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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数字生命

    0.03,丁喜——胜!

    随着一记拖长的腔调,“吁——”,周围一阵欢呼。

    酒吧里男男女女虽然早知道结果,依旧开怀畅饮。吧台前站着两个年轻人,一个是隐约略带惊恐脸色的清秀小伙,一个是革履齐整光滑、头发略有散乱的富家子弟。旁边跟班还想凑上前再看一下标尺,富家子弟很有风度的摆摆手:“不用看了,三个月前我第一次和丁喜比就差他0.03,现在三个月过去了,还差这么多,你小子是不是专气我来着?”

    丁喜依旧害羞地笑着没答声,旁边媚笑的老板娘又咯咯笑了:“龙公子,你也真有心啊!三个月前输过一次,以后每隔一星期就来比一次,您公子爷从首都星来我们塞勒星,这交通费都够我们再开一家酒吧了。”也许怕丁喜不会说话得罪人,老板娘插了进来。

    他们玩的是一种古老的地球酒吧游戏:推啤酒杯。就是将半杯以上啤酒从酒吧柜台推至另一头,看谁的杯底出台更多一点,当然不能掉下地。这个里面有很大的偶然性,比如杯中是满酒还是三分之二,抑或只是一半多一点,然后用多大力气。在人类进入联邦历万年以后,身体素质强化的今天,大家对劲道的把握已不可同日而语,据说有一个推杯高手能将杯子推得极速旋转到吧台一侧。

    龙公子是酒吧常客,这种下里巴人玩的游戏引起他极大的兴趣,特别是对手劲的把握,对他在星战和机甲控制上也是一个训练。从第一次进酒吧开始,到两年后,他几乎在这一项游戏上打遍首都酒吧无敌手。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对机甲控制也就无敌手,毕竟术业有专攻。三个月前,他到塞勒星拜访一位长辈。拜访后习惯夜生活的他,不经意走进这家酒吧。

    这家叫“狂风沙”的酒吧,很有一种大漠苍凉的味道,它是酒吧和夜总会的混和体。有长长的酒吧台,音乐却不狂劲,最多只能算是中音,偶尔来一曲劲暴的,那已是快结束了。进酒吧犹如进入古地球描述的那种客栈,大口喝酒、大声谈笑。里面还有掷镖等比赛。当然,最火爆的还是推酒杯,每晚有一个终极比赛,输的要请全场人一杯啤酒。

    龙公子进来时,刚好在倒数几轮,酒吧气氛逐渐升温。他要了一杯啤酒,在吧台另一端坐下,随手一推,足有半个杯身悬在吧台外。悠然自得笑了,然后正准备站起来向大家致意的掌声表示感谢。半晌没动静,转头一看,众人只是望了一眼,依旧大口喝酒,大声谈笑。就连吧台里的调酒师也只是瞥了一眼,仿佛看见街角一个陌生乞丐正在炫耀今天所得,随即转头又开始将调酒杯扔得全身晃悠。

    这时旁边一个大汉晃悠悠走过来,看样子喝得不少,大笑:“小子,扔得不错,不过这成绩只能进第二轮,一边去,看我的!”大汉端着啤酒杯,睁红眼迅速推出,酒杯剧烈旋转,一直到吧台边还在旋转,大半个杯身在外面。龙公子正要喝一声彩,大汉却懊恼:“他娘的,今晚不会该老子请大头吧?”

    这时旁边走出一人,拍拍肩膀:“格尔木,放心,我肯定帮你分担一些。”

    “滚你蛋!毕三皮,你肯定要负担,只不过你一定能胜老子?”格尔木不屑一顾。

    龙公子知道规矩,输家负担酒钱,主要是最后两轮选手,第一名不付钱算是他请,第二名负担三成,第三名负担七成。这个人手指细长,腕骨有力,肯定是一个近战好手,既然参加推杯比赛,也是高手,承认比大汉好,却知道肯定要输给最后对阵一人,那这个人是谁呢?

