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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苏祁寻妻

    “伯父,对不起,我事情办砸了!”殷粟粟急步走进书房,屈膝半跪在卢岸轮椅前,低头带着哭腔说道。

    卢岸轻轻放下手中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神情愉悦,带着宠溺的微笑:“这是怎么啦,行这么大礼?”

    “梓...梓轩!”

    “梓轩怎么啦?”

    “梓轩跑了,还...还中了我的雅风银蛇剑。他们也趁机跳窗逃走了。”

    卢岸并没有发怒,他微微扬起久经风霜的脸,而额头的抬头纹因下巴的上扬变得更加明显,像嵌入岁月里的裂谷。脸部肌肉稍微抽动了下,很快便沉着下来。

    他扭头望向窗外。

    看了大约三十秒,他回头看着殷粟粟:“看来这是他必须要经历的劫难,只能他自己来扛啊!他伤着哪里?”

    “右胸位置,他替那姜篱挡了一剑。都是我的错。我已命挽镜去寻他们了。”

    “我早就说过,与人类相争只能使用人类的方式,不能使用异物,否则必受其反噬。据说这雅风琉璃镜能摄人心魄。你可曾在镜里发现了什么异样?”

    殷粟粟掏出雅风,呈给卢岸:“当时我确实看到一些红色星点图象来着,若隐若现,但很快便消失了。”

    卢岸接着雅风,反复对镜观摩良久,“这镜面已经磨损,当时一定出现了很大异常。你仔细回忆,把印象中的图案描摹出来。”

    殷粟粟从桌上拿来纸笔,凭着记忆片段描绘了那些红线,还有零星的红点,然后把纸递给卢岸。

    卢岸看着纸上不规则的涂鸦,左看右看,一时也看不出端倪。

    “浓叔带回来的那女人...”殷粟粟抿嘴,欲言又止,忍不住还是开口转移了话题。

    “你这就不太遵守章程了,一码归一码。上回姜篱那丫头已是自愿被你擒走,换取她朋友的安全。你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败出尔反尔再扣押人质。”卢岸不怒于色,低沉而不失温柔地劝阻道。

    他把雅风还给殷粟粟,然后继续打开他的书,“你浓叔前面刚走,你去帮我把他叫来。”

    “是!”

    殷粟粟转身离开,卢岸的脸上表情由温转冷,继而凝固成冰块,而眼里却升起一团火焰。

    再好的修养和情绪管理,在知道爱子受伤之后,内心也会掀起波澜。

    他一把推开书,握紧拳头,用尽全力,却最后只是轻轻地拍在檀木桌上。

    当下最要紧的是赶紧寻回梓轩。

    这雅风银蛇剑,传闻中会更改人的神经元和细胞组织。

    虽在他掌管的这几百年间并未出过事,而那也只是传闻。

    他还是非常忐忑,作为骨鱼族两百年中仅有的一个子嗣后人,他绝不容许出现丝毫差错。

    卢岸打开玄关柜,取出满月戬,发现里面的晶体已出现浑浊和衰微的迹象。

    他戴上方形眼镜,右掌放在满月戬晶体上,闭目,蓄积精元汇入,意图修复晶体的裂痕。

    “先生,您找我?”阿浓敲了敲书房的门。

    卢岸默然地点点头,继续修复晶体。

    “先生,您这是——,这会有损你的内力的。本来您身体也不太好。何不等月满之夜再收集梦境能量。”

    “来不及了,梓轩受伤了。被银蛇剑所伤。”

    “粟粟的雅风银蛇剑?”

    卢岸点头。

    “不得了啊,先生,那银蛇剑可是——”

    “是有所听闻啊,马虎不得,当下之急,你赶紧着手去寻回梓轩,那孩子现在叛逆,他最听你的话。”

    “是,我马上去。”

    “你带回那姑娘蛇伤可好了?没事就把她放了吧,不要牵连无辜。”

    “先生慈悲。我会妥善安置。”

    阿浓退出卢岸的书房,走在大理石阶上,他捋了捋额头上的刘海,看着远处酱紫色的天空。

    凝重的脸上犹疑了几秒,划过一丝久违的笑容。

    这笑容藏得隐匿,丝毫不让人察觉。

    ......

    而同一时间看着天空发呆的人并不止一个。

    镜头转向一个三十来岁的红衣男人。

    算得上秀气,一米七个儿,瘦削,背稍有点驼,一看就有长期坐着勾头留下的颈椎病,胡子拉扎,不修边幅,头发脏乱,皮肤充斥着营养不良。

    一对褐色的眼睛明显睡眠不足,疲惫却带着警惕的犀利。

    他正站在一棵玉兰树下,双手插进黑色裤袋,仰头呆呆地看着天空,以及头顶挂着绿色窗帘的窗户。

    这地方他有印象,以前送小蔻来过。

    他试着张了张嘴,像是要呼唤一个名字,但最终没有发出声来。

    一朵凋零的玉兰花从枝桠掉落,拍在他的肩膀上。

    他警惕地往后跳了一步,抽了抽嘴角,像是有点生气。

    他勾头在地上找寻了一个小石头,正要往上扔。

    “喂!你想干什么?”一声粗犷的男声呵斥住了他!

