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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海边的曼彻斯特

    Firstblood.孙玉红击杀了黑暗之女简单拿下了一血。

    在下路的三角草,参差不齐的万箭齐发,火焰之柱,阿尔法突袭……电光闪动,一个叫“孙玉红”的人拿下了简单电脑的一血,可惜对线还是打不过。

    小猪有一段儿玩剑魔,他第一次看技能介绍时逐字逐句的分析,看到r技能时他嗯了一声,便开始了超鬼之旅。

    在他刚6级时被对面9级的蛮王3刀劈死后和我们说:“我明白了,我看技能介绍说剑魔开大增加攻击距离,我寻思他原画就这样,加攻击距离咋加?是用剑发光波么?我这会儿才知道,原来是剑变大了,太帅了!”

    “所以这就是你0/8的理由?”辉哥道。

    “滚!”

    “坑比!”

    “哈哈哈,坑比!”希林笑着附和。

    2019年暑假。

    “咱俩合个影给辉哥发过去。”我对着穿着球服的希林说。

    “我俩刚打完篮球!”我发完后附着这样一条信息。

    辉哥回复我:“666,我还在苦逼地服务资本。”

    我说:“你是央企,不算服务资本,顶多是为人民服务。”

    “哈哈哈,你俩玩儿吧,我继续上班了。”

    “好滴!辉哥……再给我发500块钱被……又么钱了……”我附着几个笑脸和哭泣的表情。

    辉哥向你转账500元。

    “大恩不言谢!等我忙完这段儿就去哈尔滨帮你。”我熟练地打出这句话,每一次都靠着这句话搪塞过去,辉哥也总会回复三个不在乎的表情回应我。

    “大恩不言谢”这句话,是我看画江湖之不良人第二部看到的,第二部女主姬如雪为了救主角大唐后裔李星云死了,一直喜欢李星云的御姐女帝,也就是岐王率领岐国的美女天团杀手组织幻音坊救助李星云。

    女帝说是为了救大唐后裔,其实女帝喜欢李星云这个弟弟,男女之情的那种喜欢,但李星云一直喜欢女主姬如雪,成为了多少粉丝的意难平。救出李星云后,李星云抱着姬如雪的尸体对女帝说:“大恩不言谢,等我忙完这段儿,就去岐国帮你。”然后就开始了复活姬如雪之旅。

    “以后对你辉哥好点儿吧!”

    “嗯呢。”

    “反正那种自己没钱去蚂蚁借呗借500发给你这种事儿我是干不出来。”

    “诶呀!那都一年前的事儿了。”

    “大哥!你欠你辉哥多少钱啊?”

    “记不清了,再说吧,谁让他比我早一年上班呢。”

    “那他就有义务养着你?”

    “诶呀!我发现你不是从深圳回来变了样,你是自从和李莹莹去了南昌就变了样,几千块钱能实体化,有些东西却没法实体化。”

    希林想了一会儿说:“你记得有一次清明还是端午,辉哥领咱们去踏青,那次好像没你,辉哥死活要买几罐老五星,又苦又涩。”

    我不清楚是他记性不好还是想刻意转移话题,只好顺着他的话往下接:“是,你辉哥年轻那会儿可向往成人世界了,动不动就带头喝酒、聚餐、唱k。还有你记性不好,老五星那次我去了,如果没有,你记不记得谁胳膊折了?”

    希林噗嗤一笑:“对哈,我印象里确实没你,但你胳膊折了这事儿我还有印象,这是为何?”

    “我哪儿知道!那会儿没李莹莹,也没孙毓鸿,只有高宇桐她们。”

    “是啊!我也奇怪,你凭啥只记得李莹莹不记得高宇桐,咋地?你辉哥对你而言没我重要啊!”

