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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张家寨

    日头已过中天,朝西斜坠。

    但是,日头依然很毒,晒得人浑身冒汗。

    祝彬带着一都的人,奉命跑步,个个满头热汗,浑身热气蒸腾,跟蒸笼没差别。

    经过一番剧烈运动,中午吃撑了的后果显现出来了,吐啊吐,肠胃都快吐出来了,个个眼泪花花。

    潘振功骑在高头大马上,策马祝彬身边,昂头挺胸,优越感爆棚,嘲笑:“祝英雄,你咋变狗熊了?瞧你这熊样,我看着就心里舒坦。哈哈。”

    祝彬磨牙,瞪着潘振功,吼道:“你是不是早就知晓吃撑了是这样,你竟然不给我说。”

    潘振功眼睛瞪圆,一脸惊奇:“姓祝的,你少赖人啊。大帅在早间就提醒过了,是你没往心里去,你还敢怪我。好啊,姓祝的,你把大帅的命令当耳边风,是吧?我告诉大帅去。”

    祝彬对李嘉瑞是敬畏有加,这要是让李嘉瑞知晓了,那还得了,忙陪着笑脸:“潘哥哥,您这是哪里话?我哪有那意思。”

    为了息事宁人,竟然用了敬语‘您’字,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潘振功满极意了。

    有了这事,祝彬不敢刺激潘振功了,潘振功策马练骑术,带着二都的人围观倒霉的一都,只觉这是人生乐事,天大的快乐。

    到了黄昏时分,营地扎下,潘振功奉李嘉瑞之命,拦截二都掉队人员,兴奋不已,想着报复一番,惊奇的发现,二都竟然没人掉队,不敢相信会有如此奇迹:“到齐了?不会吧?”

    祝彬得意了:“谁叫我们是一都?你可知晓为啥我们是一都么?那是因为我们比你们强。”

    潘振功不服:“一都二都不过是番号。”

    刘莲坐在车上,看着进入营地的两都人马,颇为诧异:“一天时间,就让他们长了记性,没人掉队了?”

    一都跑了一下午,很辛苦的,没有人掉队,这是因为有二都的前车之鉴,二十多人没能吃上饭管饱肉管够的美妙午饭。

    要是掉队了,会没有晚饭吃的,谁敢不拼命的跑步?

    陆振之也是惊讶:“军令之严,赛过了余帅。”

    刘莲颔首:“余帅体恤士卒,这样不太重要的事情会给士卒一次机会,第二次犯才会行军法,他一次机会也不给,太严苛了些。可是,军令本就应该严苛。”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两都人马轮流吐了一天,晚饭的时候,终于铭记李嘉瑞吃七分饱的提醒,老老实实吃七分饱,不敢再死撑了。

    哪怕晚餐和午饭一样丰盛,也没人敢越雷池一步。

    晚饭后,歇息一阵。

    李嘉瑞下令集中,两都人马集合,队列整齐,和早上的松松垮垮,烂透了的样子有着天壤之别,虽然这离成为精锐之师还有不小的差距,离李嘉瑞预期中的无敌之师差得更远,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今日训练,你们很辛苦,你们能坚持下来,我很满意。”李嘉瑞肯定之后,话锋一转:“然,这不够,远远不够。蒙鞑第三次攻占成都快一年了,成都平原残破,蒙鞑横行,我们随时会与蒙鞑交战,因而训练要加紧,不是我不给你们时间适应,是蒙鞑不给我们时间。以后,白天赶路的时候进行体能训练,晚上进行搏杀箭术训练。”

    转过身,指着陆振之洪烈修和甘厉民三人,士卒介绍:“他们是余帅的亲兵……”

    “啥子?余帅亲兵?”士卒们惊呼出声。

    李嘉瑞脸色严肃:“余帅亲兵是好样的,你们惊讶,我能理解。然,你们违背了军令,每人一百俯卧撑。”

    没人敢不听,在两个都头的率领下,老老实实趴在地上做完。

    颇有点令行禁止的意思了,李嘉瑞很满意:“晚上的搏杀箭术,就由他们训练你们,你们要打起精神,认真训练。”

