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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回家

    季雨骑着马在雨中走了很久,一直到格鲁村彻底消失在身后的地平线下。他没有拉起兜帽挡雨,而是任凭雨水打湿自己的头发,顺着脸颊流下。

    直到此时此刻,那块巨石依然重重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季雨想不明白,或者他从来没有想过,但这样的事情每天就真实地发生在这些百姓的身上。

    像自己这样的人,杀人放火,手中沾满了鲜血。可却在漠城里锦衣玉食逍遥自在,过着上等人的生活。

    但马格呢?简呢?他们什么都没有做错,他们只是普通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每天挣扎着活命,却也没有忘记给自己爱的人最好的一切。

    可他们的下场,却是一个惨死在恶人手中,一个吊死在自家房梁。

    为什么手上粘血的人可以纵情享乐;手上沾泥的人却只能默然死去呢?季雨怎么想也想不通这个问题,无论是神明或者法律都没办法诠释这个问题的答案。

    简的那本日记,季雨粗略地看过,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学生记录的普通的生活琐事:今天在课堂上看到了哪位英俊伯爵之子;嘲笑生物医学老师的夸张发型;立志在拿到奖学金后把父亲接到漠城玩两天。就这样平淡如水的日常,平淡如水的善良,换来的却是坠入黑暗无底的深渊。

    想到这里,一股烦躁的感受从季雨的心底升起,似乎在为自己的多愁善感而不屑,又好像是在为世界的不公而不忿。暴戾嗜血的感受又在季雨的脑海中翻腾。

    季雨催动魔法,给自己点燃一根凉草烟,清凉的烟雾强迫季雨冷静下来,沙漠中的旅行危险环绕,自己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回去的路程比来时慢了许多,一是恰逢雨季,沙漠里几天一场雨,拖慢了季雨的行进速度;二是季雨原本计划在格鲁村休整一天,补充食物和草料,但这个计划没能完成。

    以季雨现在半神级的实力,十天半个月不吃东西完全没有问题,但沙漠马不行,没有草料和水,沙漠马一周内就会累死在大漠之中。想要保持体力,季雨就必须紧贴玛瑙江周围的绿洲行走,这大大拖慢了季雨每天的前进路程。

    一只灰黄的兔子从枯草和泥土筑成的巢穴里爬了出来,这种沙漠里特有的短耳兔以灯珠草为食。雨季到来,大雨一场接一场,灯珠草也抽出嫩绿的新芽。这只挑食的短耳兔啃食着嫩芽,完全没注意到不远处一个悄无声息的影子已经瞄准了它。

    “嗡~”的强劲机簧声响起,一支短箭穿透了短耳兔的脑袋。季雨起身,拔出短箭插回护臂,提起这只肥大的兔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烙毛洗净,处理干净内脏,季雨把随身带的香料抹匀在兔子身上,又把两块黄油塞进兔子腹中,看了看,还是有些不满意,又从树上摘下一颗新鲜面包果,切碎后和腹中的黄油搅在一起。

    兔子肉干柴乏味,想要烤好一只兔子,就要在调味上精致——这是季雨在云娜那学到的知识。黄油能让兔肉油脂丰腴;香料能让兔肉风味十足;面包果碎则能让兔肉鲜嫩多汁。龙裔故土有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己和云娜朝夕相处,自然而然也学会了制作料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简单处理后,季雨把整只兔子架在火堆上,静静等候。玛瑙江畔绿洲中雾气未散,许多嫩草上还凝结着露珠,空气清爽湿润。哪怕是在雨季的塔玛斯沙漠,也只有雨后的一小会时间能享受到这样的天气,沙漠马低头享受这些丰润的水草,马比野兔要挑剔,只吃水边上好的草尖。

    很快火堆上肉香飘来,油脂滴在木炭上,滋滋作响,飘起烟气。混着香料被炙烤的辛香,季雨其实并不饿,但还是忍不住流下了口水。

    用猎刀从兔子身上片下一块还略带粉嫩的肉送进嘴里,黄油弥补了兔肉干柴的质地,使其肥美多汁,还增添了丝丝奶香;烤焦的香料和沾染了碳火的兔皮更显得美味。

    以前季雨每次吃烤肉的时候云娜总会在旁边多嘴说“对身体不好”,可季雨就是钟爱烤制的味道,喜欢那种带着烟熏的焦香,更喜欢吃到口干舌燥时一大口蜂蜜啤酒带来的爽快。所以每次私自去买烤肉时,季雨总习惯躲着云娜偷偷享用。

    而此时此刻耳边少了云娜唠叨,季雨却总感觉不自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习惯了云娜那一句句语气冰冷却充满关切的话。

    冰元素聚集在手掌,季雨简单冰镇了一下水囊,然后狠狠灌了自己一口奶酒。

    这么多次外出执行任务,有的时候甚至连续两三个月不回家,季雨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归心似箭过。

    或许是因为这次亲眼目睹了马格悲伤的样子,让季雨的内心有所触动。原来有些人在自己生命中是这样重要,重要到如果失去他们那自己也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重要到如果有人伤害了他们自己会追到天涯海角把他杀死。

