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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爱如潮水

    她们住的两房小公寓是妈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这栋淡白色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层楼,门口有几级台阶。她们住在三楼。她打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儿,对街那棵夹竹桃从前只有一层楼高,后来已经跟她们这一层楼平头,长出了许多横枝。

    公寓附近有个小公园,种了许多花。公园里有一个顶端冒泡的圆形麻石小喷泉和一排绿色秋千。那时候,妈妈爱在公园对街的租书店租一本小说,靠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读着,由得她跟其他小孩子玩。她是小说迷,爱读那些白日梦爱情小说。

    那家租书店是瞿阿姨开的,她看上去年纪比她妈妈大一点,长年梳着一个斜刘海的半扎披发,老是穿黑色的衣服。平时很少说话,若不是坐在柜台看书,便是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不知道忙些什么。她的店是从来不休息的,书种多,常常有新书。她爱到那儿租漫画书。店里养了一只长毛的雌性大黄猫,她老爱趴在书堆里睡懒觉,不时在书封面上打上一个个梅花形掌印。它仿佛有掉不完的毛,弄得那些书上常常黏着它的毛。

    十六岁的她,既孤芳自赏也缺乏自信,因为是独生儿的缘故,她习惯了一个人,却又渴望朋友。小时候,她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住在一幢孤儿院里,有一大群朋友陪她玩。长大了一点之后,她的想法改变了,她希望自己是个富有的孤儿,比方说她妈妈是富甲一方的希腊女船王,死后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等她到了十八岁,喜欢怎么花那笔钱就怎么花。拿到遗产之后,她首先会去环游世界。

    她睡房的墙上贴着一张彩色的世界地图,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这张地图有个来历,是她心中的一个秘密,也许有一天,她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某个人,但不会是在十六岁的时候。总之,这是一张特别的地图,国与国的边界没有传统的黑色硬线,而是化开了的水彩。海洋里有鲨鱼、鲸鱼、海龟和螃蟹,某个山洞里有一个藏宝箱。荷兰的标记是风车、日本是樱花、维也纳是小提琴、奥地利是一颗古董水晶、布拉格是一块油画板、法国是一瓶香水、意大利靴子的顶端是一小块乳酪、澳洲是树熊、中国是大熊猫、西班牙是一头傻乎乎的斗牛、瑞士是一片巧克力、希腊是一幢圆顶小白屋。

    她十六岁的时候,是二零一二年,那一年,到日本里原宿旅行就像朝圣一样,她也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跑到那儿去。她已经决定,毕业后先当五年的空服员,那就可以到处飞,还能够拿到便宜的机票。五年后,再想其他的事情也不迟。

    为了储钱将来去旅行,每个星期天和假期,她在一家日式乳酪蛋糕店打工。

    她很快就发现,依靠那份微薄的时薪,她大概只能用脚走路去旅行。

    跟她一块在店里打工的一个女孩叫秀。秀跟她同年,是个孤儿,但她从来没住过孤儿院,而是像游牧民族般,轮流在亲戚家里居住。她并不是富有的孤儿,得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赚钱。

    八月底,暑假结束了,梦祭升上高中二年级。因为整个暑假都习惯了十点钟之后才懒洋洋地起床,所以,开学的第一天,当她从床上醒来,闹钟早在半小时前已经响过了。她慌忙踢开被子,跳起来梳洗,并且以比消防员救火还要快的速度罩上白衬衫和深蓝色的校裙,带着背包冲到街上。

    当她赶到学校,离第一节课只剩下不到七分钟的时间。她走进课室,大家都已经选好了坐位,纹坐在第二排,旁边已经有人了。她喜欢坐在后排,离老师远一点,感觉上比较自由。她坐下来,把书包放在桌子底下。课室里坐位每一行都是排双的,她却落单了。她旁边的坐位空着,应该还有一个人没来。

