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愚蠢的人类
夜里十二点。
喧嚣了一天的城市,疲惫地收起己庞大的爪牙,昏昏欲睡。劳碌了一天的上班族回到家中,犹如倦鸟归巢,此时多半已经进入梦乡。
海上,狂欢却才刚刚开始。
一艘莹白色的豪华游艇苏醒过来,轻拍细浪,翱于水上,底部的紫色霓虹在墨色的海水中闪烁晃动,拉开了这场宴会的序幕。
南海夜宴。
这是名流富商的销金窟,名媛网红的交际场。
一年一度的宴会,按惯例要持续整整十天,入场门票贵逾千金,却仍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天,是夜宴的第一晚。
游艇的顶层,承载着近一千平米的露天游泳池,池中盛的却不是水,而是晶莹澄澈的酒。
窖藏十年以上的酒,在七彩灯光的照射,闪着微光,散发着冽的酒香。
顶级的音响播放着暧昧的音乐,随着水波,一圈一圈漾开来。
池中,无数衣着大胆的美人巧笑嫣然,形容魅惑。春花秋月,各擅胜场,勾得岸上那些西装革履的男人蠢蠢欲动。
有放得开的,早就在大广众之旁若无人地纠缠在一起,做种种令人脸红耳赤的动作。
甚至有几对等不得的,已经在阴暗的角落里真刀真枪地做了起来。
声浪喧天,将宴会逐渐推向最热闹的巅峰。
泳池的角落里,却有个女人独一人坐着,周围像竖起了一道生人勿近的屏障,在这繁华的背景,更显寥落。
她并未穿泳衣,反而穿了条极简单的白色癖好。
男人应声,二话不说拦腰横抱起她,急切地了楼,走进一个房间。
苏锦书从他怀里跳来,伸了伸懒腰:“你先去洗澡。”
还没回头,便被男人一记手刀直接劈晕过去。
晕死前的最后一个想法:天天打雁,天竟然被雁啄了眼。
男人眼底闪过愧疚之色,将她抱到床上,靠坐着床头,己也翻身上了床。
他将掌心割破,然后握住苏锦书的手掌,鲜血流过之处,渐渐升起一团白光。
“我宋长安,与苏锦书缔结契约,认其为主,为其仆从,生共死,本命相携。”
他话音刚落,一张密密的光网凭空现,将二人笼罩在其中。
“契成。”苍茫空渺的声音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然后两个人的魂魄离体,化为两颗星芒,消失在网中。
只留两具躯壳,仍然被光网围绕着,生生不息。
江宁府有一处所在名唤桃花镇,每到三月份时节,粉艳艳的桃花开满大街小巷,落英缤纷,美不胜收。在花海中走上一时片刻,身上的衣袍便会沾染上烈的香气,不消三天是不会散的。
许多文人墨客便挑这时候,三五成群往桃花镇游玩,春光懒困,倚醉东风,好不逍遥快活。
镇子不大,方圆不过七八里地,内里用平平整整的街衢隔开,共住着六百多人家。
再小的地方,也有三六九等之分。在桃花镇里,城东是体面人的住处,城西则是九流的常聚之地。
距离西城门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人家,女人名唤郑张氏,年时便守寡,只一心拉扯着唯一的香火过活,如已经守了二十多年,街坊邻没有不称道的。
早些年闹饥荒,好些流民跑过来躲难,郑张氏便趁乱用一袋小米的价格,换了个黄丫头,做了她宝贝子的童养媳。
那小女孩年纪尚小,别的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己姓顾,郑张氏便给她起了个名字,唤做顾贞娘。
这也是期盼她坚贞安分的意思。
女孩越长越大,容貌颇为色,又勤俭持家,十分干。郑家的子郑玉林倒也喜欢她,及冠之后,便顺理成章地娶了她做正房娘子。
郑玉林读书肯争气,成亲没多久便考中了秀才,女阿圆生那一日,举人的捷报刚好传来,直把郑张氏高兴得老泪纵横。
郑玉林并不骄矜满,继续埋头苦读,等给女过完了两岁生辰,己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便收拾了行,赴京赶考去了。
他走后没多久,顾贞娘在农忙时不慎淋了雨,发了一场高烧,人事不省。
苏锦书睁开了眼睛。
举目张望,家徒,只有一盏油灯在床头苟延残。
她皱了皱眉,低头看看己。
穿着一身粗布衣裙,双手粗糙得很,一看就是干惯了粗活的。
己这原身的技都还在,她一边熟练地织着布,一边分神仔细盘算。
窗棂上忽然闪过一道火红的影子。
苏锦书敏锐地察觉到,却不动声色,继续忙活。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红影再次闪过。
苏锦书还是没有理会。
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那道红影耐不住了,径直坐在了窗台上。
那是一只通体火红的狐狸,在日头的照射,浑身的皮毛闪闪发光。
高深莫测地盯着她,忽然开了:“愚蠢的人类。”
