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大坏蛋应该有大坏蛋的样子
洛弗斯离开王家圣盔堡第一工厂,立即踏上前往第14区的路途。
在圣盔堡,从第3区到第14区,需要穿过第7区、南区、11区。乘坐公共轨道车,中途需要换乘2次,花费大约2个小时。
骑马,或者驾驶私人组构体,所花时间会少半小时,这两种体面的出行方式属于贵族、公职人员、有钱人。
洛弗斯的钱来自于霍普金的贷款,而且大部分已经花费在购买铠甲和组构体上。
……从第3区到第14区,只能搭乘异界的公交车了。
洛弗斯沿着铁轨行走,在站台上了通往南区的公共轨道车。
从第3区出发的公共轨道车还算干净,乘客们衣着得体,人与人之间相处有礼。洛弗斯一身工装裤和马甲短衬衫的打扮,倒不显得过于另类。
中午将到的时分,乘坐公共轨道车的客人大多数属于普通人,或者是帮大商人工作的推销员,刚刚从公司出门,前往客户所在地;或者是准备拜访朋友的老者。他们差不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年纪不轻。
洛弗斯这种十五六岁的稚嫩面孔,是在公共轨道车厢里面唯一的另类之处。
洛弗斯已经在圣盔堡混了好些日子,拥有前世接近40年记忆的穿越者,规规矩矩站在车厢角落,很快就被其他乘客忽略了。
……这个节点,之前有阴谋家抓住了把柄,之后有极其冒险的计划要推进,能低调就低调。
要做到入乡随俗并不困难,只要有足够自制力,压抑自己的表达欲望,很快就可以从人群里面消失。
何况车厢里面的乘客都是普通人,没有利害纠葛,不太可能长时间将注意力放在一个半大小孩身上。
如果去佣兵协会,像霍普金和黛芙拉一样,弄个职业徽章戴戴,估计出门会方便许多。
洛弗斯其实有资格自称“职业者”。
达斯魔法店的老板以洛弗斯的身体作为材料,置设了两个魔法阵。现在的洛弗斯,可以吸收储存光能,用作施展鹰眼术的魔力,也能给自己的肌肉增加力量。
坐车等待的时间有点无聊,没有手机可以消磨时间,缩在角落里的洛弗斯只得看向对面的车窗,不时使用鹰眼术,学习异界的日常生活知识。
车窗透进阵阵凉风,第3区到南区的道路两旁,街道整洁有序。
到了南区中转站,洛弗斯挤上了南区通往第14区的公共轨道车。
刚刚踏上车厢,有两个身穿陈旧夹克的男子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左右挤向洛弗斯。
洛弗斯快速侧了两下身体,两只伸向他马甲口袋的手掌摸了个空。
和第3区出发的公共轨道车不同,通往第14区的车厢乘客众多,人挤着人。而且大多数乘客动作并不斯文,闹糟糟的。
……我可不想闹出一些小事情啊。
洛弗斯从挤压中举起右掌,面对两个眯起眼睛打量他的扒手,掌心突然冒出针芒绽放似的黑色。
两个眯起眼睛的扒手瞳孔急剧扩大,两人同时挤开人群,跳下了车厢。
被推搡的乘客对着两个扒手背影一通臭骂。
……声音真大。
用巨大的嗓音来彰显自己的强壮,嗯,在某些程度上确实有效。
洛弗斯掏掏耳朵,低头挤到窗边,躲开开车前的嘈杂。
他身上貌似没有特点的工装裤加衬衫马甲打扮,此时夹杂在前往第14区的粗鲁乘客之间,也没有显得太过另类。
公共轨道车在司机大吼一声“安静”之后,缓缓启动。
车门关闭,外面没有乘客挤进车厢,争执的声音渐渐平息下来。
不过,车上又多了几个惊叫声。
“我的钱袋呢?”
“司机停车,我的钱不见了!”
“你是小偷!”
“放屁!”
新一轮动荡开始。
公共轨道车司机对此习以为常,他拿起扬声器,转过身来大吼一声:“安静!这趟车到达第14区车站之前,不准乘客上下。到了车站,警察会处理你们的蠢事。”
“为什么不现在把小偷找出来?”
