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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诛仙

    “第一名凡人修炼的乃是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的横练功夫,衣衫下又穿了甲胄。甲胄上布满了外凸的淬毒倒刺,他扑向这名修士。修士毕竟是修士,挥手间斩断了他的一条腿。”

    “这凡人狂吼一声,去势不减,又用了一条腿的代价,终于接近了修士。此时他已是失血过多,仅存上半身。他用手死死环抱住这名修士,一口咬在这修士脸上,活生生扯下一块肉来。随后纵声大笑,到死也未曾松手。”

    “第二名凡人紧随其后,剑出如虹,连同第一人尸体一起钉穿,将那修士钉在山洞石壁上。随后弃剑并指,刺向修士双目。那修士脸上疼痛难忍,但也知正当生死关头。张口飞出一口仙剑,以意御剑斩去第二人头颅。”

    “第三人就在洞外,从一开始就在洞外。第一人大笑而死时,他呼吸不乱;第二人被飞剑枭首,头颅飞出洞外,从他面前擦过时,他纹丝不动,呼吸反而更加悠长平稳,只是口中溢出血来。”

    “头颅飞出,约四息后,洞中传出那修士的呻吟。第三人当即服下一枚剧毒丹药,抬手向洞中扔进两个弹丸。一个生出毒烟滚滚,另一个似乎是内含无数毒针的雷火弹。爆开后只听得修士惨叫一声,驱动术法吹出毒烟。”

    “第三人如蛇一般伏地游动,手握两把匕首,爬入洞中。只听得机扩连响。他先以臂上袖箭偷袭修士咽喉,被修士偏头躲开。又欲掷出匕首,却被修士御剑斩断其双臂,第三人当即惨叫一声,跪地磕头如捣,求饶不止。那修士一愣,第三人背上已射出一只箭来,修士御剑斩断,箭杆却轰然爆开,强光耀目。第三人已纵身扑上,于空中咬舌,将一口紫黑色的血喷向那修士,又一口咬下修士耳朵,随后坠地而亡。”

    “那修士惊骇莫名,心胆俱裂。连斩三人,他却根本不明白第这三个凡人为何如此疯狂。”

    “第一人的甲胄之毒,毒烟丸之毒,雷火弹内的毒针之毒,第三人喷出毒血之毒,竟是四种不同的毒。四毒齐攻,发作极快,那修士满脸黑气的驱毒。但毕竟是凡间毒物,不多时,修士面上黑气尽去。刹那间,地上暴起一人,刀光胜雪,一刀斩落修士头颅!”

    “什么?!”陆渐失声叫道。

    “是什么时候......啊!难道......”陆渐神情一震。

    “不错,第四人在第三人扔出的毒烟弹爆开时,就已经悄无声息地潜入洞内!以龟息术一类的敛气武功屏息,趴在第一人的尸体之上!这第四人天生畸形,身材瘦小无比。又和其余三人一样,刻意穿着一样的黑色衣物。三条命,只是为了换一个修士心神松懈的瞬间!只要一个瞬间!”

    “一刀斩落修士头颅后,那第四人唯恐修士不死,又连连出刀,刀断了也不敢停手。直到手臂脱力握不住刀,瘫倒在地,那修士此时已化为一滩肉泥,死的不能再死了。”

    陆渐和老梆子一同陷入了沉默。

    何等的惨烈决绝,何等的惊心动魄!陆渐浑身热血沸腾,牙齿咬的咯咯作响。他忍不住想要为这四名以命斗杀修士的凡人呐喊,蝼蚁又如何?牛马又如何?修士又如何?

    “过了不知多久,这第四人从昏死中醒过来。看到前三人残缺不全的尸体和那已成肉泥的修士,他泪流不止,穿上第一人的甲胄,背负第二人的长剑,又将第三人的匕首收入怀中。蘸着满地的鲜血,在石壁上以断刀刻下十六个字......”

    “哪十六字?”陆渐忙问。

    “匹夫之怒,血溅五步,蝼蚁诛仙,唯死而已!”

    陆渐长出一口气,好一个匹夫之怒!好一个诛仙!

    “随后,这第四人提着断刀消失在了群山之中。后来,这个山洞被修士发现,因为现场太过惨烈,这修士不惜消耗大量灵力,施展回光镜之术。这回光镜能够看到过去在此地发生的事情。这山洞中发生的事情,才大白于天下!”

    “那修士将所见所闻烙印在玉简中,携数名修士问罪于大齐。这大齐皇帝跪地磕头不止,称绝非大齐国人所为。为了平息修士的怒火,当朝皇帝献头十万,以表忠心!”

