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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入院偷枣

    巫纪302年9月,青州,赵国国都,邯城。

    秋季的邯城,大概是一年中最繁忙最热闹的,田野里成熟的瓜果蔬菜都被送到城内。所谓“行商坐贾”,邯城的行商们忙着筹划赵国各地收上来的粮食、蔬菜、瓜果等应季物品如何运送到南陆各国大城市中,再从南陆各国收购回当地特产运回赵国,一来一往往往以月为单位计量。邯城有商铺的坐贾们则忙着从当地农户或者外地行商手中收购一些本地少见的稀罕作物,来丰富自己的商铺,以期小赚一笔。

    邯城太庙前的集市上人头涌动,劳累一年的百姓们在收获一年辛勤劳动的收成之后,也要犒劳自己一下。所以此时是集市上人最多、货物最丰富的时节,即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这是,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的袭来,集市上的人们纷纷翘首相望,想知道是什么人胆敢马踏集市、冲撞人群。只见远远一行五六骑急驰而来,并未对人群稍稍避开或减速,而是直接向着集市中冲来,后面尚有十余骑,貌似驮着一些山鸡野兔之类猎物,随在这五六骑之后缓缓而行。

    集市中走路的、买东西的、摆摊的诸人都慌张闪避,但也难免急切间撞翻了摊子、踏碎了器物等等混乱情况不一而足。一时间整个集市因为这五六骑的到来而变得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倒是这几位骑在马上的骑手,身手甚是矫捷,胯下的马儿也是十分灵敏,骑手们控制着马儿左拐右拐的居然没有撞到一位行人,也没有踏翻一个摊位。

    忽然,一位行人为了避让马匹,急切间不慎撞翻了身边摊子上面摆的一堆坛子。摊主为了扶住坛子慌乱间撞掉了隔壁一个卖梨小厮的筐子,一筐子梨直飞向马群中一匹黑色骏马的马腿。被马腿一撞,一筐雪白的大白梨都洒在街道上。

    这是几个骑手才一起勒住缰绳,其中一名身披血红披风的少年哈哈笑着说道:“赵九郎,是你输了,是你输了。”

    另一名骑着黑色骏马的少年懊悔的挠了挠头,“真倒霉,是那篮子飞过来撞到我的马儿的,我可没有撞到一人一物。”

    “愿赌服输,愿赌服输。”

    “哈哈,这是天意要你今晚请客。”其他几位骑士也纷纷摘下面罩,大笑着嚷嚷,原来这些骑术精湛的骑士竟都是些半大的少年。他们竟然在这闹市中驱马竞技,以撞到人或物为输,输家要请其余骑士吃酒。

    唯独其中一名身着紫衣的少年骑士没有与众人一同笑闹,而是从怀中取出一吊钱,俯身递给在他们马下拾取满地梨子的卖梨小厮,柔声说:“对不住,对不住,撞翻了小哥儿的梨子,这些钱且当做补偿。”

    卖梨小厮虽与这些少年年纪相仿,但自幼贫苦出身,哪里承受得住对方鲜衣怒马的气势。唯唯诺诺的接过一吊钱,犹豫了一下,从篮子里捡出一个没有磕坏的梨子,在衣襟上蹭了蹭,伸手递给紫衣少年。涨红着脸,想说什么但又不知怎么说,便憨笑一下然后继续俯身一个一个的去拾取地上的梨子。

    紫衣少年看着手中的梨子,笑了一下,伸手递进身下骏马的嘴里。然后拍拍手,和身旁的几个骑马少年招呼一声,一票人马向前继续走去,但这次就不再冲撞集市,而是捋缰缓缓而行了。

    刚刚的摊子主人扶好了自己的几个坛子,看到卖梨小厮得了一吊钱,等到一行骑马少年走远后,俯身一边帮小厮拾梨子,一边羡慕的说:“你小子运气倒好,摔了一筐梨子,反倒得了一吊钱,够买你十筐梨子了。这几个少年一看就是贵人家里的子弟,你看那个骑黑马的,马鞍上绣着金色菊花,那是国主的家徽。还有给你钱的身穿紫衣的那个,紫色可是国主亲族专用的颜色,他能穿着紫衣,肯定是国主亲族。也就这些贵族子弟敢在太庙前骑马横冲直撞,别说撞烂你一筐梨子,就是撞死个把人,对人家都不是事。”说完从筐子里捡起个最大的梨子,在腋下蹭蹭,边吃边摇摇头走回摊子。