“你看着我什么意思!”
“你是小偷!”
洛弗斯以前搭乘过不少贫困区的公共轨道车,知道行车争吵的恐怖——他一边欣赏着南区的风景,一边举起两只食指堵住耳孔。
一半人和洛弗斯做了同样的动作。
巨响从驾驶室波及而来,即使洛弗斯用两只食指堵住耳孔,仍然能听见震人灵魂的巨响:
“闭嘴!都给我安静!天天吵,没见你们这些蠢蛋聪明过。都给我闭嘴!”
“你们按照车站广播藏好自己的钱了没有!”
开始有人抽泣。
洛弗斯轻轻叹息,放下双手。
自己整个佣兵团被莉多芭拉歌威胁,然后准备和一个富可敌国的王国第一食品加工工厂交手,似乎正在做大事呢。可是,做大事的路上,一堆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吵闹闹,这算是热身运动吗?
这里可是南区啊,王室士兵家属的聚居地。
洛弗斯感受到左侧的本地大妈的挤压,不得以,向右方挤了挤。
窗外,景色一幅一幅掠过,最高三层的楼房,和络绎不绝的人流,交织成动与静的图案。
车厢内,司机与扬声器的组合压制了车厢内的骚动,争执声消失了,只有女人的声音在低低哭泣。
生活不易,为将来的艰难哭泣,是人类拥有预见智慧所带来的痛楚。
南区也有乞讨者,他们排成队,依在圣殿附近的墙角下,等待着别人的帮助。
车厢里的苦难者还没有习惯苦难,还会哭泣。
聚在圣殿周围的苦难者流干了眼泪,透过窗棂,所看见的,竟然有种平静的淡然。
都是经受着苦难的人。
洛弗斯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
自己何尝不是苦难者?
自己的未来,或者成为一名骗子,继续以后的生活;或者被打上“弑君者”的烙印,四处逃亡。
就像……那个被轰碎了左臂的……
那是!
熟悉的背影!
洛弗斯即使没有鹰眼术,也不会忘却的背影。
那个驱使小恶魔伤害村民的火枪手,正蜷缩着身体,将受伤的左手藏在地上。
有两个瘦弱的年轻人围着他,频频挥脚踢打。
那里,是圣殿与民居之间的一条巷子。
施暴现场,还蜷缩着一排衣衫破烂的、瑟瑟发抖的乞讨者。
洛弗斯慢慢收紧手指,握紧了拳头。
他叫什么名字?
洛弗斯记得清清楚楚,虽然他努力表现得忘记了哥劳尔村的一切,可他实际上记得牢牢固固,甚至在梦里把他惊醒。
炮响之后,一阵夹杂着硝烟的风暴向前涌出,模糊中,火枪手搭在后脑勺上的左臂打着旋飞了出去。火枪手伏低身体,像一只被赶的野狗向前溜走。
自始至终,火枪手都按照洛弗斯的警告,没有回头看。
他……
好像叫诺斯洛夫。
他有个妻子,身患“血牙症”,需要钱医治。
他曾经是王家火枪营的士兵。
他把生命卖给了“角刺玫瑰”。
然后,被洛弗斯有意地一炮打偏,轰碎了左臂。
现在,他倒在阴暗的窄巷里,被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像濒死的野狗一样踢打。
公共轨道车慢慢远离。
鹰眼术摄下的画面留在洛弗斯的视线里,渐渐和他梦中的悲惨重合。
……真是扯淡的世界啊。
自己可是要去布置一个惊天夺权阴谋的。
成功,就可以摄取王国第一食品工厂的权力;失败就变成王国通缉犯。
为什么,又是遇到被驱赶进城的村民在车厢被偷走活命的钱,又是遇到老对手像濒死的野狗被小混混踢打!
我,可是准备做大坏事的大坏蛋啊!