    这个叫毕三皮的慢慢走到吧台左侧,仔细的倒上一杯啤酒,大约三分之二多一点,大概这是他最擅长的分量。站好,屏气,凝神,轻搓双手,那面前不是啤酒,不是吧台,而是医生手中即将划破绝症病人的手术刀,是杀手面对目标已经保养良好的远程大狙,是厨师的刀、画家的笔、清洁工手中的扫帚,正在蓄势待发。推出,酒杯走得不快,匀速,直行,慢慢滑向吧台外。杯中酒在摇晃,啤酒杯在前行,慢慢酒液停下来,酒杯也停下来。龙公子知道这家伙是高手,最后酒杯的成绩完全是由啤酒的晃荡带动的。

    “7.23!”,一位伙计正要拿卡尺,旁边一位伙计低声说出来。那位伙计随即大声报出来,旁边似乎也没有人质疑,仿佛那个家伙比卡尺还准。

    真是个有趣的酒吧!龙公子手痒了,站起来表示也要参加。也许是看到生脸,大家更有兴趣,不过眼光中似乎都闪现着讥笑,或者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

    娘的,作为世家贵胄,只能在心里骂一句粗话。他走到吧台左侧,要了三分之二杯啤酒,这是他最擅长的分量。慢慢推过去,酒杯走得很慢,仿佛有人在牵引,甚至在经过吧台上一块凸起的木节,还是一样的速度。旁边看着的格尔木和毕三皮对视一眼,高手!

    在吧台边,酒杯看似要停了,却还在向外旋转,仿佛在不停试探自己的底线一样,慢慢,慢慢,最后居然停顿了一下,又向前延伸了一些,这它娘的哪是酒杯啊,都像只狐狸了。

    “7.35。”还是那位伙计报了出来,也许看到龙公子的外乡面孔,拿着卡尺的那位伙计还是量了一下,大声喊出:“7.35!”

    龙公子面色不惊,心里却知道也许在刚才两位高手的刺激下,居然推出了今年第二好成绩。同时也在诧异,那个家伙眼睛怎么那么准。看见大家终于响起了自己期待的鼓掌,起立弯腰,标准贵族礼。大家对这个看似装的家伙,倒不觉得他装,而是故意为之打成一片,都笑了起来,还有跺脚发嘘唏的。

    只有旁边老板娘似乎对这种富家子极为痛恨,拍了拍刚才报数字的伙计:“丁喜,给我上去灭了他!”

    丁喜似乎有点犹豫,又有点火热,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他身上极为矛盾又极为调和的统一。这时旁边格尔木等人又在起哄:“丁喜,露一手。”慢慢的,全场响起了整齐划一的喊声:

    “丁喜,露一手!”

    丁喜略带害羞地朝龙公子笑笑,手在侍应服上擦了一下,拿起一个空的啤酒杯,随手放了大半杯啤酒,走到吧台左侧端头,然后就这么随手一推,仿佛小孩子漫不经心扔了一个玩具。酒杯既没有格尔木那样畅快,也没有毕三皮那样匀速,更没有龙公子那样缓慢,就像一般人推杯那样,由快到慢,然后停下。

    如果没有最后的测量,没有年轻人的报数,龙公子几乎以为这家伙就是一个饼才(吃干饭的)。那个叫丁喜的家伙推了之后,随手说了一个数字:“7.38。”

    杯子停下时,龙公子没有去看量杯的伙计,因为他看到,丁喜的推杯是比他略进一点,但这家伙居然目测到如此精确,那就是怪胎了。虽然心里震惊,但作为首都第一军事学院的才子,他见过的怪胎多了,他知道,肯定是那个数字,虽然打败了他。

    众人依旧掌声,依旧嘘声,然后习惯的齐齐喊了一句:“感谢丁喜!”当然在喝酒时,大家还是将酒杯向龙公子示意了一下,这个外乡人也是高手,而且看似富家子,却认赌服输,似乎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龙公子忘了早已安排的行程,忘了首都星若干美眉的欢笑泪水,每天晚上都来一次推杯。他甚至推出了今年第一好成绩:7.59。但那个可恶的家伙却推出了7.62.无论他怎样竭尽全力,甚至通过光脑拍摄那个家伙的姿势、角度,甚至细划分到0.1毫升的啤酒量,他总是超出他0.03。即使他偶尔失手推出了不到7.21,那个家伙依然是害羞似的推出了7.24。用承鹏大师的话,好的作品之所以不是经典作品,就因为他们差0.03公分。现在他就是好的作品,那个家伙就是他爷爷的王八蛋的——经典作品!

