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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成见

    诗会诗会,本就是以诗会友,南宫月神倒是不觉奇怪。只是像他这样腰间带刀的公子哥,往往只喜欢做别人诗中的风流人物,自己对读诗写诗研究泛泛,至多也只是少年时逛青楼钓姐儿,从哪个不如意的贫苦书生手中买上两首,署上自己的名字罢了。他只在心里一笑,想来又是个想在诗会上一鸣惊人的傻书生罢了,殊不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情。这诗送到薛花魁手上,就算写诗的书生与薛花魁也有几分交情,能不能令人侧目,还是两说。南宫月神也没有打击孩子,童年时的梦想纯真又美好,任谁也不舍得如此赤裸裸撕开这残酷真相。

    李纤阿更加无动于衷,少女脸色平淡,对她来说,整个画舫上所有读书人加起来,都不如填饱肚子重要。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更何况两天没吃。

    南宫月神笑道:“走吧,我带你们过去。”

    巴儿做了一揖,发自肺腑的感激道:“谢过公子。”

    接下来的路对巴儿来说就没有那么难熬了,身边两人虽是初识,但对年幼的孩子来说总归是个依靠,巴儿便也大胆了些,眼神虽还是怯生生的,也有了余力环顾四周。这一切洋溢着富贵奢侈气息的装饰,对穷苦出身的巴儿不啻于心灵上的震颤,满是惊奇的眼底,潜藏着不易察觉的艳羡。

    南宫月神不是大大咧咧的粗心之人,眼角瞥见,便笑着对身边的黑衣少女解释起船上的奇异物品:

    “这诗会也真是用了心的,前面那座不起眼的木制牌坊,看着虽无甚出奇之处,上面‘金声玉振’四个字却是大有来头,‘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所谓‘金声’,是指敲钟,‘玉振’则是击磬,一段乐曲,向来自敲钟始击磬终,京城那座夫子庙入门处就有一座更大的牌坊,石头雕刻,四角处也多了几只朝天吼,俗话也叫‘辟天邪’,英武非凡,以后李姑娘去京城,我带你去看看,比这个可好多了。”

    “檐角上挂着的珠子,应是万妖之海蚌妖体内孕育的妖珠,入夜自明,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些聚在一块儿的沙砾,只是日积月累磨的光滑,看着花里胡哨,不值钱。海边有些百姓家中穷苦,便用袋子装了,当烛火照明用。近些年万妖之海对人类修士猎杀蚌妖盯得很紧,平南王想必也花了不少银子。”

    “喏,那块骨架倒是有趣,看着像人,却比人高大,四肢孔武有力,头生双角,智力却连狗都不如,是北方一族豢养的魔兽。近几年龙符边境不大安稳,李姑娘要是想看看这东西活着的模样,南宫可以跟姑娘同行。”

    ……

    俊俏的锦衣公子哥儿絮絮叨叨,恨不得把一辈子的知识都抖落出来。

    黑衣少女只牵着巴儿的手,古井无波,仿佛对此没有半点儿兴趣,当真应了周姓老者那句话。

    倒是巴儿听的津津有味,这些事情,书上没写,夫子自然也没有说过,现在听来,好玩儿的很。

    只是七岁的孩子心里依旧在暗戳戳的想……要是把这些东西都卖了,夫子是不是就不用熬夜抄书了?

    ——

    既是持续一天的诗会,自然不可能只有写诗之事,各家的女眷小姐们,虽也爱诗,但大多不甚了解,只听得别人说好,自己也跟着附和,相比之下,还是灯谜、表演之类的更有趣一些,除了最靠近中间的那座水上龙宫,其他地方虽也有文人士子捧诗唱和,多也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下乘之作,只是在一个个羽扇纶巾大袖飘摇的风流士子面前,贬低的话是不好说的,逢人见面不揭短,这是处世的道理。

    但要是有些本就名声不佳的读书人,又恰巧不在这里,那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潘容现在有些意气风发,他刚写了首咏月的诗,得了周遭一群人的唱和,算是这座船上最出彩的几首之一,待会儿还要送到诗宴上点评,此刻他正拱着手满面笑容,一一谢过众人抬爱:

    “……诸君谬赞了,才气委实是谈不上,要不是我那乌兄前几天见义勇为,以致被一群贼人打成重伤,潘某可不敢在此献丑。”

    当下便有人恭维道:

    “潘兄何必自谦,诗在这里,好不好的,大家自然心里有数,我看呢,别说本船魁首,就是拿到前面那座龙宫中,也不见得会比宁鸿差到哪儿去。”