    卖梨小厮终于将梨子都拾了起来,除了几个摔烂的,剩下的都仔细擦了擦。这才抬起头,看着远处缓缓而行的一行骑马少年,眼中露出羡慕的神色,其中还夹杂着一丝倔强和不甘。

    这一行骑马少年确实都是赵国几个公卿贵族的孩子,其中骑黑马的少年还是国主第九子,紫衣少年则是赵国名将赵奢之子,算来也是国主的亲族,名叫赵括。

    一行少年骑在马上一边信马由缰缓缓而行,一边讨论一会去哪里吃酒以便狠狠宰黑马少年一顿。忽然,红披风的少年勒住胯下骏马,向大家招呼一声,使个眼色。

    其余少年顺其目光看去,恰恰看到赢异和刘向刘歆一行三人转过街角向前走去。

    “那个着黑衣的不是上次运气好跑掉的秦狗?整个邯城也就他整天穿一身黑衣,怕别人认不出他是秦国人吗?赵括,上次你可说要折了他一条腿,替你死在秦国人手里的亲叔叔报仇。听说上次他运气好,被两个小子搅局从你手里跑掉。这次又撞见了,你怎么说?”红披风向着赵括挑了挑眉,笑嘻嘻的问。

    “上次我们在暗巷子里好不容易堵住他,只要不打死他,他孤身一人,没凭没据的国主不会惩罚我们。这次街上这么多人,如果现在揍他,被人看到了大家都免不了一顿责罚。”赵括看了黑马少年一眼,然后看着红披风一脸正色的说。“我赵家的人死在秦国人手里,我是不会放过这个秦国的狗崽子的,不能宰了他也要他掉点零件。这件事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能连累兄弟们。你们且先去吃酒,我去料理了这个秦狗,折了他一条狗腿,然后就去王宫向国主当面请罪。”

    赵括一番话大气凛然,颇有拔剑生死的游侠作风。这一行少年都是年少易冲动的年纪,平日里听多了江湖游侠的传说,一听赵括所说好似他们都是贪生怕死、不讲义气之辈,一个个立刻热血上头。

    “赵括你说的什么话?我们兄弟一场,岂能坐视你自己去被国主责罚?这几年秦国狗们没少占我们赵国的地、没少杀我们赵国的人,没有你的事我们也不会放过这个小秦狗。”黑马少年最是踊跃。

    见国主第九子都这样说了,其他少年更是没了顾及,一个个叫嚣催促着现在就要去弄死赢异,仿佛这样就能找回所有在秦国人手上折损的人命和土地。

    “各位兄弟能如此为我撑腰,真乃我赵括的命中知己也。这秦狗是一定要教训的,但他毕竟是秦国质子,如真当街被我们公然打杀,国主脸上必不好看,虽说不会真的伤了我等性命,但一番责罚也必然会做给秦国看。我等皆是赵国未来的栋梁之材,怎可与这秦狗一般相提并论?吾有一计,莫如遣两人悄然尾随这秦狗,我等其余之人且在左近寻一店铺换过寻常衣衫,待尾随之人寻得这秦狗去处,再遣一人回来引我等同去,聚而殴之,可好?”赵括眼见之前以退为进之言有了效果,当即向众少年躬身一礼,然后向众人低声说。

    众人皆曰大妙,于是遣了两名随从远远跟着赢异三人,其余各人按计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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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异和刘向刘歆今天约了几个街头少年斗蟋蟀,大获全胜。其中刘歆的那只“黑头大将军”连胜三场,为兄弟们挣得大大的脸面。几人兴高采烈的准备约上柳若去河边酒馆好好庆祝一番,全没察觉已被几个贵族少年盯上了。

    赢异三人来到柳若家院墙外面,按照往常规矩趴在墙头向里面扔了几个石子,然后又学了一阵鸟叫,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看到柳若那灵巧的身影出现在墙头。

    “柳若怎么还没出来?是不是家里有事耽搁了,或者出去自己玩耍了?”耐性最差的刘歆第一个按奈不住了,一边说一边跳啊跳的向墙内张望。

    “不会吧,她有好玩的会不叫我们自己出去玩?”已经混成死党的赢异一边拿出自己的蟋蟀查看,一边头也不抬的回答。他的蟋蟀在今天的大战中被咬掉一截须子,现在看上去精神萎靡的很。