    她一直望着门口。这时,第一节课的钟声响起,与钟声同步走进来一个男生,潇潇洒洒、不急不缓地在她身边落座。这时候,班上几乎所有人都同时朝她这边看。坐在她旁边的是小胖子申。高一的时候,他们曾经同班。他胖得一串下巴叠起来,每次上体育课也会弄得满头大汗,走起路来两条大腿和两边脸颊噼啪噼啪地响,像交响曲似的。中三暑假前的一天,她在化学实验室见过他,他比以前更胖,眼睛湿湿的,头发也湿湿的,孤零零地躲在那儿。她悄悄替他开空调,然后把门关上。

    谁也没想到,过了一个暑假,他竟然告别了相扑手的身材,身上的肥肉全都不见了,而且像踩了高跷一样,一下子长高了许多。他皮肤白皙,五官本来就不难看,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子。减掉十几公斤之后,只剩一个下巴,连轮廓都漂亮起来,怎么看都是个帅气的男生。

    你是申?她震惊得半张着嘴巴问他……

    他朝梦祭点点头。从前那个眼神有点落寞和自卑的小胖子已经一去无踪。申的笑容竟然带着些许不羁。

    星期天,她到乳酪蛋糕店打工。秀跟梦祭一样,升上高中二年级。她告诉她申的事。

    由青蛙摇身一变成为王子的申,很受女生欢迎。他在操场上打篮球的时候,每一层楼都有女生靠在栏杆上替他打气、悄悄议论他。外形改变了的他,人也好象一夜之间长大了。余却还是像个孩子,站着时从来不会挺直腰板,老是有点歪歪斜斜,好象准备随时再睡上一觉,每天穿的白衬衫要不是皱巴巴,便是从裤头里跑了出来,吃过的东西一定留点碎屑或是污渍在脸上和身上。他的书包重得像石头,甩在桌子上时会发出巨响,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清理过。他有一双大脚,那双鞋子大得可以用来养一窝小鸡,松脱的鞋带从来不会去绑。他打球时一头乱发荡着汗水,粗粗鲁鲁地拍着球穿来穿去,有时还会露出一双多毛的腿,投篮的时候并不会象申那样自觉地摆出一个潇洒的姿势。在申身边,他是那么不起眼。

    一天放学后,她独个儿去坐地铁。那天的人很多,车厢里像挤沙丁鱼似的。她抓住扶手,戴着耳机听歌,双眼无聊地望着车厢顶的广告。当梦祭的目光无意中转回来的时候,发现余在另一个车厢里,露出了半个乱蓬蓬的头。她想看清楚一些,却已经不见了他。

    列车开抵月台,她走下车,回头看了看月台上挤拥的人群,没发现他。然后,她踏上电动楼梯,靠右边站着。当电动楼梯爬上顶端,她伸手到背包里拿她的车票,这时,她看到那个乱蓬蓬的头在电动楼梯最下面,飞快地蹲低了一些,生怕给她看到似的。

    到了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放学之后,梦祭撑着一把淡米色的细纹图案雨伞,走路回家。余并没有带雨伞,他好像从来都不带雨伞。他鬼鬼祟祟地在距离她几公尺后面跟着,笨得还不知道她已经发现了他。她也只好继续装笨。

    那天的天空沉沉地罩下来,人们的雨伞密密麻麻地互相碰撞,谁也看不清楚雨伞下的那张脸。她把手中的雨伞高高举起来,像一个带队的导游那样,悄悄给了余指示。

    回到家里,她躲到窗帘后面看他。他从那株夹竹桃后面走出来的时候,乱蓬蓬的头发塌了下来,整个人湿淋淋的,拱起肩,踩着水花在大雨中离开了她的视线。

    第二天、第三天,他的坐位都是空着的。梦祭双手支着头,无心听课。虽然余在课室向来很静,仿佛不存在似的,然而,没有了他的课室,却又静得有点寂寞。

    到了第四天,他终于背着那个大石头书包回来了。他脸色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那天上课的时候,他不停擤鼻涕,打喷嚏时好几次把她脑后的头发吹了起来。

    放学之后,她以为他会回家休息。然而,他还是如常地跟着她。他不像刚开始的时候跟得那么贴,离她老远的。梦祭戴着耳机,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有时会突然在某家商店的橱窗前面停下来,装模作样,偷偷瞄一下他有没有跟来。确定他还在后头,她才继续往前走。那天路上的人很多,迎面朝她走来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当他们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在几十步之遥的后方,同样的这些脸孔,也会遇上那个跟她如影随形的余吗?

