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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格拉汉姆

    这是一道沉重庄严的大门,它肃穆在此,宛若王国绝境最后的磐石守卫,忠心耿耿,却又形单影只。

    迪蒙很容易就辩识出大门的材质是红橡木,为自己的见多识广点了个赞。

    红橡木坚实、耐久、美观,具备了一扇优秀大门应当拥有的一切要素,在过去,很多家庭都会选用红橡木来作为自己家大门的材料。

    如果红橡木的价格再便宜一些,没那么昂贵,迪蒙相信,洛兰境内家中拥有红橡木大门的家庭数量至少还要翻倍。

    不过纵使坚硬耐用,迪蒙面前的这道大门也很破旧了,它的色泽早已不再饱满自然,上面布满了乱七八糟的刻痕,看上去饱经风霜。

    迪蒙伸出手掌,抚摸着上面的粗糙纹路,食指轻叩,感受着粗糙坚硬的质地,继而察觉某些地方早就悄悄变形开裂。

    带着一丝探寻,迪蒙稍稍使力按压,发现大门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坚硬,乃至于能被压下一点。

    内部腐烂的也很严重,上好的木料难匹敌岁月的慢刀,眼睁睁瞧着自身日日朽蚀。

    如此的大门,单凭大门就可以推断出,这是栋有故事的宅邸。

    事实也用不着推断,每栋居住过人的房子都有故事,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经由他们之手产生的故事自然也是独一份儿的。

    不过这栋年老的宅邸,里面发生的故事更加浓厚,难以计数。

    迪蒙收回手,后退了几步,用自己的眼光丈量着面前的宅邸。

    这栋宅邸当然有故事,因为它是约克镇最古老的宅邸之一,属于格拉汉姆家族。

    迪蒙视线稍稍向下,微眯着眼睛,瞧着大门下方,正中间位置的图案。

    图案虽然斑驳,但没有褪色,它是被后期镶嵌在门上的,作为这道大门的标志。

    图案像是狼头,而且是两只,一黑一白两颗狼头在中心点对称在一起,组成了大门的标志,同时表明这栋宅邸的所有人——

    格拉汉姆家族。

    双狼应该是格拉汉姆家族的族徽。

    这是约克镇曾经最为古老、庞大的家族,格拉汉姆家族虽不是贵族,但依旧荣耀,族人通过某种未曾记载的赚钱手段,取得了庞大的财富,在昔日约克镇采矿业还未开发之前便在这里编撰着家族历史,创造自己的诸般故事。

    但现在,家族早就没落了。

    没落的很彻底,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在许多年以前,格拉汉姆家族的族人因为某些原因,在某个日子淡出了小镇居民的视线,他们驾驶着马车,满载家族的财富离开小镇,从此也没有回来,音讯全无。

    所以,与其说这是祖宅,不如说是被抛弃的宅邸。

    “格拉汉姆家族……”

    迪蒙专注地看着格拉汉姆家族的族徽,仿佛要从中看出来什么似的。

    古老神秘,是格拉汉姆家族在约克镇治安局档案中的代名词。当三个小时前迪蒙查阅苹果木街附近宅邸,进而了解到格拉汉姆家族的资料时,发现有关格拉汉姆家族的资料都过于模糊,只记载了它辉煌过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长达百年,却连格拉汉姆家族搬迁的具体时间也没有记录。

    格拉汉姆家族的族徽样式其实也没有记录,不过迪蒙猜测它大概就是双狼,因为大门上的双狼太像族徽了。

    格拉汉姆家族的族人在离开后,就像是全都客死他乡一般,从未回到约克镇。

    格拉汉姆家族现在还存在吗?

    迪蒙不知道,毕竟它又没上过报纸,洛兰这么大,小家族什么的太多了,前些年政局动荡,不知道有多少家族在那几年悄悄消失。

    但即使是个小家族,在离开小镇后,它也还是神秘的,并且那种神秘感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重。

    迪蒙越发好奇这栋宅邸中有什么了,不过就算是不好奇,他也会探究这个家族的秘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他这是在自己生活的地方,提前排除某个直觉告诉自己的麻烦。

    迪蒙还算相信自己的直觉,毕竟能让他直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通常不是什么小事。

    迪蒙没有选择打开大门,他刚才试了试,门内有种明显的堵塞感,越用力越明显,大抵是老久的机关所导致。

    想要在不损害这扇大门的情况下打开它,其难度不如另辟蹊径。

    谁知道这道表面坚硬,实际上强弩之末的大门会不会在外乡人的手上分崩离析。

    迪蒙转过身走了几步,跨过铺满青苔的石阶,看着宅邸侧面的一排哥特式玻璃窗。

    玻璃里面的灰尘暂且不谈,玻璃外经由雨水的洗礼,显得还算干净,只是有些玻璃上存着一些难以去除的未知污渍,这是雨水冲刷不掉的东西。

    破碎的玻璃很多,有些玻璃碴就落在窗台下的地上,上面盖了杂草,变成天然陷阱。

    迪蒙打量着,想要搜寻一处碎玻璃完全脱落,可以让自己整个身子进入的窗户。

    不过还没找到这种窗户,他的注意力先被另一样东西吸引。

    那是大玻璃窗最下面的一块玻璃,远远瞧见那块玻璃,迪蒙走过去,将手掌缓缓贴到玻璃上,像是在对比什么。

    他确实是在对比。

    玻璃上有个清晰可见的手印,比迪蒙的手掌小上不少,从大小来看,是女人,或是儿童的手掌。

    问题是,这手印是在里面的。

    手印在玻璃内侧,毫无疑问,是有个人趴在房间内看着外面时,不小心将手掌按了上去,在灰尘上留下了痕迹。

    “这个人是谁?”

    迪蒙盯着脏兮兮的玻璃,透过玻璃,老宅的一角被他检视,里面的地板潮湿发绿。

    只有地板,没有家具。

    这么多年过去,就算老宅里有格拉汉姆族人搬迁没有带走的家具,那也早被其他人带走了。

    手印没有被灰尘覆盖,它是近期才留下的,近期,有谁会在这栋老宅中……

    还有其他人对格拉汉姆家族的故事感兴趣?

    是单纯冒失的小偷,还是另有图谋?

    迪蒙隔着玻璃,比着手印,眼中好奇之色更盛。

    暮色越发浓重,沉闷的黄色侵蚀着小镇,给建筑披上了一层劣质的金箔,没有半点辅色。

    在天色与围墙的遮掩下,没有任何路人注意到格拉汉姆宅邸中发生了什么。

    ……

    几分钟后。

    为了避免留下痕迹,迪蒙没去走现成的空窗户,而是设法撬下一整面玻璃,进入宅邸。

    走在宅邸的一楼,闻着腐臭味,迪蒙发现这种气味同之前大街上的老鼠如出一辙,只是这里的腐臭味更加久远,就像是被久浸整年染料的毛巾,再怎么洗,也是会有淡淡残留。

    这很不寻常,刚才只有这栋老宅前面没有老鼠,可现在,老鼠的味道竟会在老宅内部出现。

    古老的宅邸里几乎可以说是空空荡荡,唯一可以算作家具的,只有几把破烂的椅子。

    可脏东西却有很多。

    迪蒙略带嫌厌地看了眼靴子,“这鞋子不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