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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 补上脂砚斋的八条“不写之写”

    大家可以看到,笔者在对《红楼梦》进行分析推理时,反复引用了脂砚斋的批语“不写之写”。

    现在我们就先来补上脂砚斋的八条“不写之写”,

    第一条,《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二回,

    如海笑道:“若论舍亲,与尊兄犹系同谱,乃荣公之孙。大内兄现袭一等将军,名赦字恩侯。二内兄名政字存周,现任工部员外郎,其为人谦恭厚道,有祖父遗风,非膏粱轻薄仕宦,故弟方致书烦托。否则不但有污尊兄之清操,即弟亦不屑为矣。”[甲侧]写如海不[亦]实写政老。所谓此书有不写之写是也。雨村听了,心下方信了昨日子兴之言,于是又谢了林如海。

    第二条,第三回,

    这院门上也有[甲侧]二字是他处不写之写也。四五个才总角的小厮,都垂手侍立。

    第三条,第十三回,

    凤姐闻听,吓了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只得忙忙的穿衣往王夫人处来。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赞叹,都有些疑心。[甲眉]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第四条,第三十九回

    平儿道:“你们倒好,都商议定了,一天一个告假,又不回奶奶,只和我胡缠。前儿住儿去了,二爷偏生叫他,叫不着,我应起来了,还说我作了情。你今儿又来了。”[庚辰双行夹评]分明几回没写到贾琏,今忽闲中一语便补得贾琏这边天天热闹,令人却如看见听见一般。所谓不写之写也。刘姥姥眼中耳中又一番识面,奇妙之甚!

    第五条,第四十五回,

    婆子笑道:“不瞒姑娘说,今年我大沾了光了,横竖每夜各处有几个上夜的人,误了更也不好,不如会个夜局,又坐了更,又解闷儿。今儿又是我的头家,如今园门关了,就该上场了。”[庚双]几句闲话,将潭潭大宅夜间所有之事描写一尽。虽诺大一园,且值秋冬之夜,岂不寥落哉!今用老妪数语,更写得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烟簇集。柳陌之巷之中,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胜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写出。又伏下后文,且又衬出后文之冷落。此闲话中写出,正是不写之写也。脂砚斋评。

    第七条,第六十六回,

    话说鲍二家的打他一下子,笑道:“原有些真的,叫你又编了这混话,越发没了捆儿。你倒不像跟二爷的人,这些混话倒像是宝玉那边的了。”[已双]好极之文,将茗烟等已全写出,可谓一击两鸣法,不写之写也。

    第八条,《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二十二回,(注,“不写而写”和“不写之写”是同一个意思,故而把这条“不写而写”也并入“不写之写”)

    话说贾琏听凤姐儿说有话商量,因止步问是何话。凤姐道:“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你到底怎么样呢?”贾琏道:“我知道怎么样!你连多少大生日都料理过了,这会子倒没了主意?”凤姐道:“大生日料理,不过是有一定的则例在那里。如今他这生日,大又不是,小又不是,所以和你商量。”贾琏听了,低头想了半日道:“你今儿糊涂了。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凤姐听了,冷笑道:“我难道连这个也不知道?我原也这么想定了。但昨儿听见老太太说,问起大家的年纪生日来,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老太太说要替他作生日。想来若果真替他作,自然比往年与林妹妹的不同了。”贾琏道:“既如此,比林妹妹的多增些。”凤姐道:“我也这们想着,所以讨你的口气。我若私自添了东西,你又怪我不告诉明白你了。”贾琏笑道:“罢,罢,这空头情我不领。你不盘察我就够了,我还怪你!”说着,一径去了,不在话下。[庚辰双行夹批: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去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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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脂砚斋在《石头记》里,足足写了八条“不写之写”的评语来告诉读者们,作者曹雪芹就是要通过这些“不写”而“暗写”出一些事。

    举个实例。

    曹雪芹在“宝玉之乳母李嬷嬷,并大丫鬟名唤袭人者,陪侍在外面大床上”这句话里,“不写”李嫲嫲和袭人陪侍谁“在外面大床上”。但是我们把这句话和后文的袭人对史湘云说的那句话“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一对照,就能看出,曹雪芹这“不写”其实就“暗写出了”——“十年前”贾宝玉和史湘云年幼时是一同睡“在外面大床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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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举个例子。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王熙凤和贾琏商量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的小宴会应该怎么搞,他们两个人的话中带出了荣国府多次为“林黛玉”过生日——“贾琏听了,低头想了半日道:‘你今儿糊涂了。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想来若果真替他作,自然比往年与林妹妹的不同了”、“既如此,比林妹妹的多增些”。

    然而,林黛玉的生母只是林如海的一个小妾(或通房),林黛玉根本不是贾敏的亲生女,也不是贾母的亲外孙女。贾母和荣国府众人从来就不喜欢林黛玉。贾母和荣国府怎么可能会替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林黛玉过生日?再说了,林黛玉虽然自小就没有了亲生父母,但是林黛玉的嫡母贾敏尚在,也轮不到贾母和荣国府替林黛玉过生日。