    “说起来,刘歆你的黑头大将军在哪里抓的?我的铁牛好像坚持不了多久了,回头带我再去抓一只吧?”赢异最终到底放弃了他的蟋蟀,转头又把主意打到了刘歆身上,谁叫刘歆的蟋蟀今天一挑三,出尽了风头。

    “嘿嘿,这可是我最近听说的一个秘密,以后我们斗蟋蟀都不会输了。我改天带你去抓一只更狠的,包你也一挑三。话说这个柳若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刘歆卖了个关子,继续跳啊跳的等着柳若。

    “要不别等了,我们先去吧,喝完酒就去抓蟋蟀。”赢异现在已经想着即将到手的蟋蟀可以一挑三、一挑五的打败所有街头少年的蟋蟀了。

    “我可不敢去喝酒不带着柳若,呵呵,还是赢异你的胆子大。”刘向也在一旁查看着自己的蟋蟀,他的蟋蟀今天只赢了一场,但好在没有受伤。听到赢异的话,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看着赢异说。

    “额......还是等等吧,我可不敢惹那个小姑奶奶。到时候不说柳若会对我怎样,刘歆就先要咬死我了。”赢异迅速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柳若的性情,马上想象出了一幅柳若手持大棍追杀自己的画面,打了一个激灵,摇摇头将这个危险的想法排出脑海。

    “喂喂,我干嘛咬死你?我只是腹中饥饿才着急的...不如这样,我们先去酒馆,在墙上给柳若留几个字,让她看到后自去酒馆寻我们,如何?”刘歆不好意思的一边抵赖一边想了个两全其美的主意。

    “甚好,甚好。”其余二人也早就腹中饥饿,对视一眼后立即一致赞成了刘歆的建议。

    在墙头摆上几块石子并由刘歆在墙上写下几个字之后,兄弟三人便一溜烟的奔赴河边小酒馆。

    三人来到河边小酒馆先要了一锅鱼汤和半只烤羊,然后自去搬了一坛米酒来到一个常去的桌上,边喝边等着食物上桌。

    “刘歆你的黑头大将军到底在哪里抓的?”一杯米酒下肚,赢异还是不忘蟋蟀的事。

    “是啊,从来没见你抓过如此了得的蟋蟀,看着个头也不大,竟可以连赢三局,连对方的大青头都不是对手。”刘向也好奇弟弟的蟋蟀今日怎么能如此神勇。

    “嘿嘿,我前几日听一个高州的商贾所言,他的儿子酷爱斗蟋蟀,不知从哪听说乱葬岗的蟋蟀特别厉害,于是常常半夜去乱葬岗抓蟋蟀。不想竟碰上了僵尸,虽最终逃得了性命,但却为僵尸所伤,回家就一病不起,据说是身中尸毒。最后这个商贾花了大半身价请得巫庙的山师才祛除尸毒,救得儿子一命。”刘歆先是得意的一笑,然后一脸神秘的低声说。

    “难道世上真的有僵尸此物?我也曾听说过荒山密林或者坟茔聚集之地常有僵尸出没,身坚似铁,力大无穷,以人兽血肉为食,贻害一方。我亦曾以此事问询过赵国宫中博学之士,皆或顾左右而言他,或摇头不语。”赢异对这些怪力乱神的传说甚为好奇。

    “你毕竟是秦国质子,宫中之人如何敢在你面前说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我记得一些传记野史中曾看到过,在上古时期,世上怪力乱神之事极多,僵尸乃寻常事耳,且种类繁多。低级之僵尸寻常壮汉即可持械斗之,高级之僵尸甚至可以飞天遁地,且其行事言语一如常人,更有大能者人头蛇身、人头鸟身等等不一而足。后来不知怎的,这些诡异之事和非人之类都忽然消失无踪。”刘向平时喜静,酷爱看书,除了家里的医书,各个书馆的书也是常常买来或借来看的。这时也低声说着一些书上看过的传说。

    “我听说现在高州还有一些符咒山师可以用符来控制一些死尸,可以帮外地人把尸体运回家乡,或者可以让家里人再看死去的亲人最后一面......”刘歆也忘记了本来是讲自己的蟋蟀如何能大展神威的,现在不知怎么话题转到山师控制死人上面了。

