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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蜚歌儿:野蛮、文明和爱情

    他俩回到山坳,牛肉已经少了一半。

    “工地有什么好看的,去这么久?”中本聪牢骚道:“知道守着一堆好吃的等你们,何等煎熬?”

    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肉。

    蔡白杨也捏了一块牛肉,盘膝坐下:“聪哥别生气嘛~这不是回来了?”

    “蔡哥哥猜到地下会有东西,结果真的挖掘出一个金属盒子,很稀奇,我们看了一会儿,回来晚了。”蜚歌儿跪坐在草地上,把酒杯倒上酒。

    中本聪白了他俩一眼:“一个盒子有什么好看的~谁知道你俩到底干啥去了~半夜三更,孤男寡女……”

    蔡白杨和蜚歌儿对视一眼,尴尬地笑了笑。

    中本聪戏谑道:“诶呦呦~做贼心虚了吧?”

    蜚歌儿掩嘴一笑:“聪哥你想多了……我们只是坦白了一个秘密而已。”

    “我中本聪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秘密,你们那点儿小秘密能瞒得了我么?我只是没兴趣罢了~”中本聪不屑一顾,掏出半包烟,抛一支给蔡白杨。

    “聪哥,小蜚也是穿越过来的……”蔡白杨端起酒杯,打开天窗说亮话。

    哐当!中本聪手里的打火机掉了,愣了许久……笑了,他拿掉嘴角的烟,慢慢地端起酒杯,和蔡白杨随了一下,悠悠地说:“嗨!其实……我早觉得她不对劲~”

    “聪哥真不愧是聪哥,就是聪明!”蜚歌儿开怀一笑,把发辫甩到身后,端起酒杯说:“聪哥!蔡哥!我们有缘相聚于此,敬两位哥哥一杯!”

    三人一饮而尽。

    夜星闪烁,山下的奉化镇万家灯火,一览无垠,极目远眺,还能看到远处东海海面上的星星渔火,山岗上夜风习习,让人心旷神怡。

    “哎我说?不都传说,你是徐部长的私自女么?”中本聪眯着眼,透过酒杯看蜚歌儿。

    蜚歌儿今天心情很好,人也活泼多了,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着说:“蔡哥!聪哥,咱们都来讲一讲自己的故事,好不好?”

    “好啊!我先说我先说~”中本聪一马当先。

    中本聪感慨道:“我1984年生于英国,父母是广东海陆丰人,他们八十年代初移民到英国的利物浦,在那里经营着一家小小的洗衣店,我就在那里长大,从小我就喜欢探秘,神往于世间万物所蕴藏的奥秘,更喜欢研究破解它们的方法,所以我在大学时攻读了密码学,成为一名密码学家,可是这个专业并不太好找工作,我只能凭借自己在数学和计算机方面的优势,在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工作,给物理学家们分析粒子对撞的数据,也正在那时,我发现了时空的秘密,在尝试中无意穿越到了1925年的上海,不过正合我愿,我的偶像——尼古拉.特斯拉,正是那个年代的人,而且我也以这种方式回国了,就一边谋生,一边游历,兜兜转转,来到奉化,发现这里很像父母口中故乡海陆丰的样子,机缘巧合,又偏偏遇到上海结识的陈署长,得以在此落脚,真好!”

    “你聪哥谦虚了,都没有说他干过的大事,他发明了一种钱,叫比特币,用的就是密码学的原理,现在价值水涨船高,他已经是个亿万富翁咯!”蔡白杨在一旁补充。

    “哇~聪哥好厉害……”蜚歌儿兴奋地鼓掌,钦佩之情不予言表。

    “嗨~小事一庄,不值一提,不过顺手发明出来玩的!我对钱根本没兴趣!”中本聪潇洒地甩了甩头发,摆出某宝大佬的样子。

    “聪哥太酷啦!”蜚歌儿很认真地鼓掌。

    中本聪掩饰不住得意,咧嘴笑,他自饮了一杯,放下酒杯说:“小蜚,你呢?你又是何许人也?”

