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保罗·列尔
父亲和罗森在病房里下着国际象棋,看起来罗森已经溃不成军。李桑不懂国际象棋,只是在一旁看着。
“将死。”罗森说道。
父亲叹了口气,靠在了身后的枕头上:“李桑,下的也太妙了。”
“真的吗?”
父亲以前是个国际象棋的半职业选手,没想到竟然被罗森这么轻易的给将死了,李桑属实有些不敢相信。
“其实我感觉你父亲让我了,我下棋没那么厉害。”
“害,你可真谦虚,我可一点儿都没让你。”
罗森笑了起来,说:”也许我今天只是状态好,平常的话,我绝对下不过您。”
“我儿子在警局干的好吗?”
“他是个优秀的警员,我还准备提拔他呢。”
“哪方面优秀?”
“他就像是小说里面的神探啊。功绩都能和我相提并论了,要知道他才来两年不到啊。”
听到罗森这样夸自己,他不免有些羞愧。他从未破获过任何案子,要不然就是窃取其它警员的成果,要不然就是碰巧发现了什么线索。
这之后,父亲和罗森又聊了几句,就和李桑离开了。
两人走在路上,太阳把云彩染的血红,天空呈现淡紫色。路上的路灯已经打开了,附近的公寓也开了灯,路上灯火通明。
“李桑,你今天去哪儿了?”
“什么?”
“你今天去哪儿了?”
“为什么……这么问?”自己去赌场的事情该不会被发现了吧?李桑心想。
“你今天走的时候慌慌张张的,家里没出什么事儿吧?”
“都要结婚了,能有什么事?”
“那你那么慌慌张张的干什么?”
“我不知道,没准儿是你看错了。”
罗森上下打量了李桑一番,说:“你看你穿的这套西服。”
李桑往下一看,发现自己的西装上衣裂了个口子。
“天哪!”他抓住那道口子,“真他妈倒霉,怎么弄上的?”
李桑突然感到背后发凉,他赶紧回头,发现他正诧异的看着自己。他在罗森面前从来没说过脏话,他刚想着该怎么为自己辩解,罗森就露出了笑容。
“怎么了?”罗森问。
李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在意。“没什么。”
他掏出一沓钞票,递给了李桑。“给你。”
“为,为什么?”
“去买一件像样儿的西装,我知道你最近肯定不好过,今天匆匆忙忙地离开一定是因为钱的原因,这些就当我借给你的。”
“不,我不收。您留着吧。”
“这是我兼职赚来的,没关系。”
李桑看着那一沓钞票,他粗略估计了一下——这里大概他妈有快三千英镑了!
“我拿一半吧。”他说。
“不行!”
罗森这人今天哪根筋不对?李桑心想。
“你都拿着吧。”
“那……那我,收下了。”李桑心里面特别难受,感觉好像得罪了什么人似的。可他的确很穷,最近忙着筹备婚礼,手头也没多少钱。
“赶紧去买一套像样的衣服,婚礼可不能穿这种衣服去。”
“谢谢,非常感谢。”
李桑还真有些愧疚,他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罗森这么照顾自己,他也挺开心,但一直以来自己这个混蛋只是窃取其他人的劳动成果,然后贴在自己头上罢了。
说实话他也不想这样,可他是个猪脑子,小时候做个数学题得费俩小时,其它人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真是他妈人比人气死人。
高中毕业以后,他没有上大学的打算,因为懒得动脑子,所以他就想当个蓝领(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可他没干多久就放弃了,因为他没劲儿,做俩俯卧撑就得趴在地上休息半天。
当警察是因为有关系在警察局,自己父亲,他可不是个小人物,他以前可是苏格兰场里的总警司,一年前刚退休。不过就算有关系,自己也还只是个普通的警员罢了。
次日,苏格兰场里还是和往常一样乱成一锅粥,特别是自己的部门。
那起案子,因为艾莉失踪了,所以警方开始又一轮的调查。今天自己要和那个破私家侦探去调查好几户人家,特别是要调查那个叫利特尔的孩子的一家,明面上是为了调查结田之死,背地里是为了查明艾莉失踪件事儿和他们有没有什么关系。
李桑特别不喜欢那个私家侦探,听其他人说,他名叫保罗·列尔,光这名字就够土的了。他心想,更可笑的是他那身装扮,就像厄尼那光秃秃的脑袋似的——一件米色格子西装、一顶牛仔帽、一个烟斗、一根拐杖。1990年了,这身打扮早就被现代人束之高阁了。可气的是他大部分时候都穿着那身该死的装扮。
李桑和他走在一起总是感觉丢人。他真想把他撂倒在地,骑在他身上用拳头往他脸上招呼,告诉他——这打扮烂透了!赶紧回去换一件儿,你个装模做样的家伙!
