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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鑫彦母亲殉情

    鑫彦母亲的眼神瞬间暗淡下去,所有希望破灭,依然风韵犹存的面容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神彩。

    她知道,夫君救不回来了,跪着向猪妖挪去。

    刘云则走出屋子,给她们一个告别的空间。

    屋外,星河灿烂,除了微风莎莎,没有柴啡狗犬,村庄隐藏在黑夜之中,就像这里根本就没有人住一样。

    可是,天地分阴阳,灵气有清浊,人族吸食阳气,鬼族吸食阴气,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阳气,即便不出声,鬼魂还是能闻到人族的味道。

    之前,因为有猪妖在,鬼魂不敢靠近村庄,可如今,已经有好几天猪妖没有出现驱赶,它们以为猪妖已经走了,于是这些鬼魂又飘飘荡荡来到村庄周围。

    刘云看见一些淡淡的绿色鬼火,从远处的树林中飘荡过来,开始还以为萤火虫,可是,当鬼火越靠越近,才发现鬼火后面,拖着一个半透明的尾巴,有的是人形,有的是兽形,小的只有巴掌大,大的却有脸盆大小。

    刘云自己也死过一次,当时看到崔云的意识体,也差不多就这样,立即意识到,这些是鬼。

    然而事实上,这些还不是鬼,而是鬼魂,鬼是都已经修成实体的,根据实力强弱,又分食气鬼、红衫鬼、摄青鬼,以及鬼将。

    鬼魂们在村口停留了一下,确定没有猪妖的气息,然后向两边分开,留出一条路来。

    一个骷髅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出现在刘云的视野,这是一只食气鬼,虽然有了实体,但还没有血肉,实力并不强大。

    本来,食气鬼,当然所有鬼都一样,只要吸食阴气就能不断强大,应该不会打扰人类才对,可偏偏人类的身体太过完美,一出生便是阴阳结合,因此,人族的精血便成了鬼族的大补之物。吸食一个人类的精血,便等于它们修炼好几天甚至几个月,这对这些低等的鬼族来说,是无法抵抗的诱惑。

    反而到了等级较高的红衫鬼和摄青鬼,人类精血对它们就没那么大帮助,所以,实力越强的反而越不会杀戮人类了,当然,这不包括那些杀性特别重,怨气特别大的鬼族。

    骷髅鬼仰起头,看见了站在外面的刘云,立即噶子嘎子的朝他跑来,其它鬼魂则扑向每一座茅屋。

    然而,就在这时,猪妖一声大吼响彻夜空,鬼魂们吓得立即抱头鼠窜,骷髅鬼也是连滚带爬向外逃串。

    刘云顿时明白了,猪妖其实一直守护着这个村子,因为猪妖的村庄,这个村庄才一直有人。

    心里有点五味杂陈,一个猪妖,杀了一个人类,却守护了一个村的人类,它是好妖还是坏妖?

    怀着这种心情,刘云走回堂屋,然而,他刚看一眼,立即向里面冲去,只见鑫彦母亲母亲扑在猪妖的身上,一直猪妖的獠牙插穿了她的胸膛。

    刘云到了她们身边,却无法救治,这种情况,只要抽出獠牙,鑫彦母亲必死,再看那猪妖,双眼闭上,已是死了,估计是最后一吼,用尽了所有生机。

    看见刘云进来,鑫彦的母亲凄惨一笑,“我随夫君去了,可能的话,希望大王善待鑫彦!”

    刘云看着他,没有回答,见她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反而神色安详,心中不解,问道:“你是人,它是妖,你们之间难得会有感情?”

    “感情?什么是感情?”鑫彦母亲不懂地问道。

    要很好地解释什么是感情,好像刘云也不能说得明白,只能说道:“感情就是你心里有它,它心里有你,它知你意,你感它怜,常常牵挂在心,一日不见,思之欲狂。”

    鑫彦母亲想了一想,微笑道:“夫君心里有我,十多年来,夫君待我始终如一,不让我劳作,却让我吃穿不愁,过得比我出嫁前还好,可以说,这十多年,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愿意为它死,不知道这算不算感情?”