    她走进一家戏院,买了一张五点半的戏票,并且确定余也跟着她买票。那天放的是《泰坦尼克号》。她坐在漆黑一片的戏院里,她旁边的几个女生哭得很凄凉,仿佛她们也搭了那艘沉船,也跟那个男主角相爱似的。那是他们一起看的第一出电影,没有相约,也并没有一起买票,但她知道他也在这黑蒙蒙的戏院里,在后头某个地方,跟她一样,是这个爱情悲剧的其中一个观众。是她把他骗进来的。

    从戏院走出来,天已经黑了。她双手勾着背包的肩带,夹在散场的人群中,朝车站去。城市的灯渐渐亮了起来,空气中有点秋意,她踩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颜色像蓝宝石的地铁站。月台上没有很多人,列车驶进来,车门打开了,她跳进车厢里,找到一个位子坐下来。

    列车到了月台,她甩上背包走出车厢。电动楼梯缓缓把她送上地面,如往常般走路回家。小公园上的秋千在微风中摆荡,猫毛书店已经关门了。回到家里,她匆匆丢下书包,躲到窗帘后面偷看。余已经走在回去的路上,在街灯下拖着斜斜的影子。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是体育,他们在学校的运动场比赛垒球。纹拿着一本书坐在看台上的石级上,无聊地翻着。因为脚的问题,她一向不用上体育课。这一天,申跟余一队,她是敌方。轮到她击球的时候,由余负责投球,申是捕手。她握着一根垒球棍,摆出准备击球的动作。

    放学后,她回到家里,校服没换,站在睡房的窗前,手抵住窗台,望着下面那棵夹竹桃。叶落了,地上铺满红色的花。一个男生从树后面走出来,他在躲他的小白狗。然后,人和小狗一起走了。她知道再也不会在这儿看到余。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原来很傻,像是自说自话,他根本就听不到。要是他无意中听到了,他也许会问:

    你刚刚说什么?

    我没说什么。你幽幽地回答。

    既然他没听到,你惟有假装自己没说过。是的,因为他不懂,所以,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他。

    这一天,她在余常去的那家游戏机店玩《丧尸》,不断投币,中枪惨死了无数回,给那些像一堆腐肉的丧尸,还有狼狗、蝙蝠和毒蜘蛛不停袭击,从来没有瞄准过一枪。她不时朝门口看去,没见到余。他今天会来吗?要是他来了,她便可以假装在这儿碰到他。

    第二天黄昏的时候,她抱着书包,坐在通往红花院山坡的麻石台阶上等余。台阶的罅隙长满了杂草,梦祭把杂草一根根拔掉,一面数着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等到她差不多把那儿的杂草全都拔光,忘了他到底喜不喜欢她的时候,余终于回来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带着惊讶的神情问。他怔在那儿,好像觉得很奇怪。

    她停了一下,说,申在帮你追我。

    他呆了半晌,说:不会吧?我没说过喜欢你。

    他看出你心里其实喜欢我。

    他不说,她也不知道。她一副羞人答答的样子。

    他真的这样说?他半信半疑。

    她用力点头,告诉他:不过…既然他一番好意,我们就试试一起吧,反正你也说过,你不讨厌我。

    看到他一副百口莫辩的样子,她心里觉得好笑。余是那种好欺负的男生,会因为觉得不好意思而不敢拒绝女孩子。要是她这时突然跳到他身上搂着他,他也只会满脸羞红地说:呃……你……你别这样……真是怕了你。但是,这一刻,她还是很矜持地站在台阶上,看着不知所措的他。

