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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班加罗尔。

    黄昏迅速变成了夜幕。医院附近没有什么高楼,尽是一些高高矮矮的平房。昏黄的小灯勉强照亮街巷。柏油路坑坑洼洼,大部分是更破的水泥路。路边停着一些灰尘仆仆的廉价车。像是什么贫困的乡镇。

    马烨穿着黑衬衣和黑西裤皮鞋,戴着口罩走在街上。他的骨架硬而挺拔,眉眼坚韧冷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人物。路边追逐打闹的小孩看见他就不由自主地收敛笑容,退到旁边静静等着马烨走过去才继续玩耍。

    马烨是出来给李隆杰买晚餐的。

    马烨给大部分人的印象通常很简单,就是一个杀戮机器,面无表情内心冷血,不动则已,一动伏尸遍地。和马烨不熟悉的人看见马烨出现在自己眼前会很担忧,因为指不定马烨在执行什么乱七八糟的任务,而马烨执行任务从来都是死尸遍地。

    杀人机器似乎不需要有什么别的心思,但其实马烨是个很会照顾人的人。

    李隆杰今天早上本来心情不错,但见了他父亲的秘书格里高利后就像换了一个人,疲倦又脸色灰暗。一整天都心事重重。马烨知道李隆杰有自己轻易说不出口的难处。既然无法通过倾听帮李隆杰排忧解难,马烨决定弄点好晚餐让李隆杰心里好过一些。

    昏暗的街道,低洼处积着水。三三两两的妇女头顶着盛水的瓦罐回家做饭。小青年在路边扶着摩托抽烟。街上安静昏暗又清冷。马烨一路往前走,他询问了医院的护士,几个路口外有这附近唯一的中餐馆。自从李隆杰住院以来三餐都是咖喱饭和炖鱼,马烨觉得是时候换换口味了。

    “Help!!”忽然,昏暗的巷子里传来一声呼喊。

    呼喊似乎是个女声。只有一声。紧接着就是寂静。像是幻听了。

    马烨确信自己没听错,肯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马烨向声音传出的暗巷走过去,边走边摸摸自己身上,这次出来没带什么武器,只有一把手枪和两个弹夹。

    马烨把手枪上膛,插在腰间,用衣服盖住。走进暗巷里。

    这似乎是条荒废已久的暗巷,两边的小平房都爬满了乱草和灰尘。各扇门都斑驳不堪,门锁要么锈死了要么被贼打破了。显然很久无人居住。野草丛甚至在路中央的地缝里生长出来。马烨走过去的时候,三三两两的流浪狗从草丛里跳出来,飞快地窜走了。

    快走到尽头时,马烨看到了几个晃动的人影,似乎在扭打。还有被捂住嘴的声嘶力竭的呜呜叫声。马烨把手枪拔出来,向前走了两步,看清是怎么回事了。

    四个小混混正在拉扯一个姑娘。隔着很远都能闻到一股冲鼻的酒气。小混混们今天喝多了,脸色潮红,嘴里骂骂咧咧着什么。姑娘在他们中间哭号,但她的嘴被捂住了,还被不停地扇耳光,就像被狼当皮球用利爪踢来踢去的小猎物。

    马烨把枪收了起来。

    “Fuckoff!(滚开)”马烨吼了一句。吼声震动整条暗巷。

    小混混们被突如其来的吼声惊得暂停了一下,看清马烨只有一个人后,他们又愤怒起来,因为觉得自己被戏弄了,你一个人怎么感来找我们四个的麻烦?回骂了几句以后他们不再理会马烨,继续撕扯拼命挣扎的姑娘。

    马烨走过去。简单的出拳,清晰的闷响,一拳就打翻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小混混。是真的打翻,小混混像是被六十迈的汽车拦腰撞击。倒地的时候他捂着肚子嘶叫起来,剧痛几乎叫他昏厥过去,感觉自己的肠子已经被砸地黏在一起了。

    其他三个小混混反应过来了,他们粗暴地推开姑娘,怒吼着朝马烨挥拳打来。他们四兄弟干过好几次类似的事了。附近街面上的老百姓都躲着他们走。还没有人敢和他们叫板。今天怎么来了如此一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马烨又是简单的出拳。他的拳头像是快剑一样杀伤力强大,一拳就能打倒一个人!三声闷响,剩下的三个混混也趴在地上,痛的满头大汗,不住地用手抠地。自始至终这些人连惨叫都没有发出来,他们痛的处于晕厥边缘,张着大嘴,已经叫不出声音了。

    马烨从容不迫地蹲下身去,查看四个混混的伤势。他只是教训他们一顿,并不想闹出人命。

    衣衫不整的姑娘跌坐在旁边的地上,惊恐地看着马烨。眼前的男人几秒钟的功夫就打倒了四个欺侮自己的强壮混混,但姑娘没有高兴反而感到恐惧,马烨的动作太熟练和简单了,像是一头猛兽,看上去分外可怕。他是来见义勇为的,还是来争夺猎物的狮子?