可他也只敢想想了,自己没勇气做这种事,除非是借着酒劲儿才有可能做到(不过说实话,就算借着酒劲儿他也够呛有胆量做出这事儿)
他们在唐人街一带走着,慢慢朝利特尔家的那一带缓慢前进。保罗·列尔这人走路像个蜗牛似的。不,应该说他比蜗牛还慢。10分钟的路程愣是能被他拖出一整天。
因为他每走几步就得看着右边商店的玻璃,来检查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李桑觉得这人有点儿自恋过头了,这一点也是李桑讨厌和他一起走路的原因之一。
“你看今天早上的报纸了吗?”
保罗突然向李桑搭话。“没。”
“理查工厂,知道吧?”
哦,理查工厂!这名字李桑再熟悉不过了,毕竟地下赌场就在那下面。不过保罗提这名字是干什么呢?
“理查工厂……怎么了?”
“工厂里的头儿,图文斯·艾尔曼。他家地下室有几捆炸弹,昨天晚上被人偷了,有人在那附近目击到一个小孩子在那么晚的时间独自在外面晃悠。可当时是晚上了,所以看不清楚样貌。”
“你觉得是小孩儿偷的炸弹?”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问,可能是他潜意识里觉得,保罗这人总是会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不知道,我觉得有可能。”
“你想象力可真够丰富的。”
“我不是在开玩笑。”这时候,他停下来,站在了一扇玻璃前。
“你他妈也太自恋了。”
“有吗?”他把头发简单梳理了一下,就和李桑继续上路了。
“对了,”保罗说,“你昨天匆匆忙忙地离开警局,什么事儿?”
“没什么,就是我女朋友让我回去。”他现场编了个理由,“你怎么知道我慌慌张张离开了?”
“我看到了。”
“是吗?”
“对。啊!我们马上就到了。”
李桑抬起头来一看,这条街道离利特尔家里的确不远了。他朝左右一看,发现保罗不见了。
不会吧……
他一回头,发现保罗又在玻璃面前整理起了自己的仪容仪表。
“将死。”罗森说道。
父亲叹了口气,靠在了身后的枕头上:“李桑,下的也太妙了。”
“真的吗?”
父亲以前是个国际象棋的半职业选手,没想到竟然被罗森这么轻易的给将死了,李桑属实有些不敢相信。
“其实我感觉你父亲让我了,我下棋没那么厉害。”
“害,你可真谦虚,我可一点儿都没让你。”
罗森笑了起来,说:”也许我今天只是状态好,平常的话,我绝对下不过您。”
“我儿子在警局干的好吗?”
“他是个优秀的警员,我还准备提拔他呢。”
“哪方面优秀?”
“他就像是小说里面的神探啊。功绩都能和我相提并论了,要知道他才来两年不到啊。”
听到罗森这样夸自己,他不免有些羞愧。他从未破获过任何案子,要不然就是窃取其它警员的成果,要不然就是碰巧发现了什么线索。
这之后,父亲和罗森又聊了几句,就和李桑离开了。
两人走在路上,太阳把云彩染的血红,天空呈现淡紫色。路上的路灯已经打开了,附近的公寓也开了灯,路上灯火通明。
“李桑,你今天去哪儿了?”
“什么?”
“你今天去哪儿了?”
“为什么……这么问?”自己去赌场的事情该不会被发现了吧?李桑心想。
“你今天走的时候慌慌张张的,家里没出什么事儿吧?”
“都要结婚了,能有什么事?”
“那你那么慌慌张张的干什么?”
“我不知道,没准儿是你看错了。”
罗森上下打量了李桑一番,说:“你看你穿的这套西服。”
李桑往下一看,发现自己的西装上衣裂了个口子。
“天哪!”他抓住那道口子,“真他妈倒霉,怎么弄上的?”
李桑突然感到背后发凉,他赶紧回头,发现他正诧异的看着自己。他在罗森面前从来没说过脏话,他刚想着该怎么为自己辩解,罗森就露出了笑容。
“怎么了?”罗森问。
李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在意。“没什么。”
他掏出一沓钞票,递给了李桑。“给你。”
“为,为什么?”