    前一天晚上,她本来已经选好了这天要穿的衣服。然而,放学之后回到家里,把衣服套在身上,望着镜中的自己,她突然发觉今天整个人的状态、脸色、气质、眼神、侧影、背影,还有咧嘴而笑、羞人答答的笑、梨涡浅笑的样子等等各方面,穿起这身衣服都不好看。她只好从头再挑衣服。可是,试了一大堆衣服之后。她最后还是穿上她常穿的一件胸前有图案的淡红色雪纺上衣、牛仔裙和一双小白鞋出门。临行前抓了一本杂志塞进布包里。六点整,她来到小公园,绕着小喷泉踱步。泉水哗啦哗啦地飞落,她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扑通扑通地跳。这时,一颗水珠溅进她眼里,她眨了眨眼睛,看到老远朝她走来的余。她连忙望着另一边,又低头望了望地下,假装没看到他。等到他走近,她才抬起头,好像刚刚发现他的样子。这是他们第一次的约会,他身上还穿着校服,背着那个大石头书包。

    无情的她把莫名其妙又孤单的纹丢在那儿,奔下楼梯,走出学校大门,跑到车站排队。人越心急,车也就好像来得越慢。终于,巴士驶来了。梦祭钻上车,在车厢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戴着耳机的头抵着车窗看风景。今天该穿白色汗衫配红色外套,还是黄色汗衫配黑色外套?为什么我老是觉得今天像是最后一天?跟余恋爱的感觉却又偏偏越来越强烈?她已经不想跟他分开了。

    就在她越想越悲伤的时候,她无意中瞥见车外有一张熟悉的脸。申和丝轻两个人还一路上有说有笑。丝清是他们学校著名的零瑕疵美女,公认是男生的梦中情人。

    那天晚上七点钟左右,纹打电话来。她哭得很厉害。那天晚上。她没法睡。然而,第二天,报纸的头版登了乔二零一四年演唱会上一张她回头带着微笑朝观众席挥手道別的照片。她真的走了。

    报上说,三十三岁的她因为感情困扰和事业走下坡而自杀。她的男朋友就是她和秀在麦当劳见过的那个模特儿。两个人一直离离合合。乔出事前一个星期,那个男模从他俩向住的公寓搬走了。不会游泳的她,选择在落日烧红了天际的一刻从桥上跃下。尸体很多瘀伤,内脏和心都碎了,鼻孔一直渗着血。平安夜那天,许多歌迷涌到桥畔献花悼念她。收音机播的不是《平安夜》,而是她的歌。那首《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情人》不停地播。她们没去桥畔,她怕她会哭。

    二零一四年的除夕太暗了,她睡觉的时候一直把床边的灯亮着。夜很静,她没戴耳机,乔的歌声却仿佛还在她耳边萦回,流转着,舍不得逝去。她望着墙上那张因年月而泛黄的地图,突然想起了一个久已遗忘的人。他的背影已经变得很模糊了。他此刻在什么地方?他也已经长大了吗?

    放榜的那天一晃眼就到了。她什么也没说,匆匆躲进睡房里,把门锁上,瘫散在床上,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她累了,很想睡觉。她一直睡到隔天下午才醒来,下了床打开门走出客厅。屋里没有人。她在厨房的流理台上发现罩着盖子的新鲜饭菜和一袋面包。她没碰那些饭菜,打开胶袋,拿了两个圆面包,没味道地吃着,喝了一杯水,然后回到睡房去,锁上门,拉上窗帘,照原样躺在床上,又再睡觉。

    半夜里她醒来,光着脚摸黑走到厨房,吃了一个面包,再回到床上,还是动也不动地躺着。第二天黄昏,梦祭大字形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家里的电话响起来,她的手机早就关掉了,电邮不看,电话也不接。妈妈在外面接了那个电话,过了一会儿,她敲敲她的房门,在外面说是余找她。

    说我已经睡了。她有气无力地说,眼睛没离开过天花板。

    又过了三天。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像死尸般瘫在床上,偶尔离开房间,只是为了上个厕所,或是到厨房去,看到什么便吃什么,然后尽快回到睡房里,重新又瘫在床上,定定地看着漆黑一片的天花板。

