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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林如海的原型(上)

    前面,笔者分析推理出,林黛玉(贾元春、薛宝钗)的原型就是雍正皇帝的低位嫔妃苏答应。

    从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的描写和脂砚斋的评语来看,我研究出来的结果是正确的。但由于过程极其巧妙,推理分析的过程更是复杂繁琐,那么有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林黛玉的原型就是雍正皇帝的低位嫔妃苏答应呢?

    这就要说到苏答应(林黛玉)的亲生父亲林如海。我们先来看脂砚斋的评语“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

    “十二钗”指的就是《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和薛宝钗是同一个人,“林黛玉—薛宝钗”的画和判词,在《金陵十二钗正册》的第一页。因此脂砚斋是用“十二钗”代指《金陵十二钗正册》的第一页,也即代指“林黛玉—薛宝钗”。

    苏答应是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的原型,但脂砚斋写在林如海这个人物后“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那么林如海的原型就是苏答应的亲生父亲。因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的原型,也是姓苏。

    《脂砚斋评石头记》(上海三联书店)第二回,第15页。

    这林如海姓林名海,字表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甲侧]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

    《红楼梦》第五回,第76页。

    宝玉看了仍不解。便又掷了,再去取“正册”看,只见头一页上便画着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簪。也有四句言词,道是: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

    笔者的这本《颠覆红楼梦》是历经四五年,反复推倒数次大修重写后完成了。可以说,大大小小重写了十多遍。好在现在有了电脑,省了很多力气。某次重写时,笔者发现脂砚斋的批注“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并不是写在林如海这个人物之后,而是写在“姑苏人氏”之后的。

    而林如海(苏某人)的正室夫人贾敏的原型是曹霑的堂姑(曹宣女)。

    某天,我忽然想到,这“姑苏”二字不正是“堂姑嫁给了一个姓苏的男人”的缩写吗?

    因此脂砚斋的评注“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其实就是告诉读者们,“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的原型姓苏,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的原型姓苏。由此可见,笔者考证出的“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的原型是雍正的低位嫔妃苏答应,是相当可靠的。

    《脂砚斋评石头记》(上海三联书店)第二回,第15页。

    这林如海姓林名海,字表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甲侧]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

    ———

    那么除了姓苏这一点外,我们还有什么可供利用的资料吗?

    曹霑和李雪琳在《红楼梦》里,写了两次林如海是一个进士:

    第一次,“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探花”是进士中的第三名,这说明了“林如海”是进士出身;

    第二次,“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科第”就是在科举考试中考中了进士,又叫“进士及第”。

    因此,《红楼梦》里写得明明白白了,林如海是因为考中进士,而出来做官的。

    《红楼梦》第二回,第23页。

    那日,偶又游至维扬地面,因闻得今岁鹾政点的是林如海。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

    ———

    能考中进士,对科举制度的封建王朝下的人来说,是一种光宗耀祖的行为,是一种值得记载在族谱里的光宗耀祖的行为。甚至在县志里,也会有记载。

    有些出名的,或者是做官大的,在史料或者同时代的人的著作里,或者在其他资料里,都能多多少少找到一点资料。

    因此,我就想了,那么苏进士会不会也能找到他的资料呢?

    要找到资料,首先要确定一个范围。

    苏答应是雍正的妃嫔,她于雍正四年七月前已进宫,那么她的父亲苏进士必然是康熙时的进士。

    康熙在位61年,至少举行了20次左右的科举,那么苏进士是康熙哪一年的进士呢?

    一般来说,除了才华惊艳之辈,三四十岁才考中进士是很正常的。为了避免遗漏,我们就当苏进士是20岁考中进士的。

    假设苏进士是20岁考中进士的,按照苏进士的年龄,要从康熙二十七年开始查找,一直查到康熙五十年左右。

    从房兆楹先生和杜联喆女士合编的《增校清朝进士题名碑录附引得》,查的这段时间内的姓苏的进士,一共有十名。这十名姓苏的进士中,谁是苏格格的父亲呢?

