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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依兰城里的喜事

    连续几天晴好的天气,太阳闪亮亮的照着。

    一大早,一辆挂着铃铛的小马车,“叮当叮当”地来到乐琪住的门前,马车上跳下一个男子,乐琪定睛一看,原来是金兀术穿着平常人的服装,笑盈盈地对着乐琪说道:“整理一些行装上车,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喜酒。可能要多住几天,多备一些衣物。”

    “好嘞!”乐琪开心的赶紧让春儿一起准备行礼,放上马车,春儿说道:“小姐,我不跟你一起去吗?”

    金兀术说道:“马车小,你就不必跟去了。”

    乐琪问道:“为啥春儿不跟我一起去?”

    金兀术神秘地一笑,说道:“给你一个感受!”

    乐琪欲坐上车内,金兀术一把拉过她,让她在自己旁边坐一起,小鞭子一甩,小马车便“哒哒哒”跑起来。

    阳光异常的温暖,乐琪没感到冷,随着马车的奔跑,心情特是爽。这样子分明是一对儿小夫妻回娘家的情景嘛!

    乐琪开心地望了金兀术一眼,心想,这个在沙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浪漫起来一点也不比书生逊色,为了她小女儿家的快乐,居然也能穿上普通人的衣服,兴高采烈地挥扬着马鞭。

    依兰城是一座很闭塞的小城,两旁均是高山山脉连贯,依兰城通往五国城,只有一条大路来往通信,这里的守将是金兀术的一位堂姐夫,称为费莫将军,防御着北边的土地不被罗刹国来侵犯。

    大路上铺着的积雪在来往的车辆中被碾成冰碎,破碎的冰渣子路亦如南方地区的泥石路,马车轻蹄飞扬,踩着冰渣子沙沙地响,也是轻轻的颠簸着,不时的穿过泥塘,高低起伏的颠簸,让乐琪感到屁股不时的离开坐垫感,不由得紧紧地靠近了金兀术,抓住他的衣带。

    金兀术哈哈大笑,说道:“雁儿抱紧我,要不然你就跌下马车了。”

    乐琪听他一说,知道他故意玩她让马车跑得飞快,心里一气,反而松开了抓住他的手,扭头不理他,手只是轻轻按住车架上,金兀术一惊,便放慢了行速。

    “怎么,生气了?”

    乐琪心里却是一乐,却是浅浅笑盈。

    小马车顺着路上的杂乱马蹄印,一直通向了这个金朝的边关,近乎荒凉的依兰城。

    一大清早出来,到达依兰城已是晚饭时分。

    乐琪远远望去,在落阳昏暗的余晖中,她发现依兰城似乎比五国城还要破旧,到处都是屋檐上积满冰凌子的旧草屋,乐琪想:这地方穷成这个样子,这里人是怎么生活的?

    金兀术对她会心的一笑,说道:“是不是这里看上去很穷?很破旧?”

    “对啊,这么穷,这里的百姓是怎么生活的?又怎么能对付罗刹国的侵犯?”

    “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啊,我小时候也是住在这样的地方。”

    乐琪惊讶,现在看上去风度翩翩的当朝四太子,居然小时候是过着这么穷的生活,怪不得他去南方寻赵构,看到南方的富有就大肆掠夺南方人的财产。

    金兀术告诉她,因为他们自古以来就是马背上的游牧生活,物质是极度的匮乏,因为还要遭受别国的欺负,所以他们民族非常的团结,上下一心,每个男孩子从小都有超强的骑术和箭术,逆境最能磨炼人产生强大的意志力,无论天气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贫瘠,一旦战斗如同凶恶的猛虎下山,从不在乎自己的生命,毫不退缩。不要看居住破旧,在战斗中从不怕条件恶劣,非常能克服和适应这样的恶劣环境。

    金兀术看乐琪听得惊讶,便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待会到了城里,给你吃的食物就是把狗杀了,用新鲜的狗血拌饭给你吃,用生的狗肉给你吃。”

    “啊,这样啊,那我不去啦,回去回去,我怎么能吃生的食物,多不卫生啊!都是细菌。”

    “细菌是什么?”

    乐琪嘿嘿一笑,说道:“就算你是英勇无比,力拔山兮,无所不能,无所不晓,总有你不知晓的东西,算了,告诉你也不会知道,你这个古代人。”金兀术一笑,也不多问,挥鞭一甩,马车滴溜溜地进入了城里。

    金兀术的堂姐费莫夫人见到堂弟,欣喜万分,从小金兀术对这个堂姐最为亲厚。

    堂伯父体弱有病,堂姐家分到的食物总是最差最少的,并且根本也争不过虎视呆呆的其他堂兄弟们,每次看到堂姐的哭泣,金兀术总是与其他堂兄弟们争论,但是年少也打不过膀大腰粗的堂兄弟们,所谓弱肉强食,世道生存就是这模样。

    金兀术一直来总在接济堂姐一家老少,堂姐对他很是感恩,更是疼爱他,所以堂姐的小儿子婚礼,很早就送信到了金兀术的府邸。

    堂姐嫁了个很有能力的堂姐夫,守护边关甚是得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的欣赏,堂姐也是苦尽甘来。