    到了第六天,她去厨房喝了一杯白开水之后,没有回到睡房。她在客厅那张宽沙发躺了下来,叉开双脚,抱着抱枕,用遥控器开电视,眼睛望着荧光幕发愣,就这样躺了大半天。当她听到妈妈转动钥匙开门的声音,她起来,裸着脚回到自己窗帘紧闭的昏暗房间里,没希望地坐在床边,直到累了就躺下去。

    接下来的十多天,当妈妈出去了,她才会离开房间,软瘫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望着电视画面,偶然看到好笑的情节也会笑笑。只要听到妈妈回来的声音。她便会离开沙发,回去睡房,倒卧在床上,什么也不做。

    一天夜晚,她人瘫在沙发上,一条手臂和一条腿悬在沙发外面,直直地望着电视画面发呆。这时,她旁边的电话响起,铃声一直没停。她瞥了瞥来电显示,是余。

    她不想见任何人,连余也不例外。

    隔天,余再打来,她懒懒地躺在床上,没接那个电话。不管铃声多么固执地响着,她只觉得那是遥远的、跟她无关的声音,就像西伯利亚的风声,进不了她的双耳。

    一向不爱下厨的妈妈,每天都做些新鲜的饭菜,留在厨房里给她,又写了许多字条放在一旁安慰她。那些字条,她只瞥一眼,饭菜也只是随便吃一些。她变成屋里的一个魅影,一天可以睡十八个钟,余下的六个钟发呆,无助的感觉成了惟一的感觉。

    渐渐地,余的电话没有再打来。电话停止打来的那天。她睡了二十个钟,无助感再一次把她淹没。

    不久之后的一个傍晚,她在厨房吃了几条菜,然后瘫在沙发上,看到一段关于某大学迎新营的新闻,报道说,玩新生的游戏因为带色情成分而遭人投诉。大学原来已经开学了。余、纹,还有申,都已经成为大学生了吧?她突然想起乔那段关于时间的独白,不管是花蝴蝶、小翠鸟、夜莺或是秃鹰,都有一双翅膀。然而,她的时间、她的十九岁,却是落翅的小鸟。

    她从沙发上坐起来,把牛仔裤和汗衫穿在睡衣外面,戴上一顶鸭嘴帽。两个多月以来,她头一次离家外出。她把帽子拉得低低的,不让别人看到她的脸,也不想看到別人的脸。

    她走到猫毛书店,租了《哈利波特》第二集,然后直接回家,躲进睡房,头埋书里,掉进哈利、荣恩和妙丽的巫术世界,想像自己也有一件隐形斗篷,那便不会有人看到她。

    猫毛书店成了她惟一肯去的地方。她总是挑夜晚去,看不到日头,也不容易碰到人。她租的都是魔幻小说、推理小说和武侠小说,以前爱看的那些研究尸体的书,并没有再看。她已经成为尸体了,不用再找些跟自己相似的东西。

    有些书,她看了头几集,后面那几集给人租了,她便会蹲坐在猫毛书店的小凳子上,呆呆地等着別人来还书,也许一等就是几个钟头,不一定会等到。有时候,那只大黄猫会趴在书堆里,盯着她看,好像她是个怪物似的,说不定连它都嗅到她身上那股失败者的气味。

    瞿阿姨常常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有客人租书或是还书的时候才会走出来。她只会跟她说最低限度的说话,比方是这本书租了出去、关门了。正因为她话说得少,她才愿意待在那儿。

    她看书有时看到三更半夜,白天睡觉,反正她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她甚至连梦都很少做了。

    当她低着头,呆呆坐在猫毛书店的小凳子上等着別人来还书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一双熟悉的腿站在她面前。她没抬头,想躲又没处躲。

    梦祭!那把声音带着无限惊喜。

    她抬了抬眼睛,刚下班的妈妈,身上还穿着制服。

    手里拿着从市场里买回来的菜,咧嘴朝她微笑,好像很高兴看到她终于肯外出。她垂下眼睛,抿着嘴唇,什么也没说。

    既然你出来了,今天晚上不要做饭了,我们出去吃吧!她一边说一边把梦祭从小凳子上拉起来,招了一辆出租车,然后把她推上车。她哪里都不想去,但她没反抗,静静地坐在车厢里。她是连反抗都不愿意。