    她说话的气息已经越来越弱,眼睛已经闭上,可是嘴角擒着微笑。

    “你不考虑去见你的女儿吗?”刘云不解,在前世父母的眼中,孩子有时比爱人还重要。

    可是鑫彦母亲道:“每个女人,都有她自己的人生,作为母亲...我..只能...祝福她。”

    说完,彻底没了气息。

    刘云看着鑫彦的母亲就这么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死在面前,又是鑫彦的母亲,心里也是有点难过,等她尸体完全冷却,没有血再流出了,才将猪妖獠牙拔出,然将两具尸体,拖到雪地,架起木材,点火焚烧。

    哔哔啵啵的火焰烧了一夜,直到天亮,村民们才敢出门,过来看猪妖的情况,见到两人都已经烧成灰烬,村民们面面相觑,以后鬼再来的话怎么办?谁来保护他们?

    一位年老的村民站出来道:“这位大王,以前猪妖在,夜晚会帮我们驱赶猛鬼,现在你打杀了猪妖,你会留在这里帮我们驱赶猛鬼吗?”

    刘云摇头道:“猪妖不是我打死的,我也不会留在这里。”

    老者一听,头一扬,豪横地说道:“那不行,你不能走。”

    刘云一听乐了,这些人被猪妖保护了这么久,是不是忘记了妖怪会吃人这件事了?竟然要强留一个妖怪在村里。

    “你们怕鬼,便不怕妖怪么?”刘云问道。

    “妖怪有什么怕的,我们天天见猪大王,还跟它打招呼呢。”“就是,妖怪虽然丑点,可是帮我们赶鬼呀!”

    “还有,妖怪对它娘子也很好,看起来是个好人呢,哦,好妖!”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刘云道:“可是现在猪妖死了,再也不能帮你们赶鬼了,你们搬到外面城镇边上去住吧,我是不会留下来的。”

    老者见刘云去意明显,咬咬牙说道:“外面苛政猛于虎,一大半的收成都要交给州府,没被猛鬼吃掉,我们自己便饿死了,所以,我们是不会去的。以前猪大王,每个月只要我们一只麋鹿,只要大王愿意留下,我们愿意每个月出两只给大王。”

    两只麋鹿,接近一千斤肉,对于这十几户村民来说,已经不止他们一半的收获了吧,宁愿给妖族纳贡,也不给人族纳税,是人族有个吃人的官府,还是这些人认贼作父?

    不过,刘云并没有打算成为正义的化身,去彻查人族官府,而是说道:“本大王不吃麋鹿,喜吃人肉。”

    说完,做出一个很凶恶的样子。

    可是,村民见他满嘴白牙,并不像妖族那样有獠牙倒刺,而且见他个子小,估计也吃不了多少。

    他们低声商量了一阵,最后老者出面说道:“只要大王愿意留下,我们村答应每年给你一个人吃?”

    就十多户的居民,每年献出一个人给妖怪吃都愿意?这些人到底是怕死还是不怕死?

    刘云有点被这些人搞糊涂了。

    “本大王胃口有点大,半年前,一次吃了一万个人,这半年直到今天才吃了一个人,所以现在肚子很饿,至少要三十个人才能塞牙缝,你们确定要本大王留下来吗?”

    想着那些因他而死的人数,刘云说道。

    村民们一听到这里,脸色瞬间发白,相互看了一眼,立即四散逃去,那些年幼的跑不动的也没人管,在地上滚呀,爬呀,哭声震天。

    刘云怔怔地看着这些,心中五味杂陈,这就是人类吗?为什么没一个有太后的那种勇气,果敢和毅力?

    这样的人族,能在魔族南下,妖、鬼横行的世界生存下去吗?

    需要救他们吗?值得救吗?

    没有脊梁,没有是非,甚至连本能的护子之心,似乎也缺乏。

    作为一个外来者,刘云看到这个世界的人类,极度的没有精神,没有尊严,内心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