    “I'mnotanative.Pleasecallthehospital.Theirfouriuredandtheywoulddieiftheywerehedoctorassoonaspossible.”(我不是本地人。请你给医院打电话。他们四个肠破裂了,如果不尽快送医会死掉。)

    马烨扔下一句话给姑娘,看着姑娘战战兢兢点点头,用哆嗦的手摸出手机来拨号。马烨确信她听懂自己的话了,转身大步离开。帮忙帮到这里就够了。自己没时间善后,还要给李隆杰带饭。

    马烨不紧不慢地继续往前走,出了暗巷左拐,朝中餐馆的方向前进。走过一个路口后看到一间很大的店面,霓虹灯组成熊猫图案和“华府食客”的中文招牌。餐馆里灯光明亮,有二十多个食客正在进餐。

    马烨推门进去,看到服务员有些失望,是个印度人。马烨希望厨师会是中国人,否则只能说明这家中餐馆是冒牌货。好在饭馆里飘荡的香气浓郁而熟悉,马烨悄悄撇了撇食客们的餐盘,发现菜色还可以。放心了。

    服务员看着马烨的眼神似乎有些惊恐。马烨顺着服务员的目光低头看,才明白是为什么。自己的右手上和袖子上都是未凝固的鲜血。大概是混混们吐血时吐上的。

    马烨考虑片刻,没有解释。只是要了菜单挑选。菜单居然是很大的一张,上面密密麻麻琳琅满目,甚至能见到许多中餐名菜。不过也有左宗棠鸡这种海外盛行的美式中菜。

    “听得懂中文吗?”马烨问服务员。

    服务员还在盯着马烨手上的血迹看,被突然问话冷不丁吓了一跳,但随即拼命点头,说“听得懂”。

    “油爆双脆一份,加……”马烨刚说了第一样,就被服务员打断了。

    “只有彭老板会做油爆双脆。彭老板今天不在。”服务员解释,“您请换菜吧。”

    马烨点点头,服务员的解释说的过去。正宗的油爆双脆的做法极难,对火候的要求极为苛刻,欠一秒钟则不熟,过一秒钟则不脆,是中餐里制作难度最大的菜肴之一。一家海外不起眼的小饭馆暂时找不到会做的人很正常。

    “木樨肉一份,这个简单,能做吧?”马烨问。

    “好的。”服务员在点餐小本上刷刷记下。又抬起头来看着马烨,等待他点其他的。

    “红烧大虾一份。”

    “好的。”

    “招远蒸丸一份。”

    “好的。”

    “辣椒炒肉一份。”

    “好的。”

    “鱼香肉丝一份。”

    “好的。”

    “足够了,再来点面点,烧饼半斤。”

    “好的。”服务员摸出柜台上的计算器,噼里啪啦一算,“共计5420卢比。”

    马烨掏钱包付钱。坐在旁边的空桌上等待。马烨永远是那样充满威慑力。即使是坐在空餐桌边等菜,他也腰背笔挺面容冷漠,给人感觉就像披挂好的将军准备出城迎敌。

    坐了两分钟,马烨听到外面警笛的响声,接着是救护车和两辆警车在前面的街上呼啸而过。马烨出神地望着窗外,没有注意到他背后柜台里的服务员脸色变的极其复杂。服务员看见马烨手上的血和外面飞驰而过的警车,心里已经演出了一部警匪犯罪电影。

    “差点忘了。”马烨忽然站起身来走向服务员的柜台,“你们这里有什么酒吗?”