洛弗斯深深喘了好一阵粗气,吓退了两侧大妈。
外面出现了11区的景色。聚居着大公司、大工厂管理层的11区,繁华而嚣闹。
洛弗斯慢慢安静下来。压力太大,他很需要大哭或者大闹一场。
可是,哭闹于事无补啊。
又一次把额头抵在玻璃上,洛弗斯不言不语,安静地、无奈地对着外面繁华的街道,微笑。
大坏蛋就该有大坏蛋的样子。
在圣盔堡,从第3区到第14区,需要穿过第7区、南区、11区。乘坐公共轨道车,中途需要换乘2次,花费大约2个小时。
骑马,或者驾驶私人组构体,所花时间会少半小时,这两种体面的出行方式属于贵族、公职人员、有钱人。
洛弗斯的钱来自于霍普金的贷款,而且大部分已经花费在购买铠甲和组构体上。
……从第3区到第14区,只能搭乘异界的公交车了。
洛弗斯沿着铁轨行走,在站台上了通往南区的公共轨道车。
从第3区出发的公共轨道车还算干净,乘客们衣着得体,人与人之间相处有礼。洛弗斯一身工装裤和马甲短衬衫的打扮,倒不显得过于另类。
中午将到的时分,乘坐公共轨道车的客人大多数属于普通人,或者是帮大商人工作的推销员,刚刚从公司出门,前往客户所在地;或者是准备拜访朋友的老者。他们差不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年纪不轻。
洛弗斯这种十五六岁的稚嫩面孔,是在公共轨道车厢里面唯一的另类之处。
洛弗斯已经在圣盔堡混了好些日子,拥有前世接近40年记忆的穿越者,规规矩矩站在车厢角落,很快就被其他乘客忽略了。
……这个节点,之前有阴谋家抓住了把柄,之后有极其冒险的计划要推进,能低调就低调。
要做到入乡随俗并不困难,只要有足够自制力,压抑自己的表达欲望,很快就可以从人群里面消失。
何况车厢里面的乘客都是普通人,没有利害纠葛,不太可能长时间将注意力放在一个半大小孩身上。
如果去佣兵协会,像霍普金和黛芙拉一样,弄个职业徽章戴戴,估计出门会方便许多。
洛弗斯其实有资格自称“职业者”。
达斯魔法店的老板以洛弗斯的身体作为材料,置设了两个魔法阵。现在的洛弗斯,可以吸收储存光能,用作施展鹰眼术的魔力,也能给自己的肌肉增加力量。
坐车等待的时间有点无聊,没有手机可以消磨时间,缩在角落里的洛弗斯只得看向对面的车窗,不时使用鹰眼术,学习异界的日常生活知识。
车窗透进阵阵凉风,第3区到南区的道路两旁,街道整洁有序。
到了南区中转站,洛弗斯挤上了南区通往第14区的公共轨道车。
刚刚踏上车厢,有两个身穿陈旧夹克的男子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左右挤向洛弗斯。
洛弗斯快速侧了两下身体,两只伸向他马甲口袋的手掌摸了个空。
和第3区出发的公共轨道车不同,通往第14区的车厢乘客众多,人挤着人。而且大多数乘客动作并不斯文,闹糟糟的。
……我可不想闹出一些小事情啊。
洛弗斯从挤压中举起右掌,面对两个眯起眼睛打量他的扒手,掌心突然冒出针芒绽放似的黑色。
两个眯起眼睛的扒手瞳孔急剧扩大,两人同时挤开人群,跳下了车厢。
被推搡的乘客对着两个扒手背影一通臭骂。
……声音真大。
用巨大的嗓音来彰显自己的强壮,嗯,在某些程度上确实有效。
洛弗斯掏掏耳朵,低头挤到窗边,躲开开车前的嘈杂。
他身上貌似没有特点的工装裤加衬衫马甲打扮,此时夹杂在前往第14区的粗鲁乘客之间,也没有显得太过另类。
公共轨道车在司机大吼一声“安静”之后,缓缓启动。
车门关闭,外面没有乘客挤进车厢,争执的声音渐渐平息下来。
不过,车上又多了几个惊叫声。
“我的钱袋呢?”
“司机停车,我的钱不见了!”
“你是小偷!”
“放屁!”
新一轮动荡开始。
公共轨道车司机对此习以为常,他拿起扬声器,转过身来大吼一声:“安静!这趟车到达第14区车站之前,不准乘客上下。到了车站,警察会处理你们的蠢事。”
“为什么不现在把小偷找出来?”
“你看着我什么意思!”
“你是小偷!”
