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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日常

    “哎,最后一次了,以后没有这种好事喽。”周杰情绪不高,颇为苦恼道。

    王大商人道:“我说你小子隔几天就来一次,不会是去羌族人那里打秋风了吧?”

    周杰苦笑摇头道:“是他们非要找我野战,迫不得已呀。”

    有人好心提醒道:“你呀还是年轻,如此招惹是非,他们怎能不会报复你?”

    王大商人笑道:“要我说,干的好!”

    “那些个蛮夷不知天高地厚,向来喜欢惹是生非,你软弱可欺他就强硬似盗匪,你硬气霸道寸步不让,他就会装孙子步步退让。”

    “就该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知道,咱大汉的男儿可不是好惹的。”

    “没错,这些蛮夷只有打疼了,他们才会学乖。”旁边摆地摊的马老头附和道。

    周杰情绪不高,交货拿钱,决定换个方式重新开始赚钱。

    不能因为羌族人不来找事了,他就自己等着饿死吧?而且人家说的很对,自己在羌族人那里惹是生非,报复是肯定会有的。

    俗话说的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自己还是得未雨绸缪做好准备。

    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大部分的小商贩,其实与那些读书人,达官贵人们还是有区别的,说起话来大家都是大白话。

    哪怕是读书人和达官贵人们,正常生活中也是说的大白话。

    谁天天说话都之乎者也的,对面保准给他两个大嘴巴子:“别在我跟前拿本破书摇头晃脑,正经的说人话!”

    文言文都是些书里的,每一句都很讲究,那是因为纸张稀缺,竹木片上写字不能长篇大论,要不然不好拿,太重!

    周杰来到这里之后,还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市面上很少有书籍流通,就连那些说书人的话本,都不会拿出来轻易示人。

    知识完全被垄断了,老百姓根本就没有读书的机会。除了生活还是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即便是有些娱乐游戏,比如蹴鞠,围棋之类的东西,他们能接触到的机会几乎没有。

    通常都是自娱自乐,像斗鸡、陀螺、不倒翁,这些东西老百姓是可以玩到的。

    卖官的钱所需太多,周杰这样不稳定的收入,加上日常花销之类的,一辈子都筹不齐卖官的钱,更别说普通老百姓啦。

    他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用热水煮洗衣物和床单被褥,然后放在火堆下烤干,防止在和他人接触的过程中沾染上虱子。

    每天至少洗两次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吃饭吃的也很单一,菜基本上都是白菜、青菜、野菜,还有各种瓜类。

    肉食方面有羊、马、鸡、鸭等,牛是不能随便杀来吃的,当然有地位的人除外。猪肉吃起来味儿太重,一般的有钱人都不吃猪肉。

    这个时代,饭菜一般,调料一般,厨子手艺一般,生活不算单调乏味,卫生问题是重中之重。

    对周杰来说,每天最有意思的事情,就去出去狩猎换钱,喝酒吃饭听八卦,去说书先生那里,听上段奇人异事。

    在酒馆里听听来往商客,对当今天下的时事讨论,然后再去县衙外面,看看那面告示墙有无变化,每天如此雷打不动,最后回家等天一黑,上床睡大觉。

    当前时代的娱乐方式当真不少,有妓院、赌坊、蹴鞠、斗鸡、围棋、杂技表演,说书讲故事、特色民曲等等。

    可惜,这些都引不起周杰的兴趣,妓院和赌坊他重来不去,前者觉得邋遢,后者都是手段,其他项目通常玩上一两次,就开始感到乏味没意思。

    一个人时间久了,习惯了,也没啥孤独寂寞的。

    大街上寻常百姓蓬头垢面,能洗吧脸就算好的了,几十年不洗一回澡,好点的还有布衣穿,难点的穿草衣草鞋。

    一件衣服大人穿完小孩穿,一套衣服缝缝补补,能穿出几代人的时光。如果一户人家只有一件衣服,那就是谁出门谁穿衣服,其余人钻在被窝里。

    平常人那身上都是虱子,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人养虱子,人吃虱子,完美的随身生态圈。

