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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你得答应我件事

    晚饭过后,陆厌坐在水井边沿,一边往嘴里塞着猪肉脯,一边看着李刘氏清洗那件脏兮兮的道袍。

    “我需不需要假装客气一下,跟你说,‘诶呀不用麻烦了,我自己洗就可以’?”

    李刘氏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适当地把一些任务交给老年人并非不孝,反而可以让我有一点存在感。老年人最怕的其实是无所事事。知道了吗,年轻人?”

    “你今年多大?”陆厌问。

    “你提问的方式不算礼貌,没用敬语,但我并不介意。我今年六十七了。”

    陆厌心想:好的,年轻人。

    猪肉脯吃光了,陆厌对着水井掸掉手上的残渣。

    李刘氏嗔道:“你怎地往水井里扔东西。”说罢,拿着手里木槌,往陆厌身上轻打一下:“要喝的水,被你弄脏了。”

    陆厌一脸歉意,他平素邋遢惯了。

    李刘氏也不是真的生他气,见他神色紧张,便笑道:“你倒真像个小孩子。你这样的人,也能修道、侍奉神明么。”

    陆厌心里想的是:我自己还活不明白,干甚么侍奉他们。

    陆厌问李刘氏:“你有信仰吗?”

    人族的信仰比较杂。

    十方寺、金刚荡魔司等寺庙,信仰佛陀。所谓佛陀,意为先觉者。传说中,佛陀出生于过往无数岁月的某一刻,在人类愚昧之时便已觉醒智慧。为了引导世人,佛陀以自身圆寂为代价开辟了极乐世界,悟明佛法者可往生其中。但千百年来,并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极乐世界真的存在于世上。

    道德清净宗、罗山剑派等道家宗门的弟子、道众信仰清静无为天——也就是天上的明月。不同于诸如佛陀之类的其他神明存在于传说当中,清净天尊是唯一一位有记载的降临人间的神明。在几千年前,一个名为“永”的王朝存在于世间,将人族当做自己的奴隶。人类残余的修真力量多次对“永”朝发动攻击,但都以失败告终。是清净天尊莅临人间,帮助人类掀翻了“永”朝的统治。清净天尊还将自己居住的清静无为天对世人开放,所有有道缘、道心的人,都有机会飞升至清静无为天之中。

    几千年来,清净天尊虽然再不曾降临世间,但修真者羽化登仙的神迹一次次在人们眼前上演。

    寒庐书院,信仰圣王。与佛门的信仰存在于过往和道门信仰存在于现世不同,书院的圣王存在于未来,或者说,还尚未出现。

    书院一脉源自上古时代的守藏制度。他们是皇室的图书管理员,是皇室的老师,于典籍秘法之中悟道。而他们追求的,是一个完美无缺,造福于民的社会制度。而他们认为,圣王,会与这种社会制度一同出现。

    除此之外的信仰更是不胜枚举,有信仰火焰、鲜血等物品的,有像司马家这样信仰妖族的,信仰神话传说中各种神明的……

    信仰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也许人们所信仰的神明、物品、妖兽都很忙,无暇理会他们的苦难。但心中的信仰,总会提醒他们不要忘了生活中永远存在希望。

    李刘氏陷入沉思,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信仰。说没有信仰吧,她常把“无为清净天在上”这样的话挂在嘴边。说有信仰吧,那也就是一句口头禅,自己并不指望一轮明月能帮自己干甚么。别掉下来把自己砸死就行。

    想了半天,这个苍老瘦小的女人说道:

    “我信仰我死去的丈夫和三个儿子。”

    ……

    七月初十,立秋。

    从很多个方面来说,净酆都是一座生机寡淡的小城。

    不管是动物种类,还是植被的茂密程度,还是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民俗文化情况,都显得那么贫瘠、无趣。

    似乎只有四季不停的风沙吹啊吹,吹个没完。

    如果不是距离南境长城最近,这座城市早就会被这个世界遗忘。

    但是,被遗忘又有什么关系。

    生命的意义从不是为与己无关的他人所铭记,而是自己对这段人生旅程足够珍惜。

    今天,是顾淳儒与柳莺的婚礼。

    婚礼就在这座小城里举办。

    小城中生机寡淡,这抹喜庆的红色就为这片天地添上一抹生机。

    “一拜天地。”