    余玠大名鼎鼎,他的亲兵更是精锐中的精锐,士卒们很期待。

    陆振之负总责,洪烈修训练一都,甘厉民训练二都。先进行搏杀训练,主要是训练刀术。

    打败胡凌后,斩马刀多的是,一人一把斩马刀不是问题,士卒认真训练,挥汗如雨。

    训练一个时辰后,开始训练箭术。打败胡凌一战,弓弩收获不少,人手两张弓都不是问题了。

    在陆振之三人努力下,在李嘉瑞监督下,没人敢偷懒,老实认真训练,颇有点骠悍气息,虽然这种气息不多,只有一点点,那也是好的开端。

    朱伟轩借用手刀削了一把木刀,当训练刀术开始后,他站在场边跟着训练,这是铁了心要吃上肉了。

    有他带头,不少想要从军的青壮,自觉跟在他身后,偷师。

    当训练箭术的时候,他们没有弓箭,但依然空手比划,一丝不苟。

    对此,李嘉瑞是那是喜闻乐见。

    训练完成,已经快半夜了,士卒们累得不行。

    然而,好消息是,李嘉瑞命冷灶率人给他们做好了宵夜,比较清淡,不是大肉大荤,但他们已经非常高兴了。

    以宋朝的生产力水平,能一日三餐已经很了不起,一日四餐,那是富贵之家才有的水准,对于平头百姓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有了白天吐啊吐的惨痛教训,士卒谨记李嘉瑞要他们吃七分饱的提醒,不敢死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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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州。

    莲花塘位于隆州东北,因莲花众多而闻名,每当花季到来,莲花盛开,花香扑鼻,十里可闻。

    但是,莲花塘属于私人所有,为豪强张绪霸占。

    张绪好莲,在莲花塘边修筑豪宅,占地八百亩,宽敞的华屋广厦千多间,供其使唤的奴仆多达五百人。

    豪宅大门的匾额上有烫金三字‘奈何园’。

    奈何园,这名称有点奇葩,惹人非议,然而张绪才不在乎,因为张家的传家宝叫‘没奈何’,张绪以此命名,非常满意。

    隆州百姓却称此处为‘张家寨’。

    张家寨这一称呼,才是最符合张家特质的,因为张家寨的名称由来已久,已经上百年了。

    张绪的老祖宗是赵九的宠臣,是‘南宋中兴四大名将’之一的张俊,此人打仗不行,贪污腐败,那是相当的厉害,军中腐败事宜,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张绪将近五十的人了,却是保养得极好,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头戴东坡巾,手拿描金折扇,扇面是一幅白莲花图,画功了得,出自大家之手。

    扇面上题诗:“秋至皆零落,凌波独红叶。托根方得所,未肯即随风。”

    间架结构精当,亦是出自名家之手。

    一群衣衫褴褛的难民,被挎刀持剑的凶狠家丁如同驱赶牲口一样赶了过来,难民们一脸惶恐,想要逃走,但在家丁刀剑威胁下,只得两股颤颤,大气不敢出。

    张绪指着一个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须,很是阳刚的难民:“就他。”

    两个家丁如狼似虎般冲上来,按住难民,不顾难民挣扎嗥叫,撕下他右大腿上仅能遮羞的破布片,把他按在地上,仰面躺着。

    一个画师左手端着满是上等黑汁的砚台,右手持着上好湖笔,饱醮浓墨,在难民大腿上作画,挥毫而就,一朵美丽的莲花在难民大腿上绽放。

    画好之后,画师又去折腾下一个难民。

    一个刺青师拿着针刀这些工具过来,在难民大腿上依照莲花刺青。每一针下去,大腿上鲜血直冒,难民哆嗦,惨叫不已,刺青师哪管他的死活,只管刺青就是。

    刺青完成,抹去墨汁,再上描以上等颜料,一朵骄艳欲滴的白莲花就出现在难民大腿上。

    张绪蹲下身来,睁大眼睛,仔细打量,画功了得,刺功精湛,白莲花惟妙惟肖,非常满意,手中描金折扇在难民脸上轻拍:“嗯,不错不错。恭喜你,自此以后鱼跃龙门,成为我张氏的‘花腿’。”

    花腿,是一个古老的称呼,有上百年的历史上了。

    依然源于张绪老祖宗张俊。

    凡入张俊麾下,必然要在大腿上刺青,因而被人戏称为‘花腿’。

    时人作诗讥嘲张俊“张家寨里没来由,管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

    张绪喜欢白莲花,因而凡入他张家寨者,大腿上必刺白莲花。

    只是,这个难民满脸络腮胡,威武雄壮,阳刚气十足,是个大老爷们,大腿上刺一朵娇艳欲滴纯洁无瑕的白莲花,这特么算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