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悬阳正经
有些人不用人教,无师自通,而有些人不论怎么教都是一窍不通。所有的努力都没有天赋来的重要,但不努力,也是会被天赋差者赶超。
有人藏拙,自然也有人藏锋。
常笙便是后者。
李元印教授的轻身法门,听起来较为复杂,但实际操作几次,便能熟练,自如的运转内息。有着专业人士的指点,少走不知多少弯路,常笙自然是轻轻松松便是跨过门槛。捡现成远比自己摸索更快速。
常笙练过三架手当中的步法,对于轻功也不能说是一无所知。通过对比,他发现李元印传授的轻功飞烟术,完完全全就是一门逃命术,全篇都围绕着“速度”两个字。不过他不确定这是不是只是入门篇章。
于是在练功结束之后,装作好奇的问了一句,“李老哥,这飞烟术的路线是直线,要是前面有墙那该怎么办?”
李元印笑道:“咱这门飞烟术分入门与自创,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只要把速度提升到极致,就能以入门篇为根本慢慢研究,创出适合自己且独一无二的飞烟术。别人不明其中原由,强行施展,只会内息梗阻,窒息昏晕。”一个纵身便窜上了丈高的屋顶,“你且把这基础练个个把月,到时候能负重三十斤如无物,我再来教你飞烟术第二阶段的心法口诀。还有,多谢你的银两,回见。”说罢,反身消失在屋顶,只听墙外纵声大笑,声音渐渐微小。
悬阳正经是一部包含悬阳心经、星火拳法、烈火掌法、陨星指法、火神腿法、焚心剑法,掷器法分星手以及轻功日月重光等几门功夫的经典。三架手在其面前,犹如小儿科,不值一提。
常笙心想:“按狂刀门在江湖上的地位,这悬阳经怕已经是中等偏上的功法。没人指点,任何一本武林秘籍,都不可能在三五年内大成,更不可能无敌于天下。否则高手早就多如牛狗,江山易主不知多少代。”
不得不说,掉下山崖,获得神功,练成之后,天下无敌,是标准的爽文男主的标配套路。但以现实来说,并不存在这类人。毕竟掉下山崖,以物理法则而言,除非接连缓冲,减去九成九的下坠速度,而且落地必须是先肩后身。否则脖子短,胸骨骨折,脊柱碎裂,结果就是要么瘫痪要么死。
要是绝世高手身怀独步天下的绝世轻功,那倒还可能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安然无恙的下到底部。
常笙有问过石辰,有没有掉落山崖捡到神功,然后特别厉害的。石辰直截了当的说没有,弥留之际,留给自己人,结果被外人捷足先登的除外。毕竟人陷入死地的第一想法就是想方设法逃出去,而人都要死了,又怎可能会吃饱了撑的留下自己的功法。
悬阳心经修炼的时间有限制,必须午未二时,烈焰正盛方可练。听名字都与火有关,实际上是走的灵巧路数,柔为主,刚为辅,连消带打而后趁虚而入。将如烈火般的内力,通过对拼,偷偷渗入对手体内,积少成多,最终形成火毒,叫对手如置身火炉当中。
每日一到午未二时就会受温度影响,通体血液燥热沸腾,不日夜浸泡冰水中再不出来,或是寻来至寒之物以解毒,就会体生水泡,被活活烫死。
看似刚猛,实则阴毒,叫人防不胜防。
为防有诈,常笙是仔仔细细,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把能检查的通通都查了一遍。即使狂刀门在江湖上享有盛誉,作风正派,但他仍然要确定纸张是否造旧作假,有无涂抹撕页。小心驶得万年船。
确认再三,并无异样。
等到了午时,常笙盘坐在院子里,接受阳光沐浴。心中默念着口诀,依法而练。还未练多久,他就感觉体表热量顺着毛孔进入体内经脉。热量随内息运转周天,体内随之渐感躁热,不多时就口干舌燥,额头冒汗。常笙将全篇心法熟读成诵,知这是正常情况,一旦饮水,便前功尽弃,甚至留下隐患。
忍着干渴躁热,全心运转周天。论耐性,常笙可比老和尚入定,这也是被现实逼出来的。要是忍不住,早就死于并发症。
不知过去多久,体内燥热之感逐渐强盛,汇聚于膻中穴处,浑似炼化孙大圣的六丁神火一般烧灼,忽散四肢百骸,通体如架火上炙烤。体表泛红发烫,若以水浇,势必如蒸桑拿。
内息转了不知多少圈,膻中之火分分合合,聚聚散散,后入丹田。遍体火热渐渐消退。又过小半时辰,火气消散,一股清气自丹田下出会阴,经曲骨而上,经中极、关元、石门、气海、阴交等任脉上诸穴,上至承浆而止。满口津液,咽之,如久旱逢甘露,干渴之感顿时大为缓解。清气散布全身,循环周天,复归丹田,往复如此。
时辰已过,常笙仍依法用功,如此半个时辰后才缓缓收功。凝神感受体内如热水暖流般的内力,神情略有些恍惚。旋即收敛心神,淡然一笑,这内力属实奇妙。
尽管身体恢复如初,并不觉口渴,但常笙忠于身体的本能。打了一桶深井冰水,小口小口的喝了几口后畅快的长呼一口气。这样冰凉清甜的井水,搁在现代,那是极其罕见。
科技的发展,必然会破坏环境。可逆,但需要舍弃科技的发展,很明显是不可能停下。稻草烧一年都比不过工厂排废气一个月的影响大,而且不烧田,如何杀死看不见的虫卵?