    “十万?!”陆渐失声。

    “十万!嘿嘿,好啊,好一个齐皇沈孤鸿,好一个献头十万呐!”老梆子冷笑不止。

    “这十万人,莫非是......”陆渐打了个寒战。

    “这十万人,正是大齐凡人。”老梆子冷冷道。

    “此后十年,有越来越多的修士无声无息的失踪。剩下的修士,已经难成气候,无力再团结起来了。其中,有不少修士曾进入大齐皇都,想要质问齐皇,但没有一个人出来过。”老梆子的声音木然,听不出任何感情。

    “又三年,大齐设猎修队。攻打残存宗门,游猎中洲散修。”老梆子叹了口气。

    “刚开始,猎修队中只有凡人。他们不但训练有素,配合无间。而且手段阴毒酷烈,无不用其极,只求能杀敌。”

    “到后来,猎修队中出现了奴修......”

    “奴修?”陆渐奇道。

    “就是甘愿为奴的修士,因为大齐皇族开出了条件,能够提供给他们修行所需的灵石。有不少修士就因为灵石,反攻自己的宗门或好友,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选择了,如果不顺应大齐,早晚自己也会不知不觉的被杀死在某个荒郊野岭。”

    “那又如何制衡这些奴修呢?如果他们拿了灵石就跑,岂不是白白丢了灵石?”陆渐问道。

    老梆子摇了摇头,不再说话,一脸疲惫之色。

    陆渐闭上了嘴,继续凝聚道痕,心中却在不断思索。

    如此说来,他在落笔峰上遭遇的猎修队应该不是只有凡人的队伍。想必也是有奴修在内的,只是不知道凡人有几个,奴修又有几个?

    陆渐摇摇头,几个也不是他能抗衡的。从老梆子的讲述看来,如今的猎修队,只会更加可怕。自己对上觉心,能够全身而退,完全是奇招取胜。如果是在平地上遭遇,自己不一定能够毫发无损。

    如果现在的猎修队中都是凡人,那老梆子体内不可能被种入噬心虫,这种手段,只可能来自修士。

    实力,自己的实力才是根本。陆渐不再胡思乱想,沉下心来凝聚道痕。

    聚灵禁,能够高度凝练压缩灵力。陆渐体内的灵气本就在气海内不断以困灵禁压缩,取用之时又经过聚灵禁的凝练。寻常的低阶法术在他手中释放出来则是成倍的威力。

    而禁纹越繁复,聚灵禁所呈现出的威能也就越发恐怖。

    陆渐最开始掌握的是五十痕的聚灵禁,攻击力也就比直接释放法术强了一线。

    随着修行的渐进,他对于禁纹的理解也在不断加深。如今掌握的是二百痕的聚灵禁,这还远远不够。

    感受着自己气海内不断减少的灵气,陆渐决定今夜就尝试。看能否再次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

    一来是为了修炼,吸纳更多的灵气。

    二来,则是要看看,能否抄录至人经。

    努力了一天,陆渐还是没有完成老梆子留下的难题。

    五百痕禁纹,他只描摹了三百七十道。

    老梆子一番冷嘲热讽,但终究还是没有不让他吃饭。

    “我说,你到底是从哪里搞的这些东西?你能不能尊重一下你叫花子的身份?”陆渐目瞪口呆的看着地上大大小小的碗碟。

    “你这话问的就很蠢,难道我就不能用钱买?”老梆子不屑一顾。

    “呵呵......这青山村谁不知道你是乞丐,你掏出钱来不怕别人报官吗?”

    “我就一定要在青山村买?”老梆子翻了个白眼。

    地上放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碗碟,其中五六个都装着码的齐齐整整的羊肉卷。薄如纸,匀如晶,在火光的照耀下冒着丝丝白气,上面还结着霜花。

    其余的碗碟则乱七八糟的装着毛肚、白菜、豆腐、粉丝、烧饼、血块。

    甚至还有两碗香气扑鼻的蘸料。

    中间那口破锅中正烧起滚滚浓汤。

    陆渐端起一份羊肉,觉得触手冰寒。

    凝神观察,只见碗底禁纹一闪而过。

    “这样也行?”陆渐目瞪口呆。

    老梆子的破碗敲在了他头上。

    “蠢材,为什么不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懂不懂?你想不到,所以你就做不到。别看了,吃东西。”老梆子拈起一筷羊肉放进锅中。

    陆渐又依依不舍的观察了一阵那禁纹,才赶忙放下和老梆子争夺起了羊肉。

    午夜时分,陆渐悄然睁开眼,看了看面墙而睡的老梆子。又摸了摸怀中的黑色玉简,翻身下了棺材,轻手轻脚的溜出了义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