    直到一天,像平日一样,她头上戴着拉得低低的鸭嘴帽,到猫毛书店还书。大黄猫屁股朝书店大门趴着,她发现它的尾巴摆成C形。她的心缩了一下,像做了亏心事似的,帽沿下的眼睛四处看。但是,书店里只有瞿阿姨一个人。书店对面她和余以前常去的小公园也没有人。她把书丢在柜台,拿了要租的书,付钱之后匆匆回家去。然而,接下来许多天,当她踏进猫毛书店,那个猫尾摆成的C字都清晰地呈现在她眼前。

    十一月中的那天,是她最后一次去还书。她故意等到书店差不多关门的时候才去。她把书揣在怀里,头上的鸭嘴帽低得几乎盖着眼睛,只看到前面几英尺的路。她不走在人行道中间,而是靠边走,不时偷瞄后面有没有人跟踪。终于到了书店,她的心跳好像也变快了。大黄猫平日喜欢趴的那个位置,只留下几个梅花形的猫掌印和几条猫毛。她心头一惊,抬起眼睛四处搜寻它。发现它屁股朝她趴在柜台上,尾巴摆成一个完美的C形。

    她看着书店对街朦胧月色下的小公园,她曾在那儿忐忑地等着余,他们在那儿吃着后来没机会面世的两种乳酪蛋糕,把可乐冰在喷泉水里,曾在那儿一起温习,也曾一起埋掉给乔送行的白花。

    她跟余说好了在小公园见面。然后,她放下话筒,走出电话亭,坐到公园的秋千上等着。她从秋千上缓缓站起来,看着朦胧月色朦胧路灯下那张隔別了整整三个月的脸。余来到她面前,投给她一个微笑,微笑里带着些许紧张,也带着些许腼腆,搜索枯肠,还是找不到开场白。

    她躲起来的日子,余好像急着长大似的,刚刚理过的头发很好看,身上罩着汗衫和牛仔裤,一边肩膀上甩着一个簇新的背包,最外面的一层可以用来放手提电脑,脚上的球鞋也是新的。他看上去已经是个大学生了,过着新的大学生活。

    她满脸泪痕,走着走着,终于回到她的避难所她的家。她倒在床上,抱着布娃娃呜咽,泪水沾湿了她的脸,也沾湿了它的脸。她哭着哭着睡着了。天刚亮时她醒来,睁开眼皮肿胀的双眼,望着灰濛濛的天花板。明天睡醒之后她还是继续睡觉吗?我便是这样过一生吗?我不可以这样!突然之间,她像活跳尸般从床上弹了起来。

    三个月来头一次,她打开窗,坐到书桌前面,亮起了像吊钟花的台灯,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笔记,认真地温习起来。她揉揉眼睛,望着窗外,清晨的蓝色微光驱走了夜的幽暗,街上的一切渐渐显出了轮廓,她伸了个大懒腰,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口气有如大梦初醒。

    决定了自修再考大学入学试之后,她早睡早起,每天跟着自己编的一张时间表温习。每次电话响的时候,她都会心头一震。然而,余一次也没打来。

    二零一五年的除夕夜,梦祭、余、秀、申跟纹,在梦祭和余头一次约会的古墓餐厅里度过。

    申刚刚跟丝轻分手。虽然很多女生想和申度除夕,他却宁愿跟他们一起。

    我下个月开始在报纸写专栏。余向他们宣布。

    你写什么专栏?申问。

    是每天的专栏,我会每天出一个有趣的算术题、逻辑题或是智力题给读者猜。

    申首先跟余碰杯,他们也跟着一起碰杯。

    没想到还在念二年级的余当上了专栏作家,申也很幸运在广告公司找到一份美术设计的工作,还设计了一个大型的户外广告牌。

    那是某个名牌的青春便服广告,特写一个满脸雀斑的洋模特儿一张灿烂的笑脸。广告牌悬在繁忙的公路旁边,上面有一句标语:年轻是一切错误的借口。

    二零一六年十月初的一天,在余红花院的家里,他们无意中发现一个网站,它后来造成了网络大挤塞。它的名字叫:《印度洋上的美丽花环》那就是岛国马尔代夫。它由一千一百九十个岛屿组成,从天空中俯瞰,群岛的形状宛如一圈花瓣。它的国花是美丽的粉红玫瑰。

