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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药

    “来生社的起源有些古老,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座偏远的村庄里,挖到了十三具奇怪的棺材,由于数字不太吉利,村民们在确定族谱后,将这十三具无主的棺材以圣火焚烧了。”

    胡德沙哑的嗓子顿了顿。

    “随后,村子里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疫病,人类变得不再是人类,痛苦和死亡笼罩在每一个的头上。”

    “于是,虔诚的神父跪坐在主的面前,他认为只要真挚的祈愿,神明一定会注视到这里的灾难与绝望。”

    “直到……最后一个孩子浑身长满蘑菇,死在他怀里。”

    “WHAT?”

    哈莉皱着眉头,这可跟那投影仪说的不太一样啊。

    “神父在病痛中不甘,他们拥有着纯洁的信仰,他们不知晓那十三具棺材究竟是什么,神没有注视,神在袖手旁观,神……在落井下石。”

    “啧啧,人啊,还是得靠自己。”

    艾薇讽刺道。

    “在他诅咒唾骂一切,想要永坠无间时,天使降临了,就像是我们警察一样呢,总是在故事的结尾出现。”

    胡德自嘲了一句随后看向大道辰巳,进行了一次突兀的大转折。

    “1961年,一位女士带着自己的女儿回到了永远不想回的老家,踏进了一个名叫来生社的故事里。”

    “童年的痛苦记忆让女士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以至于她需要偷药来维持能够抚养女儿的正常。而不正常时,总会做出出乎意料的事情,比如,不小心杀掉想要占自己便宜的房东。”

    “抛尸大概是咱们国家人民血脉记忆中的一部分,女士在将他扔进废弃建筑工地时,肯定是没有心理准备第二天早上看到亲手扎了个透心凉的房东先生起大早煮咖啡。”

    “来生社。”

    哈莉吹了个口哨,她已经知晓过这帮家伙的秽土转生了。

    胡德依旧看着大道辰巳。

    “短短3天内,由房东先生开始,镇子上的所有人都被有序杀害,随后死而复生,信仰来生,女士将女儿藏在地下室,在以精神病人的武力值杀掉11个替代品后,去见了撒旦。”

    “那种东西,作为普通人,还能干掉11个?”

    艾薇回想了一下那个被自己拦腰扯断还蹦跶的模特,再次提高了哈莉的威胁值,精神病人在极度精神病的情况下,是可以爆种的?

    “按照来生社的仪式,女士复生了,然而,在所有成员去往地下室时,本应信仰来生,被占据身体的女士,却杀掉所有在场的怪物,如同破阵的君士坦丁十一世,如闪电般归来,以冲破一切的觉悟,烧毁小镇,带着女儿从恶魔之地逃离。”

    “咳咳……”

    胡德咳出一口鲜血,啐在地上,从警服兜里掏出一瓶药扔在桌子上。

    哈莉作为曾经的超级罪犯心理医生,哪怕没标签都会认得它——氯丙嗪。

    “女士最后还是没逃过命运,长久的逃亡,没有药物抑制,她认为女儿被占据了,于是哭泣着将其残忍的杀害,可恰恰相反,被占据的人,其实是她自己。”

    “……来生的仪式出了问题,神秘在科学面前被拿下了遮羞布,复生带给女士强壮又健康的身体,悠久的寿命,以及那个被药物封印的灵魂,谁踏马能想到,治疗精神分裂的药,还能阻挡恶灵附身。”

    胡德先生的脖领涨红,在他看来,这是唯物主义的科学再一次战胜那些不可理解,肮脏事物的一小步。

    “你想让我吃掉这药。”

    大道辰巳面色平静。

    老头轻声一笑,手指搭在起爆器上:“我不信任你。”

    千惠抓紧大道辰巳的手臂,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又犹豫着再次退开,只是抓住记者手臂的手指,更加的牢固。

    “我的记忆很清晰,大道辰巳是一个邋遢不修边幅,曾没了希望的战地记者。”

    大道辰巳也许是在害怕着什么,竟然开始找借口。

    哈莉撇嘴,要是她,要么把药扔自己嘴里,要么把药扔胡德嘴里。

    “呵,那女士的房东也说自己是一个善良又好色的房东而已。谁说占据者不认为自己就是那个被占据者呢?”

    胡德冷笑一声,对于大道辰巳的辩解丝毫不理会。

    男人沉默了一小会,毅然决然的拿起身前的药瓶:“哈莉女士,拜托您一件事情。”

    哈莉半阖眼眸:“如果吃掉药物,你换了一个灵魂,杀死你?”

    大道辰巳将药放进嘴里,就像是咬碎甜筒的脆皮一样,碾碎药物:“不,如果我换了一个灵魂,务必让他保护好千惠。”

    “啧啧,好自私的男人。”

    哈莉讨厌这种人。

    如果,真的存在另一个无辜的大道辰巳,或许,杀掉他,反而是对那家伙的怜悯。

    几人等候了一小会儿。

    结果显而易见,大道辰巳没有任何问题,他就是那个自认为是个撸瑟的战地记者。

    胡德警长的表情难得的凝重了起来:“这说不通,来生社的所有骑士,都必然是复生者,你竟然真的是一个例外,混入女神降临的“幸运儿”。这……怎么可能。”

    艾薇没兴趣听这些怎么可能,她前倾身子,两只手拍在桌面上:“老头,你的要求我们做了,现在也该轮到我们提问,你,为什么在这。”

    来生社与一个哥谭的退休老警员不可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胡德看了几人一小会,没有继续疑惑自己的猜想,呼吸着口中的腥甜,胸口处意外的有些顺畅,呼吸也舒服了很多:“如你们看到的,老头子我命不久矣,来生社与我无关,可它现在在哥谭,这……踏马的是哥谭!哪怕戈登那家伙已经老到开始妥协,被生活压弯了骄傲的脊梁,这,也是哥谭,还轮不到一群没身子的死人做主。”

    艾薇愣了一下,她完全没有想过,居然还有人对哥谭有这种特殊的,寄托性的情感。

    可细细想来,大概……连自己也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吧,哪怕成为毒藤女,遭受了诸多苦难,她有很多次机会都可以离开这个被他人称为地狱的地方。

    可是她没有。

    大概,因为这是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