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女频频道 » 缘逢一三七 » 第一百三十二章 学社

第一百三十二章 学社

    “明德,你决定了选这匹白马吗?”林潭指着白马问林川。

    林川还未回答,陈晓明已经兴奋地抢着说道:“明德,真的?我也要选白马!”

    这匹白马很有脾气,也特别聪明,不高兴几人对它指指点点,突然嘶鸣尖啸一声,两只前蹄高高抬起,欲攻击人的样子。

    几人都被吓了一跳,忍不住连连退后几步。

    “呃,我不选它,把握不了。

    我建议你们也换一匹为好,这匹马好像马王似的,脾气傲!不得它的认可,它肯定会摔人!”

    林川真诚对几人建议道,主要是为林潭的安全着想。若从马上摔下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陈晓明也被吓着了,当即便改变了主意。

    可马厩里有十八匹马,左右一溜看过去,林川几人当即陷入了选择困难。

    关键是他们对这些马也不了解呀,幸在林晚是书院老生,对这些马比较了解,便给他们介绍起来。

    “这种是西番马,指早时从西域而来的马种。比较高大。

    这种是滇马,这种是西河马,这种就是黄膘马了…”

    随着林晚的介绍,几人听得兴味盎然,又有些挑花了眼。

    最后,见林晚一眼相中了一匹毛色黑亮的西番马。

    陈晓明纠结一番之后选择了一匹全身为红栗毛的滇马。

    “明德,你想选哪一匹?要么跟我选同一匹?”陈晓明建议。

    这里面还是矮种马最多,哪怕是从北方下来的,也多为矮马。

    “这一匹吧!”林川已经溜达了一圈,指着最里面那匹马说道。

    “啊,小川你真选好了?”林潭和陈晓明、李木华都诧异的看着林川选择的马匹。

    马的毛色是由黑色和黄色混杂生长,而且混得很不均匀。

    在头颈、肩部、腹侧等位置都散着形成了一圈圈色斑,看起来既不漂亮,又没有他们选的马匹威武霸气,总之让人挺失望。

    只林晚看了夸赞道:“明德还是懂马的嘛!这匹马虽然不那么赏心悦目,但品质还好!

    持久力和速度都属上乘,适应能力好,主要是性格十分温顺。”

    林川选择那匹马一是看它的眼睛明亮有光,二是他走过去,它不警惕,反而亲昵地靠过来。

    这说明它也看上了他。

    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还是双向奔赴为好。

    再说,练习骑马,还是安全最重要。

    自己的年纪小,个子没长成,驾御不了高头大马。

    对它们可以欣赏,但不会去作死充好汉。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倒没想到这马竟然有这么多优点,而且林晚最后说这匹马特别温顺,这点真是合了林川的心意。

    温顺才好啊!他就怕在练习奔跑时出意外,万一选了一匹性子烈又傲娇的马,到时候摔了自己怎么办!

    这个时候医疗不是那么先进,自己还有遥远的将来,可不准备当个瘸子,还是安全第一为好。

    耍帅、跑酷哪有健全的身体重要。林川不是小年轻,还好面子!

    林川站近一些,伸手欲喂它一瓣苹果,这是他根据前世得来的讨好马的经验试一试的。

    马伸头过来,然后卷了那瓣苹果,嚼的挺香的。

    然后,林川轻轻地抚摸上马的肩颈部,那马收了贿赂,也十分温顺欢喜的用头拱了拱他。

    看来,它知道我喜欢它,所以也喜欢我!

    林川确定了,便赶紧拿起一旁的刷子帮它刷起毛来。

    以后要骑它,跟它培养感情很重要。

    “之前还没有学生选择它,因此,这个小伙子还没有名字。

    你第一个选它,有了命名权,可以给他取一个适合它的名字!”

    负责骑射的先生走过来,很是高兴地说道。

    起名字?

    这可让林川高兴坏了。他看马的眼神顿时有了不同,就像看自己家的那条耕牛了。

    家里的耕牛叫犇子,那这匹马叫驹子?

    “这个名字不大好吧,它已经是成年马了!”

