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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锦衣省亲

    二八绣娘陷风尘,宁碎玉身守清白。

    要问此女因何故?只因家中生赌鬼。

    卖女得来偿赌债,日夜流连赌坊中。

    少年偶闻生怜惜,付鸨五十离勾栏。

    足未出户,声名已经传扬全城,少年商人重金聘才的消息,也是不胫而走。短短不足半个时辰,客栈堂中坐满客,茶水一壶互闲聊,只为望那一两眼。

    辰时二刻,八抬大轿,应约而至。

    两侧两名打手,人高马大。其中一人大步流星,迈入客栈,引得一众堂客投眼观望。直到上楼不见人影才收回眼,小声交头接耳,猜测纷纷。

    有人与店小二相熟,于是伸手招来,低声询问:“小二哥,那位……是什么来头?”

    店小二问道:“你是说哪位?”

    “还能是哪位,就是给叶家小娘子赎身的那位。”那人还未说话,旁侧一人便是等不及的开口。

    “哦,你们是说那位公子啊,知是知道。”店小二会意点头,众人纷纷侧耳倾听,等待下文,却见店小二摇了摇头,“抱歉,那位公子有交代,有人打听都不能说。”

    “咦——”

    众人皆是心生疑惑,如此大费周折,却是不让人透露,未免有些古怪。正这时,有一人提议道:“既然打听不能说,那我等请你吃酒闲聊,这倒可以说了吧?”

    “诶?对哦,这位兄台此言有理!言之有理!言之有理!”

    “我等只是闲聊,自然不是打听。”

    “的确,快请小二哥入座。”

    众人纷纷附和。

    店小二被半推半就的在众人热烈邀请下落座,有人看茶,有人山峰,到了这地步,要是不说,怕是要惹众怒。无奈举杯饮茶,叹了口气说:“到时候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一定,一定。”

    在众人劝说与保证下,店小二才缓缓开口:“这位公子来自南边百里的云来城,名为常笙,年方十二,自营一家工坊。对叶家小娘子,是以礼相待,特意开了甲字一号房供她歇息,吃穿享用,面面俱到。”

    “他们二人可有共……”

    有一人提问,虽未说完,但众人皆知其所指之事。毕竟大家聚集在此,便是好奇这事,不由得向店小二投去热烈期待的目光。

    店小二挠了挠后脑勺,说:“确实是有同屋……”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看来外头所传的,不过是掩饰真相罢了。顿时感觉兴致缺缺,大失所望,还以为真有正人君子。

    就在众人欲起身要走的时候,店小二接着说道:“不过也仅仅是最开始不足一顿饭的时间,期间我还进出送茶水。后来他就找掌柜的定了甲字一号房。”

    “嗯?!”

    众人闻言,顿觉诧异。要知卖身契在赎身之人手里,除了断人手脚,取人性命以外,被赎身之人无敢不从。

    也因此认为常笙不论要求叶家小娘子做什么事,都是理所当然。提出同床共枕,更是理所应当,再合理不过的事。

    只是这从头至尾都无逾越之举,以礼相待,更因男女有别,各住一屋。难不成真是他们自己思想龌龊,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正怀疑自我时,先前上楼去的壮汉下楼来,去到屋外轿旁。众人纷纷侧目,欲睹风采芳容。等了许久,终于能看到正主了。

    常笙率先在众堂客眼中展露身形,白净斯文,给人温和谦逊之感。叶廷芳身着粉衫罗缎裙,落后半步,随同常笙下楼去。端庄秀气,清纯可人,斜插细银簪,珠圆玉润,面颊微红,更显俏皮清丽。

    二人同行,仿若金童玉女,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常笙在前,谦逊有礼。叶廷芳在后,不矜不盈。

    常笙到柜前结账,与叶廷芳同出客栈。店小二赶紧起身迎来送往,牵马到店前,递上缰绳。常笙接过缰绳,扔出一钱碎银做打赏。抬手示意轿夫压轿。

    在一众好奇群众的围观下,叶廷芳故作镇静,却是气也不敢出的坐上粉纱绫罗锦轿。随着轿帘落下,方才捂着胸,松了口气。寻常人家坐的都是软面轿,只有富家女眷才坐绫罗锦轿,这倒也还好,可这八抬,意思就不一样了……

    叶廷芳知道常笙没那意思,可这八抬轿子,总归会被说道。不过那也无妨,反正她在别人眼里,已是不干不净,倚门卖笑的青楼女子。再怎么说,也难听不到哪去。

    第一次经历这般大阵仗,属实有些不适应。

    莫说是她,常笙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不适应的是招摇过市。不是谁都宽以待人,严于律己。见不得人好的多了去了。他这一招摇,名声肯定落不得好。