    作证婚人的,是柳莺的救命恩人,瓶州罗山剑派的道士陆厌。他身份高,地位重,对新娘子有恩,来当这证婚人再合适不过。他身上穿着的是李刘氏洗过的干净道袍,气场却仍像之前那般疲懒,说话的语气拖着有气无力的长音,一点没有得道高人的样子。

    “二拜高堂。”

    一对新人分向两个不同方向。顾淳儒面朝东北方向,那是陵通城所在的位置,他的老父亲就在陵通城家中,不知道是否还怪罪自己。柳莺则面向南方,那是二十年前,自己父母及同乡遇难的地方。

    “夫妻对拜。”

    顾淳儒与柳莺相对而立,行对拜之礼。

    坐在下面的老鸨及舒玉楼的姐妹们,李从心、孟山河、杜预伯、李刘氏一家,裁缝店刘元刘老板及店里的小工们,在城北买过顾淳儒化作的一些顾客们,都拍手叫好。

    顾淳儒那张丑脸激动得流下眼泪。柳莺也红了眼眶,只不过盖着盖头,顾淳儒看不到。

    “姐,这件婚纱好好看啊。”一个小男孩说道。这个小男孩,正是前几日与陆厌在南境长城下闲聊的狐族白月。他今天来到这里,也是被陆厌叫来“撑场子”的。

    “是啊。”一个女子的声音说道:“小城里,应该只那个人有这样的手艺。”

    听到这个声音,刘元浑身颤抖起来。

    他慢慢转过头,不出所料地,又是那么令人惊讶地,看见了那张多年未见却依旧熟悉的脸庞。

    “白雪,你,你又来到人间了。”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那个狐族女子也十分惊讶,待看清这人是刘元后,笑道:“是的。好久不见了。”

    ……

    婚礼结束,已经是中午。新郎新娘还在里面招呼客人们,陆厌已经倒握桃木剑,准备离开了。

    李从心一家与陆厌在舒玉楼门前告别。

    孟山河送给陆厌一个包袱,里面是这几天的工钱还有一些衣服。衣服都是他花钱在裁缝铺做的。都是粗布麻料,但胜在结实耐穿。孟山河道:“兄弟,这些换洗衣服你拿着,衣服勤洗一些,别走到哪脏兮兮的不成样子。”

    李刘氏则备了一些猪肉脯,交到陆厌手上,还叮嘱道:“孩子,路上慢慢吃。”

    陆厌心想:咱俩之间,可能你才是那个孩子。

    陆厌问李从心:“他们都送我东西了,你不送我点什么?”

    李从心道:“你猜猜他们看在谁的面子上送你东西的?”

    陆厌将猪肉脯塞进包里,将包袱背在背上,左手拉着李刘氏,右手搭在孟山河肩膀:“我们关系这么好,还用看谁的面子么。”

    李从心“切”了一声。

    陆厌追问道:“你真没什么事求我帮忙?我真的真的特别厉害。”

    “没有,真没有。”

    陆厌自讨没趣,挥挥手,转过身。

    “这就走了?不跟新娘子告个别?”李从心问道。

    “不了。若是有道缘,还会再次相见。”陆厌大步离开,连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会是什么地方。

    李从心自顾自否认他的说法:“人生的每一个时刻都要自己珍惜,倘若全部交给缘分宿命来决定,那人生该多添多少遗憾啊。”

    李从心对孟山河跟杜预伯说:“今天红鹰队和御风队有蹴鞠赛,一起来看吧。”

    ……

    今天,是御风队和红鹰队每两个月一次的比赛日。

    蹴鞠场还像往常一样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得有上千人。甚至周围茶馆、酒楼的二楼都坐满了观看比赛的观众。

    杜预伯守在母亲身边,他小时候也常常跟大哥三弟来这里看球赛,工作后便很少有这样的时间了。

    李刘氏很不习惯这样人潮涌动的境况,她年龄大了,喜欢安静和休息。她常常幻想自己在某个安静的午后安详地死去,就如自己的丈夫那样。

    唯独孟山河一脸兴奋。他成为净酆城内一名合法的居民后,再过不上以前那种干完一票就纸醉金迷的生活。剩下的爱好就是来这里看看蹴鞠比赛。

    曾经,每次看蹴鞠赛,都会有个小孩子骑在他的肩头,手把着他的大秃头以防止自己掉下去。

    今天这个小孩子也来这里了,但却不在他身边。

    “从心去哪了呢?”孟山河心想。

    当年骑在孟山河肩膀上,挤在人群中观看比赛的那个孩子,此时正在蹴鞠场二楼看台的包间里。

    这场蹴鞠赛的主角,不在场上,而在包间中。

    李从心拉着傅越的胳膊把他叫到一边,问道:“傅兄,这几日训练的如何,我有其他事情缠身,实在没太多时间到训练场去。况且我又是个门外汉,去了也是帮倒忙。”