    “就是就是,那薛宋官真要有传闻中那般才气,想必不会对潘兄这首诗置之不理……”

    类似的话不绝于耳,潘容却只面带微笑一一谢过,虽有些飘飘欲仙,他心里也有自知之明,那宁鸿是信陵有名的才子,近些年在白虎堂求学,白衣儒将亲自指导,文采更是水涨船高,隐隐有成信陵第一才子之象。但对于这首诗,他还是有些许自信的,与宁鸿相比自然比不过,但若仅仅让薛花魁美言几句,想来不难。

    兀自陶醉中,忽然有人问道:

    “不知乌公子遭了何事?今日这么大的日子竟都没来……”

    潘容叹了一口气,声音低沉道:

    “前几日乌兄出游,碰见一群地痞流氓调戏女子,乌兄看不过,出手相救,却忘了自己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那女子是救下了,乌兄自己却被打成了重伤,至今还在床上躺着……”

    “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此等行事,真可怜了乌兄,古道热肠,却遭此劫难!”

    立刻就有人打抱不平,引来一阵人的唏嘘,潘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微笑着,片刻后,故意一顿,清了清嗓子道:

    “……大家也不必如此,我也是后来才得知,乌兄当日救下的,正是花容阁的清倌人月儿姑娘,如今月儿姑娘感念其恩,照顾有加……也算是成了一段姻缘。”

    听见潘容这样说,下面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这样的话,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看来信陵城又要多出一番才子美人的佳话了……”

    ……

    当晚的事情,本就是件极不起眼的小事,在座之人自然没人见过,此刻经由潘容这样一说,纵使以后有人提起真相,也会被人认为是泼脏水污蔑人的下作行径。不得不说,文人一张嘴,颠倒黑白的能力,相当可观。

    见想要的效果达到,潘容也就不在这个话题上过多停留,而是笑着聊起了其他事。不知何事,忽然有人突兀的问了一句:

    “听说白济老头,也受邀参加了这次诗会?”

    “白济?哪个白济?”

    “梧桐巷万夫堂那个,说是去平南王府要了请柬,真想不到小王爷怎么会把请柬给这种人,简直给诗会丢脸。”

    “白济?”潘容听到这个名字,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是谁,不过没等他开口追问,下面就有知情者嗤笑了起来:

    “那老头来了诗会又能怎样?是画春-宫-图,房中-秘术,还是写些‘今宵好向郎边去’这样的诗词?”

    潘容心底明了,大概这人写的词多是淫词艳曲儿,只是这些的话,尚不至于此。有人看出了潘容心中的困惑,特地开口道:

    “……潘兄有所不知,这白济要是只给一些做皮-肉-生意的红倌人写些词也就罢了,关键是只要有钱,他什么诗都能写,什么画也都能做。潘兄见过咏花咏月的,可见过咏猪狗腌臜之物的么?”

    “如此说来,倒是有些过分了,不过若是迫于生计……”

    “什么迫于生计,白家先前虽不是什么豪门大户,也算得上家底殷实,不过后来被他败光了,他又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这才不要了脸面……”

    “这样的人,竟还有脸来参加诗会,说出去,不怕人笑掉大牙……”

    “听说也不是他自己来参加,而是万夫堂一个小夫子……不过我可打探到,那人……主业是给青楼小姐们做衣服的裁缝。”

    “蛇鼠一窝,一个德行,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好诗……不提也罢。”

    ……

    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三个人,七岁的孩童,锦衣的公子,黑衣的少女。

    那黑衣少女最先发现异样,蹲下身子轻声问道:“怎么了?”

    巴儿眼角噙着泪水,颤抖道: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他把手中写好的诗作递到少女眼前,用尽力气说道:

    “……姐姐,姐姐你告诉他们……夫子不是这样的……”

    南宫月神低头,他风流惯了,最见不得眼泪,于是便先一步接过巴儿手中泛黄的宣纸。打开一看,字写得虽算不得好,但还算工整。

    这是一首长诗,名为《春江花月夜》。

    诗名相当雅致,完全不像船中那些人说的,南宫月神只细细读去,待得读至第一句“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清秀的脸上就皱起了眉头,读到“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之时,这位不好诗书的公子哥儿耳边便再无其它声音。

    直至读完,怔怔良久,南宫月神才笑着蹲下身来,揉了揉巴儿的头,柔声道:

    “走,哥哥带你去找薛宋官。”

    巴儿流着眼泪,重重点了点头。

    黑衣少女面色不悦,纠正道:“是爷爷!”

    先前尴尬的锦衣公子哥儿此刻哈哈大笑,只吐出了两个在姑娘面前极不文雅的字:

    “狗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