    正因为贾母和荣国府从来没有帮林黛玉过过生日,所以袭人记得林黛玉的生日的理由才会是“他和林妹妹是一日”。

    正因为贾母和荣国府从来没有帮林黛玉过过生日,所以有“敏探春”之称的贾探春才会不记得林黛玉的生日。

    林黛玉根本不是贾敏的亲生女,也不是贾母的亲外孙女,贾母和荣国府从来没有帮林黛玉过过生日。作为史湘云原型的、和贾宝玉自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脂砚斋,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她特意在这一段话里写下批语曰,“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去特意与宝钗”。

    脂砚斋的批语“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即是说,贾母从来没有帮林黛玉过过生日。

    既然贾母和荣国府从来没有帮林黛玉过过生日,那么在王熙凤和贾琏的对话中,多次出现的那个“林妹妹”是谁?

    我们继续往下看。

    脂砚斋在王熙凤和贾琏商量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那段话里,写了多句批语,我们再看回脂砚斋所写的“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脂砚斋这里的“不写而写”,其实是针对“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这句话而言的。

    为什么这么说?

    “笄”这个字,不常见,很多人不认识,我们先来看人民文学出版社对“笄”这个字的解释。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第291页,

    “笄(jī机)--用金属、玉石、骨角等物制成的别头发用的一种簪子。古代女子十五岁而始戴笄,表示成年,可以许嫁。见《礼记·内则》。故后来称女子到了成年为‘及笄’或‘将笄之年’。”

    “及笄”就是女子到了十五岁了。

    在古时或旧时,我国已经订婚或结婚的汉族女子到了十五岁就会举行及笄礼——《仪礼.士婚礼》:“女子许嫁,笄而礼之,称字。”(引用部分,摘自“笄礼”词条)

    然而,未订婚的汉族女子要等到20岁才能举行“及笄礼”——《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郑玄注:“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引用部分,摘自“及笄”词条)

    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及笄礼是我国汉族女子传统的成人仪礼,但是在十五岁就能举行“及笄礼”的,那么这个女孩子一定是已经订婚了。那么贾母要替十五岁的薛宝钗举行十五岁的生日宴,这说明薛宝钗在这个时候已经订婚了。那么薛宝钗是和谁订婚了,《红楼梦》里并没有写。

    我们再来看这一条:在“及笄礼”这项中国汉族女子成年仪式上,最重要的一点是“由正宾郑重地为女子梳头,加笄”(引用部分,摘自“笄礼”词条)。

    但是《红楼梦》的第二十二回,薛宝钗十五岁的生日宴上,大家看见有人给薛宝钗梳头发插“笄”了吗?

    没有。

    因为《红楼梦》里并没有写。

    那么为什么《红楼梦》不写“正宾”给薛宝钗梳头发插“笄”?——这明明是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宴,是薛宝钗的及笄礼,才对。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要重新看回“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这句话。

    “将笄之年”的“将”是“快要、即将、将要”的意思,因此“将笄之年”就是:差不多到了及笄之年了、差不多十五岁了、快要十五岁了。

    (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解释说,“故后来称女子到了成年为‘及笄’或‘将笄之年’”,这是不对的。“将笄之年”是:快要十五岁了。)

    因此,王熙凤在“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这句话里,把“今年十五岁”的薛宝钗称为“将笄之年”,是不对的。

    “将笄之年”是:快要十五岁了。而薛宝钗“今年十五岁”了,这只能称之为——及笄之年,才对。

    然而,作为整座荣国府的总管,作为打理荣国府一切内务的人,精明能干的王熙凤会在筹办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宴这件事上,说错薛宝钗的年龄吗?王熙凤会把“今年十五岁”的薛宝钗的“及笄之年”,误说成是“将笄之年”吗?根本不会。

    然而王熙凤这么一“错”,却刚好符合了,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宴上并没有人给薛宝钗梳头发插笄。

    ——这说明了,贾母确实替薛宝钗举办过十五岁的生日宴,但是在具体的生日宴上,曹雪芹描写的却是另一个将要十五岁的女孩子的生日宴。也就是说,曹雪芹是把两个女孩子的生日宴参合在一起写了。

    曹雪芹把两个女孩子的生日宴参合在一起写了。其中的一个女孩子是十五岁的薛宝钗,另一个女孩子却还没满十五岁、是快要十五岁了。

    ——正因如此,才会出现精明的王熙凤会说出“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这种看似糊涂矛盾的话来的情形。

    那么和十五岁的薛宝钗的生日宴参合在一起写的那个“将笄之年(快要十五岁)”的女孩子是谁?