被迫妥协的对象从来都是最底层,历代如此。纵使掌权者知道根本利害关系,也是维护了上层人的利益。
岂不闻: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历代君主掌权者均是如此,毕竟这些掌权者的权利来自豪门贵族的支持。常笙对所谓的皇帝没有任何好感,包括所谓的民主。
身处其中,倍感无奈,行事束手束脚。
常笙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只是偶尔也会有感而发。他深知不论是在王朝时代还是现代,都有正确但不能说出的话,说出来了,那就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反派,举世为敌。只不过前者可以随意格杀,不需要证据,后者需要服众,维护权威,讲究证据定罪。
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对于解救孙潜,常笙并不着急,同时也是为了打磨他容易冲动的性子。冲动总是让人做出错误的决定,从而给人可乘之机。他现在身边没有可以委以大任的人,也无电话那般便利的通信方式。一旦有人栽赃陷害,就只能坐以待毙。因此,他希望孙潜能成为第一个。
石辰所要负责传授武艺的十个人,需要常笙亲自挑选,又或是他所认为有天赋的人,这是常笙给他的权利。他若挑选,则必须名副其实,否则便是背信弃义之辈,为人唾弃。
整整一个月,他也只挑了两个人,一男一女,俱是与常笙一般大的少年。原因有二,一是属实天赋不错,二是年纪小,塑造容易,心思单纯,能够专心习武。
他传授二人一些基础的功夫,以此确定二人各自擅长的领域。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少女擅长的是刀法,而且与他所学的霸刀三式极为契合,仿若天生就该学这门功夫一样。少有的,主动的,请求常笙,让他收这位少女为徒。
让他更加意外的是,常笙说那少女并非他手下的员工,是与他有劳务协议的员工的子女。是否收徒,应问其父母,而非他这外人。
按理来说,常笙身为老板,理应有权利替员工做出决定。因为这是好事,其父母亦不会拒绝,所以常笙的说辞,让他深感疑惑。
常笙在当中牵线搭桥,并向少女父母说清其中利害关系,又询问过少女本人的意见,最终他成功收人为徒。但他需要签字据,即少女只作为徒弟,而非拥有堪比父母的权利,他无权命令她行危险或违背本人意愿的任何事情。
十年学成,报效五年,不收任何费用。十五年学成,报效三年。二十年学成,只报一年。有赡养终老,救济式微之义务,无效命听命,舍身报恩之责任。若本人愿意,则另当别论。
换句话说,他传授武艺,少女报效他,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投身门下,身为弟子,听命行事,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对。但仔细想来,似乎确有不合理之处,以自身为例,行危险之事也不是一两回,违背意愿之事,更是数不胜数。若按字据所写,他早已还清师父恩情……
但经常笙这般举措提醒,他想通了一件事,他收徒的初衷是看中了她的天赋,而不是图她回报。因此,无偿报效,自当偿清授艺之恩。只是她若以自己所授武艺为恶,他便正本清源。
经一月接触,石辰渐明常笙行事做派,他虽是东家,但公私分明,并不高高在上,颐气指使。
工作上,一视同仁,赏功罚过。
私底下,无偿借债,与众同乐。
常笙还开办学堂,请来教书先生。不论是自家员工及其子女,还是城里城外之人。只要愿学想学,一日一文,甚至包三餐。若远途跋涉而来,无有住所,还供应宿夜之舍。
只有一条规矩,端正姿态,尊重先生。不愿学自行离去,若有不尊,搅扰他人学习者,棍棒加身,终身不准踏入学堂半步。
这般做派,无疑是慈善度人,功在千秋。此等大功德的善举,他却假托他人之名,不显己名于人,对他人的夸赞盛誉是丝毫不要,也不要他人念他之好。
石辰实在想不通常笙为何开办学堂,所谓的一文学费,完全是免费供人入学,却又不叫人知道这等善事出自他手。
百思不得其解……
有人藏拙,自然也有人藏锋。
常笙便是后者。
李元印教授的轻身法门,听起来较为复杂,但实际操作几次,便能熟练,自如的运转内息。有着专业人士的指点,少走不知多少弯路,常笙自然是轻轻松松便是跨过门槛。捡现成远比自己摸索更快速。
常笙练过三架手当中的步法,对于轻功也不能说是一无所知。通过对比,他发现李元印传授的轻功飞烟术,完完全全就是一门逃命术,全篇都围绕着“速度”两个字。不过他不确定这是不是只是入门篇章。
于是在练功结束之后,装作好奇的问了一句,“李老哥,这飞烟术的路线是直线,要是前面有墙那该怎么办?”