    饭都吃不饱的时代,偶尔能从自个身上捉几个虱子爽口,对百姓们来说,也算是一件美事。

    只有那些世家大族的人,从小锦衣玉食,起居都被人伺候着,吃的饱穿的暖,任何事都有人帮手。

    像这种家里有实力的人,大富大贵者才会在意身上的虱子,注意自己的形象,想着法子驱除虱子保持干净。

    周杰独自思索了多日赚钱的办法,他先从百姓日常入手,发现百姓都是靠天吃饭,靠地种粮,基本上没啥可消费的。

    靠那些有钱人入手的买卖,你能想到的,早就被人占了地儿,即便你是另一个时空的穿越者也没用。该花钱还是要花,该有的人情还是得送。

    酿酒他没有接触过,就知道一个过滤程序,对他而言成本不算很大。在别处买上酒水,在家里简单过滤几遍,等酒的度数上去新酒便成了。

    他硬着头皮做了一段日子,很快便被有心人大街小巷的寻找起来,辛亏他当初长了个心眼,出去卖酒的时候都遮面而行,回去的时候总要多绕几圈。

    这件事让他明白,看似普遍的酒水生意也不是好做的,起码自己无法吃独食。

    肥皂实在不会做,至于火药——就知道个硝石木炭,还不知道对不对,更不知道其中的比例。

    想着过滤一下粗盐,也不知道方法对不对,能不能成?

    一打听盐巴太贵了,自己能吃的起,却做不成买卖,而且犯私盐是重罪且成本太高。

    就算是他练出了细盐巴,一般人也买不起。

    有实力的人知道了,也不会放过这个摇钱树。

    这个年代,什么事做不出来?

    来了这么久,周杰早就看透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能活着就行。

    他必须得换个活法了,得跟上时代的潮流啊!

    思来想去,作为一个地球人,能想出的最快的赚钱办法,又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的,且不会引起旁人怀疑的赚钱路子,也只有烧琉璃。

    烧琉璃这买卖成本底,材料好找,随便烧着实验也不会心疼。

    别人问哪儿来的,随便说一句是从西方那里带来的,一般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毕竟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琉璃这东西只能是天然形成,老天爷的赏赐,可遇不可求的宝物!

    人,怎么可能做的出来!

    周杰心里,其实有想过去当马贼的念头,想抢哪个部落,就抢那个部落,既能精进武艺,还能嘎嘎赚钱。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可不是玩笑的,实力强大了,他就不会安分守己。

    凭他现在的武力,杀人劫财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这想法最后被他自己给否决了。

    嗜杀不是本事,那是贪婪。人一旦陷入其中,迟早把自己给玩完。

    而且这个世界并不一般,万一运气不好,遇见一位高手,自己绝对死翘翘。一个增力境的小子,能从草原上活着出来,本身就很不容易。

    说来也奇怪,在自己那个时空,史书上说这个时期的东汉,流民遍地走,饿殍遍地,天灾不断。

    在这儿待了有段时间了,街道上除了数量不少的乞丐和地痞之外,大量的流民群体,周杰还真的没有见到过。

    就连他心心念的黄巾教众,也没遇见过。

    想想也对,这里毕竟是边疆地区,时常有蛮夷犯境,人口本来就稀少,正常百姓那个愿意迁来这里生活,首选也得是中原腹地不是。

    边疆危险的同时,也存在着莫大的商机。和北方游牧民族的商业交易,皮毛等货物转卖到内地,能获到数倍不止的巨大利益。

    所以大多数愿意来这里生活的人,除了本地人和朝廷迁来的人口,大多数商人的背后,都是有实力的世家大族撑腰。

    士农工商,明面上商人地位排在最后,最底下,但在大家族眼里,却是派在第二位且不可缺少的存在。

    老百姓的辛劳劳作,一年到头好点的,也就能混个饱腹而已。

    即便如此,他们也坚信,自己的地位仅在大汉的官员之后。

    儒家那一套,早已经过意识形态,深入百姓的骨髓,唯有那些置之死地而后生者,方才会恍然大悟,明白其中的区别,放下所谓的地位面子,过上好的生活。

    整个冬季的日子过的很平淡,并没有出现为了度过冬季严寒,出现所谓的蛮夷南下入侵,劫掠城镇的情况。

    这让以前天天看小说的周杰,感到有些诧异,稍微打听了一下才明白,这里有交易的互市啊,算是北方部族的宝地。

    他们可以通过互市,轻松获得盐巴等所需的生活物必需品,一般是不会来这里劫掠的。

    再则边镇互市的商业势力十分复杂,一般都有南北双方的高层在幕后,下面的人在此经营生意。

    不管是哪个部落敢劫掠这里,只会惹来麻烦和众怒。

    周杰见琉璃一时半会烧不出来,就将目光放在了衣食住行上,他想想自己也是有本钱的,再凭借超越时代的见识和眼光,难道还能挣不到大钱吗?

    想做就做绝不拖泥带水,通过他这些日子的观察,当即找到了小镇上,生意最差的小酒馆。

    大步迈进去,气势十足,朗声道:“小二。”

    “哎呦,是周公子啊,稀客稀客啊。”小二跑过来恭维道,“早就听说,周公子逛遍了整个朔风镇,吃喝玩乐样样不落。”

    “除了妓院堵坊没去过,也就剩下我们这里了。”