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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刹那的感想

    “你个小兔崽子,老子抽死你了!”那大汉鼓瞪着眼,手一挥,又是一鞭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狠狠地抽在少年的背上。

    那棵宛如青松挺直的背脊终于弯了!

    噗——,那少年口吐一口鲜血,跌落摔下,单膝跪在地上。

    那壮汉作势又要补上一鞭,却被那不男不女的人妖给喝止住了。

    “你个蛮汉子,别再抽了,抽坏了,抽死了,那我们还怎么靠他们去挣钱?”说完,人妖拿眼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一边上上下下地仔仔细细地打量,一边却是啧啧称赞,“瞧,这一个个水灵灵,嫩葱葱地,都是雏儿。”

    初语闻言想吐。

    那细声细气的声音却还在继续,“一个艳丽无双,好比九天的骄阳。一个灵动狡猾,如雪地之狐。一个桀骜不逊,好似崖壁上的青松。好,好,好,我情天楼这次可是要名扬天下,赚个满盆钵了。哈——哈——哈——”

    那得意的笑声在室内回转,显得格外得踌躇与猖狂。

    情天楼?什么玩意?小倌馆吗?怎么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呢?好像在哪里听过似地?

    这厢,初语还在苦苦思索,那厢,那少年凄厉的喊声像是尖丝抛入高空,“你抽死我吧,抽死我吧!”

    “我怎么舍得你去死?”那人妖翘着兰花指,笑靥如花地说道,“你还没有帮我赚到足够的钱,我怎么会让你去死呢?”

    “啊——啊——啊——”那少年刚要咬舌,却猛地被那汉子捏住下巴,卸了他的下颌骨。两行清泪顺着他染血的脸颊,咕咕而下,显得那么地狰狞,那么地绝望。

    刘遂想死,是真得想死!

    想他一门三代,清白立世,忠贞立家。虽然父亲弃文从武,参加了北府兵,但是,自己自小跟着祖父念书识字,苦读诗书,是期望有一天高中,光耀门庭,报效朝廷,服务国家。如今,人生就要涂抹上这样浓重的一抹败笔,染上这样一个大大的污点,他还能参加乡试吗?他还能出人头地吗?

    爹啊,爹啊,你在哪里?为什么你一去就杳无音讯?

    娘啊,娘啊,你为什么要得病?为什要早死?

    祖父啊,祖父啊,你为什么要早早地离开这个人世?

    可怜的刘邃,抬头望苍天,不见苍天,只见一角冰冷的屋顶。

    他想大声地怒吼,却发现自己口不能言,只能发出呜呜的声响,两行热泪潸潸而下,打湿了他的衣襟。

    初语鼻子发酸,眼眶湿润,怎么办?她也想哭了!

    “怎么办?他不听话?”那大块头懊恼地大声喊道。

    “蠢猪,”那人妖气急败坏地嚷道,“我不是教过你无数遍吗,对付这样的人,武力不起作用的时候,就给他灌药。到时候,一包药下去,任他如何坚贞不屈,贞洁刚烈,不也得软成一团泥,任人为所欲为?”

    “对啊,我怎么忘记了呢?还是老大您有招啊!”大块头点头如同捣泥。

    那扭着水蛇腰的人妖,傲娇地昂着头,嘚瑟地睨了大汉一眼,转头对这边的两个人说道,“今个儿,你们几个好好休息,吃好,喝好,准备准备,明晚给我接客!”

    一个重磅炸弹丢下,那人妖丢下一阵香风,带着人,施施然地离去。

    初语怒瞪着双目,目送那群人离开,内心涌起了巨大的悲哀。

    在这个人命宛如草芥的古代,无权无势的平民,命如蝼蚁的百姓,是不是注定了要被人践踏在脚下,永远不能翻身?

    在这里,人一出生,就被打上了阶级的深刻烙印。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拥有了一切,名声,权利,地位,对他们来说,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只待他们长成,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手到擒来。

    而有的人,出生卑贱,一生下来,就处在社会的底层。无论他们多么努力,多么勤劳,若非命运的眷顾和机遇的垂青,他们的一生,就会被局限在底层的泥泞里,摸滚打爬,历经艰辛,才勉强地维持一家人的温饱。

    而那个人人生而平等的年代,似乎是上一辈子的事情了,离这里有千年的距离。她很想回去,可是那回去的路只存在传说中,据说荆棘遍地,艰辛无比。她也不知能否找得到。找到了,也不知是否回得去。

    想到这儿,初语心绪有些低迷,情绪略显低落。与那美人相视一眼,相顾无语。

    呆坐了好久,好不容易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好,初语就跑到案几前吃吃喝喝。待到饱了,她就寻到一间摆放着恭桶的小屋子里,在那里处理拉撒需要。

    吃吃喝喝,拉拉再吃喝,就算是阶下囚,她也不会亏待自己。

    至于那个美人,倒是安静得很。他盘腿坐在那里,闭着眼睛,那长长的睫毛下垂着,落下半弧形的圆圈,像是两道弯弯的括号。也不知他是在打坐运功,还是在闭目睡觉。瞧了几眼,初语也不甚在意。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连同那昏迷的倔强少年又被人七弯八拐地送回了牢房。

    室外,大雪纷纷扬扬地,如同柳絮,飘得人间大地,一片白色茫茫。

    大牢里面,阴暗,森冷,透着刺骨的寒意。

    四周寂静无声,唯有那受伤的少年,昏迷不醒地卧躺在角落里,静静地时有时无地呼吸着。

    初语从怀中掏出几片裸花紫株,放在嘴里,默默地嚼烂,然后小心翼翼地涂覆在那少年的背上。

    这个叫做刘邃的少年,背上的肌肤,几乎没有一丝完好之处。

    到处都是伤,新旧交替,伤痕累累。皮开肉绽处,有的已经深可见森森白骨,有的布满了白色的脓汁,有的鲜血还在淅淅沥沥地流淌着。

    初语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有些人天生不会妥协,就算反抗意味着生不如死的折磨,他也会继续地反抗,直到被折磨而死。可是,在这个士族统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这样倨傲不懂变通的人,怎么活得下去呢?

    她是该佩服这个少年倔强傲气,还是鄙夷他的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可笑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