李元印笑道:“咱这门飞烟术分入门与自创,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只要把速度提升到极致,就能以入门篇为根本慢慢研究,创出适合自己且独一无二的飞烟术。别人不明其中原由,强行施展,只会内息梗阻,窒息昏晕。”一个纵身便窜上了丈高的屋顶,“你且把这基础练个个把月,到时候能负重三十斤如无物,我再来教你飞烟术第二阶段的心法口诀。还有,多谢你的银两,回见。”说罢,反身消失在屋顶,只听墙外纵声大笑,声音渐渐微小。
悬阳正经是一部包含悬阳心经、星火拳法、烈火掌法、陨星指法、火神腿法、焚心剑法,掷器法分星手以及轻功日月重光等几门功夫的经典。三架手在其面前,犹如小儿科,不值一提。
常笙心想:“按狂刀门在江湖上的地位,这悬阳经怕已经是中等偏上的功法。没人指点,任何一本武林秘籍,都不可能在三五年内大成,更不可能无敌于天下。否则高手早就多如牛狗,江山易主不知多少代。”
不得不说,掉下山崖,获得神功,练成之后,天下无敌,是标准的爽文男主的标配套路。但以现实来说,并不存在这类人。毕竟掉下山崖,以物理法则而言,除非接连缓冲,减去九成九的下坠速度,而且落地必须是先肩后身。否则脖子短,胸骨骨折,脊柱碎裂,结果就是要么瘫痪要么死。
要是绝世高手身怀独步天下的绝世轻功,那倒还可能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安然无恙的下到底部。
常笙有问过石辰,有没有掉落山崖捡到神功,然后特别厉害的。石辰直截了当的说没有,弥留之际,留给自己人,结果被外人捷足先登的除外。毕竟人陷入死地的第一想法就是想方设法逃出去,而人都要死了,又怎可能会吃饱了撑的留下自己的功法。
悬阳心经修炼的时间有限制,必须午未二时,烈焰正盛方可练。听名字都与火有关,实际上是走的灵巧路数,柔为主,刚为辅,连消带打而后趁虚而入。将如烈火般的内力,通过对拼,偷偷渗入对手体内,积少成多,最终形成火毒,叫对手如置身火炉当中。
每日一到午未二时就会受温度影响,通体血液燥热沸腾,不日夜浸泡冰水中再不出来,或是寻来至寒之物以解毒,就会体生水泡,被活活烫死。
看似刚猛,实则阴毒,叫人防不胜防。
为防有诈,常笙是仔仔细细,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把能检查的通通都查了一遍。即使狂刀门在江湖上享有盛誉,作风正派,但他仍然要确定纸张是否造旧作假,有无涂抹撕页。小心驶得万年船。
确认再三,并无异样。
等到了午时,常笙盘坐在院子里,接受阳光沐浴。心中默念着口诀,依法而练。还未练多久,他就感觉体表热量顺着毛孔进入体内经脉。热量随内息运转周天,体内随之渐感躁热,不多时就口干舌燥,额头冒汗。常笙将全篇心法熟读成诵,知这是正常情况,一旦饮水,便前功尽弃,甚至留下隐患。
忍着干渴躁热,全心运转周天。论耐性,常笙可比老和尚入定,这也是被现实逼出来的。要是忍不住,早就死于并发症。
不知过去多久,体内燥热之感逐渐强盛,汇聚于膻中穴处,浑似炼化孙大圣的六丁神火一般烧灼,忽散四肢百骸,通体如架火上炙烤。体表泛红发烫,若以水浇,势必如蒸桑拿。
内息转了不知多少圈,膻中之火分分合合,聚聚散散,后入丹田。遍体火热渐渐消退。又过小半时辰,火气消散,一股清气自丹田下出会阴,经曲骨而上,经中极、关元、石门、气海、阴交等任脉上诸穴,上至承浆而止。满口津液,咽之,如久旱逢甘露,干渴之感顿时大为缓解。清气散布全身,循环周天,复归丹田,往复如此。
时辰已过,常笙仍依法用功,如此半个时辰后才缓缓收功。凝神感受体内如热水暖流般的内力,神情略有些恍惚。旋即收敛心神,淡然一笑,这内力属实奇妙。
尽管身体恢复如初,并不觉口渴,但常笙忠于身体的本能。打了一桶深井冰水,小口小口的喝了几口后畅快的长呼一口气。这样冰凉清甜的井水,搁在现代,那是极其罕见。
科技的发展,必然会破坏环境。可逆,但需要舍弃科技的发展,很明显是不可能停下。稻草烧一年都比不过工厂排废气一个月的影响大,而且不烧田,如何杀死看不见的虫卵?