    “有的,威士忌有Officer’sChoice,啤酒有十几种IndiaPaleale,红酒较多,Chateaud’Ori、La’Reserve、DindoriReserveShiraz和Chateaud’Ori。”

    服务员一边说着一边掏出葡萄酒的酒单来。华丽丽的折页酒单,上面用中英西班牙三种语言印着各种酒的名称、产区、年份和价格等信息。还有精美的配图,阳光下的绿里藏红的葡萄架或是酒厂里硕大的橡木桶。马烨一看酒单这个精致的架势就知道价值不菲,再看价格果不其然,最便宜的酒都要30000多卢比一瓶。换算汇率大概就是3000人民币一瓶。

    马烨出生于普通的工薪家庭,虽然现在渐渐有钱了,还是无法接受破费购买这种奢侈的东西。马烨平时喝的酒都是超市里两三百块的一般白酒。犹豫再三马烨决定买廉价的威士忌Officer’sChoice。说廉价其实也不便宜,六百块钱一瓶。马烨买了四瓶。付钱时马烨有些肉痛,这酒是给李隆杰浇愁排忧的,否则他才不会买。

    酒菜很快都到手了。马烨起身,回医院。

    回医院时出了突发状况。护士见马烨提着四瓶威士忌,死活不让他进病房。理由是喝酒会拖垮病人的健康。马烨没办法,只好退出去,翻窗进入病房。李隆杰的病房在一楼,很好翻。

    马烨进去的时候,李隆杰正坐在床上面对墙壁发呆,身影透出一股厌倦和疲惫。看到丰盛的酒菜他立刻变得神采奕奕。吃了十几天的咖喱饭。他已经吃够够的。

    马烨把饭菜酒都放到床边的小桌上,让断腿的李隆杰坐在床上伸手就能够到。接下来是把病房门反锁,可以避免护士推门而入发现他们偷偷喝酒。马烨在战场上杀伐果断无所畏惧,但这是在医院,除了医生就是护士最大,护士骂的你狗血临头也只有老实听着,而不能像执行任务时那样拧断敌人的颈椎让其闭嘴。

    两个人并肩坐在床边吃晚餐,久违的故乡菜让他们吃的很爽。没有酒杯,两个人就一人攥着一瓶威士忌对瓶吹。

    李隆杰和马烨酒量都很大,饮酒似喝水,这和他们的小时候成长环境有关系。

    李隆杰的父亲有自己的葡萄酒庄,数以万吨的酒液,存放在许多大到能装进一个人的橡木桶里。暑假在海上航行度假几周后,李隆杰就会跟着父亲到酒庄住一段时间稍作休息。每天晚上睡前,李隆杰都会端着一只酒杯走到地下酒窖里,拧开某个酒桶上的水龙头,接几杯酒喝掉,然后上楼睡觉。马烨的父母都是普通上班族,自然不可能名下有什么酒庄。但马烨的家离青啤二厂只有几条街的距离,马烨的父亲隔三差五就会提一袋子扎啤回家,新鲜又便宜。

    “我已经好久没碰酒了。”马烨感慨,“从前年开始,各种任务一个套着一个,每次完工一趟活儿,坐飞机回家想休息休息,度个短假放松一下,飞机刚落地手机上就收到新的任务通知。”

    “你是协会的王牌,能者多劳,好用靠谱,当然任务多。”李隆杰笑笑,“我任务少一点。没任务的时候我就四处旅行。开着一辆破越野沿着公路漫无目的前进,开到哪就是哪。到了饭点,在路边看到什么饭馆就停车进去吃,吃完再上路。因为是开车旅行,所以也没法沾酒。”

    “喜欢旅行么?”马烨摇摇头,“我不会花时间出去旅行。没任务的时候我宅在家里训练和休息。毕竟做任务时要全球各地的飞,就相当于旅行了。我去过四百多个城市。无人区去的更多。”

    “我不是喜欢去不同的地方游览,是喜欢在路上的感觉。”李隆杰却否定,“至于去哪里并不重要。”

    “在路上的感觉?”

    “充足的时间,四通八达的公路,没有人也没有事牵绊着你,开着车一直往前再往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停下就停下。那是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就像古人骑着马在荒原上流浪,天地悠悠四野浩然,想去哪个方向就去哪个方向。云游到远方。”李隆杰沉默片刻,“我有时候喜欢自由,这可能和我的出身有关系。我的家族是家大势大的豪门,宅子大规矩也多。衣食住行言谈举止都有规矩。那些规矩写下来可能会是一本砖头厚的书。各种规矩像是看不到的牢笼栏杆。离开家就是离开了牢笼,冲破监牢当然会向往自由。”

    “想听听我的家族么?还有关于我为何会厌恶我的父亲?”李隆杰问。酒过三巡,夜深人静,正是老友谈心的好时候。

    “好。”马烨点点头,打开一瓶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