    忽然,一只白白的手掌按在了三人面前的桌子上,将正讨论僵尸啊、死人啊等传说的三人吓得脸色一白,刘歆更是举起一只酒杯挡在面前,杯中酒洒了一头一脸。

    “你们几个居然不等我就跑来喝酒?在说什么事情神神秘秘的?”原来是柳若大小姐赶到了。

    “柳若你吓死我们了。”刘歆看到是柳若后,马上一边擦拭头脸上的米酒一边抱怨。

    “我们等了你好久,你也不出来,我们只好自己来了,我们还好心的在墙上留了口信给你。你到底在干什么,这么久才出来?”赢异也明显是出了一口大气,然后抱怨柳若的迟到。

    “哎,别提了,被阿娘揪着学女工呢。你们看我的手,都快被针扎成筛子了。”柳若很没形象的一屁股坐在空着的椅子上,抓起一个空杯子自己倒了一杯米酒喝了一大口,然后苦着脸和同伴们抱怨。“我听到你们扔石子和学鸟叫了,都急死我了,阿娘就是不放我出来,后来好不容易我才找个借口溜出来。墙上的字是刘歆写的吧?丑死了。对了,今天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吗?看你们刚才说的那么起劲,都没看到我进来。”

    “嘿嘿,我们三个今天和别人斗蟋蟀,三只打败了别人五只,我的黑头大将军一挑三。”刘歆马上向柳若炫耀自己今天神勇的战绩。

    “对了,刘歆,刚刚不是说你的蟋蟀为什么那么神勇吗?怎么说道僵尸了?快说说,蟋蟀和那个商贾的儿子遇到僵尸有什么关系?”赢异这才想起自己最关心的是怎么抓到神勇的蟋蟀。

    “还不是你要问僵尸才把话题岔开的?”刘歆翻了个白眼,继续说:“我听到那个商贾的话,注意到他说乱葬岗的蟋蟀特别厉害,于是就想这邯城里哪有乱葬岗啊?让我因为他一句话就跑出城找乱葬岗我又不甘心。忽然就想到邯城里唯一埋了死人的地方就是太庙,于是我就跑到太庙后面的土山上去找蟋蟀。说来也怪,整个土山上也没找到一只蟋蟀。直到我在土山后面的小水潭边上想洗洗手后回家的时候,忽然发现水潭边上的小瀑布后面有一个小土洞,才在里面找到的这只黑头大将军。”

    “刘歆你傻啊?各国的太庙里面是没有死人的,只是供奉着历代国主的灵位。历代国主的尸体都是装在灵柩,埋在城外的陵墓里的。”赢异毕竟是国主之子,了解王室的墓葬规矩,听了刘歆的话后,一手扶额一边无奈的说。

    “这样吗?......怪不得我说我们赵国这一百多年来已经有过七八位国主了,这么小的太庙怎么能放得下。”刘歆很无辜的挠着头说。

    刘向和柳若听到后,也无奈的一手扶额。

    “其实...也不能说太庙里没有死人。”刘向忽然想起了什么,表情变得有些古怪,缓缓的说。“我记得在一本老书里看到过,我们赵国现在的太庙是在前朝太庙的遗址上重建的,好像因为命师和相师们都认为这个位置是邯城里最适合祭拜先人的。但前朝的国主还是习惯将先人的遗骸直接放进太庙的,所以如果太庙地下有没有清理干净的前朝太庙遗址,里面有几具前朝国主的遗骸,倒也大有可能。”

    “刘向你怎么说的那么吓人,什么死人啊、遗骸啊,好好的去找死人骨头干什么?不过,刘歆,那个洞里什么样子?除了蟋蟀还有什么吗?”柳若比较怕听这些死人、遗骸之类恐怖的事情,但好奇心又比较重,很是好奇瀑布后面的小洞里有什么。

    “也没什么,我当时又没带灯火,里面黑乎乎的......我一个人也比较害怕。我一直以为太庙里面有死人的,不敢进去太远,怕万一摸到死人的手啊脚啊的......我借着外面的光亮在洞窟石头下面抓到了黑头大将军就退出来回家了。”刘歆有点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说。

    忽然,一只黑乎乎的脚落在了四人面前的桌子上,吓得四人一起发了一声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