被迫妥协的对象从来都是最底层,历代如此。纵使掌权者知道根本利害关系,也是维护了上层人的利益。
岂不闻: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历代君主掌权者均是如此,毕竟这些掌权者的权利来自豪门贵族的支持。常笙对所谓的皇帝没有任何好感,包括所谓的民主。
身处其中,倍感无奈,行事束手束脚。
常笙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只是偶尔也会有感而发。他深知不论是在王朝时代还是现代,都有正确但不能说出的话,说出来了,那就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反派,举世为敌。只不过前者可以随意格杀,不需要证据,后者需要服众,维护权威,讲究证据定罪。
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对于解救孙潜,常笙并不着急,同时也是为了打磨他容易冲动的性子。冲动总是让人做出错误的决定,从而给人可乘之机。他现在身边没有可以委以大任的人,也无电话那般便利的通信方式。一旦有人栽赃陷害,就只能坐以待毙。因此,他希望孙潜能成为第一个。
石辰所要负责传授武艺的十个人,需要常笙亲自挑选,又或是他所认为有天赋的人,这是常笙给他的权利。他若挑选,则必须名副其实,否则便是背信弃义之辈,为人唾弃。
整整一个月,他也只挑了两个人,一男一女,俱是与常笙一般大的少年。原因有二,一是属实天赋不错,二是年纪小,塑造容易,心思单纯,能够专心习武。
他传授二人一些基础的功夫,以此确定二人各自擅长的领域。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少女擅长的是刀法,而且与他所学的霸刀三式极为契合,仿若天生就该学这门功夫一样。少有的,主动的,请求常笙,让他收这位少女为徒。
让他更加意外的是,常笙说那少女并非他手下的员工,是与他有劳务协议的员工的子女。是否收徒,应问其父母,而非他这外人。
按理来说,常笙身为老板,理应有权利替员工做出决定。因为这是好事,其父母亦不会拒绝,所以常笙的说辞,让他深感疑惑。
常笙在当中牵线搭桥,并向少女父母说清其中利害关系,又询问过少女本人的意见,最终他成功收人为徒。但他需要签字据,即少女只作为徒弟,而非拥有堪比父母的权利,他无权命令她行危险或违背本人意愿的任何事情。
十年学成,报效五年,不收任何费用。十五年学成,报效三年。二十年学成,只报一年。有赡养终老,救济式微之义务,无效命听命,舍身报恩之责任。若本人愿意,则另当别论。
换句话说,他传授武艺,少女报效他,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投身门下,身为弟子,听命行事,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对。但仔细想来,似乎确有不合理之处,以自身为例,行危险之事也不是一两回,违背意愿之事,更是数不胜数。若按字据所写,他早已还清师父恩情……
但经常笙这般举措提醒,他想通了一件事,他收徒的初衷是看中了她的天赋,而不是图她回报。因此,无偿报效,自当偿清授艺之恩。只是她若以自己所授武艺为恶,他便正本清源。
经一月接触,石辰渐明常笙行事做派,他虽是东家,但公私分明,并不高高在上,颐气指使。
工作上,一视同仁,赏功罚过。
私底下,无偿借债,与众同乐。
常笙还开办学堂,请来教书先生。不论是自家员工及其子女,还是城里城外之人。只要愿学想学,一日一文,甚至包三餐。若远途跋涉而来,无有住所,还供应宿夜之舍。
只有一条规矩,端正姿态,尊重先生。不愿学自行离去,若有不尊,搅扰他人学习者,棍棒加身,终身不准踏入学堂半步。
这般做派,无疑是慈善度人,功在千秋。此等大功德的善举,他却假托他人之名,不显己名于人,对他人的夸赞盛誉是丝毫不要,也不要他人念他之好。
石辰实在想不通常笙为何开办学堂,所谓的一文学费,完全是免费供人入学,却又不叫人知道这等善事出自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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