    傅越道:“好兄弟,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这几天兄弟们没少下功夫。过了今天,你可得跟三少爷那好好说说,给兄弟们点福利。这几天可实在是累坏了。”

    “没问题没问题,场上的事情就全都交给您了,场下的事情交给我来搞定。”

    “你且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二人正说话间,楼下传来一阵吵闹声。李从心和傅越出门看去,喧闹的人正是司马玉衡从乡下带来的十二名陪练的庄稼汉子。

    喧闹的原因是:过了今天,他们就要被解雇了。但是这里的工资实在是太高,比在家里种田合适多了,所以他们要求司马玉衡给予自己正式的蹴鞠队编制。

    这简直就是无理要求。双方本来就没有长久合作的约定,是这群庄稼汉子临时起意乱提要求。被堵在楼梯口的司马玉衡无助地看向楼上的孔瑞等人。

    孔瑞和其他几个公子哥躲在一起看司马玉衡的笑话。他们都想看看,懦弱愚钝的司马老三,怎么处理自己惹出来的破事。

    “蹴鞠赛马上就开始了,他们在这捣乱实在不像话。”司马玉衡委屈巴巴地哀求道。

    几个人不作理会。

    “那……那就给他们一个编制吧。各种待遇跟正式队员一样。”

    听到要给这帮庄稼汉发钱,孔瑞这才开口道:“三少爷。过了今天,你赢了这场比赛,球队由你全权负责,想怎么处理球队是你的事情。但现在,你可不能拿咱们的钱随便挥霍。”

    司马玉衡无计可施,张张嘴,像鲤鱼在吐泡泡:“那他们的薪水待遇,我自掏腰包,这总可以了吧。”

    听到不用自己出钱,几位公子哥也乐得随司马玉衡去:“那便由得你。”

    司马玉衡便当众让人起草合同,与十二名陪练签字画押,给予他们正式编制,由司马玉衡自掏腰包支付薪水,众人这才散去。

    好在并没有耽误多少功夫。

    蹴鞠赛开始前,往往会有唱戏、变戏法、单人白打表演等节目。签完合同,这些节目也才刚刚结束。

    双方队员准备上场。

    红鹰队这边,还是那十二个年轻人。

    邵筠打头阵,正在前面热身。

    这场比赛对于他和红鹰队员们来说没有任何不同。跟往常训练一样,全力以赴就好。对方球队的老板和代理管理者请自己吃了两顿饭,最后自己得到的指示就是好好比赛。

    这种情况真是很有趣。

    御风队这边则更有趣。

    傅越穿戴好服装,从楼上走下去。队员们正在下方等待着他。

    他是净酆城最出色的蹴鞠运动员,甚至曾经在整个剑州也赫赫有名——当然现在他老了。但不重要,打完今天这场比赛,他又将获得一大笔财富。

    等在外面的观众看向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曾经的神采,因为这两年失去斗志的傅越一次又一次让观众失望。

    但傅越不在乎。观众,跟金主的区别就是,一个有钱,一个没钱。

    他看了一眼楼上的孔瑞,二人默契一笑。

    他们很早就达成共识了。他们才是利益一致的同一方队友。傅越冷笑,心中暗想:那个李从心,还傻乎乎地相信着自己,把球队训练全权交给自己负责。自己组织的所有训练都是幌子,都是在欺骗李从心,训练得好不好无所谓。因为只要自己一声令下,所有队员就会在比赛中放水。

    然后御风队会输掉比赛,司马玉衡会输掉精诚剑,李从心会死,孔瑞会得到精诚剑,自己和手下的队员们会得到一大笔钱。

    司马玉衡和李从心追了出来,来到傅越的身边,给他揉胳膊、按肩膀,放松身体。

    李从心道:“傅兄,全靠你了。”

    “好,好。”傅越微笑着答应。

    “今天这场比赛想赢的话,”李从心说,“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傅越问。他心里想:你让我帮什么忙,我都会口头答应你,但等我上场以后,就由不得你了。

    李从心和司马玉衡突然松开手,表情变得玩味起来。

    “不要上场。”李从心盯着他的眼睛,冷冷地说道

    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