    从成绩再看这个人。通过一个星期的连续作战,再以后每隔一个星期的挑战,丁喜与龙公子熟悉了,周围人也与龙公子熟悉了,就连一贯看富二代权二代不顺眼的老板娘也与龙公子熟悉了,觉得这个家伙似乎看起来人还不错,丁喜的一切也慢慢浮出来了。

    这是个悲剧的家伙!

    大家不知道他从哪儿来,也没问过,每个人都有难以言齿的过去。在联邦与北盟交战、与优族交战、与星际海盗交战的历史长河里,战争孤儿有几百亿。在历经波折之后,打不死的小强如同雨后春笋。他们有的是杀手,有的是士兵,有的是海盗,有的是罪犯,有的是白领,有的是文吏男,有的已经当上联邦副议长。当年联邦第一任总统曾经说过:无论你有怎样的过去,进入联邦,在律法光辉的照耀下,你将幸福,联邦与你同在。也就是说,只要你进入联邦,遵守律法,将自动成为联邦公民。

    丁喜是在联邦历10097年,出现在塞勒星东五大区街道上。当时他穿着类似于星条的服装,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如果不是他还挂着讨人喜的害羞似的笑容,早被路人直接送到东八大区的知觉失调专属医院了。

    幸亏他碰到了一个人,这让后来的丁喜常常在想,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他碰见了刚刚关门回来的老板娘。老板娘被人多灌了酒,保持清醒的送走那帮混蛋,关门上锁走了不到一百步,黎明前的寒风吹得她酒意上涌,眼看就倒下了。结果她看见一个善意小家伙的笑,还有那抹惊恐的面容。当时她就想,是不是神也带着这抹笑的,心有畏惧,诸恶莫作。

    在老板娘的担保下,丁喜进入了狂风沙酒吧。因为他不认识字,目不识丁,所以老板娘就恶搞似的让他姓丁,又因为他总带着那副害羞似的笑容,又不与人争,大家都喜欢他,于是,不久之后,讨人欢喜的丁喜,就成了酒吧里的一名侍应生。

    丁喜的讨人欢喜,不仅仅在于他勤快、耐劳,以及那“该死的一脸笑”——老板娘语,还有他不同凡响的数字控。凡是与数字有关的,他一眼就能记住,甚至推出下一步程序。更神奇的是,一盒牙签掉在地上,随便看一眼,就知道有多少根,有几根滚在五毫米半径的范围,有几根滚在五厘米的半径区域。一本电话簿,看过一遍,他就成了电话簿。酒吧里所有醉汉的夫人或者所有醉妇的丈夫,只要想找人,或者想被找到,丁喜就是声讯通。

    他清楚的知道,三号桌麦克议员喜欢五分熟牛排,喜欢七分之四杯啤酒一口干;五号桌道格夫人喜欢9913年的红酒,每次只能倒到五分之一,摇晃十七下才泯一口,到第九口时应该播放《秋日的私语》;知道格尔木喜欢满杯喝啤酒,喝至第三杯时,他的胸膛会急速喘五下,那是他胸前第三根肋骨下0.2毫米处曾经一颗穿过的子弹旧伤在抗议;知道毕波装醉时,不会超过七杯,如果是第十杯,那他就真醉了,可惜这样的真醉只有一次,那还是在10097年三月二十二日夜里11点25分49秒。

    他可以清楚得记得任何一个他在塞勒星球遇到的数字,他却记不得自己的年龄、身份,一句话,他记不得过去。虽然偷偷买了仪器测了骨龄,知道自己十七岁,那十七岁以前?以前只是限于塞勒星球东五大区第三大街第四个邮筒,一百二十厘米高,半径三十二厘米,距地一百零八厘米的邮筒口,是一个长五十厘米宽四厘米的空口,那是在智脑光脑高度发达时候人们对古文明坚守而执着保留下来的史前邮递工具。有时,他常常想,莫非我是被远古时代邮寄到星际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