    蜚歌儿仰望着星空,手里玩着自己的发辫,想了想说:“我想先听听蔡哥的,然后我再讲!”

    蔡白杨正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被中本聪推了一下,说:“人家小蜚想先听你的,蔡老大~赶紧赶紧!”

    “我呀?”蔡白杨有些不好意思:“我没什么特别的故事,1995年生在河南洛阳,2017年毕业时,来上海谋职,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想回家,就到周边旅游,在舟山岛游览时,钻入了南海观音像里,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回到了1927年。没曾想,竟然在民国遇到贵人,某得现在的工作,我本就是建筑专业科课出身,熟悉现代建筑技术,来到了这个时代,自然是驾轻就熟,所以就当上了这个主管。”

    “蔡哥也好历害……”蜚歌儿化身捧场王,卖力地鼓起掌来。

    蔡白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偷偷瞄了眼蜚歌儿,她今天……好可爱!

    “你蔡哥哥还是上尉营长哩,在奉化地下修了一条地铁!这可是民国一号地铁线噢!”中本聪补充道。

    蜚歌儿笑着努嘴,冲他竖起大拇指。

    “乱世方显英雄本色嘛!”中本聪拍拍蔡白杨的肩膀。

    “那小蜚~蔡主管讲完啦,该你啦!你先说,你来自那个时代?”中本聪饶有兴趣地问。

    “说实话,我不知道……”蜚歌儿抱膝仰望星空,迷茫地说。

    “不知道?”蔡白杨和中本聪面面相觑。

    “我大概是在十三岁时穿越的,那时候我年龄小,什么都不懂,有很长一段时间,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穿越时空了……”

    “那你先讲讲你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蔡白杨好奇心彭拜。

    “对!你小时候的记忆中,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中本聪兴奋地追问。

    “小的时候,嗯……”蜚歌儿撩了一下刘海,娓娓道来……

    “我小的时候,生活在一个很离奇的世界,我不确定它属于那个时代,因为在这个世界,似乎有两类人,一类人生活在城市里,那里科技十分发达,林立着耸入云霄的高楼大厦,有宽阔的马路,上面跑着各式各样的汽车,天上有喷着火的飞机掠过,那是我爸爸的族群,他们生活的舒适且惬意,唯一的烦恼,就是附近森林中的野蛮人总是来袭扰城市,而我妈妈的部落,正是那些野蛮人的部族之一……”蜚歌儿娓娓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蔡白杨和中本聪被她的描述吸引了,这是个什么时代呀?文明与野蛮杂居?

    蜚歌儿继续说:“我妈妈是部落的首领,她们应该是个母系氏族,部落里的男人,都是我的舅舅们,她们很原始,纹面琼首,衣不遮体,食物也很匮乏,总是去劫掠爸爸生活的城市,但城市里的人们更奇怪,虽然科技发达,却不知何故,从不反击这些野蛮人,束手无策,只是一味地消极防御。听爸爸说,在一次冲突中,爸爸的族群俘虏了妈妈,爸爸被派来看守她,他为她疗伤,给她喂食,还教她说自己的语言,我妈妈很聪明,很快便学会了他的语言,可以和爸爸交流了,妈妈十分漂亮,还带着这些文明人身上未曾有的野性,爸爸渐渐喜欢上了她,妈妈也喜欢上了温柔多情的爸爸,两个人暗生情愫,但在那个世界,文明人和野蛮人沟壑分明,绝不允许通婚,爸爸只能瞒着族群,带着妈妈私奔,他们渡海来到一处无人的海岛,爸爸用随身携带来的高科技的工具,在岛上创造出一个小天地,有取之不竭的电、干净的饮用水,功能齐全且漂亮的房屋,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他俩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半年,爸爸说,那是他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

    “后来呢?”蔡白杨小心翼翼地问。

    “有一天,一个满载着野蛮人的独木舟漂泊到了这个海岛,妈妈惊奇地发现,竟然都是她部落的人,也就是我的舅舅和姨姨们,他们饥肠辘辘,遍体鳞伤,还有几位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爸爸虽然很害怕这些野蛮人,但是在妈妈的恳求下,用带来的的医疗设备为他们疗伤,部落的人,告诉了她俩他们走后的故事。”