    一位业余摄影师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停留在马尔代夫,回家之后把他拍的两百多张照片放在自己的网站上。那个宁静的世外桃源让人心驰神往。他们看到了海连天的景色,看到了落日长霞染红了的椰树影,看到了蓝色的珊瑚礁,看到了比马儿还要大的鱼,看到了大海龟笨拙的泳姿。

    他们也看到了盖在海边的水中屋。一排排草蓬顶的水中屋,一边是大海,另一边是游泳池。人睡在屋里的床上,朝左边转一个身,就可以跳到海中畅泳;朝右边翻个筋斗,就掉进游泳池里去,双脚根本不用碰到地板。

    他们后来决定圣诞在那儿度过,十二月二十四日出发,二十七日回来。

    他们在网上预订了机票,找到一家便宜又漂亮的旅馆,那儿虽然没有梦寐以求的水中屋,但是,只要走出房间几步,就是海滩了,偶尔还会有大海龟爬到那片岸上孵蛋。要是他们幸运的话就能看见。

    她买了一件簇新的游泳衣,淡红色的,分成上下两截,又买了太阳帽和防晒膏,每天倒数着出发的日子。

    生命中的那一天终于来临。他和她带着轻便的行李,在黄昏时抵达那个碧海连天的岛国。一片印度洋的美景在他们面前展开来,他们走出机场,深呼吸一口凉爽的空气,然后兴致勃勃地乘船往小岛上的旅馆去。

    旅馆由一排排的小茅屋组成。当他们踏进那个洋溢着热带风情的旅馆大堂,一位穿粉红色纱笼的女郎迎上来,把一个玫瑰花瓣编成的花环挂在她脖子上,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跟她说:欢迎来到天堂!

    他们千挑万选的旅馆,连名字都隐隐透着死亡的信息,它叫天堂旅馆。她毫无防备,并不知晓自己已经到了人生旅程的最后一站。

    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傍晚,他们坐在海边餐厅的白色藤椅子里,身上穿着白天在市集买的T恤,胸前印着马尔代夫的日落和椰树。他们悠闲地啜饮着插着七彩小纸伞的冰凉饮料,遥望着浮在海上的一轮落日。

    一辈子住在这里也不错,每天扫扫树叶就可以过生活。余伸长腿,懒洋洋地说。

    不行!我们还有许多地方没去,伦敦、纽约、托斯卡尼、佛罗伦萨、希腊爱琴海、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还有巴黎!她憧憬着,然后问余。你有没有想过,三十岁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他耸耸肩,说:那么远的事,我没想过。

    我也没想过。她很高兴地说。

    他朝她看了一眼,不解地问:那你为什么问我?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跟我一样没想过。她懒懒地说。

    南方傍晚的玫瑰花香,飘送着离别的气息。直到如今,每个黄昏,她仿佛又嗅到了玫瑰花的香味,那片花瓣宛如小陀螺,在往事的记忆中流转。

    第二天,那个将他们永远隔别的星期天早上,她穿上游泳衣,把还没睡醒的余拉到海滩上去。他们挨在遮阳伞下的白色躺椅上,余帽子盖着脸,还想继续睡。她起来,一边往身上抹防晒膏一边对余说:快点下水吧!明天一早就要走了。

    然后,她把塑料拖鞋留在岸上,独个儿跑到海里,那儿有许多人正在游泳和浮潜。她闭上眼睛,仰躺在水面上,享受着清晨的微风,由得自己随水漂流。不知道漂了多久,她张开眼睛站起来,余还半躺在岸上。悠闲地望着她。她朝余大大地挥手,要他快点下水。他也朝梦祭大大地挥手,却不肯来。她心里想着,等她上岸。她要好好对付他。而今想起来,那一刻,他们竟好像是道别。