    红衣男子吓了一跳,转头一看,一个戴墨镜的穿咖色夹克男子正在马路对面盯着他,远远地对他打了个口哨。

    听到充满调侃的口哨,红衣男子嘴角扬起一丝坏笑。

    他把屁股故意往上撅了撅,右脚抖动两下,接着回了一声更嘹亮的口哨。

    好比是针尖对麦芒,夹克男子也不示弱,径直穿过马路,走到红衣男子身边。

    因个子比红衣男子略高,他故意勾着头,吊着脖子以俯视的姿式,用戏弄的口吻问道:“怎么?来踩点?

    红衣男子缩了下肩膀,不屑地背过去:“啥?啥踩点?”

    夹克男微微一笑,“我懂。”

    红衣男子一下来了兴致,凑上前,将信将疑地询问:“原来你是来踩点的?”

    夹克男故意点点头,似笑非笑。

    红衣男子双手从口袋抽出,搓了搓了,然后拍了拍夹克男肩膀:“兄弟,有打火机吗?”

    “不仅有打火机,还有烟!”

    红衣男子一听,瞳孔轻微放大,呵呵笑着,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我就说吗,早上掐指一算,今天定遇贵人!”

    “贵你的大头鬼啊!”夹克男瞬间变脸,揪住红衣男子衣领,露出他招牌式的金牙:“老实交待,你拿石头想干什么?”

    “我...我...我找人!”红衣男子在气势上输了,感觉不是夹克男对手,马上一机灵服软。

    “找什么人?”

    “我...我老婆,小蔻。”

    “小蔻?”夹克男一听到这个名字,手从红衣男子衣领上松了下来。

    他记得姜篱的那个朋友,好像就叫小蔻来着。

    “找人用石头?”

    “我...我是不敢叫她名字,又不确定里面有没有人,我没记错的话,这是她朋友家。”

    “你多久没见你老婆了?”

    “一个月,一个半月...”红衣男子不确定地算着。

    “好家伙!自己老婆丢了多久都不知道?你们这样的人结婚干嘛?别祸害人家了行吗?”夹克男一边说着一边探头确认窗户里有没有人。

    红衣男子看着他这举动,疑惑道“你也是来找人的?”

    夹克男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是来找人的,但不是找你老婆的。”接着,他对着窗户喊道:“姜篱!”

    “对对对!小蔻的朋友就叫姜篱!”

    这么一合计就对上了,夹克男说了事情的原委,最后介绍道:“我叫阿败,尘柯的朋友。正是因为他们都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所以想来看看究竟。”

    “这么说,他们是失踪了?”

    “嗯!”

    红衣男假装要嚎啕大哭:“我可怜的老婆啊,会不会凶多吉少啊?”

    “得了,演给谁看呢?”阿败丢了一个冷眼给他,查看着屋外的铁栅栏,确定是上了锁后,才转身离开。

    红衣男子急忙跟上:“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现在他们都失踪了,我们要一起齐心协力找回他们。咱们互帮互助!”

    “少来,我自己可以找到他们!你能帮上啥?”阿败大步流星穿过马路,遥控着泊在不远处的属于尘柯的那辆灰色旧皮卡车。

    阿败打开驾驶位车门,一不留神,红衣男子迅速钻进了副座。

    他佯装着睁开腥松的双眼,满怀诚意的陪着笑脸说道:

    “兄弟,我叫苏祁!在没找到小蔻他们之前,我就跟着你混了,嘿嘿,我大老远跑来,饥困难耐,你就收容下我吧。你让我睡哪都成,垃圾堆,杂物间,帐篷,车上...甚至...马路边,哪都成,一定不给你添乱!再说,你总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吧。你说是吧?嘿嘿嘿...”

    阿败斜眼扫了一眼苏祁,只见他穿着红红的衣裳,但面容憔悴,蓬头垢面,这光景比他刚从看守所出来那会,好不了几分。

    有点滑稽,却又感觉跟自己有几分相似。

    “怎么,看样子这么落魄,要么就是赌输了钱?要么就是被赶出了家门。”

    “兄弟慧眼呐!嘿嘿嘿!”苏祁迎合地笑着。

    阿败从扶手箱里拿出一包黑色利群烟,自己点上一支,然后丢了一支给苏祁,说道:“算你掐对了,要说玩这块,我真是你的贵人!”

    “哟,利群呀!”苏祁空洞无神的眼睛里顿时放出一丝光亮。

    一路烟尘四起,两人相谈甚欢。

    苏祁眉飞色舞的说着赌场风云,每个故事的最后的结语都是“妈了个巴子的,若不是那狗日的出老千,老子早就赢了他八百回了。”

    “得了吧!我看你就是菜,越输越赌,越赌越输!这年头,各行各业都得一个精,连赌都玩不好,小心老婆都被输掉!”阿败注视着前面,揶揄地笑着。

    “兄弟!不是我吹牛,我敢说这方圆百把里,能光明正大赢我的人还没出生!”苏祁吞云吐雾地口嗨道。

    “哟呵?这么着!”

    阿败说完,一脚急刹,然后再180度掉头,只听见车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嗞--嗞--嗞”的抓地声。

    苏祁的脸差点甩到前挡风玻璃上,手上的烟头冷不丁地戳在他的红色衬衫上,烫出一个破洞。

    “玩命啊,兄弟?这是要改道去哪?”苏祁惊魂未定。

    “让我看看你的牛皮吹得响不响!”阿败露出邪魅一笑,把烟头随手放窗外一扔,关上车窗。

    呜!呜呜!

    阿败又是一脚重重的油门下去。

    这只破了一只前置灯的灰色皮卡车,像一个灰衣独眼侠,颤巍巍的,东倒西扭,但又疾速无比地向着太阳尽头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