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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表白(二)

    陈旭日倒不怵与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打交道。

    只在如何称呼上头稍做迟疑,“金小姐”三个字在嘴边打了个转儿,临出口时改称道:“真儿,我娘知道我要过来,出门前再三叮嘱,要我千万记得替她给你带个好儿。”

    “伯母身体还好吧?这些日子我不方便出门,不能去瞧她。”金真儿是真心喜欢袁珍珠的,早在去年,她就听袁珍珠闲聊时念叨着,不希望儿子娶一位满洲姑奶奶进门,这时候心情好不好可想而知。

    “你看,你们俩跟约好似的,没几天工夫,看着都瘦了。”

    陈旭日走到她身边,伸手从旁边揪了一片竹叶把玩,“不管遇到什么事,第一要紧的是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这话还是你跟我说的。我做到了,怎么你自个儿却做不到了?”

    金真儿摸摸自己的脸,摇头道:“吃用都和从前差不多少,”这是实话,胃口变差了,可是却硬逼着自己如往常一般用餐,食不吃味也罢,吃药般辛苦也罢,为了不病倒,她没有少用饭,“许是换季的缘故吧,身体有个适应过程,过些时候就好了……”

    她的笑容和从前一样干净清朗,语气平和。两人闲话几句,陈旭日暗暗点头。

    有些人遇事会变得十分脆弱易怒,有些人则不然,越是遇到变故,越是能澄心静神,很冷静的审时度势。

    十多岁的女儿家,能做到后者,不容易。

    陈旭日很是欣赏这种冷静,“真儿……你看,我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刚订下亲事那会儿,我跟老师说,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不让你受委屈,让你过的幸福快乐,比所有的女人都要幸福……现在幸福还没个影儿,倒是先让你难受了。我辜负了老师的期望,真是——”

    “爷爷相信你是个肯踏踏实实做事的人,我相信爷爷不会看错人!”

    金真儿有时候想,治国理政,是一件牵一发动全身的大事,每日里操不完的心,做不完的事。但为人臣者,从上到下,做官的人海了去了,有多少真心为国为民者?不过是蝇营狗苛成天价就想着如何保住头顶的乌纱帽,如何保住个人的富贵荣华。

    做官难,做一个好官更难,做一个肯做实事的好官更是难上加难。

    金真儿十多年来,见惯了金之俊为官的种种为难之处,耳濡目染,一直就觉得,自己将来倘若嫁人,未来的夫君若是为官,至少要像爷爷这样,再为难,也要想办法做事,而不是一味随波逐流得过且过。

    她想她找到了这样一个人,现在需要的是耐心。

    “现下这事不怪你。太子年幼,你自身羽翼未丰前,隐忍方是上策。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的处境本来就很难了,不管不顾一味想依照自己的心思去做事,那不叫热血,那是没头脑。陈旭日,金真儿虽是闺阁弱女,却也知道好歹,换了我是你,也不会做的比你更好……”

    有风吹过,带着着竹叶竹枝的清香,带着秋日阳光的味道。

    风在吹,吹起衣襟,吹动她额前一点碎发,吹得她背后散落的长发飘扬。

    陈旭日盯着那漆黑的飞散的发丝,阳光下带着半透明的光晕,仿佛反射着阳光的灿烂。

    她的声音不高,却很稳,一字一句道来,不急不徐。

    他的心,突然变的很暖,很软……

    头上是蓝蓝的天,秋天的天空,高,远,蓝,蓝的像被谁用水细细洗过。

    空气中隐隐的暗香浮动,是园中花草清甜的气息,还是近在咫尺少女身上的自然幽香?

    陈旭日深呼吸,闭了闭眼睛。

    这世间是如此灿烂,如此美丽!

    那些负面的,黑暗的东西值得成为一个人生活的全部么?他一直在隐忍,一直在寂寞。

    他努力做一个好儿子,做人家的好儿子,努力去维持和拥有一个家。家人,是个很温暖很容易打动人的词,在这个陌生的时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互相体贴彼此爱护的亲人,这个很重要,很吸引他。

    冒着生命的危险,他为自己赢来一段离奇的遭遇。

    从此进入最后一个王朝的后宫,然后他决定走入这个王朝的政治中心,融入,参与,真真切切的去改变曾经熟悉的历史。

    “天神垂青”,这个光环对他来说,实际上是一个沉重的枷锁。

    便利自然是便利的,但是,那种不论走到哪里都成为焦点的,被人拿来和自身比较,被人指指点点的状况,也就成了附带的后遗症。

    并不都是表扬和赞叹,有时候恶意的、嫉妒的眼神如芒刺背,背地里的恶言和算计从来就没断过。

    他就像一个“异类”!

