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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免责之法

    下面的吃瓜群众有些惊悚了,我滴个乖乖,这就死了?首长伤的这么重都没死啊,那不会是一个假病人吧?

    “从医生前面的处理来看,都没有错,回答的也没有问题,但是,事后发现,这个医生还是由于经验不足,犯了几个错误,我这里一一列出来,希望大家记住这个前车之鉴,以后自己一定不要再犯。”

    来听课的人有些人是带了笔记本的,特别是护士,几乎人人都拿着笔,等着记录。这种记笔记的习惯,其实是政治学习这个活动培养出来的,传达上面的文件,关键的内容不记录有可能会忘记,好记忆不如烂笔头,白纸黑字写的的东西,是不会自动消失的。

    “第一,这位医生病情交代的非常清楚,陪的人也听到了,这一点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病历本上,医生写的太过简单,很多关键点都没有记录完全,比如头痛加重、出现恶心、呕吐、抽搐等,在专业人士的眼中,这就是严重的过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陪同看病的人说,我们不是医生,哪里懂得这些?转告家属也不可能像医生那样仔细,家属没有半夜叫醒厂长,当然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么,是谁的责任?病历中没有记载,这个锅就落在了医生的头上。”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增强了,这些文字记录是最客观、最有力的证据,如果打官司,缺乏这些病历记录,医生说的话没有录音,不能作为呈堂证据,对医生极为不利,往往会导致败诉。

    “带我的老师告诉我,作为一位临床医生,至少要做到两勤,第一勤是嘴勤,该问的病情一定要问到,不能有遗漏,任何遗漏,都有可能造成误诊,这是其一;其二是该交代的情况,一定要交代清楚,不仅仅是对病人,还有对家属,都要非常清楚,不要偷懒,不然,一旦出了问题,家属不说,自己心里也会不安。”

    这一点很好理解,但是能不能落实在工作中,就不一定了,很多误诊、医疗事故都与此有关。

    “第二勤,就是手勤,医嘱要及时记录,特别是急症、抢救时,口头医嘱执行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补记,过了一段时间再补,很有可能记错,就算没有记错,如果病人出了问题,审查病历时也会被人揪出来,说是篡改病历。”

    这些都是许多前辈的教训得出来的宝贵经验,是医生保护自己的秘籍。

    医生在抢救病人的时候为了争分夺秒,或者腾不出手,允许下口头医嘱,让护士立即执行,一旦有空,就应该尽快一条一条地按顺序补齐,不得延误,不要遗漏。很多医疗上的争议,在法庭上医院、医生被人抓住把柄的地方,就是这些细节。

    说医生是高危职业,名副其实,在治病救人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循相关的医疗常规和制度,任何疏忽,任何不规范的做法,很可能会让自身置于危险之中;严格按制度办事,既保护了病人,也保护了医生。

    当然了,有些人过度地解读了规章制度,不根据实际情况,不顾病情轻重缓急,完全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虽然保护了自己,在法律层面上没有纰漏,但很有可能会延误病人的抢救,也是不可取的做法。

    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谁有解?别人没法帮你解,只能自己养成好习惯才行,做到既严谨,又灵活,遇事多与病人、家属沟通,取得理解,尽量避免一次遗忘,就让自己终生遗憾的事情发生。

    “口勤是为了保护病人,手勤是为了保护自己,这两点做不好,这个医生很可能走不了多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这是我提醒大家要注意的第一点。”

    看到大家在记录,郭星停了一会,才接着往下讲:

    “其实老师给我说的是,要想成为一个好医生,就要做到三勤,前面的两勤是基础,要想成为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还要做到眼勤。”

    这是什么鬼?眼怎么去勤?看着大家不解的神色,郭星不急不缓地解释道:

    “西医的望触叩听,中医的望闻问切,第一个提到的都是眼睛!一般来说,眼睛观察到的,往往是疾病的外在表现。病人的嘴可能会说谎,误导我们,而眼睛看到的,一般都是真实的。所以,要有意识地多观察,哪些是病人也没有注意到的,哪些是病人在掩盖的,与说的是否一致,这些对我们的诊断非常有帮助。当然了,要是有人连身体也作假,那么,他一定不是来看病的,肯定有其他目的。这个时候,考较的不是我们的医术,而是我们破案的能力。要是你变成了福尔摩斯,恭喜你,现在你不需要从事医生这个危险职业了。”

    下面的人笑了起来,福尔摩斯身边确实有一位医生,不过不是侦探,而医生确实需要侦探的推理能力,敏锐的观察与逻辑推理,是一位好医生必须要具备的。

    “这个病例我们需要吸取的第二个教训是:医生应该根据病人当时的情况,自己做出对病人和医生都最有利的判断,而不是听从他人的意见。这个病人明显处于醉酒状态,要家属去判断是醉酒还是昏迷,要求有些太高了;其次,晚上家人也要睡觉,除非上闹钟,中途醒不过来是常有的事,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不靠谱的可能性上,晚上留在医院观察,由有经验的护士定时观测,不会出现漏判、误判的情况,可以避免病人的死亡。”

    这一点实际上是在说,对于病情的管控,要掌握在医护人员的手上,而不是病人或者家属的手里,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业人员来做,才是最好的,最不容易出问题的。

    病人或者陪人给出的建议,只能供医生参考,对病情有利的,可以接受;如果有害,或者容易让病情不受控制,就需要拒绝或者做一些修改,决不能心慈手软,到时候害人害己。

    “第三个教训是:如果陪同的人坚持要回家,医生要在病历上记录当时的情况,并要求坚持回家的人签字。这样,就算回家出了问题,也不会有人来找医生的麻烦。”

    无论陪同的人谁签字,只要是成年人,意识清晰,没有精神异常,可以负法律责任,就是有效的,至少可以减少医生的责任。

    后世的医院和医生学会了采取相应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比如手术签字不仅有书面的签字证据,还要录视频,防止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堵上意料之外出现的空子。

    向家属交代病情,或者重要的事情也是如此处理,避免无事生非,秋后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