    一整只烤野兔很快就消灭干净,季雨熄灭火堆,唤来跑远的沙漠马,朝着漠城的方向飞驰而去。

    又一场雨过,大片的乌云在遥远的天边散去,灿烂的阳光描出远处金色的巨城。巨大的金色漠城在沙漠里是最耀眼的标志,大漠里一人一马的影子拉得很长,扬起的一路烟尘一直蔓延到城前。

    漠城,DC区,兰德街区。

    今天的兰德街区和漠城的大多数地方一样,门前挂满了宝石蓝和金色的流苏,街道上也挂起了蓝金相间的小旗。这是雨季到来的二十天,也是西部帝国的圣兽之一女神蝶破茧的日子。

    女神蝶是有着绚丽蓝色翅膀和金色花纹的珍贵蝴蝶,这种美丽娇弱的小生物对气候很挑剔,它们会在第一场雨到来后的二十天破茧成蝶。数不清的蝴蝶从沙漠的各个角落飞过漠城的上空,穿梭在街道上,美得不可思议。

    于是皇帝下令将女神蝶破茧的日子定为“蝶神日”,这是西部帝国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人们享用美食和美酒,彻夜不眠地举办宴会,在街道和屋里布置各种蓝金色的装饰,都是为了庆祝“蝶神日”。

    但季雨回到漠城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回家,而是先前往位于XC区的金店,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回到家,还没等季雨敲门,一道红色的身影就拉开了房门,亭亭而立。

    是云娜,“蝶神日”前夕,云娜也一改以前非黑即灰的劲装,换上了西部帝国贵族长裙,一件比例精细的白色长裙,只在袖子和裙摆绣上一些蓝金色的蝴蝶花纹,却让云娜美得熠熠生辉。

    “哟,回来了。”一旁杰洛特从楼梯上走了下来,颇有精神地和季雨打着招呼。大叔把头发整齐地梳成了背头,还上了发油,一头银发配上他那淡黄色的华丽衣服,活脱脱一个英俊老贵族。

    “回来了,大叔。”季雨答话,却没有看杰洛特,而是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云娜。

    云娜打开门的瞬间,季雨心跳不争气地漏跳了一拍。扑面而来的熟悉香味,映入眼帘的是精致妆容,淡淡的腮红让她的表情温柔如水,不知道是太美还是太久没见,季雨没办法移开自己的眼睛。

    “你回来了。”语气冷得能结霜,身体却朝着季雨靠了靠。

    “丫头这两星期就差睡门口了,每天都等到后半夜才上楼。”杰洛特语气戏谑,他习惯叫云娜丫头,对于杰洛特而言云娜就像他的女儿,而季雨和他的关系则更像师徒。

    “我想你回来的时候能给你开门。”云娜倒是没有一点害羞,像是再生硬单调地陈述一件事实。只是不知道是腮红涂太多还是气温有所回升,她的脸颊泛起点点红色。

    “我想你了。”季雨长舒一口气,紧紧拥抱住了云娜。这一次旅途,危险、机遇、悲伤、思念,所有的情绪都在这一个拥抱里了。

    云娜有些懵,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个拥抱,手本能地环住了季雨的腰,然后死死抓住了季雨背后的衣服。

    杰洛特在背后打了个哈哈,假装没看见地朝着厨房走了过去,季雨拥抱云娜,自己可以拥抱一下炉边的蜜酒。

    或许也该是结婚的时候了?他们毕竟也到这个年纪了。杰洛特边走边想。

    此时此刻季雨却真的有些尴尬!

    说实话,这个拥抱的时间真的有些长了,季雨原本想抱一下就松手,可现在云娜的手正死死抓着自己的衣服,自己的情况是标准的动弹不得。

    云娜把脸埋在季雨的肩膀上,她拥抱得比季雨还要用力,用力嗅着熟悉的静心凉草的气息。她想起那次的沙暴,漫天沙尘,自己也是靠在这个怀抱里,世界安静得只能听见心跳。

    “我也想你。”云娜只用口型喃喃。

    “咳。”季雨轻轻咳嗽一声,背后紧抓的手如同着火般迅速松开,云娜后退一步,把手背到身后。

    “我去准备热水。”云娜转过身,季雨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季雨很少听到她说话声音颤抖。

    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个月没回家,房间里依旧一尘不染,就连毯子都整整齐齐叠在床上。除了毯子,床上还摆着一件衣服,那是一件男士贵族长袍,和云娜的那一件设计得很像,素雅又华贵。

    季雨把马鞍袋里的和身上的物品都整理妥当,又把战利品分类收纳好,就提着浴巾和新衣去了浴室。

    木制浴桶里盛满了温热的清水,水面还飘着清凉解乏的草药,木桶下干燥多油的木材噼啪作响。

    季雨的大半个身体浸泡到热水里,只把脑袋露出水面,感受热水的烫熨感,忍不住发出舒适的呻吟。

    用清水擦洗掉粘在身上的尘土,季雨认真观察着自己身体的变化。

    这次突破半神,不仅仅给季雨带来了内在的变化,甚至连季雨的身材外貌都有所改变。

    身上本身就明显的肌肉线条现在更加轮廓分明,像是一尊神明的雕塑,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雕细琢。

    肌肉比之前要更鼓起几分,看上去力量感十足。

    但变化最明显的还是季雨的肤色。

    在沙漠中生活的人,几乎没有看起来白净细腻的,哪怕那些贵族皇室,也都是一身古铜色皮肤,看起来健康壮硕。

    就连季雨这样不怕晒黑的人,在风沙阳光的摧残下皮肤都有些粗糙发黄,但此刻当季雨洗干净身上的尘土,他愕然发现自己的皮肤竟然洁白如新,甚至质地都细嫩了几分。

    难道神力还有美容的作用?

