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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家的感觉

    陆厌坐在李从心身边,“要钱没有,要命不给。你可以让我替你干点什么事。我很厉害的,什么都能坐到。”说着,陆厌对着空气挥动拳头,以显示自己的厉害。

    李从心摇摇头:“十五文先欠着。我这一趟来,不是要钱的,而是帮你忙。”

    “帮……帮我什么?”

    “我家里睡觉的地方足够大。你可以不用睡房顶了。”

    陆厌笑着摆摆手:“你还是不知道我有多厉害。我跟你讲,不是我吹牛。如果我想的话,我可以住最豪华的房子,吃最上等的食材,喝最香甜的美酒,搂最美丽的女人……”

    “可是你不想。”李从心打断他,“能看得出来。你尽量在让自己过正常人的生活。我不清楚你本领如何,但从柳莺姑娘的介绍和你罗山剑派的背景来看,你应当是很厉害的。你刻意不靠道法为自己赚取任何东西,尽量过正常人的生活。但你现在的做法显得过犹不及了,毕竟没有哪个正常人会睡在房顶。我说的对么。”

    陆厌双手托腮。

    李从心继续说:“你是柳莺的好朋友,我是顾淳儒的好朋友。四舍五入,咱们两个也是好朋友。”

    “诶别,白天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白天是谈钱,一谈到钱,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这是规则,是正常人的生活所要遵循的。现在我是帮助你,接济朋友,这也是规则,不过是名为道义的规则。”

    “你说的有道理,那我便跟你走吧。我能住到什么时候?”

    “你打算在这里待到什么时候?我听柳姐姐说,你是云游四方,并非定居一处的。”

    “等他们两个办完婚礼吧。柳莺也算我的故人,看她有个圆满结局,也算放下一件心事。”

    李从心笑道:“没想到你还懂一些人情世故。”

    “我是装傻,不是真傻。”

    李从心把陆厌带到自己家里。当时已经临近半夜,李从心估计大哥和母亲都睡着了,便要翻墙进去。

    陆厌问:“这是你家么?”

    “是啊怎么了?白天你还来过,我就坐在前院看着猪肉铺。”

    “啊不,我不是质疑你。我的意思是,你没有你家的钥匙么?”

    “啊。”李从心一拍脑袋,从衣袖里翻找出钥匙:“我向来是直接叫门的。我做牙郎,有时去乡下或者其他县城,短则三五天,长则半个月。离家久了就十分想家里的人。到家门口我不直接进去,大声叫门让人来接我。看见家人站在门口,我心里也就踏实了。”李从心边说着,边开锁、推门。

    “真是个奇怪的习惯。”

    “每个人奇奇怪怪的小习惯,都是过往日子留下来的印记。譬如我母亲,每天凌晨就醒了。小时候我问她,家里又没庄稼要侍弄,也没什么活儿着急干,为什么起那么早。她说因为我那个没见过面的养父嗓子不好,凌晨就会把自己咳嗽醒。她就跟着起床,给我养父拍后背,熬梨汤。我养父走了三十多年,她还是凌晨就醒。”

    说话的功夫,二人进了屋。

    孟山河要早起收拾猪肉,所以睡得也早。按照孟山河的体格长相,大概率也是鼾声如雷的,但孟山河偏偏睡觉很安静。李从心没对陆厌介绍,其实这也是一个过往生活留下来的小习惯——早年间孟山河是江洋大盗,在任何情况下首要注意的就是隐匿自己、保全自己。那伙大盗睡觉时总会留一个人放哨,谁睡觉时打呼噜说梦话,就会被叫醒去顶班放哨。久而久之,都养成了睡觉时安安静静的习惯。

    只不过另外那六位大盗,这一觉睡得有些格外的长了。

    李从心对陆厌道:“我在司马府当值,最近一段日子是不在家了。我二哥在南境长城做劳工。每五六天能有一日的工假。所以回来住的时间也不久。屋子里就是我大哥,你这几天就住在这里吧。”

    “等等,你二哥做什么的?”