    公家的铁饭碗,或许也会因此而拿不到。

    毕竟连五官不端也被列入禁止科考的禁例,风花雪月之类的,怕是更难。不过拿不到就拿不到呗,他又不在乎这些所谓的功名。就算一无所有,大不了直接摆烂,他对生活又没多少要求。

    真走投无路了,那就去当和尚,念一天经,敲一天钟,混一天饭,总有活下去的办法。

    常笙本想租赁六抬大轿,结果人家说六人抬轿不方便,想要也是,六个人要怎么抬一个四方轿子?面子必须给足,结果就成了八抬大轿,租金比预算多出两倍。

    想要风风光光的把人迎到自家工坊,首先要去的地方,必然是叶廷芳的家。

    其目的有三:一则让所有人知道,叶廷芳是锦衣回乡省亲,这样就能激发某些人的嫉妒心。

    二则让其家中赌鬼明白,他这是自己将价值连城的宝物,亲手低价卖出。让他明白什么叫后悔,什么叫难受一辈子。

    三则让叶廷芳明白自身处境,安心跟随自己离开,留在工坊做事。

    平头百姓除喜丧高中以外,不得敲锣打鼓。

    因其身份是绣娘,不能弄得太过招摇,否则盯着她的人只会更多。处事必须小心再小心,容不得丝毫纰漏。

    人们心里的接受能力,与造的势是大是小直接挂钩。造的势越大,需要展现的能力就越高,否则就会身败名裂。因此,造势要足够高,但又不能高的离谱,这个度,常笙还是能够把握得住。

    常笙现在的身份是富家公子哥,叶廷芳只是绣娘,论地位,足足低了几阶。绫罗锦轿乃是富家小姐夫人女眷出行所用,让绣娘乘坐,则是将其摆在同一层面上。既表明了常笙对其能力的看重,也是让人明白她的能力,还没有高到要他以更高规格相待的程度。

    其能力高低,随人心而变。即使是低于自己所认为的高度,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就能接受这里边的落差。

    常笙骑马在前引路,心道:“我不过是出趟门,却给自己找了麻烦。看来英雄救美这种事,并不适合我。”叶家离县城不算远,但以轿夫的脚力,也要走上个把时辰。

    因为不赶时间,且让消息传的更远,所以一行人的速度不快,足足两个时辰,才慢悠悠的到了叶家所在的村子外。

    叶廷芳掀开帘子问骑马行在侧旁的常笙,“公子,可以让我下去自己走吗?”她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可她现在身不由己,不能随意行动,需要向常笙请示批准。

    常笙勒马抬手,众轿夫会意,缓缓放下绫罗锦轿。待叶廷芳下了轿子后,便是抬着轿子,掉头离去。面子工程已经完成,自然无需八抬大轿。

    常笙也是考虑过,真要八抬大轿抬着叶廷芳到云来城,必然要多花几日。换做马车,则一日之内抵达。马车快捷便利,可比坐轿舒服便宜。

    因此,常笙临时改了主意,只要在当地做足了面子就可以了。目的达成,自然无需继续营造,过犹不及。

    叶廷芳一下锦轿,便是提着裙摆,奔向村口的一名三十来岁的妇人。二人相拥垂泪,叶廷芳埋胸垂泣。卖身青楼的无奈,积压的委屈,乃至恨意,在此刻全部崩溃决堤,到最后,泣不成声。

    母女重逢,最是感动。村民们几乎都知道叶廷芳被她天杀的亲爹卖到青楼还债的事,几个不久前从城里回来的人说了叶廷芳被人赎身的事。

    宁波楼对付卖身女子的手段,从来都是威逼利诱,叫人心甘情愿卖笑接客。叶廷芳的女红可以说是村里最好的,而且为人单纯善良,有人故意拖欠了工钱也没有催着收。

    越是单纯的人,越是叫人可怜。被卖到宁波楼也快一个月了,即使失身,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能守住清白之身,自然是再好不过的幸事。

    在得知叶廷芳被人赎身后,村民们担心起了她将来未必能比在青楼好过多少,做人小妾的苦命日子。而在得知她被人赎身后,还被看中手艺,高价聘请,没有人不为她感到高兴。

    这样一个好女孩,要不是摊上她那个烂爹,何至于此。幸好老天有眼,让她苦尽甘来。只是那卖身契,是否已经撕毁,要是撕了,那她便是自由身,还会再被那天杀的卖进青楼还债……

    众村民面面相觑,那看起来比叶廷芳还小的男孩,怕不是已经将卖身契给撕了。父母之命大过天,外人终究只是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