    蜚歌儿顿了顿,声音变的忧伤。

    “北方的大山后面,出现了另一支野蛮人的部落,他们高目深鼻,披着金色的卷发,身材魁梧,而且人数众多,还会锻造金属,制造各种厉害的武器,他们血洗了森林中几乎所有的部落,各个部族停止冲突,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外敌,但最终还是寡不敌众,节节败退,一直退守到文明人城市附近,而那些城市中的文明人却并没有摒弃前嫌,向他们伸出援手,而是在筑起围墙来防御,还派出了一支他们从未见过的神奇队伍,队伍里的人,都穿着刀枪不入的铠甲,驾驶着会悬停的飞机,手持会喷火的长管子,分散到围墙外,近距离观察这场冲突,北方山地来的部落,起初被这架势吓退了,但他们很快发现,这支神奇的队伍并不介入冲突,在一旁看热闹,便放开了胆子继续征伐,就这样!在这些文明人的眼皮底下,没能逃脱的部族成员就在围墙之下,被这些山地部落屠戮殆尽,那些人嚣张地用人血在围墙上绘上了自己部落的图腾,还用长矛挑起砍下的人头,抛入城市里示威!”

    “听到这里,妈妈几欲昏厥……”蜚歌儿哽咽了。

    “妈妈是酋长,她一直牵挂着自己的部落,听到部族的哭诉,她寸断肝肠,野蛮的血性在她心中燃起,她要复仇!爸爸极力劝阻她,但是没有用……妈妈决意以定,某个夜晚,她带着部族的人绝绝地走了,等爸爸醒来,他精心打造的伊甸园里,就只剩下了带着妈妈气息的衣物,他查看监控视频,看到妈妈换回了从前的打扮,兽皮披身,袒露着胸口的部族图腾纹身——鬼面山魈,与部众乘坐独木舟,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些,都是后来我爸爸在电话里讲给我的……”蜚歌儿缓缓地说。

    “手机?”蔡白杨惊讶地问。

    “是的,所以那天我看到你的手机掉出来,吃了一惊。”蜚歌儿说。

    “是这个样子的手机么?”蔡白杨掏出手机来。

    蜚歌儿不说话,默默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手帕包裹的东西,一层层打开,果然是一个手机。

    蔡白杨接过来翻看,和自己的手机极其相似,后背上有一个没见过的logo,类似……商周时期青铜器的饕餮纹,金属蚀刻,非常精致。

    开关也在类似的位置,他按了下去,没反应。

    “很久之前就这样了,不知道是不是坏了,我一直保存着,作为留念。”蜚歌儿遗憾地说。

    “也许是没电了,有充电器么?”蔡白杨翻看它,下面有个类似充电口的孔洞,但是款式从来没见过,呈“工”字形开槽。

    蜚歌儿摇摇头,说:“我不太懂,爸爸没交待过,只是叮嘱我,想他了或者是遇到危险,就打电话给他,用了大概7~8年吧,就不能用了……”

    7~8年!蔡白杨和中本聪错愕了。

    风吹乱了头发,蜚歌儿理了理额前的乱发,继续讲故事。

    “后面的故事,是我的亲身经历,妈妈带着身孕,回了自己部落的领地,在部落里生下了我,在我最初的记忆中,和妈妈、姨姨、舅舅们一起生活在溶洞里,洞内燃着常明的篝火,我和同龄的孩子们在泥巴里嬉闹,徒手捕获洞里的蜥蜴和蟾蜍当零食吃,日子野蛮而快乐,妈妈带领部族外出征战,我经常在大人们带领下,在洞内蜿蜒多岔的隧道内闪转腾挪,躲避着山地部族和野兽的侵袭,而在那时,爸爸和他的城市,只是一个由妈妈讲述的遥远而离奇的传说而已……”

    蜚歌儿讲到这,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目光仰视天空,天空的东南45度方向,南鱼座α星煜煜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