    “南境长城,劳工。”

    “哦。”

    “我写张字条放在我大哥枕边。万一明天见到陌生人睡在他身边,挥刀把你剁了就不好了。”

    “你大哥真勤劳,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杀猪。”陆厌说完这句话,想想不太对劲,便呵呵干笑两声缓解内心的尴尬。

    安顿好陆厌,李从心便赶回司马府了。

    这几天他经历全用来帮着顾淳儒卖画、结婚,今晚还在外面折腾到大半夜,就为了给素不相识的邋遢道士安排住宿,上班摸鱼摸得热火朝天。

    不过人都会放大自己的好,忽略自己的不好。回府的路上,李从心还在心里想:“大半夜的还往班上赶,我可真敬业啊。”

    第二天早上起来,孟山河睡眼惺忪爬起来,见身边火炕的另一边躺着一个男人。孟山河揉揉眼睛:“这是……老二?不像,这是老三?也不是。那是老四?我家也他妈没老四啊。”

    这要是放在二十年前,孟山河说不定真的会挥刀自保。但太平日子过久了,他早没了刀头舔血时的戒备心。手忙脚乱之下摸到了三弟留在枕边的字条,这才放下心来。

    听到孟山河这边的动静,陆厌也伸个懒腰醒过来。二人脸对脸,孟山河才认出来,这是昨天卖肉不给钱的小子。孟山河道:“你这道士,怎么慌不择路,往债主家的火炕上跑。”这话完全是在开玩笑。既然李从心把这人安顿在家,那他便是李从心的朋友。既然是朋友需要接济,那莫说十五文铜板,便是十五锭黄金也不会追着要了。

    李从心的字条上只说这是位需要接济的朋友,并没有说到他罗山剑派这一层背景。所以在孟山河眼里,这道士除了特别邋遢以外没什么特别的。但饶是如此,只要是李从心的朋友,那孟山河便会以上宾礼遇待之。他粗着嗓子说道:“这几天你就安心住下,我一定好吃好喝好招待。”

    陆厌道:“那个……我有个请求啊。我能不能在你这打几天工。欠你的十五文,就从工钱里扣了。”

    “你这邋遢模样,倒是勤劳。我这是个小铺子,活计其实不算太多。你要是这两天没什么事情干,就当在这解闷了吧。我管你吃住,每天五十文工钱。有件事提前说好,正常的工价是每天一百文,可你是自己找上门的,我本身并无用工需求,所以不能给你那么多。”

    “五十文就很好了。你说管吃住,那能隔三差五吃顿猪梅肉么,味道真是不错。”

    “嘿!还没上工,先点菜了。行,就依着你。你赶紧去洗个澡,我给你找身衣服换上。”

    陆厌自己烧了一大盆热水,就在屋子中洗了身子,连着酒、汗、污泥一并洗的干干净净。

    孟山河将自己的衣服给陆厌拿来一套。陆厌身材极高,与孟山河仿若,但宽度跟孟山河一比实在瘦削不少。

    孟山河道:“确实不合身,你将就着穿,要是再另外订制衣服,还得从你工钱里扣。”

    陆厌本就不拘小节,衣服肥大与否全不放在心上,一边卷袖子一边道:“无妨。”

    “你会做些什么?”

    陆厌想想:“我会耍剑。”

    “猪肉铺什么时候用得上剑?会使刀么。”

    “想来都差不多。”

    “那好。你以后就在前面剁肉吧。”猪肉铺并不缺人,孟山河每天给他五十文工钱,其实也是在变相替李从心资助他。

    陆厌在猪肉摊前站定,脑海中闪现别人招揽生意的画面,张开破锣嗓子喊道:“猪肉嘞——如花似玉水灵灵的猪……”陆厌敲敲自己的脑袋,小声道:“怎么想到舒玉楼老鸨那去了。”

    猪肉摊前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身高、体型都跟陆厌相似,但身上气质大不相同。如果说陆厌是邋遢的代名词,那眼前这个男人便是干净、儒雅,正是李刘氏的二儿子,杜预伯。

    杜预伯思忖着:“眼前这个看摊的是谁?新招的小工?可自己家这巴掌大的地方也用不着招人啊。铺子被盘出去了?怎么家里人也不跟我说一声。而且眼前这人的衣服明显不合身,十分奇怪。”