    原来林川呢喃出声了,教骑射的李先生表示反对。

    林川抚摸着马纠结了片刻,看着马身上分布不均的斑纹,虽然土气的很,但又觉得可可爱爱。

    想到‘守拙抱朴,行稳致远’,终于想出了一个感觉适合它的名字。

    “要不,你就叫行远吧!在我的眼里,你既可爱,还是一匹行稳致远的千里马!”咱俩共勉了!

    “那行远啊,以后就请你多多关照我啦!千万别摔了我!”林川拍了拍的肩背,马也适时的打了个响鼻,感觉它对这个名字和林川的夸赞挺满意。

    林潭看林川和马儿的互动,有些羡慕,也拿起了刷子准备和自己选的俊马增进一下感情。

    可惜,他选的白马是个傲娇的小伙子,半分不领情,当即就想尥蹶子,可把林潭吓得够呛。

    于是,林潭放弃,不再勉强,转而看向别的马。

    这时,外面响起了一阵阵惊讶中的欢呼声,五人听到后赶忙出去看热闹。

    只见一匹高大健壮、通身乌黑且四肢修长,毛色光亮如黑缎的骏马此刻鬃毛竖立正在嘶鸣着。

    马背上还坐着一个身着青衣,肩披红披风的伟岸男子。

    林川定睛看过去,原来是耀眼的那位李白清!

    “这匹马名为黑旋风,是书院里最烈的马,之前未有一位学兄能够征服它。”林晚说道。

    那看来,这位新进的风流人物想创造奇迹。

    此刻的黑风正在使劲前颠后跳的,试图将马背上的人甩下去。

    而李白清则紧紧攥着缰绳,腰势沉稳,双腿有力,似千斤坠一般定在了马背上。

    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擅长御马之人,也有些武勇。

    过了一会儿,马折腾累了,也认可了人,终于平静下来。

    李白清也像一位胜利的将军,骑着马绕场奔跑起来,英姿飒爽,意气风发。

    林川看着那个家世出众、风姿俊美、气宇轩昂,吸引所有人目光的男子,心叹,真是一个耀眼的黑马王子!

    “唉,要是我有他那么帅就好了!”陈晓明也是一脸的羡慕。

    “咳咳!你减减重,再多练练肌肉,也能那么帅!”林川鼓励。

    “真的?”陈晓明一脸惊喜。

    林川就差举手给他作保证了:“当然!”世上的帅千百种,各有不同。但不论是哪种帅,都是会引人欣赏的帅嘛!

    “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优秀个体!你也相当棒!”林川拍了拍陈晓明的肩膀。

    “明德倒是看得很开,感觉你好像就没有嫉妒这一情绪。”李木华在一边真诚佩服道。

    “个人有个人的优秀之处呀,无论多么平凡的人,也有闪光点。

    我欣赏别人,也欣赏自己,当然也接受自己的平凡之处啰。”

    两世为人,加起来已经活了七十有二的林川,早就已经过了耳顺之年,追求从心所欲,不逾矩。心态稳定平和的接受他人的优秀。

    “嘿,比不过你的心态!”陈晓明捶捶胳膊,感叹一句。

    射了半下午箭,放松下来后才感觉到累,胳膊开始酸痛。

    林潭吃过晚饭后,表示只看书不练字。

    林川自己左右手互相捏了捏两只胳膊,松松肌肉,然后拿起毛笔继续编写数学书。

    没有办法,强迫症。若是给自己规定的任务没有完成,心里搁着事情会睡不着。

    书院的生活相比起之前在县学的日子有少许不同。

    因为除了日常的学习,书院还有一些学社。

    林潭这两日因为加入了诗社而兴奋不已。还想忽悠林川也加入。

    加入诗社,算了吧!林川既没有时间,也无兴趣。

    当然,以他作诗中规中矩的水平,即使想加入估计也进不去吧。

    最后,在林晚的三磨四请下,林川加入了棋社。

    以他只懂围棋规矩的水平,纯粹是进去让人虐的。

    当然,这也林川的目的,水平臭嘛,别人虐一阵就会失了兴趣,他才有时间做自己的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