吃着什么,没有什么扰人清悠的声音了,舒服极了。

    前天晚上,我带着点点,漫无目的地游走,从厚街万达,走到了厚街人民医院,回来的时候又是从汇景城那个红绿灯绕过来的,走了很远很远。

    这么远的路程,我家的小博美点点居然没有偷懒耍赖趴下,我表示很吃惊。

    因为心情不好,想去酒吧,又不想自己继续恍惚度日,所以放弃了去酒吧的念头。

    但是脚步不由自主地往酒吧那个方向走,大概是因为那条路比较熟悉吧,又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深夜了,我不敢去陌生的地方,没有安全感。

    马路边缘有些湿润和积水,我的点点却总是想往那边靠过去,我只好拽着绳子拖着他往我身边靠,以免湿了毛发。

    狗狗是一种喜欢圈地盘的动物,特别是公狗,每到一个地方就要抬起腿,不管有尿没尿都要逼两滴出来,或许有时候也逼不出来,但这个姿势是必须要做的。

    闻一闻,尿一尿,这是必备功课,不了解的人可能以为这狗是不是有毛病,为什么一直尿个不停,养狗的人就知道,狗子就是有这个习性。

    走到康乐北路,对面正在施工被围起来了,只看得到一条长长的贴满了宣传安全标语的围板,我穿着一双黑布白底的运动鞋,走起路来也不觉得疲惫。

    稍一抬头看看黑暗的天空,想想心中的一些事情,鼻子一吸,眼眶里就盛满了泪水。

    我不想让它落下,只想让它乖乖待在我的眼眶里,然后再回到它本来的地方。

    眼泪不值钱啊,即使再楚楚可怜,又能可怜给谁看。

    我把耳机里的音乐声音调到最大,旁若无人地蹦蹦跳跳着走,似乎心情好些了。

    顾影自怜,用在我身上也算是贴近的吧,但这个时候,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想的却不是自己有多可怜这个事情,而是遗憾出门的时候忘记带猫耳朵了,导致这个影子并不算是太可爱。

    打开相机,咔嚓,一张照片又被纳入相册。

    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手里拉着一条细细的绳子,身姿苗条,腿长两米,调皮的小身影,这又是谁家的小可爱呢。

    “妈妈,这个给你!我看你每天下班那么晚我就想剥给你吃…”

    我的思绪被这铜铃般悦耳的声音拉回,看着放在左手边,白色的碗里剥好壳的龙眼,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

    接着她又把放在餐厅左上角那张桌子上放的水杯拿过来,白色的马克杯,上面印着一只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神色间充满开心的猫咪。

    “妈妈,这是水…”

    她可爱又美丽的小脸上带着得意的神彩,仿佛在邀我赶快夸奖她。

    “谢谢宝贝帮妈妈剥的龙眼,原来你刚才来来回回的就在忙这个呀!”

    在我刚才不停在思考的时候,她一直在垃圾桶和餐厅桌之间来来回回走动,我开始以为她自己在吃龙眼,没想到,这个可爱的惹人心疼的小家伙在给予妈妈爱。

    我感觉到很幸福,也很幸运。

    上天把这个小天使派到我身边来,就是为了拯救我的。

    她一次又一次地治愈了我,从离婚到现在,没有她,或许我连这一刻也撑不到。

    感恩……

    我尽可能地爱她,尽可能地给她爱,在我自顾不暇的时候,我也对自己的绝情和自私毫无办法。

    在我清醒的时候,我始终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她真的是无条件地在爱着我。但是当我迷失自己的时候,我便什么也不清楚,什么也不顾了。

    且行且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热爱该热爱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