    带着疑惑,杜预伯大步向猪肉摊走去。

    陆厌看见有人走来,心里也犯嘀咕:“怎么自己喊的是如花似玉水灵灵,也有人走过来,不能把这里当成窑子了吧。”

    杜预伯站定在陆厌眼前,还没等开口询问,就听陆厌说道:

    “这里不是窑子。”

    杜预伯:“……”

    陆厌眼睛紧闭,表情痛苦,心里暗暗骂自己:平时自诩是装傻,现在看来,经过一百多年的发酵,已经是真傻了。

    还没等他再解释什么,耳边孟山河的声音响起:“老二,回来啦。”

    “啊,回来了。饭做好了么?”

    “废话,咱妈啥时候让你到家饿过肚子。”

    杜预伯的笑容像冬日里的阳光一样温暖人心。

    他绕过铺子往院里走,经过陆厌身边时问道:“这位是?”

    孟山河解释:“哦,老三的朋友,是个游方的道士,在咱们家歇息几天。”

    杜预伯做了个拱手礼,便进屋去了。他不敢跟对方多说话,因为实在是不清楚对方的精神状态。

    杜预伯进院后,陆厌心想:这就是李从心那个在南境长城做劳工的二哥啊。

    从朝阳初升,到夕阳西下,陆厌的刀法愈发熟练。他是个修行的天才,可他这个天才跟别人不太一样。别人是想尽一切办法悟道,他是用尽力气散道。

    当然,所谓的散道不单单是功力尽失,否则的话他锁住自己琵琶骨或者用什么其他方法废去自己一身修为就好了。

    他的做法更像是在修真路途中逆流而上,追溯道法的本源。

    譬如眼前的半扇猪肉,倘若换成其他修道之人或者江湖武夫,可能从一日的卖肉工作中悟出什么精湛玄奇的刀法。

    但陆厌想的是:被自己肢解破坏的猪肉,怎样变回一只活蹦乱跳的猪呢?

    用幻术?那是自欺欺人。

    用术法?陆厌见过十方寺的僧人用过起死回生的术法,但那对尸体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及材料的要求、对施法人功力的要求都是极高的。让一只刚死去的猪死而复生尚有可能,让一只被砍成肉块的猪恢复生机,则全无希望。

    明明杀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无数名屠夫每天都在重复着这件事,自己也在今天成为其中一员。

    可要把事情倒过来做一遍,为什么就不可能了呢?

    陆厌若有所思,但终归是不得其解。

    由于陆厌这个客人的到来,以及杜预伯回家,所以今日的晚餐格外丰盛。桌上摆着李刘氏亲手做的猪肉铺和牛肉干,正菜是孟山河做的玉米排骨汤,杜预伯还烧了一盘茄子,额外还有一份陆厌点名要的炙烤猪梅肉。样式不算太多,但味道不错,而且菜量颇大。更重要的是,陆厌感受到了吃饭这件事本应有的“人情味”。

    多年来,他一直云游四方,风餐露宿,连罗山都不曾回去几趟。吃饭都是自己随便糊弄一口,好的时候下馆子,或者去十方寺、道德清净宗在九州各地的分所蹭饭吃;难的时候就捉山鸡,吃野菜。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群人围坐一起,其乐融融的感觉,他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孟山河有些醉了,酒气熏红了他的脸。他指着陆厌对杜预伯道:“你别看这家伙傻乎乎的,还挺有意思。我喜欢他的性格。”

    李刘氏也少喝了一点,苍老的脸颊红润起来,但依旧清醒:“老大,人家是客人,你在说什么胡话。”

    杜预伯是滴酒不沾的人,他抿了一口茶水,笑眼看着自己的大哥和母亲。他对陆厌说道:“我大哥是个粗鲁的人,平时跟你说什么,你别介意。他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

    杜预伯这话只能算一半对。此时的孟山河确实善良。但没逃到李刘氏家里来之前,也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

    陆厌摆摆手:“我不介意。我很喜欢这个家带给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