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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快刀

    战机得当,力量不弱与敌人,他自信自己这一击会得到应有的战果。

    周杰一心多用后发先动,长矛变扫为抽,将最近的羌骑兵连人带马,抽向冲来的羌骑副将。

    羌骑副将势头不减,接连击飞砸来的骑兵,一刀劈下直逼周杰脑门。

    那刀不是寻常的弯刀,比寻常的弯刀长了一寸。

    一寸长一寸强。

    周杰举矛过顶硬抗这一刀,“噹”的一声巨大的声浪如雷音炸响,激的四周雪花倒卷。

    副骑将想要压着长矛翻刀,刺出那谋划的夺命一刀,可惜周杰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且在力量上比其更强一些,碰撞的瞬间弯刀被长矛弹开,长出的那一寸自然再也无法刺出去。

    双方在雪地上同时后退,滑行数步,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痕迹。

    羌骑副将退了数十步,方才堪堪止住,反观周杰五步即停,面色温红。

    十六万斤的力量下,双方实力确实不差多少。

    副骑将是纯粹的力量爆发,养精蓄锐多时,力道对冲下身体借力,想在对冲的力道争锋下出奇招,刺出必杀一刀。

    可惜力量稍弱未能得逞,靠滑行退步才卸掉大部分的力道,更何况他使得是刀这样的短兵,卸力只能靠身体。

    因此他右手虎口止不住地渗出大量鲜血,大拇指被反向折断,整个右手手臂关节脱臼,软趴趴地垂在身侧。

    周杰则是技巧卸力,将力量对冲带来的冲击,巧妙地利用兵器转移到地面上,把影响降到最低,即便如此他的虎口处还是渗出了鲜血。

    表面看似没有多大的伤害,实则身上那些细的小伤口,已经在发挥它们的威力。

    细小且不起眼,流出的血积少成多,当你发现时已经晚了。

    刚才的力量碰撞,导致伤口出血的速度加快,伤口裂痕的范围也在扩大拉长。

    流血的后果就是身体会越来越虚弱!

    所幸此时是冬季,天气也足够冷,伤口出血量少会很快被冻结结痂,在战斗中反复裂开,导致伤口不断增大。

    双方一招过后互有胜负,羌骑副将的攻势不会停顿,他的时间即为生命十分有限,不能浪费丁点的战斗时间。

    趁着反震后退的间隙,他左手拿刀迅速给自己的右臂接骨,将折断的拇指掰回去。

    只要不是左撇子,左手的力量再强也比不了右手。

    战机已到,先止者出手!

    可是周杰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等着生死之敌调正自己的状态,正好自己的骨头。

    这是他给予对手的尊重,以前他不懂这个道理,现在的他懂了,所谓的穿越者条规被扔到了天涯海角。

    所谓的杀伐果断,所谓的行事狠辣不留余地,那些幼稚的想法从今天起将永远离他而去,被彻底从思想上抛弃。

    教授他这个道理的师父,就是那些刚刚毙命于他长矛下,向死而生的无畏精骑。

    这种感悟,没有历经生死的人不懂,没有英雄豪气的人不懂,没有遇见这样对手的人更不会动。

    气机是相互的,可以是厌恶,也可以是惺惺相惜。即是敌人,也是特殊的朋友。

    周杰摆出一个经典的矛法起手式,侧身微蹲,矛头点地。虽然屈着腿,斜着身子,但他的姿势却是生动而优美,完全无懈可击。

    刚才的交锋中胜负已分,若在寻常比斗中已经结束,可现在是在战场上,战场上的胜负只有生与死。

    副骑将看着他,眼睛里仿佛又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一个同样值得尊敬的人。

    茫茫草原寂寂无声,有时明月如镜,有时风来雨去,在牛羊成群的牧场里,这个人将自己从战场上悟到的无名刀法传授给了他。

    时常向他讲述中原人的故事,讲的最多的人物,就是卫青、霍去病、李广那些英勇豪迈,气度非凡的大将军,大英雄。

    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霍去病,一个人就让整个草原哭泣退走的英雄少年。

    他们与草原上的英雄一般无二,都是翱翔在天际上的雄鹰,奔走在草原上的狼神,甚至比雄鹰和狼神还要厉害百倍,连伟大的长生天都无能为力。

    强大的匈奴被打败一分为二,还有一部分跑到了西边,永远逃离了这片草原,而后才有了现在草原上的各个部族崭露头角。

    面前这个人虽然是第一次见,可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些故事里的人物。

    同样的年轻,同样的英勇强大,武力非凡,关键是他拥有非凡的气度。

    骄傲却不蔑视,无论对手是谁,是否强大弱小都是以真诚的态度对待。

    副骑将想起了那个人说过的话,唯有真诚正意,心无旁骛的人,才可以成为值得人敬仰的强大武者,练就出绝世无双的武功。

    面前的少年,就是这样的人。

    他从不轻视敌人,那怕是心理上不在意,态度上出手必尽全力。

    单凭这一点,天下间所有学武的人,就少有人能做到这样的境界。

    “我叫呼伦!”呼伦的手是冰凉的,血却是滚烫的,在看到周杰态度的那一刻,他心里的仇恨已然解开了大半。解开的不光是仇恨,还有心境!

    能够与这样的人物交手,已是他这一辈子最高的荣光。他希望自己能战而胜之,不为名扬天下,只为用周杰的血洗净骑队的耻辱,洗净部族的耻辱。

    明明是他的生死之敌,为什么心里却对这个人充满尊敬。

    “在下周杰,请!”周杰第一次在正式的战斗中回应了敌人,这个字说出口,新的战斗便开始了。

    “请”字一出,呼伦的刀已出手,匹练般劈了出去。他一出手就是全力,全无先前的自满。

    从战场上练就的刀法,一刀快过一刀,一刀比一刀狠辣,一刀比一刀力重。

    出手间七十二刀一气呵成,连成一绝,绝不给敌人喘息之机,这正是刀法中的“奋勇式”。像它的名字一样,勇往直前,一旦使出这一招,对手必定要以兵器格挡。

    这一刀的要点在于先发制人,以刀力聚势,声势夺志。所以一出手,就要绝对的勇往直前,不能有丝毫的犹豫胆怯。

    刀与矛相击,声如疾弦,单调的铁音大有一种滔滔不绝之势。当这一环快刀发完之时,敌人势必在刀法的压制下陷入弱势,因长久的防守而疲软。

    可是现在他的七十二刀出完之后,敌人依旧稳如泰山,脚法不乱,完全没有在气势上压倒对手。

    呼伦神色微凝,对方手里拿的明明是一杆铁矛,他的刀劈在矛身上,就像是劈在厚厚的羊毛上,软绵绵的触碰得到却无力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