    她缓缓游往深水处。游了一阵,她脚划着水,揉揉眼睛,突然发现一阵遍布水面的颤抖哆嗦,顷刻之间,海水如崩裂般急涌上来,把她整个人冲了出去。畏怖恐惧过头了,她想呼救却叫不出一个声音。当其他人纷纷慌乱地往岸上跑,余却奔向她,走到水里,拼命游向她,想要把她拉上岸。她挣扎着呼吸,想向余伸出手,她几乎碰到他的手了。然而,就在那个瞬间,一个三十尺的滔天巨浪把他们冲散了。它把余卷到岸上去。

    梦祭在恐怖的漩涡中挣扎着呼吸,筋疲力尽,闭上眼睛。然后再次挣扎呼吸,直到她再无气息。然后,她再次张开眼睛,看到自己漂向了死亡的彼岸。那场海啸把一切都捣毁了。申、秀、纹,每个人都来了,不知道怎样安慰他。他们帮忙着寻找她,希望她还活着。五个星期过去了,其他人都不得不陆续回家,余还是执拗地留下来。

    直到搜索队放弃搜索的那天,他从一个找不到梦祭的停尸的帐篷回来,路上给一块尖锐的木板割伤了脚。他没理会那个淌着血的伤口,带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旅馆,把门关上。明白最后一丝希望的光芒已经熄灭。

    对不起,余,我回不来了。

    这一刻,是倒数的最后二十分钟了。

    余,有一个秘密,我从来没告诉你,也没告诉任何人。我念小五的那年暑假,附近搬来了一个念初中一的男生,他长得很可爱,有一双大眼睛和漂亮眉毛,像漫画里的小英雄。我有好多天悄悄跟踪他,只是想看看他都做些什么。

    一天,我看到他走进一家文具店。过了一会儿,他手里拎着一卷东西出来。于是,我怯生生地进去那家文具店,问那个一头白鬈发的老店员他买了什么。老店员带着微笑在柜台上把一张世界地图摊开来给我看。那张地图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海是蓝色的,陆地是绿色的,山是咖啡色的,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标记,荷兰是风车,维也纳是小提琴,西班牙是一头斗牛……简直美呆了。

    这是最后一张了。老店员说。

    可是,我没钱买。

    后来有一天,我又再悄悄跟踪那个男生。这天,我看到他在溜冰场里牵了一个漂亮女生的手。我心里酸酸的,孤零零地回家去。回到家里,我蹲在地上,把小猪扑满里的钱全都倒出来,拿去买了那张地图,然后把它贴在睡房的墙壁上。

    那天以后,我没有再跟踪那个男生。后来,听说他失踪了,警察在附近调查过一阵子。我很内疚,要是我继续跟踪他,也许会知道他去了哪里。

    渐渐地,我已经忘了他的样子,却向往着那张地图上的天涯海角。

    所以,那一天,当我发现你跟踪我,我是多么的震惊?

    那就是宿命吧?虽然我那时候还不了解。

    人死了之后,一下了也成熟了。而今我终于明白,在相遇之前,我也许喜欢过别人,那个人并没有喜欢我,又或是别人喜欢我,我却不喜欢他。为什么会是你和我呢?

    原来,那些人都只是为了恭迎你的出场。我们的相逢中,天意常在。

    我已经顺水漂流,跟着大海去流浪。我会化成风,化成云,化成蓝色的珊瑚礁,化成鱼儿,化成大海龟。也许,有一天,一个女生会问她爱上的那个男生:先有大海龟,还是先有海龟蛋?见不到我的尸骨,你会永远记着我鲜活的脸庞,怀念我们曾经分享的一切,还有那些我们共度的年轻青涩的岁月,多么短暂,却又已经是永恒。

    不要悲伤,我活过。我为你流过眼泪。我爱上了你。要是有一天,你的飞机在天空中飞翔,你突然发现头发乱了,那一刻,你会想起老是喜欢弄乱你头发的我吗?这个世界偿还给我的时间,只剩下最后一分钟了,我要送你一份礼物。当你想起我,请你抬头仰望那片白云深处,没有了你,我又重新变回孤独,这是今后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