    想想也是,那些书中记载的女性半神,不都个个青春不老、靓丽动人吗。看来神力真的能让人再容貌上有巨大改变。

    不过脸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他探着头望着墙上的镜子,有些自恋地看着自己这张英俊到有些阴柔的脸,心里泛起只有自己能知道的嘀咕:

    是不是这张脸太帅了,以至于没有了改进余地。

    天空传来一阵巨响,季雨缩了缩脑袋,看了一眼窗外阳光灿烂的天空,赶紧收起了幻想。

    晴天霹雳,怕是神明也看不下去有人这般自恋了吧。

    季雨在浴桶里泡了很久,一直到柴火烧尽,木桶中的水有些凉了,他才从桶里的起身。香籽的气味从客厅飘来,云娜已经准备好了晚餐,面包夹着牛肉,冒着丝丝热气,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杰洛特坐在桌前,手里拿着夹肉,大快朵颐,汁水顺着嘴角淌下。

    “今天中心广场要举办一场晚会,篝火、美酒还有数不清的游戏。你们等会去吗?”还没等季雨落座,杰洛特就含混不清地发问。

    “去,我和云娜一起。”没等云娜发话,季雨就抢先回答,然后用眼睛的余光偷瞟了一眼云娜。云娜细致地咀嚼着食物,表情冷若冰霜,看不出什么端倪。

    吃完晚餐,季雨和云娜回到各自的房间,把长发拢在脑后简单扎了一个马尾,又把饰金护肩戴上,蹬上雕花的马靴。季雨看了看镜子中精神饱满的自己,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个刺客。

    离开卧室,杰洛特已经出门了,这个风流的老头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性子,哪里有酒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哪里有狂欢哪里就有他的舞蹈。任谁也猜不到这样一个英俊的老头就是大名鼎鼎的刺客“白狼”,死在他手中的强者无数,除了人,还有许多野兽和魔物。

    杰洛特从季雨小时候就开始训练季雨,其实杰洛特一开始并不想让季雨成为刺客,只是随随便便教他几招几式,好让他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有几分自保的能力。

    但季雨实在是天赋异禀,他既有着超过常人的理性和克制,也有着令人畏惧的杀心和暴虐。这些刺客必备的素质季雨都完美拥有,这让杰洛特有些心动,于是开始正式训练季雨成为刺客。

    杰洛特想培养出世界上最伟大的刺客,一个史无前例的刺客。

    但季雨没让杰洛特操心太久,因为几年前季雨的实力就已经超越了杰洛特,成为了赫赫有名的黄金眼。虽然纸面上的成绩不如白狼,但杰洛特知道只要给季雨足够的时间,他就会成为刺客榜单上的第一人。

    但看着季雨杀人的名单一点点变长,杰洛特却有些后悔培养季雨成为刺客了,或许季雨本可以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可以成为一个医师或者一名将军,可自己却唤醒了他身体里的魔鬼,把他变成了嗜血的野兽。

    这些曾经出现在杰洛特脑海中的想法只在他醉眼朦胧时对着星空吐露,季雨对此一无所知。此时季雨正在去黑豹酒馆的路上,云娜看起来还需要整理一会,而自己则还有样东西要去拿。

    “季先生您来了。”少年服务生看见推门而入的熟悉身影,热情地打招呼。“肖恩先生去参加晚会了,他说您今天会来,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说罢,服务生从柜台底下摸出一个银色的瓶子递给了季雨,银瓶表面刻着古朴的花纹,瓶口的蜡封还落着灰尘。

    “是神历510年的朗格威尔,肖恩先生的私人藏品。”服务生在一旁给季雨介绍。

    “替我谢谢他。”季雨点了点头,把酒塞进怀里,将一个沉甸甸的小袋放在吧台上,又从里面摸出一枚金币塞到服务生手里。

    “谢谢季先生。”服务生笑容灿烂得快把夕阳都压下去了。

    朗格威尔,侏儒皇室的御用果酒,味道馥郁。侏儒们的酿酒工艺传承于上古精灵,多用水果而少用粮食,他们又舍得加入珍贵的材料,所以总能酿出佳酿。而朗格威尔在侏儒果酒中更是至尊地位,四十年的朗格威尔,正处于适饮期,像少妇一样兼具青春和妩媚,肖恩竟然拿出了这样珍稀的藏品,这让季雨感到惊讶。

    就好像是他知道自己今晚要做什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