    笔者很快注意到,其中有一名姓苏的进士,名叫苏埙,他被授为了江宁知县。

    苏埙,福建南安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庚辰科第三甲第198名进士。授江宁知县。

    ———

    从“苏埙,福建南安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庚辰科第三甲第198名进士。授江宁知县”这条资料,可知,苏埙这个进士,他被授为了江宁知县。笔者因而马上就想到了,曹寅在一半的南京城的江宁县,做江宁织造的时间。

    胡适《胡適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因此可知曹寅当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时,做苏州织造;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他兼任江宁织造;三十二年以后,他专任江宁织造二十年。

    又我的朋友顾颉刚在《江南通志》里查出江宁织造的职官如下表: 

        康熙二年至二十三年曹玺 

        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一年桑格 

        康熙三十一年至五十二年(康熙五十一年)曹寅 

    康熙五十二年至五十四年曹颙 

        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六年曹頫 

        雍正六年以后隋赫德

    ———

    我们可以看到,康熙三十九年,苏埙被授为江宁知县,在江宁(即现在南京的一半)做江宁知县时,曹寅就在江宁(现在南京),做江宁织造。因此,曹寅和苏埙是相识的,他们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做官。

    当时,南京被分为两半,一半起名为江宁县,另一半起码为上元县。因此,江宁县和上元县,都是一半的南京城。

    而从《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朱志泊赵非《扬州史志》第四期,摘录)中,我们可知,直到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十六日①,苏埙都在江宁做江宁知县。

    康熙三十九年至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十六日,苏埙在江宁做江宁知县。

    康熙三十一年至五十二年(康熙五十一年),曹寅在江宁做江宁织造。

    曹寅和苏埙同在江宁做官十三年,那么曹寅把他的弟弟的女儿,即曹霑的堂姑(曹宣女),嫁给苏埙,是极有可能的。因此笔者怀疑江宁知县苏埙就是林如海的原型。

    ———

    笔者开始查找江宁知县苏埙的资料,发现除了“苏埙,福建南安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庚辰科第三甲第198名进士。授江宁知县”这条,和“又过了一个多月,到了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十六日,李煦又密奏会审科场案的最新进展①:……至于举人吴泌的贿买情由则比较复杂……后来据江宁县知县苏埙报告……”外,就只有《清稗类钞》《狱讼类》“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里的一条“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苏埙等俱弃市”④。

    笔者怀疑江宁县知县苏埙就是林如海的原型。虽然笔者找到的江宁县知县苏埙的资料只有零星半点,但从找到的江宁县知县苏埙的履历来看,江宁县知县苏埙肯定没做过“巡盐御史”。

    然而,笔者又仔细看过《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后,发现这场科举案中舞弊(作弊)新科举人吴泌、程光奎都是扬州盐商子弟②,而且这场科举案的审理地点就是在扬州盐政院③。

    我们在《红楼梦》里可以看到,林如海这个巡盐御史,从上任到死亡,他的活动范围就只局限于扬州;而江宁知县苏埙卷入的“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里作弊的新科举人吴泌、程光奎都是扬州盐商子弟,而且这场科举案的审理地点就是在扬州盐政院;——地点都是扬州,扬州盐政院正是巡盐御史的官衙,扬州盐商正是巡盐御史所辖管的人员;因而,笔者即知,曹霑和脂砚斋其实是把江宁知县苏埙卷入了“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转写成了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

    也就是说,江宁知县苏埙确实就是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的原型。

    《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朱志泊 赵非《扬州史志》第四期(摘录)

    康熙五十年是辛卯年,八月,辛卯科乡试在江南贡院如期举行。发榜后人们发现新科举人吴泌、程光奎竟都是粗通文墨的半文盲,又都是扬州盐商子弟②。

    ……

    吴泌、程光奎等都是扬州盐商的子弟,于是在扬州盐政院③(今皇宫广场处)设立特别法庭审理此案。

    初审案件

    主考官左必藩亦自知罪责难逃,迫于形势,十月甲子日,主动呈上奏折说:……。

    左必藩把主要罪责推给推荐考生的当地知县,自己只担当失职的罪名。因为在清朝,凡是参加乡试的秀才都要有本地知县的推荐信(注,江宁知县苏埙正因这点,被卷入了此案)。

    康熙(于十一月丙戌日)御批道:这事情着张鹏翮会同江南、江西总督,江苏、AH巡抚在扬州地方③彻底详察,严加审明具奏。左必藩、赵晋俱着解任,发往质审。

    ……

    ……

    又过了一个多月,到了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十六日,李煦又密奏会审科场案的最新进展:

    审得举人程光奎素与副主考赵晋、山阳县知县方名交好,是以取中。

    至于举人吴泌的贿买情由则比较复杂……后来据江宁县知县苏埙①报告,说有一个叫姚振宗的人出首,说李奇家中现藏金子,是李奇诬赖轩三。后果真在李奇家中取出了金子十五锭,并连同举报人一起正在审讯中,还没有完结。

    ……

    《清稗类钞》《狱讼类》◎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

    康熙辛卯,江南乡试,正主考为左必蕃,副主考为赵晋。九月九日榜发,解元为刘捷,苏郡中式者十三人。士论大哗,以赵与总督噶礼通同贿卖关节也。

    ……

    及定谳,必蕃戍,晋拟斩,而毙于扬州③狱中,人咸曰自缢也。或云其同年王式丹殿撰入狱探视,以肩舆藏死丐,饰为晋尸,令晋缒上屋,越狱而遁,谣言哄传,株连多人。乃另发吴县讯究,经年始结案,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苏埙④等俱弃市,举人程光奎、吴泌、徐宗轼、马士龙、席玕俱黜革拟遣,赎免,仍枷示苏州府署前,以帷蔽其身。尔戬至碎帷辱骂以泄愤焉。

    ———

    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初次审理的地点在扬州盐政院③。

    当时的两淮巡盐御史李煦是康熙的心腹。据李煦在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十六日给康熙的密奏可知“至于举人吴泌的贿买情由则比较复杂……后来据江宁县知县苏埙①报告”可知,江宁县知县苏埙,在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十六日前,就已被逮捕并关押进扬州盐政院。

    后来,康熙五十年辛卯科场案的一干人员被押解往苏州的吴县进行审讯。“乃另发吴县讯究”的“吴县”就是苏州吴县。

    从《清稗类钞》《狱讼类》的“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中的“乃另发吴县讯究,经年始结案,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苏埙等俱弃市”这句话来看,王白俞、方名、苏埙等人是死在苏州的。

    “弃市”,古代的一种刑罚。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扔在大街示众的刑罚。

    ———

    从《清史稿》大清圣祖仁皇帝(康熙)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三,康熙五十二年正月甲辰日康熙对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的判决,并《清稗类钞》《狱讼类》的“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中的“乃另发吴县讯究,经年始结案,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苏埙等俱弃市④”,及我国古代一直有秋后处斩的惯例,因知,林如海的原型苏埙在康熙五十二年秋被处以弃市之刑,死在了苏州。

    《清史稿》大清圣祖仁皇帝(康熙)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三,

    康熙五十二年正月甲辰日,

    ○九卿议覆、江南科场贿通关节之副考官编修赵晋、原拟斩监候。但赵晋、系副考官、擅通关节、大干法纪。应照顺治丁酉科场例、改斩立决。呈荐吴泌试卷之同考官句容县知县王曰俞原拟流三千里。查王曰俞通同作弊、亦应改斩立决。夤缘中式之吴泌、及说事通贿之俞继祖等、照原拟绞监候。呈荐程光奎试卷之同考官山阳县知县方名、原拟绞监候。查方名平素与程光奎往来、见过程光奎之文。程光奎在场内、抄录旧文方名明知其文、即行呈荐。榜后又向程光奎索谢。应改斩立决其场前在贡院内埋藏文字、入场抄写。中式之程光奎、照原拟绞监候。倩人代笔中式之徐宗轼、及夹带文字中式之席玕、并照原拟枷责。正考官副都御史左必蕃、系专任科场之官、失于觉察。应革职。从之。

    《清稗类钞》《狱讼类》◎康熙辛卯江南科场案

    康熙辛卯,江南乡试,正主考为左必蕃,副主考为赵晋。……

    ……乃另发吴县讯究,经年始结案,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苏埙④等俱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