    在《红楼梦》里,和贾母、贾宝玉关系最密切的人是史湘云。而且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霑(即曹雪芹),但《红楼梦》里却从来没有写过史湘云的生日。

    史湘云在一岁多都将近十岁,每次到荣国府,都是住在贾母的卧室里的,只不过贾母睡在“暖阁儿”小门里的大床上,史湘云则睡在外面的大床上。史湘云和贾母一起住了八九年了,贾母那么疼爱史湘云,贾母会不给史湘云过生日吗?那是不可能的。因而,笔者即知,和十五岁的薛宝钗的生日宴参合在一起写的那个“将笄之年(快要十五岁)”的女孩子,其实就是史湘云。

    正因为这个“将笄之年”的女孩子,就是史湘云,因此在王熙凤和贾琏商讨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宴时带出“林妹妹”的生日,作为史湘云的原型的脂砚斋才忙忙地在王熙凤和贾琏商讨的一段话里写下批语“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去特意与宝钗”——明确告诉读者们,贾母并没有为林黛玉过过生日,这里的“林妹妹”并不是林黛玉。

    这里的“林妹妹”,其实是脂砚斋(史湘云)自己。因而是贾母和荣国府多次给史湘云(脂砚斋)过生日——“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

    而脂砚斋的批语“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里的“黛玉”,也并不是那个真正的林黛玉,而是脂砚斋自己(即自小就和“贾母”同睡在一间卧室的史湘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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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脂砚斋只写了八条“不写之写”。但脂砚斋的那条“不写而写”的批语,告诉我们,《红楼梦》里整部书都用了“不写之写”这种方法——“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而“宝玉之乳母李嬷嬷,并大丫鬟名唤袭人者,陪侍在外面大床上”这句话里,“不写”李嫲嫲和袭人陪侍谁“在外面大床上”,其实就“暗写出了”——“十年前”贾宝玉和史湘云年幼时是一同睡“在外面大床上”的。

    以及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不写”与他自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史湘云的生日,其实却在“将笄之年”的“薛大妹妹”的生日宴“暗写的”就是史湘云的生日。

    因此,“不写之写(不写而写)”在《红楼梦》里是真实存在的。

    因而,笔者的推理:贾敏没有死、贾敏不是贾母的女儿——是符合作者曹雪芹的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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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些人觉得我已经魔怔了,拼命在《红楼梦》里抠字眼,就连“将笄之年”这“将”和“及”的区别都不放过,又不是在写《咬文爵字》。

    然而,研究《红楼梦》,不抠字眼,行吗?

    作为史湘云的原型的脂砚斋在《石头记》——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里,告诉过《红楼梦》的读者们,《红楼梦》是:

    “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①;

    “一字也不可少者”②;

    “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③;

    “此书针锦[绵]慎密处,全在无意中一字一句之间耳,看者细心方得”④。

    ①“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回,

    [好事终]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甲侧]深意他人不解。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甲侧]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

    ②“一字也不可少者”,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九回,

    至日一早,宝玉起来时,袭人早已把书笔文物包好,收拾得停停妥妥,坐在床沿上发闷。见宝玉醒来,只得伏待他梳洗。宝玉见他闷闷的,因笑问道:“好姐姐,你怎么又不自在了?难道怪我上学了丢的你们冷清了?”袭人笑道:“这是那里的话。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究怎么样呢?[蒙侧]袭人方才的闷闷,此时的正论,请教诸公,设身处地,亦必是如此方是,真是屈[曲]尽情理,一字也不可少者。……”

    ③“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八回,

    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觉又哽咽起来。邢夫人等忙上来解劝,[己双]说完不可,不先说不可,说之不痛不可,最难说者是此时贾妃口中之语,只如此一说,万[方]千贴万妥,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入情入神之至!

    ④“此书针锦[绵]慎密处,全在无意中一字一句之间耳,看者细心方得”,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七十三回,

    左右猜解不来,正要拿去与贾母看,是以笑嘻嘻的一壁看,一壁走,忽见邢夫人如此说,便笑道:“太太真个说的巧,真是个狗不识呢。太太请瞧一瞧。”说着,便送过去。邢夫人接来一看,吓得连忙死紧攥住,[庚双]妙,这一吓字方是写世家夫人之笔。虽前文明写邢夫人之为人稍劣,然不在情理之中,若不用慎重之笔,则刑[邢]邢夫人直系一小家卑污极轻贼[贱]极轻之人已,已[岂]得与荣府联房哉?所谓此书针锦[绵]慎密处,全在无意中一字一句之间耳,看者细心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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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一字也不可少者”、“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

    比如说,王熙凤的那句看似糊涂矛盾话“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十五岁是及笄之年,不是将笄之年。但是,把“将笄之年”改成“及笄之年”,可以吗?

    不行。

    如果把“将笄之年”改成“及笄之年”,面对薛宝钗的十五岁生日宴上却根本没有人给薛宝钗梳头发插笄这个疑惑,人们就想不通了。

    曹雪芹正是要通过把十五岁的及笄之年写成“将笄之年”的看似“矛盾”之处,引诱人们去思考分析,从而得出正确的答案,所以,史湘云的原型脂砚斋写道,“此书(《红楼梦》)针锦[绵]慎密处,全在无意中一字一句之间耳,看者细心方得”。

    “将笄之年”和“及笄之年”的一字不同,就能让我们看到另一个不同的真实的“红楼梦世界”,因此,脂砚斋写曰,“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一字也不可少者”、“一字不可更改,一字不可增减”。

    因此,要研究《红楼梦》,抠字眼,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