喧嚣了一天的城市,疲惫地收起己庞大的爪牙,昏昏欲睡。劳碌了一天的上班族回到家中,犹如倦鸟归巢,此时多半已经进入梦乡。
海上,狂欢却才刚刚开始。
一艘莹白色的豪华游艇苏醒过来,轻拍细浪,翱于水上,底部的紫色霓虹在墨色的海水中闪烁晃动,拉开了这场宴会的序幕。
南海夜宴。
这是名流富商的销金窟,名媛网红的交际场。
一年一度的宴会,按惯例要持续整整十天,入场门票贵逾千金,却仍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天,是夜宴的第一晚。
游艇的顶层,承载着近一千平米的露天游泳池,池中盛的却不是水,而是晶莹澄澈的酒。
窖藏十年以上的酒,在七彩灯光的照射,闪着微光,散发着冽的酒香。
顶级的音响播放着暧昧的音乐,随着水波,一圈一圈漾开来。
池中,无数衣着大胆的美人巧笑嫣然,形容魅惑。春花秋月,各擅胜场,勾得岸上那些西装革履的男人蠢蠢欲动。
有放得开的,早就在大广众之旁若无人地纠缠在一起,做种种令人脸红耳赤的动作。
甚至有几对等不得的,已经在阴暗的角落里真刀真枪地做了起来。
声浪喧天,将宴会逐渐推向最热闹的巅峰。
泳池的角落里,却有个女人独一人坐着,周围像竖起了一道生人勿近的屏障,在这繁华的背景,更显寥落。
她并未穿泳衣,反而穿了条极简单的白色癖好。
男人应声,二话不说拦腰横抱起她,急切地了楼,走进一个房间。
苏锦书从他怀里跳来,伸了伸懒腰:“你先去洗澡。”
还没回头,便被男人一记手刀直接劈晕过去。
晕死前的最后一个想法:天天打雁,天竟然被雁啄了眼。
男人眼底闪过愧疚之色,将她抱到床上,靠坐着床头,己也翻身上了床。
他将掌心割破,然后握住苏锦书的手掌,鲜血流过之处,渐渐升起一团白光。
“我宋长安,与苏锦书缔结契约,认其为主,为其仆从,生共死,本命相携。”
他话音刚落,一张密密的光网凭空现,将二人笼罩在其中。
“契成。”苍茫空渺的声音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然后两个人的魂魄离体,化为两颗星芒,消失在网中。
只留两具躯壳,仍然被光网围绕着,生生不息。
江宁府有一处所在名唤桃花镇,每到三月份时节,粉艳艳的桃花开满大街小巷,落英缤纷,美不胜收。在花海中走上一时片刻,身上的衣袍便会沾染上烈的香气,不消三天是不会散的。
许多文人墨客便挑这时候,三五成群往桃花镇游玩,春光懒困,倚醉东风,好不逍遥快活。
镇子不大,方圆不过七八里地,内里用平平整整的街衢隔开,共住着六百多人家。
再小的地方,也有三六九等之分。在桃花镇里,城东是体面人的住处,城西则是九流的常聚之地。
距离西城门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人家,女人名唤郑张氏,年时便守寡,只一心拉扯着唯一的香火过活,如已经守了二十多年,街坊邻没有不称道的。
早些年闹饥荒,好些流民跑过来躲难,郑张氏便趁乱用一袋小米的价格,换了个黄丫头,做了她宝贝子的童养媳。
那小女孩年纪尚小,别的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己姓顾,郑张氏便给她起了个名字,唤做顾贞娘。
这也是期盼她坚贞安分的意思。
女孩越长越大,容貌颇为色,又勤俭持家,十分干。郑家的子郑玉林倒也喜欢她,及冠之后,便顺理成章地娶了她做正房娘子。
郑玉林读书肯争气,成亲没多久便考中了秀才,女阿圆生那一日,举人的捷报刚好传来,直把郑张氏高兴得老泪纵横。
郑玉林并不骄矜满,继续埋头苦读,等给女过完了两岁生辰,己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便收拾了行,赴京赶考去了。
他走后没多久,顾贞娘在农忙时不慎淋了雨,发了一场高烧,人事不省。
苏锦书睁开了眼睛。
举目张望,家徒,只有一盏油灯在床头苟延残。
她皱了皱眉,低头看看己。
穿着一身粗布衣裙,双手粗糙得很,一看就是干惯了粗活的。
己这原身的技都还在,她一边熟练地织着布,一边分神仔细盘算。
窗棂上忽然闪过一道火红的影子。
苏锦书敏锐地察觉到,却不动声色,继续忙活。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红影再次闪过。
苏锦书还是没有理会。
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那道红影耐不住了,径直坐在了窗台上。
那是一只通体火红的狐狸,在日头的照射,浑身的皮毛闪闪发光。
高深莫测地盯着她,忽然开了:“愚蠢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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