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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红楼梦》写的是真事

    2000年,我在背诵《红楼梦》时,我恰好在一本杂志看见了一篇文章。那篇文章的篇幅不大,16开的杂志,大概是两页纸的内容。该文章的题目和作者名,我都不记得了,毕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大概的内容倒还记得。

    该作者说,《红楼梦》里多次写到贾宝玉的容貌,都把贾宝玉的容貌写成女孩子似的。加上贾宝玉又惯于和容貌或清秀或俊美的少年青年,来往甚密,似有暧昧。该文章的作者推测,贾宝玉可能是一个同性恋。

    但我是决不相信贾宝玉是一个同性恋的。

    好多年以后,我发现,其实通灵宝玉就是贾宝玉(下两三节详述)。而通灵宝玉在贾宝玉和秦钟疑似发生关系那晚,说的话是“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是疑案,不敢纂创”。

    通灵宝玉就是贾宝玉,贾宝玉就是通灵宝玉,通灵宝玉对于他自己(贾宝玉)身上发生的事是不可能不清楚的,因而通灵宝玉的这句“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是疑案,不敢纂创”,让我明白,贾宝玉并不是一个同性恋。

    通灵宝玉之所以这样说,其实就是表明贾宝玉和秦钟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因此,这反而证实了,贾宝玉并不是一个同性恋。

    而脂砚斋(畸笏)则在秦钟和智能云雨一事后,写下评语曰“实表奸淫,尼庵之事如此”、“又写秦钟智能事,尼庵之事如此”——可见,在水月庵实只有秦钟、智能云雨之事,而并无贾宝玉和秦钟之事。因此贾宝玉并不是一个同性恋。

    《红楼梦》第十五回,第200页。

    说着,一口吹了灯,满屋漆黑,将智能抱到炕上,就云雨起来。[庚辰眉批:实表奸淫,尼庵之事如此。壬午季春。][庚辰批:又写秦钟智能事,尼庵之事如此。壬午季春。畸笏。]那智能百般的挣挫不起,又不好叫的,少不得依他了。正在得趣,只见一人进来,将他二人按住,也不则声。二人不知是谁,唬的不敢动一动。只听那人嗤的一声,掌不住笑了,二人听声方知是宝玉。秦钟连忙起来,抱怨道:“这算什么?”宝玉笑道:“你倒不依,咱们就喊起来。”羞的智能趁黑地跑了。宝玉拉了秦钟出来道:“你可还和我强?”秦钟笑道:“好人,你只别嚷的众人知道,你要怎样我都依你。”宝玉笑道:“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帐。”一时宽衣安歇的时节,凤姐在里间,秦钟宝玉在外间,满地下皆是家下婆子,打铺坐更。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㩙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是疑案,不敢纂创。

    贾宝玉没有和秦钟发生关系。

    然而,在《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在梦中和“兼美”发生了云雨“儿女之事”。第六回,贾宝玉梦醒后又与袭人在现实中“初试云雨情”。问题是,这时的贾宝玉还不到十一岁,根本就做不了什么。

    曹雪芹之所以要写还不到十一岁、还没有性能力的贾宝玉和“兼美”、袭人发生了性行为这件事,其实就是为了向读者们暗示,贾宝玉并不是同性恋。

    《红楼梦》第五回第87页。

    警幻便命撤去残席,送宝玉至一香闺绣阁之中,其间铺陈之盛,乃素所未见之物。更可骇者,早有一位女子在内,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正不知何意。

    警幻道:“……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说毕便秘授以云雨之事,推宝玉入房,将门掩上自去。

    那宝玉恍恍惚惚,依警幻所嘱之言,未免有儿女之事,难以尽述。至次日,便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

    《红楼梦》第六回,第90页。

    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

    贾宝玉在梦中和“兼美”发生了云雨“儿女之事”,梦醒后又与袭人在现实中“初试云雨情”时,贾宝玉还不到十一岁。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来看《红楼梦》的文字。

    脂砚斋的批注“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家之宝玉,则正为真宝玉传影”①,告诉我们,甄贾宝玉实为一个人。因而《红楼梦》第五十六回,甄宝玉十三岁时②,贾宝玉也是十三岁。

    又,贾宝玉就是通灵宝玉,通灵宝玉就是贾宝玉,因而茫茫大士说,他和通灵宝玉在“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③,也表明了贾宝玉在《红楼梦》第二十五回,是十三岁。

    而贾宝玉在《红楼梦》第六十二回,才过十四岁的生日——“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④”。

    因此,从第二十五回到第六十一回,贾宝玉的年龄是十三岁。

    因而,笔者即知,《红楼梦》第二十三回的“因这几首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是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抄录出来各处称颂⑥”这一句话,其实表明了,这时贾宝玉才十二岁。

    贾宝玉十二岁时,已经在怡红院住了一年了,而且还写下了“春夜即事”、“夏夜即事”、“秋夜即事”、“冬夜即事”这四首即事诗。

    因此,《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薛宝钗、林黛玉、贾宝玉等人搬去大观园——即贾宝玉从贾母所住的正房大院搬去怡红院时,贾宝玉才十一岁⑤。

    贾宝玉搬去怡红院时,贾宝玉才十一岁。然而贾宝玉在梦中和“兼美”发生了云雨“儿女之事”,梦醒后又与袭人在现实中“初试云雨情”时,贾宝玉还没搬去怡红院,因而那时贾宝玉还不到十一岁。

    曹雪芹写还不到十一岁、还没有性能力的贾宝玉和“兼美”、袭人发生了性行为,其实就是为了向读者们暗示,贾宝玉并不是同性恋。

    《红楼梦》第二回,

    雨村笑道:“去岁我在金陵,也曾有人荐我到甄府处馆。我进去看其光景,谁知他家那等显贵,却是个富而好礼之家,倒是个难得之馆。但这一个学生,虽是启蒙,却比一个举业的还劳神。说起来更可笑,他说:‘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自己心里糊涂。’[甲戌侧批: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家之宝玉,则正为真宝玉传影。①]……”

    《红楼梦》第五十六回,

    贾母道:“几岁了?”又问:“上学不曾?”四人笑说:“今年十三岁②。因长得齐整,老太太很疼。自幼淘气异常,天天逃学,老爷太太也不便十分管教。”贾母笑道:“也不成了我们家的了!你这哥儿叫什么名字?”四人道:“因老太太当作宝贝一样,他又生的白,老太太便叫作宝玉。”贾母便向李纨等道:“偏也叫作个宝玉。”

    《红楼梦》第二十五回,

    贾政听说,便向宝玉项上取下那玉来递与他二人。那和尚接了过来,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③……”

    《红楼梦》第二十五回,

    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原来宝琴也是这日,二人相同④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

    两人正计较,就有贾政遣人来回贾母说:“二月二十二曰子好,哥儿姐儿们好搬进去的。这几日内遣人进去分派收拾。”薛宝钗住了蘅芜苑,林黛玉住了潇湘馆,贾迎春住了缀锦楼,探春住了秋爽斋,惜春住了蓼风轩,李氏住了稻香村,宝玉住了怡红院⑤。……

    ……他曾有几首即事诗,虽不算好,却倒是真情真景,略记几首云:

    春夜即事

    ……

    夏夜即事

    ……

    秋夜即事

    ……

    冬夜即事

    ……

    因这几首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是荣国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