“去买一件像样儿的西装,我知道你最近肯定不好过,今天匆匆忙忙地离开一定是因为钱的原因,这些就当我借给你的。”
“不,我不收。您留着吧。”
“这是我兼职赚来的,没关系。”
李桑看着那一沓钞票,他粗略估计了一下——这里大概他妈有快三千英镑了!
“我拿一半吧。”他说。
“不行!”
罗森这人今天哪根筋不对?李桑心想。
“你都拿着吧。”
“那……那我,收下了。”李桑心里面特别难受,感觉好像得罪了什么人似的。可他的确很穷,最近忙着筹备婚礼,手头也没多少钱。
“赶紧去买一套像样的衣服,婚礼可不能穿这种衣服去。”
“谢谢,非常感谢。”
李桑还真有些愧疚,他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罗森这么照顾自己,他也挺开心,但一直以来自己这个混蛋只是窃取其他人的劳动成果,然后贴在自己头上罢了。
说实话他也不想这样,可他是个猪脑子,小时候做个数学题得费俩小时,其它人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真是他妈人比人气死人。
高中毕业以后,他没有上大学的打算,因为懒得动脑子,所以他就想当个蓝领(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可他没干多久就放弃了,因为他没劲儿,做俩俯卧撑就得趴在地上休息半天。
当警察是因为有关系在警察局,自己父亲,他可不是个小人物,他以前可是苏格兰场里的总警司,一年前刚退休。不过就算有关系,自己也还只是个普通的警员罢了。
次日,苏格兰场里还是和往常一样乱成一锅粥,特别是自己的部门。
那起案子,因为艾莉失踪了,所以警方开始又一轮的调查。今天自己要和那个破私家侦探去调查好几户人家,特别是要调查那个叫利特尔的孩子的一家,明面上是为了调查结田之死,背地里是为了查明艾莉失踪件事儿和他们有没有什么关系。
李桑特别不喜欢那个私家侦探,听其他人说,他名叫保罗·列尔,光这名字就够土的了。他心想,更可笑的是他那身装扮,就像厄尼那光秃秃的脑袋似的——一件米色格子西装、一顶牛仔帽、一个烟斗、一根拐杖。1990年了,这身打扮早就被现代人束之高阁了。可气的是他大部分时候都穿着那身该死的装扮。
李桑和他走在一起总是感觉丢人。他真想把他撂倒在地,骑在他身上用拳头往他脸上招呼,告诉他——这打扮烂透了!赶紧回去换一件儿,你个装模做样的家伙!
可他也只敢想想了,自己没勇气做这种事,除非是借着酒劲儿才有可能做到(不过说实话,就算借着酒劲儿他也够呛有胆量做出这事儿)
他们在唐人街一带走着,慢慢朝利特尔家的那一带缓慢前进。保罗·列尔这人走路像个蜗牛似的。不,应该说他比蜗牛还慢。10分钟的路程愣是能被他拖出一整天。
因为他每走几步就得看着右边商店的玻璃,来检查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李桑觉得这人有点儿自恋过头了,这一点也是李桑讨厌和他一起走路的原因之一。
“你看今天早上的报纸了吗?”
保罗突然向李桑搭话。“没。”
“理查工厂,知道吧?”
哦,理查工厂!这名字李桑再熟悉不过了,毕竟地下赌场就在那下面。不过保罗提这名字是干什么呢?
“理查工厂……怎么了?”
“工厂里的头儿,图文斯·艾尔曼。他家地下室有几捆炸弹,昨天晚上被人偷了,有人在那附近目击到一个小孩子在那么晚的时间独自在外面晃悠。可当时是晚上了,所以看不清楚样貌。”
“你觉得是小孩儿偷的炸弹?”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问,可能是他潜意识里觉得,保罗这人总是会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不知道,我觉得有可能。”
“你想象力可真够丰富的。”
“我不是在开玩笑。”这时候,他停下来,站在了一扇玻璃前。
“你他妈也太自恋了。”
“有吗?”他把头发简单梳理了一下,就和李桑继续上路了。
“对了,”保罗说,“你昨天匆匆忙忙地离开警局,什么事儿?”
“没什么,就是我女朋友让我回去。”他现场编了个理由,“你怎么知道我慌慌张张离开了?”
“我看到了。”
“是吗?”
“对。啊!我们马上就到了。”
李桑抬起头来一看,这条街道离利特尔家里的确不远了。他朝左右一看,发现保罗不见了。
不会吧……
他一回头,发现保罗又在玻璃面前整理起了自己的仪容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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