洛弗斯以前搭乘过不少贫困区的公共轨道车,知道行车争吵的恐怖——他一边欣赏着南区的风景,一边举起两只食指堵住耳孔。
一半人和洛弗斯做了同样的动作。
巨响从驾驶室波及而来,即使洛弗斯用两只食指堵住耳孔,仍然能听见震人灵魂的巨响:
“闭嘴!都给我安静!天天吵,没见你们这些蠢蛋聪明过。都给我闭嘴!”
“你们按照车站广播藏好自己的钱了没有!”
开始有人抽泣。
洛弗斯轻轻叹息,放下双手。
自己整个佣兵团被莉多芭拉歌威胁,然后准备和一个富可敌国的王国第一食品加工工厂交手,似乎正在做大事呢。可是,做大事的路上,一堆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吵闹闹,这算是热身运动吗?
这里可是南区啊,王室士兵家属的聚居地。
洛弗斯感受到左侧的本地大妈的挤压,不得以,向右方挤了挤。
窗外,景色一幅一幅掠过,最高三层的楼房,和络绎不绝的人流,交织成动与静的图案。
车厢内,司机与扬声器的组合压制了车厢内的骚动,争执声消失了,只有女人的声音在低低哭泣。
生活不易,为将来的艰难哭泣,是人类拥有预见智慧所带来的痛楚。
南区也有乞讨者,他们排成队,依在圣殿附近的墙角下,等待着别人的帮助。
车厢里的苦难者还没有习惯苦难,还会哭泣。
聚在圣殿周围的苦难者流干了眼泪,透过窗棂,所看见的,竟然有种平静的淡然。
都是经受着苦难的人。
洛弗斯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
自己何尝不是苦难者?
自己的未来,或者成为一名骗子,继续以后的生活;或者被打上“弑君者”的烙印,四处逃亡。
就像……那个被轰碎了左臂的……
那是!
熟悉的背影!
洛弗斯即使没有鹰眼术,也不会忘却的背影。
那个驱使小恶魔伤害村民的火枪手,正蜷缩着身体,将受伤的左手藏在地上。
有两个瘦弱的年轻人围着他,频频挥脚踢打。
那里,是圣殿与民居之间的一条巷子。
施暴现场,还蜷缩着一排衣衫破烂的、瑟瑟发抖的乞讨者。
洛弗斯慢慢收紧手指,握紧了拳头。
他叫什么名字?
洛弗斯记得清清楚楚,虽然他努力表现得忘记了哥劳尔村的一切,可他实际上记得牢牢固固,甚至在梦里把他惊醒。
炮响之后,一阵夹杂着硝烟的风暴向前涌出,模糊中,火枪手搭在后脑勺上的左臂打着旋飞了出去。火枪手伏低身体,像一只被赶的野狗向前溜走。
自始至终,火枪手都按照洛弗斯的警告,没有回头看。
他……
好像叫诺斯洛夫。
他有个妻子,身患“血牙症”,需要钱医治。
他曾经是王家火枪营的士兵。
他把生命卖给了“角刺玫瑰”。
然后,被洛弗斯有意地一炮打偏,轰碎了左臂。
现在,他倒在阴暗的窄巷里,被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像濒死的野狗一样踢打。
公共轨道车慢慢远离。
鹰眼术摄下的画面留在洛弗斯的视线里,渐渐和他梦中的悲惨重合。
……真是扯淡的世界啊。
自己可是要去布置一个惊天夺权阴谋的。
成功,就可以摄取王国第一食品工厂的权力;失败就变成王国通缉犯。
为什么,又是遇到被驱赶进城的村民在车厢被偷走活命的钱,又是遇到老对手像濒死的野狗被小混混踢打!
我,可是准备做大坏事的大坏蛋啊!
洛弗斯深深喘了好一阵粗气,吓退了两侧大妈。
外面出现了11区的景色。聚居着大公司、大工厂管理层的11区,繁华而嚣闹。
洛弗斯慢慢安静下来。压力太大,他很需要大哭或者大闹一场。
可是,哭闹于事无补啊。
又一次把额头抵在玻璃上,洛弗斯不言不语,安静地、无奈地对着外面繁华的街道,微笑。
大坏蛋就该有大坏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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