    我也噗嗤笑了:“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呢,你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关老师家吃饭聊到高宇桐。那会儿你辉哥已经酒过三巡,说了句那会儿年少无知还是年少轻狂的词儿来着,把我逗笑了,我就跟你说,你辉哥年少轻狂都整出来,喝多了,完了咱俩就在那儿笑,完了就挨辉哥批评了……”

    “咱俩也是的,辉哥在那儿回忆初恋呢,你非得凑这个热闹,完了还把我拉上了!”希林笑眯眯地说,眼睛眯成两条又细又长的缝,像是要开额头上第三只眼睛似的。

    辉哥是我们当中最先抚摸到新鲜肉体的人,那个肉体就是高宇桐。

    高宇桐是辉哥前桌,说句实在的各方面质量都很普通,所以辉哥说的那句年少轻狂也并非炒冷饭。

    高宇桐除了中考成绩好些以及胸大之外,在我眼里找不到其它优点。长得很普通,胸大无脑,身形硕大,天庭饱满,作,富家女作风可惜不是富家女,看不起寒门学子派也被官宦子弟派拒之门外,在我心中高宇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后来我也明白,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的外表配上富家女时尚的穿搭,或许在辉哥的某个视角或许会有几个萌点。“作”可能是旁人看不到她内心孤独的表现。

    至于看不起寒门学子派,其实辉哥内心深处也是如此,只不过辉哥和谁相处的都很好。被官宦子弟派看不起,在辉哥眼里,高宇桐不就是寒门学子么,所以辉哥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寒门学子,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辉哥说:“你了解高宇桐么。”

    我说:“不了解。”

    “其实她也挺难的。”

    “嗯,看得出来。”

    辉哥不像希林,小猪或者我一样,他对于旁人的视角从来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他绝不会问出“你看出什么来了?”

    或者说“她哪里难了?”

    甚至“你觉得我俩怎么样?”,“你觉得我爱她么?”这样尴尬的问题。

    他只会在得到一个简单的回应后默默地买两大杯蓝色妖姬分给我一杯,然后带我去网吧或开有电脑的宾馆,开两台两小时的机子作为我陪他散心的报酬。

    讲道理我并不喜欢喝那种奶茶店的饮料,无非就是类似于机打雪碧的东西,配上各种颜色的色素,文艺的名字,封盖的塑料杯以及吸管就能卖到10块钱。

    就像长大后辉哥带我们去夜店开香槟,几百块钱的香槟我的评价就是——这不就5块钱的那个气泡水儿么。

    其实有个道理我很早就明白了,辉哥总觉得啤酒,夜店,蓝色妖姬才是成人的世界,那会儿我就认为辉哥的观念是错误的,真正的成人世界只是康师傅绿茶,网吧以及农夫山泉,小时候喜欢的东西长大后还是很喜欢,小时候的疑惑长大后依然会疑惑。

    因为辉哥高一就开了个好头,所以在我以后的人生里,我都很乐意倾听别人的情感问题,以此来维持我那没有零花钱的枯燥生活。

    辉哥分手后也不买蓝色妖姬了,换成了罐装的可口可乐,那会儿的辉哥没有任何关于情感或者关于人生爱情的疑难杂症,他只需要一个人陪他度过无数个百无聊赖又精力充沛的假期。

    因为这个经历,我在以后的时光看海边的曼彻斯特,男孩儿没有找自己的女朋友的那段戏,打开冰箱看到了冷冻肉,忽然想起了在太平间冷冻的父亲,哭的泣不成声,那时我在想,倘若当初我没有陪辉哥,辉哥是像电影儿里找另一个女朋友滚床单,还是会一个人打4个小时的天龙八部喝两罐可乐,我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他喝两罐可乐还会觉得口渴,重庆森林里金城武吃了一整晚的东西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饿。那是初恋啊,他那会儿还未成年,兴许趁自己一个人把可乐换成老五星都不一定。

    在我们还没打LOL的时候,辉哥把机子开好水买好,你自己坐在他旁边爱玩啥玩啥,他自己默默地打天龙八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