    虽然外围都是茅屋泥墙,费莫将军府倒也收拾的很是气派,五颜六色的旗帜飘的到处都是,金黄金黄的苞米挂满了门前,一串串迎风摇动。

    这里的婚姻模式也有汉族人传过来的一些风俗,门窗也张贴了红喜字,尽管第二天才是婚礼,但是一切的准备都应备皆备。

    费莫夫人把他俩迎进房内,在温暖的大炕上围坐起来聊家常闲话,茶香氤氲,温暖而舒适。

    晚饭也没有金兀术说的狗血拌饭和吃生狗肉,都是熟食和大白馍,也没有很多的礼仪之类的,乐琪感到很是自由感觉。

    饭后,换上比较暖和的衣帽,金兀术拉着她来到山旁一处,乐琪远远望去,似乎山脚下有一处有灯光在闪动。

    踩着积雪走近一看,原来这里有好几个亮闪闪的冰房子。

    冰动物围成一圈,有马、羊,狗、兔子等,冰屋子内点满了蜡烛,冰动物的体内也点了蜡烛,明晃晃地闪动的。

    乐琪围着这些冰房子走了一圈,这些冰房子和冰动物比和扬子一起时候做的小冰屋更要美丽,且规模巨大。

    金兀术笑吟吟地看着她面露惊讶和欣喜的神色,说道:“喜欢吗?”“太喜欢了,啥时候做的啊?”

    金兀术也卖弄了一个关子,说道:“你猜!”

    “还是叱咤风云大元帅呢,也这么坏。”

    乐琪高兴地摸了一个又一个小冰动物们,这些小冰动物却是雕刻的惟妙惟肖,甚是可爱。

    乐琪想:如果冰雪不融化该多好啊!但是,觉得自己想多了,哪有天天是冰天雪地的,这里的人生活本来就靠天气暖和时分种植庄稼活命的,美丽的事物在脑海里回忆也是一件美事。

    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新郎新娘在当地的风俗下经过了一场场热闹也繁琐的过程。

    晚宴是篝火烤羊餐,这里一个小城居民大多数人都来了表示祝贺,偌大的、空旷的草地早被铲光了积雪,好多个烤羊篝火堆,最大的一个就是婚礼舞蹈场所了。

    围成一圈的人们跳起舞来,唱起歌来,气氛热闹高涨,乐琪发现这里的人们穿着打扮应该都是原始金朝时候的模样,尽管金朝新都的朝廷官员、将军穿着打扮已经没有那么原始了,但是这个小小的依兰城还是保留着原始的作风,这里的人依旧穿着着狼皮等兽皮作为衣服,制作简单粗糙,更是搞笑的是这里男子的头发看上去真的是可爱,乐琪每每看着这些男子的头发都禁不住的发笑!那些男子光着头顶,还留着刘海,耳朵下垂着绑起来的辫子,乐琪看到金兀术的头发很是自然的,也没有把头顶剃成很是滑稽的光头,看来这大城市和边塞小城到底有极大的区别。

    载歌载舞玩乐好一阵,费莫将军手下的一小将对着乐琪大叫起来:“仙女跳个舞,仙女跳个舞。”

    乐琪看到大伙儿的眼睛都看向自己,金兀术也闪闪发光的眼睛看着她,似乎在说,雁儿你会跳舞吗?这目光又是关切又是期待,乐琪对他一乐,这跳舞,虽然许久没跳了,这个本来就是我的强项。

    这个场合该跳什么舞蹈?乐琪想,这里人粗犷,应该不喜欢忸怩作态类型的舞蹈,对金兀术说道:“没问题,不久跳个舞嘛,只是没有伴奏歌曲。”

    “啥伴奏歌曲?”

    乐琪说:“你也不懂,这样,你让击鼓师跟着我的舞步敲击鼓点,能合拍就更好。”

    金兀术走到击鼓师身边,跟他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些,那个击鼓师便点头哈腰的答应了。

    乐琪走进圈内,让一边的宾客们往后靠了靠,便在脑海里思索一下以前自己经常跳的嘻哈类型的舞蹈hiphop,一招一势的步伐雷同醉酒,却又流畅混合的一丝不苟,诠释出了这个舞蹈的现代风格,狂野和迷人的刚劲狂热。

    鼓点恰到好处的跟上来,乐琪感到甚是有劲,似乎回到了现代,回到了和同学们一起在狂热的舞台晚会,这围成一圈的宾客们更是看得惊奇极了,不住地狂叫起来,像原始狩猎社会围着猎物的嚎叫。

    这舞蹈把婚礼的气氛推向了阵阵高潮,这个婚礼,新郎新娘都不是重点了,重点的是,乐琪的舞蹈是他们从来都没见到过,如此的新颖出奇,舞蹈连贯的动作是多么令人羡慕和追捧。

    一个舞蹈下来,鼓点应声而落,乐琪做了个感谢的弯腰表示,这些宾客更是嚎嚎大叫的欢呼,人们这个追星行为,看来自古有此。

    在金兀术惊讶惊喜的目光中,乐琪蹦跳着来到他的身旁,金兀术张手抱了她一下,顿时,全场都更加欢呼起来,“四太子,四太子…..”乐琪向那些宾客一看,发现人的数量多了起来,原来,那些小篝火圈烤羊的人,都跑到这里来观看乐琪的表演了,看这些情景,乐琪觉得他们的情绪兴奋到极点,这新鲜感的现代舞蹈,那真是龙飞凤舞的摇曳生姿,使人看得流连忘返!

    愉快的婚礼载歌载舞闹到大半夜,众人围着新郎新娘又是唱歌又是跳舞,酒喝得脸儿红彤彤,在噼啪作响篝火的辉映下,人们高涨的欢乐情绪始终都未消散,直到下半夜一阵强劲的北风吹来,篝火也被吹得更加噼啪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