    才高世皆妒。

    何况他只是一个汉人,在这个满人为尊的时代,他必须稳得住性子,就算明知道朝政有很多弊端,就算心里有许多许多想要去做的计划,就算有很多事瞧不过眼去,都要忍。

    不能说,不能做。

    关于改革,顺治已经在做,他是皇帝,尚且被人诟病,反对者众,支持者寡,朝中处处树敌。

    他不是内裤外穿的“超人”兄弟,唯有静下心来,相机行事。

    不能激进,人脉很重要,一定要有一些个遇事时可以说得上话的同盟。

    陈旭日把这看做是自己出仕前的主要任务。

    而此时,此刻,此地,金真儿一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实实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忽然间就觉得,原来自己不是那么孤单的,这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她懂得自己。

    也许不是特别多,但至少,这是一个美丽的开始,已经有这么一个人,用心的去试图读懂他,出发点是因为关心,因为喜欢……

    陈旭日第一次,对面前这个美丽的姑娘,有了心动的感觉,不是那种流于表面肤浅的喜欢,不是因为订亲觉得对她有责任,就只是单纯的生出喜欢之情。

    “真儿……真儿……”

    反复唤着这个名字,看着她秀美的侧脸,陈旭日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控制住自己不要上前握起她的手,甚至把她揽进怀里,给她一个发自内心的拥抱。

    这是他的妻子,得妻如此,实是天大的福份,陈旭日不敢奢望,错过她,将来遇到的女孩儿会比她更好。

    对于他来说,最理想的妻子,不是那种小鸟依人以夫为天的小女人,每日里满足于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体贴丈夫就觉得尽到了妻子义务,陈旭日想要一个能够理解他的想法,互相交流胸中所得,平等的站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让时间丰富彼此心灵的女人。

    心情激荡,他冲动的开口道:“真儿,你等我,咱们的婚约算数,我一定风风光光娶你进门!”

    话说出口,自觉得像一个毛头愣小子,陈旭日有些尴尬的抹抹脸。但还是郑重的重复道:“我一定娶你!”

    金真儿咬咬嘴唇,别开脸,低声道:“我也希望,我能是那个站在你身边的人,陪你一起经风沐雨,照料你的生活,让你全心全意去做你想做的事,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一起讨论说话……”

    她脸色绯红,却还是勇敢的说完,直羞得连脖子都泛起了淡淡的粉红色。

    金真儿自幼失母,嫡母全心专注于照顾自己亲生的闺女,很少关注她,金之俊毕竟是男人,且朝中差使、平素的人情往来占去大半精力,余下心力多半用于她的诗书棋画,且他为人并不古板,多少也受到满人教闺女的做派影响,并不严格要求她去做一个只晓得三从四德的深闺小姐。

    兼之多年来也受到表姐董鄂妃的影响,加上书读的又多又杂,自己又喜欢思考,是以养成了现在这种并不软弱的性子。

    陈旭日盯着她红彤彤的脸看了又看,那种少女的羞涩,实在有一种惹人生怜的独特味道。他还是头一回看到女孩子脸红哪,现代社会的女性,几乎都忘了脸红是什么东西,一个个大方的紧,反正他是没看到过。

    “真儿,你琴弹的好,往后有机会,你多弹两首曲子给我听!”没有音乐听的日子实在单调又枯燥,舒缓悦耳的音乐具有调节心情,放松情绪的大作用哪,嗯,以后有耳福了。

    “可有一样,”金真儿忽然回过头,“我不做妾!”

    “陈旭日,我不做妾!”她认真道:“我的生母,我没有见过,对她没有一丁点的印象,可我知道,我的生母出身世家,却不得不屈居为妾室,她的日子过的并不快乐……陈旭日,我娘生了一个女儿,她希望我将来不要过她那种日子,我发过誓,一定不违母亲遗愿!”

    “我没有想让你为妾的意思,从来没这么想过!”这是真话。

    不过,想到自己的“赐婚”,陈旭日微拧了眉,“你容我慢慢想法子了结现在的问题,”顿了顿,补充道:“可能需要的时间比较长。”这样说的时候,他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计较。

    金真儿不错眼的看着他,半晌点头道:“好,我等你!”

    女人青春是有限的,她只希望那一天不要太晚。

    陈旭日,我……相信你!

    虽然不知道你对我到底有没有感情,感情有多深,不确定你最终会不会另娶,会不会在婚后跟另一个女人同床共枕,生儿育女,我什么都不能确定,但是……我愿意去等待,因为我相信,你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